第八节 曹沫与《曹沫之陈》的兵学思想
一、曹沫其人
曹沫,即曹刿[261],是春秋时期的鲁国人。有关曹刿的事迹,《左传》中有两处集中的记载。一处是有关长勺之战的前后以及过程。在长勺之战战前,曹刿向鲁庄公提出应当取信于民,然后才可以战的建议,并提出“肉食者鄙,未能远谋”[262]的著名说法。曹刿与鲁庄公指挥长勺之战的过程,《左传》更多记载其对战场形势的判断,并以对话的方式展现:“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263]此处曹刿所表现的是一个在场上能够准确把握战机,谨慎指挥的形象,尤其是他对“气”的描述,更是脍炙人口,并与《孙子兵法》中的治气说有异曲同工之妙:“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264]另一处是在鲁庄公二十三年(前671)夏,鲁庄公准备前往齐国去观看祭祀社神之礼,但是这并不合乎礼制,于是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265]当然,鲁庄公仍然坚持前往,曹刿的劝谏并未产生实际效果,但是从曹刿的谏言中我们能看到曹刿对礼制的熟悉与遵从,也符合春秋时期的社会状况。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首载曹沫,而曹沫此处的形象是一个刺客,重点记述的是柯之盟中曹沫的勇猛形象。曹沫也是鲁庄公时期的人,“以勇力事鲁庄公”[266],作为鲁将的曹沫似乎并不成功,与齐国交战,多次败北,鲁庄公只能割地求和,但即使如此,仍然十分信任曹沫,“犹复以为将”[267]。在鲁庄公与齐桓公举行的柯之盟中,“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268]。当然,在春秋时期的以君子之风为主导的社会风气中,最终齐桓公还是遵守承诺,将原先占领鲁国的国土尽数归还鲁国,即“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269]。
当然,有关曹沫的事迹,其他如《穀梁传》《公羊传》《国语》《战国策》《孙子兵法》《管子》《吕氏春秋》以及《史记》其他篇章中亦有简单记载,但是其事件亦仅限于此,未有更多信息。[270]并且很多学者认为《左传》中的曹刿、《史记》中曹沫并非一人。因为两个形象有冲突,一个是沉着冷静的军事指挥者,一个是勇敢的刺客,但是我们认为其为一人,不仅不冲突,而且暗含着其人物性格中的冷静勇敢,并且还展现了其多样、丰富的人格形象,而非一个扁平、脸谱化的人物形象。曹沫认为战前一定要取信于民,得到民众的支持,在战争指挥时,其智慧、谨慎,对气机的把握非常精准,在治理国家时依礼行事,以礼正民。同时,在外交领域中,能够抓住机会,出其不意,勇敢谋取利益。当然,曹沫在所指挥的齐鲁两国战争中接连失败,并丧失土地的事件,可能更多与春秋时期齐鲁两国军事实力密切相关,而非简单地认定为曹沫军事指挥能力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对曹沫的了解也就仅限于此,其也没有任何著作传世。所幸的是在上博简中发现了以曹沫命名的文献,即《曹沫之陈》。《曹沫之陈》从未见于任何著录,是现存发现年代最早的唯一的一部战国写本的兵书。1994年,上海博物馆分两批(其中第一批为1200余枚,第二批为497枚)从香港文物市场收购大量战国楚简,竹简内容以儒家类为主,兼及道家、兵家等多方面内容,很多古籍未有传世本,尤为珍贵。其中,200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四册中,有《曹沫之陈》一文,整简45支,残简20多支,近2000字,在第二简的简背有篇名《曹沫之陈》,是第四册中篇幅最长也是最受关注的一篇。这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曹沫的兵学思想提供了新材料。当然,有关其编联情况我们此处不展开,学术界争议较大。《曹沫之陈》以鲁庄公与曹沫的对话形式展开,就其文本的基本格局来讲,前半部分主要论政,篇幅较短,但残简较少,相对而言语句较为完整,内容清晰;后半部分主要论兵,核心内容是两军对阵中应敌的措施,篇幅比较长,但是残简较多,因此内容比较有限,而且许多用语传世文献不见,因此理解颇为困难。
二、曹沫的兵学思想
有关《曹沫之陈》的成书年代,学术界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我们认为《曹沫之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曹沫的兵学思想,但是已非实录。如,其文本中提到的“黔首”“便嬖”“并兼”“厮徒”等,已然是战国时期流行的语言,因此其当为战国时期写成。其记载的内容,如有关鲁国的军制、鲁国的兵力,关于动员大量的民众作为步兵出现,应当是春秋晚期的情况,其成书年代的上限应当是春秋晚期。当然,其中并未提到有关骑兵的战术等,因此其成书年代的下限应当是骑兵大规模出现以前。[271]关于其书的性质,学术界有一定的争议。刘光胜、欧阳祯人等学者认为其为儒家论兵之作,[272]并认为“这是笔者所见最早的儒家兵书”[273]。日本学者浅野裕一、王青等学者认为其当为成书年代早于《孙子兵法》的兵学著作,[274]田旭东认为其当为战国写本的鲁兵书[275],“书中所谓的‘为君之道’‘爱民之道’‘赏罚之道’等内容均为比较简单的一般道理,远不如先秦其他兵书如《司马法》《六韬》等论述得全面系统而又详细,从对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曹沫之陈》作为早期兵书论述简单粗浅、尚未形成系统等过渡性的特点”[276]。我们认为《曹沫之陈》并不一定为儒家论兵之作,其应当是鲁国兵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治优先的提法,非常注重政治对战争的影响与制约,也反映了鲁文化的基本特征,如果一定要对其定性的话,我们认为其可能仍属兵书性质,是典型的政论性兵书。而在楚地出土,亦可反映当时中原文化对楚地文化的影响。《曹沫之陈》属问答体、劝谏类文献,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曹沫劝谏鲁庄公“邦弥小而钟愈大”之事而引发鲁国政治的变化,第二部分是鲁庄公和曹沫君臣之间以齐国为假想敌的兵学问答。从基本内容来看,《曹沫之陈》作为一部兵书,但其又不仅仅着眼于战争,而是始终立足于政治来谈战争。[277]我们认为《曹沫之陈》的兵学思想与传世典籍所载的内容有相通之处,结合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其兵学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修政而善于民”政治为本的思想。在《左传》中就有鲁庄公与曹刿的对话,在曹刿问道:“何以战?”鲁庄公先后说道:“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而曹刿认为这是“小惠”“小信”,不足以战。鲁庄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才说:“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278]曹刿认为对普通民众而言,争讼一类的事件,如果国君能够根据实情进行合理的裁决,才是对百姓尽了本职,维护了民众的基本利益,才能取信于民,获得民众的支持。而在《曹沫之陈》中,文本以“鲁庄公将为大钟,型既成矣”开始,此时大钟的模型已经做好了,曹沫正是这个时候劝谏:“昔周室之邦鲁,东西七百,南北五百,非山非泽,亡有不民。今邦弥小而钟愈大。君其图之。昔尧之飨舜也,饭于土簋,欲于土铏,而抚有天下。此不贫于美而富于德与!”曹沫非常不客气地指出当时鲁国领土不断遭受齐国的蚕食,对鲁庄公铸造大钟提出了不满,当然此处未明言为何不满,我们根据下文提出的“恭俭”,推测鲁庄公此举一方面可能违背了礼制,另一方面也是劳民伤财,太过奢靡。当庄公问曹沫如何应对“邻国”(即齐国),曹沫提出:“君其毋愪,臣闻之曰:邻邦之君明,则不可以不修政而善于民。不然任亡焉。邻邦之君亡道,则亦不可以不修政而善于民。不然亡以取之。”不论“邻国”是“君明”还是“君亡道”,作为鲁国君主都应当“修政而善于民”。在具体主张方面,曹沫强调恭俭的美德,并明确提出:“然而古亦有大道焉。必恭俭以得之,而骄泰以失之。”当然,鲁庄公最终“毁钟型而听邦政”,接受曹沫以恭俭为本的建议,并且做到了“兼爱万民,而亡有私也”。鲁庄公经过一段时间的励精图治,认为鲁国可以与齐国一战,进而询问阵法和守城之法:“吾欲与齐战。问陈奚如?守边城奚如?”曹沫答曰:“臣闻之:有固谋而亡固城,有克政而亡克陈。三代之陈皆存,或以克,或以亡。”显然,曹沫还是认为政治为先,而城池、阵法居于次要地位,而且三代的阵法都在,各国或以其存,或以其亡,根本原因就在于政治比军事更为根本。当然,曹沫此处所提及的三代之阵,具体内容我们现在已经不可考。曹沫进而系统提出:“不和于邦,不可以出豫。不和于豫,不可以出陈。不和于陈,不可以战。是故夫陈者,三教之末。”在与鲁庄公的具体对话中提出“为和于邦”的措施:“毋获民时,毋夺民利。申功而食,刑罚有罪,而赏爵有德。凡畜群臣,贵贱同待,禄毋负。”因此就总体思路而言,不夺农时,不与民争利,赏罚得当,《曹沫之陈》正是表达了以政为本的思想。这种思想当然与儒家或者鲁国有一定的关联,但其论述方式与儒家论兵之作也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对政治的重视,亦是兵家的重要内容,中国古代兵书也往往是从政治讲起的,如《司马法》以《仁本》始,《吴子》以《图国》始,《孙子兵法·计篇》讲到的影响战争胜负的“五事七计”也是将政治问题摆在了首位。
第二,“勿兵以克”的兵学思想,而其实现主要是依靠以国君为首的贵族集团的示范作用。《曹沫之陈》提出“勿兵以克”的思想,并认为其为“战之显道”,我们认为这亦是其重视政胜的延伸。具体而言,曹沫指出:“人之兵不砥砺,我兵必砥砺。人之甲不坚,我甲必坚。人使士,我使大夫。人使大夫,我使将军。人使将军,我君身进。此战之显道。”就是说在战场上,无论是在兵器上,或是人才使用的优劣上,还是指挥者身份地位以及军事素质上,要全面压制敌军,威慑敌军,那就会获胜。在战场上,《曹沫之陈》多次提到君主应当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主张君主应当“君身进”“君自率”“君如亲率”,以提高军队的士气与战斗力。曹沫将战争的进程基本划分为邦、豫、陈、战等四个阶段,君主都应当身处其中,在回答庄公“为和于豫如何”的问题时,曹沫曰:“三军出,君自率,必聚群有司而告之:‘二三子勉之,过不在子在[君]。’期会之不难,所以为和于豫。”明确指出国君应当集结军队,亲自指挥,并且向诸将说明,战争胜负的责任皆为国君一人承担,与诸将无关,鼓励将军放手指挥作战,同时也体现了国君对诸将的信任。同时,《曹沫之陈》提出“为和于陈”,具体而言:“车间容伍,伍间容兵,贵有常。凡贵人思处前位一行,后则见亡。进必有二将军。毋将军必有数辟大夫,毋俾大夫必有数大官之师、公孙公子。凡有司率长,伍之间必有公孙公子。是谓军纪。五人以伍,一人……”阵法作为春秋时期非常重要的作战基本方式,此处并未就具体阵法内容进行介绍与叙述,仅仅提出了一个大的原则,就是应当实行战车与步兵的配合,即“车间容伍,伍间容兵”。毋庸置疑,此种战车与步兵的配置一定是综合了两种兵种的优势。而“为和于陈”的重点仍是要求贵族在面对生死存亡的战争时,应当有主动的担当意识,而不是畏畏缩缩,即“凡贵人思处前位一行”,一定要站在阵列的最前方,冲锋在前,充当战阵的先锋。进击时一定有左右将军在前指挥,若有特殊情况,也至少必须有“大官之师、公孙公子”等贵族成员。同时,在步兵人员配置中,必须有公孙公子在其中。这些布阵的基本人员配备,当为“军纪”。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提法,其曰:“卒有长,三军有帅,邦有君。此三者所以战。是故长必约邦之贵人及邦之奇士,御卒使兵。”只有贵族统治者在战场上有不怕牺牲的示范作用,才能激励将士,提高士气。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打败敌人、威慑敌人,甚至能够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第三,以“出师之忌”“散裹之忌”“战之忌”“既战之忌”等为主要内容的战争指导原则。《曹沫之陈》中有关“出师之忌”的内容:“三军出[乎]境必胜,可以有治邦。《周志》是存……其将卑,父兄不荐,由邦御之。此出师之忌。”可见,曹沫还是非常强调政治的基本保障,同时其还提到如果主将在整个军队指挥系统中地位卑微,无法获得父兄的支持,并且国君还在国内掣肘控御其在前方的军事指挥,这会是军队的大忌。因此,在军队开赴战场之前,这些问题,即政治的支持、将帅的地位以及绝对的军事指挥自主权,一定要彻底解决。“散裹之忌”指军队尚未成阵时,在集散、行军时切忌穿越一些地形比较复杂的地区:“三军未成,陈未豫,行阪济障,此散裹之忌。”在战场上,所谓的“战之忌”是:“其去之不速,其就之不附,其启节不疾,此战之忌。是故疑陈败,疑战死。”所谓兵情主速,进入战场后,一定要迅速集结成阵,形成战斗力,否则将会遭受敌军打击。同时,主将应当指挥果断,切忌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拖泥带水。战争结束后,还要进行必要的赏罚慰问等,其中要注意的问题,即“既战之忌”,其曰:“其赏浅且不中,其诛厚且不察,死者弗收,伤者弗问,既战而有殆心,此既战之忌。”当然,曹沫是以否定的方式表达的,有军功者赏赐太少而不得其人,战场犯错有过失者仅仅一味地重罚而不加明察,对于战死疆场的人没有郑重地收殓其尸体,对受伤者并没有前往慰问抚恤,这样的话,国内民众就会有懈怠之心,这些都是善后的大忌。《曹沫之陈》提出的这些思想在《司马法》《孙子兵法》《吴子》《尉缭子》等兵书中都有反映,就其价值而言,《曹沫之陈》是较早较系统提出此问题并对其进行大篇幅论证的。
第四,“复战之道”的提出。《曹沫之陈》中最具特色的可能就是其有关“复战之道”的内容。从已有文本来看,“复战之道”主要包括“复败战之道”“复盘战之道”“复甘战之道”“复pagenumber_ebook=277,pagenumber_book=248战有道”,核心的关注点是军队处于不利状况下如何应对,当然由于缺简相对比较严重,因此具体所指,学术界仍有争议。所谓“复败战之道”,其曰:“三军大败不胜,卒欲少以多……[死]者收之,伤者问之。善于死者为生者,君不可不慎。不依则不恒,不和则不辑,不兼畏……”其意思大概为在三军战败之后,应当做好基本善后,抚恤死伤,提高士气,再次组织军队投入战斗。所谓“复盘战之道”,其曰:“既战复豫,号令于军中曰:缮甲利兵。明日将战,则旗旄伤亡,盘就行……□人。吾战敌不顺于天命,返师将复。战毋殆,毋思民疑。及尔龟策,皆曰胜之。改袐尔鼓,乃失其服。明日复陈,必过其所。此复盘战之道。”现存古籍中未有“盘战”的内容,学术界未有定论,我们根据其内容来判断,其应当是春秋时期阵战,当天并未决出胜负,所以有“明日将战”的提法,但是由于“旗旄伤亡”等问题,所以核心的要务是要“缮甲利兵”,同时还要进行占卜,询问天命,最重要的是以天命的方式鼓舞士气。“复甘战之道”,编联可能存在问题,根据学者的重新编联,认为其当为“复酣战之道”,并重新编联,其内容为:“必秩车甲,命之毋行。明日将战,思为前行。谍人来告曰:‘其将帅尽伤,车辇皆载,曰将早行。’乃□白徒:‘早食拱兵,各载尔赃,既战将掠。’为之赏获諙葸,以劝其志。勇者喜之,慌者悔之,万民黔首皆欲或之。此复甘战之道。”[279]其对战车甲士提出要求,在第二天的战斗中,其居于阵前;同时通过间谍手段,向将士透露出敌人的败象已现,准备撤退,鼓励士兵明日前往掠夺敌人的物资,以此来鼓舞士气。“复pagenumber_ebook=277,pagenumber_book=248战有道”,其曰:“收而聚之,束而厚之,重赏薄刑,思忘其死而见其生,思良车良士往取之耳。思其志起,勇者思喜,葸者思悔,然后改始。此复pagenumber_ebook=278,pagenumber_book=249战之道。”“pagenumber_ebook=278,pagenumber_book=249”的隶定存在争议,如田旭东隶定为“故”,浅野裕一隶定为“缺”。当然就其内容而言,应指如何在不利的情况下以赏罚为基本的手段,迅速恢复士气和军队的战斗力。
总体而言,《曹沫之陈》中谈兵的内容,是鲁庄公与曹沫以齐国作为假想敌,模拟了齐鲁之间战争的情形而展开的一次对话。而其中所涉及的战争样式是典型的春秋时期“堂堂正正”阵战,其未谈及骑兵,所涉及的军制等内容均符合春秋时期的军队结构。就《曹沫之陈》的内容而言,从鲁庄公所问以及曹沫的回答,基本上反映的是弱者如何处理在战争中遇到的问题,符合春秋时期齐鲁两国的基本军事实力状况。其以政治为先导的基本立场,也符合鲁国的风俗,是一部典型的鲁国兵书。
【注释】
[1]《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
[2]《史记·吴太伯世家》。
[3]《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
[4]《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5]《汉书·地理志下》。
[6]《汉书·艺文志》。
[7]徐勇、黄朴民:《关于伍子胥军事思想的几个问题》,《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
[8]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2011年,第4728页。
[9]《左传·成公七年》。
[10]《国语·越语》。
[11]《国语·吴语》。
[12]《史记·伍子胥列传》。
[13]《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14]《左传·哀公元年》。
[15]《汉书·艺文志》。
[16]《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17]《吕氏春秋·首时》。
[18]《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19]钱培名注:“《书钞》百三十七引云:‘小翼可载践饷也。’”见李步嘉:《越绝书校释·附录一:越绝书佚文校笺》,中华书局,2013年,第420页。
[20]李昉、李穆、徐铉:《太平御览》卷七七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见李步嘉:《越绝书校释·附录一:越绝书佚文校笺》,中华书局,2013年,第420页。
[21]钱培名注:“《文选·侍游曲阿后湖诗注》《御览》三百十五作‘广丈六尺,长十二丈’。”见李步嘉:《越绝书校释·附录一:越绝书佚文校笺》,中华书局,2013年,第419页。
[22]钱培名注:“原作‘五丈六尺’,依《七命》注改。”见李步嘉:《越绝书校释·附录一:越绝书佚文校笺》,中华书局,2013年,第419页。
[23]李步嘉:《越绝书校释·附录一:越绝书佚文校笺》,中华书局,2013年,第419页。
[24]李步嘉:《越绝书校释·附录一:越绝书佚文校笺》,中华书局,2013年,第420页。
[25]《左传·昭公三十年》。
[26]《新序·善谋》,刘向编著,石光瑛校释,陈新整理:《新序校释》,中华书局,2009年,第1152页。以下引用《新序》均出此书,仅标篇名。
[27]田旭东:《张家山汉简〈盖庐〉所反映的伍子胥兵学特点》,《西部考古》2007年第1期。
[28]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
[29]李学勤:《失落的文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第412页。
[30]邵鸿:《张家山汉简〈盖庐〉研究》,文物出版社,2007年。
[31]邵鸿:《张家山汉墓古竹书〈盖庐〉与〈伍子胥兵法〉》,《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2002年第4期。
[32]《汉书·艺文志》。
[33]邵鸿:《张家山汉简〈盖庐〉研究》,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8—10页。
[34]田旭东:《试析张家山简〈盖庐〉中的兵阴阳之术》,《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
[35]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61页。以下《盖庐》引文均出此书第161—168页。
[36]连劭名:《张家山汉简〈盖庐〉考述》,《中国历史文物》2005年第2期。
[37]“何谓九野?中央曰钧天,其星角、亢、氐。东方曰苍天,其星房、心、尾。东北曰变天,其星箕、斗、牵牛。北方曰玄天,其星须女、虚、危、营室。西北方曰幽天,其星东壁、奎、娄。西方曰颢天,其星胃、昴、毕。西南方曰朱天,其星觜巂、参、东井。南方曰炎天,其星舆鬼、柳、七星。东南方曰阳天,其星张、翼、轸。”
[38]田旭东:《新公布的竹简兵书——〈盖庐〉》,《中华文化论坛》2003年第3期。
[39]《淮南子·天文训》。
[40]《史记·天官书》。
[41]《尔雅·释天》作“何鼓谓之牵牛”。
[42]《淮南子·兵略训》。
[43]田旭东:《试析张家山简〈盖庐〉中的兵阴阳之术》,《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
[44]《吴子·治兵》。
[45]田旭东:《试析张家山简〈盖庐〉中的兵阴阳之术》,《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
[46]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第94页。
[47]顾炎武:《日知录》卷四《春秋阙疑之书》。
[48]徐中舒:《〈左传〉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历史教学》1962年第11期。
[49]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前言》,中华书局,1981年,第41页。
[50]陈寿:《三国志·魏书》裴注引鱼豢《魏略》,中华书局,1982年,第422页。
[51]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51页。
[52]李元春:《左氏兵法》,丛书集成本。
[53]《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54]《左传·昭公元年》。
[5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56]《左传·文公十二年》。
[57]《左传·襄公十九年》。
[58]《左传·宣公十五年》。
[59]《左传·成公十六年》。
[60]《左传·成公十六年》。
[61]《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62]《左传·成公十五年》。
[63]《左传·成公元年》。
[64]《左传·昭公元年》。
[6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66]《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67]《左传·成公十五年》。
[68]《左传·僖公十三年》。
[69]《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0]《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71]《左传·宣公十二年》。
[72]《左传·庄公十年》。
[73]《左传·隐公五年》。
[74]《左传·成公九年》。
[75]《左传·桓公四年》。
[76]《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7]《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8]张丽荣:《论〈左传〉军事观的二重性》,见军事科学院战略部、后勤学院学术部历史室编:《先秦军事研究》,金盾出版社,1990年。
[79]《左传·宣公二年》。
[80]《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81]《左传·襄公三年》。
[82]黄朴民:《孙子兵学与古代战争》,《浙江学刊》1995年第2期。
[83]黄怀信:《〈逸周书〉源流考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26页。
[84]《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1706页。
[85]可参见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前言》第二部分“‘汲冢’问题”的相关论述,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9—20页。
[86]黄怀信:《〈逸周书〉源流考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8、89页。
[87]吕思勉:《经子解题》,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37—38页。
[88]牛鸿恩与邱少华在《先秦经史军事论译注》(军事科学出版社,1987年)中对《逸周书》中的《度训》《武称》《允文》《大武》《大明武》《小明武》《柔武》《酆谋》《武穆》《史记》《武纪》等篇章进行注译,对其兵学思想进行了概括,并指出其兵学思想的核心当为仁义之师和安抚怀柔。
[89]黄怀信:《〈逸周书〉源流考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26页。
[90]《逸周书·史记》。
[91]潘振:《周书解义》,嘉庆十年月林堂刊本。
[92]《逸周书·武称》。
[93]《逸周书·武纪》。
[94]《逸周书·大明武》。
[95]《逸周书·武穆》。
[96]《逸周书·史记》。
[97]《逸周书·大明武》。
[98]《逸周书·柔武》。
[99]《逸周书·柔武》。
[100]《逸周书·柔武》。
[101]《逸周书·寤儆》。
[102]《逸周书·小明武》,此段错乱难读,此处参考黄怀信写定本。见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64页。
[103]由,此处当为“曲”。据孔晁注:“曲为非义。”“曲祷”就是不正直、不正义的祷告。
[104]《逸周书·酆谋》。
[105]《逸周书·文传》。
[106]《逸周书·柔武》。
[107]《逸周书·武纪》。
[108]《逸周书·大武》。
[109]《逸周书·小明武》。
[110]《逸周书·允文》。
[111]《逸周书·小明武》。
[112]《逸周书·小开武》。
[113]《逸周书·大开武》。
[114]《逸周书·大武》。
[115]《逸周书·武纪》。
[116]《逸周书·武纪》。
[117]《逸周书·小明武》,此段错乱难读,此处参考黄怀信写定本。见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64页。
[118]《逸周书·武纪》。
[119]《逸周书·允文》。
[120]《逸周书·大明武》。
[121]《诗经·小雅·雨无正》。
[122]《诗经·王风·黍离》。
[123]《左传·昭公十八年》。
[124]《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125]《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126]《诗经·卫风·伯兮》。
[127]《毛诗正义》,第698—699页。
[128]《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129]《诗经·王风·扬之水》。
[130]《诗经·邶风·击鼓》。
[131]《毛诗正义》,第774页。
[132]《汉书·地理志》。
[133]《诗经·秦风·无衣》。
[134]《史记·管晏列传》。
[135]《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五·晋欲攻齐使人往观晏子以礼侍而折其谋第十六》,张纯一:《晏子春秋校注》,中华书局,2014年,第246页。以下《晏子春秋》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36]唐代柳宗元就提出“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齐人者为之”(《柳宗元集》卷四),如《晏子春秋·问下第十一》中“先民而后身”的提法与《墨子·兼爱下》“吾闻为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相似;“强不暴弱,贵不凌贱,富不傲贫”的提法与《墨子·天志中》的“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相似,兹不一一列举。因此,日本学者谷中信一认为“《晏子春秋》包含了儒、墨两家的思想”,见谷中信一著,孙佩霞译:《先秦秦汉思想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92页。
[137]关于简本和今本之间的关系,可参见李天虹:《简本〈晏子春秋〉与今本文本关系试探》,《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3期。
[138]裘锡圭:《出土古文献与其他出土文字资料在古籍校读方面的重要作用》,《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1981年第6期。
[139]赵逵夫:《〈晏子春秋〉为齐人淳于髡编成考》,《光明日报》2005年1月28日,第6版。
[140]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第113页。
[141]王尧臣等:《崇文总目》卷五《儒家类》,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2]孙星衍:《问字堂集》,中华书局,1996年,第77页。
[143]孙星衍:《问字堂集》,中华书局,1996年,第77页。
[144]持此说的学者主要有:吴则虞在《晏子春秋集释·序》(中华书局,1962年)中提出“很可能是六国灭后流寓于秦国的齐国人”,并推测为淳于越之类的人。高亨在《〈晏子春秋〉的创作时代》(《文学遗产增刊》第8辑)一文中继续推测:“或者与稷下大夫有关。”胡家聪在《稷下学宫史钩沉》(《文史哲》1981年4期)指出其“有可能经稷下先生整理编成而流传下来”。吕斌在《淳于髡著〈晏子春秋〉考》(《齐鲁学刊》1985年第1期)、赵逵夫在《〈晏子春秋〉为齐人淳于髡编成考》(《光明日报》2005年1月28日,第6版)中均认为,该书是战国中期稷下学者淳于髡所作。
[145]袁青:《〈晏子春秋〉是稷下学者所作吗?——兼与赵逵夫等先生商榷》,《学术界》2015年第8期。
[146]姜国柱:《晏婴的军事思想》,《管子学刊》1989年第4期;贾海鹏:《为民慎战:〈晏子春秋〉军事思想探析》,《齐鲁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
[147]《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四·吴王问保威强不失之道晏子对以先民后身第十一》。
[148]《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第一·景公将伐宋瞢二丈夫立而怒晏子谏第二十二》。银雀山竹简本:“惟宋耳,而公伐之,故汤、伊尹怒,请散师和平。”
[149]《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第一·景公将伐宋瞢二丈夫立而怒晏子谏第二十二》。银雀山竹简本:“公伐无罪之国,以怒神明,不易行□□□,进师以战,祸非婴之所智也。师若果进,军必有pagenumber_ebook=278,pagenumber_book=249。”
[150]《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伐鲁晏子对以不若修政以待其乱第三》。
[151]《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庄公问伐晋晏子对以不可若不济国之福第二》。
[152]《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天下之所以存亡晏子对以六说第十五》。
[153]《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四·景公问欲逮桓公之后晏子对以任非其人第三》。
[154]《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欲善齐国之政以干霸王晏子对以官未具第六》。
[155]《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欲善齐国之政以干霸王晏子对以官未具第六》。
[156]《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谋必得事必成何术晏子对以度义因民第十二》。
[157]《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五·晋欲攻齐使人往观晏子以礼侍而折其谋第十六》。
[158]《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圣王之行若何晏子对以衰世而讽第五》。
[159]《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圣王之行若何晏子对以衰世而讽第五》。
[160]《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四·吴王问保威强不失之道晏子对以先民后身第十一》。
[161]《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景公以抟治之兵未成功将杀之晏子谏第四》。
[162]《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景公伐pagenumber_ebook=278,pagenumber_book=249胜之问所当赏晏子对以谋胜禄臣第四》。
[163]《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64]笔者按:在《古史辨》第四册和第六册中留下的文字有“三十五六万言”,其中各种不同的见解,罗根泽在《古史辨》第六册的《自序》中列出了29种(包括由宋至清的10种)有关成书年代和作者的不同看法,兹不一一列举。归纳起来,不外《老子》一书是早出还是晚出两种见解,在晚出的见解中又有《老子》一书成于战国的前期、中期、末期以至秦汉之际的不同。
[165]关于老子与史官、史学的关系,参见王博:《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文津出版社,1993年。
[166]《汉书·艺文志》。
[167]《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68]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汉墓出土〈老子〉释文》,《文物》1974年第11期。
[169]高亨、池曦朝:《试谈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文物》1974年第11期。
[170]裘锡圭:《郭店〈老子〉简初探》,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25—63页;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兼论其与通行本〈老子〉的关系》,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149—166页。
[171]韩巍:《北大汉简〈老子〉简介》,《文物》2011年第6期。
[172]可参见高华平:《先秦〈老子〉文本的演变——由〈韩非子〉等战国著作中的〈老子〉引文来考察》,《中州学刊》2019年第10期。
[173]《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74]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9年,第115页。
[175]刘笑敢:《老子古今》(修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17页。
[176]当然,关于“道”的讨论,学术界也有不同的看法,如徐复观指出:“老学的动机与目的,并不在于宇宙论的建立,而依然是由人生的要求,逐步向上推求,推求到作为宇宙根源的处所,以作为人生安顿之地。因此,道家的宇宙论,可以说是他的人生哲学的副产物。他不仅是要在宇宙根源的地方来发现人的根源;并且是要在宇宙根源的地方来决定人生与自己根源相应的生活态度,以取得人生的安全立足点。”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
[177]《老子·四十章》。
[178]《老子·三十七章》。
[179]刘笑敢:《老子古今》,第511—512页。
[180]《老子·四十章》。
[181]《老子·五十五章》。
[182]《老子·七十六章》。
[183]《老子·四十一章》。
[184]《老子·八十章》。
[185]《老子·二章》。
[186]《老子·二十二章》。
[187]《老子·五十八章》。
[188]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叙表》。
[189]苏辙:《老子解》卷二。
[190]魏源:《孙子集注序》。
[191]笔者按:顾颉刚认为老聃并非《老子》一书的作者,故有此说。
[192]顾颉刚:《从〈吕氏春秋〉推测〈老子〉之成书年代》,见罗根泽编著:《古史辨》(第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16页。
[193]李泽厚:《孙、老、韩合说》,《哲学研究》1984年第4期。
[194]《老子·三十一章》。
[195]《老子·三十一章》。
[196]《老子·三十章》。
[197]《老子·四十三章》。
[198]《老子·六十四章》。
[199]《老子·五十七章》。
[200]《老子·四十八章》。
[201]《老子·三十章》。
[202]《老子·三十一章》。
[203]《老子·七十六章》。
[204]《老子·七十六章》。
[205]《老子·三十一章》。
[206]《老子·三十章》。
[207]《老子·三十一章》。
[208]《老子·三十一章》。
[209]《老子·四十六章》。
[210]《老子·四十六章》。
[211]《老子·四十六章》。
[212]《老子·六十一章》。
[213]《老子·八十章》。
[214]《老子·六十八章》。
[215]《孙子·谋攻篇》。
[216]《孙子·谋攻篇》。
[217]《老子·五十七章》。
[218]《老子·五十七章》。
[219]《老子·六十九章》。
[220]《孙子·行军篇》。
[221]《老子·六十九章》。
[222]《老子·六十七章》。
[223]《左传·昭公二十一年》。
[224]《老子·三十六章》。
[225]《老子·六十七章》。
[226]《老子·六十九章》。
[227]王夫之:《宋论》,中华书局,1964年,第127页。
[228]章太炎:《訄书·儒道》。
[229]《越绝书·外传纪策考》。
[230]《史记·货殖列传》。
[231]《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32]《司马法·严位》。
[233]《越绝书·枕中》。
[234]《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
[235]《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
[236]《国语·越语下》。
[237]《国语·越语下》。
[238]《国语·越语下》。
[239]《国语·越语下》。
[240]《国语·越语下》。
[241]《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
[242]《国语·越语下》。
[243]《国语·越语下》。
[244]《国语·越语下》。
[245]《国语·越语下》。
[246]《国语·越语下》。
[247]《国语·越语下》。
[248]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837页。
[249]《国语·越语下》。
[250]《国语·越语下》。
[251]《国语·越语下》。
[252]《孙子兵法·虚实篇》。
[253]《国语·越语下》。
[254]《国语·越语下》。
[255]《国语·越语下》。
[256]《国语·越语下》。
[257]《老子·六十九章》。
[258]《老子·六十七章》。
[259]《老子·二十八章》。
[260]《老子·三十六章》。
[261]关于曹沫与曹刿是否为一人,学术界有一定的争议,如苏辙、叶適、王应麟、泷川资言、杨伯峻等人均认为曹沫、曹刿并非一人,而李零、谢祥皓等认为曹沫、曹刿是一人,我们认为后一种观点更为可靠。参见苏辙:《春秋集解》,中华书局,1985年,第27页;叶適:《习学记言序目》,中华书局,1977年,第131页;王应麟:《困学纪闻》,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641—642页;[日]泷川资言、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19页;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94页;李零:《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读书》2004年第9期;谢祥皓:《曹刿、曹沫辨》,《齐鲁学刊》1995年第3期。
[262]《左传·庄公十年》。
[263]《左传·庄公十年》。
[264]《孙子兵法·军争篇》。
[265]《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此事在《国语·鲁语上》中亦有记载,而内容更为详细:“庄公如齐观社。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其间无由荒怠。夫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非故业也,何以训民?土发而社,助时也。收攟而蒸,纳要也。今齐社而往观旅,非先王之训也。天子祀上帝,诸侯会之受命焉。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闻诸侯相会祀也,祀又不法。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公不听,遂如齐。”
[266]《史记·刺客列传》。
[267]《史记·刺客列传》。
[268]《史记·刺客列传》。
[269]《史记·刺客列传》。
[270]陈文丽:《〈曹沫之陈〉与曹沫》,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
[271][日]浅野裕一:《上博楚简〈曹沫之陈〉的兵学思想》,简帛研究网2005年9月25日。
[272]刘光胜:《上博简〈曹沫之陈〉研究》,《管子学刊》2007年第1期;欧阳祯人:《论兵书〈曹沫之陈〉的思想史价值》,简帛研究网2008年4月18日;欧阳祯人:《先秦儒家的战争观——从竹书〈曹沫之陈〉到〈孟子〉》,《衡水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
[273]欧阳祯人:《先秦儒家的战争观——从竹书〈曹沫之陈〉到〈孟子〉》,《衡水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第29页。
[274]这方面已经有专著出现,如王青:《上博简〈曹沫之陈〉疏证与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
[275]田旭东:《战国写本兵书——〈曹沫之陈〉》,《文博》2006年第1期。
[276]田旭东:《失传已久的鲁国兵书——〈曹沫之陈〉》,《古代兵学文化探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8页。
[277]王青:《上博简〈曹沫之陈〉的军事思想》,《军事历史研究》2016年第2期。
[278]《左传·庄公十年》。
[279]董珊:《〈曹沫之陈〉中的四种“复战”之道》,2007-06-06,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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