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于气力”与战国中后期的兵学观念变革
刘向称战国时期的形势特点是:“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52]这标志着春秋时期以争霸为主流的战争的终结,战国时代以兼并为本质的战争的到来。
进入战国之后,随着旧的生产关系大厦的倾覆,土地占有权也相对分散。有土地就有人口,有人口就有赋税,就能组建军队,也就意味着拥有了财富和权力。因此,对土地和人口资源的争夺和控制,也就合乎逻辑地成为当时战争活动的根本宗旨。换言之,对土地的争夺如同一条红线,贯穿于战国时期战争的始终。这一兼并战争的属性,是与以往争夺霸主名分和地位的春秋争霸战争大不相同的。战争手段是由战争目的决定的。兼并战争的激烈和残酷程度要远远超过以往的争霸战争,这一点早在晋阳之战中就表现得十分明显。智伯决晋水灌淹城池,长围晋阳两年,必欲置赵氏势力于死地而后快;同样,赵、韩、魏击败智伯以后,也是擒杀智伯,尽诛其族,瓜分其地。这里已丝毫见不到邲之战、鄢陵之战中那种彬彬有礼的旧“军礼”遗风,而只有无所不用其极的酷烈,这正是兼并战争条件下的必然结果。对此,《孟子》有非常准确而扼要的概括:“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53]这种局面,到战国中后期尤其明朗化。当时的战争,已从兼并的角逐进一步发展为统一的追求了。“‘天下恶乎定?’吾(孟子)对曰:‘定于一。’”[54]而“定于一”,其根本的途径唯有一个,那就是通过残酷的杀戮与殊死的较量。
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兵学文化的主题,不仅“竞于道德”早已成为了明日黄花,而且连“逐于智谋”也是不合时宜了。因为“上兵伐谋”固然美妙,但现实的状况是,实力才是确保在战争中夺取胜利的根本条件,没有强大的实力,那谋略就无所施展其能,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孙子所说的“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55],说到底,就是实力优先原则。这一点,在兼并与统一战争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于是乎,战国中后期各诸侯国尽管还注重于“伐谋”“伐交”,但其战略运用的重心,已毫无疑义转移到了“伐兵”与“攻城”上来,“争于气力”遂成为了当时兵学文化的最大主题,先秦兵学的发展,合乎逻辑地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在“争于气力”的特殊时代,当时兵学家的主流观点,就是要顺应这个历史潮流,充分肯定战争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即所谓“大明发而万物皆照,大义发而万物皆利,大兵发而万物皆服”[56]。
“争于气力”,要求人们对兵学的功能与作用,有清醒的认识与准确的定位。这方面,当时的兵家曾作过深刻的阐述,如《商君书》认为,当时的社会正处于武力征伐的时代,天下大乱,群雄兼并,一日无已,“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57]。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战争乃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务,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危存亡:“名尊地广以至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58]要立足天下,称王称霸,就必须从事战争,即“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59],其认为这才是“适于时”的做法。为此,其积极主张战争,反对所谓“非兵”“羞战”之类的论调,强调“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60]。
又如,韩非子也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绝不能指望别国不来侵犯,而是要加强自己的实力,使自己强大得足以令敌国不敢轻启战端,即“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也”[61],并明确指出这乃是“王术”,即“争于气力”、统一天下的策略和战略。
再如,《管子》同样强调战争的重要作用,肯定战争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认为战争直接决定着君主地位的尊卑、国家处境的安危,是实现君主尊贵、国家安定的重要途径:“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62]《管子》指出,战争虽然谈不上高尚和道德,但在当时天下由分裂走向统一的重要关头,它却是“辅王成霸”的基本手段,不可或缺:“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63]所以,《管子》要求明智的君主务必“积务于兵”,即注重和开展战争,并指出假如“主不积务于兵”,等于是将自己的国家拱手交给敌人,危险之至。基于这一认识,《管子》反对无条件的偃兵息武,指出兵不可废置。《管子》认为,即便是在黄帝、尧、舜那样的盛世,都不曾废弃兵事,那么“今德不及三帝,天下不顺,而求废兵,不亦难乎”[64]。所以宋钘、尹文提倡的“寝兵之说”和墨家鼓吹的“兼爱之说”,在《管子》作者的眼中,纯属亡国覆军之道,必须痛加驳斥:“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65]
不仅三晋法家与齐地法家清醒认识到所处的“争于气力”环境,因而高度“主战”与“重战”,其他学派在这方面也不乏类似的识见,如,黄老学派也主张“争于气力”“以战止战”,《十大经》就明确肯定战争的意义与价值:“所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所谓义也。[义]者,众之所死也。”[66]为义者必定得到民众的拥护和支持,造就“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67]的局面。
当然,“争于气力”并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与手段,通过相应的途径,达到自己预定的战略目标。在当时的兵家看来,只有进行农战,致力于富国强兵,才能够真正拥有从事战争的物质基础与制胜条件。《商君书》《韩非子》《管子》对此均有充分的阐述。《商君书》明确表示:“凡战法必本于政。”[68]《管子》亦曰:“内政不修,外举事不济。”[69]他们认为,要确保国家在战争中取胜,就必须注重加强国家的实力,只有具备强大的实力,方能统一天下,这叫“多力者王”。他们明确指出,国家的强盛与否由国家的实力决定,并认为恩德也产生于实力。《商君书》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70],这就是“政胜”,并认为“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71]。
而所谓“政胜”的具体途径,乃是实行“农战”。为此,当时的兵家一再强调从事农战的重要性,认为“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制则国治”[72],可造成“不暴甲而胜”[73]的优势地位。如,《商君书》曰:“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74]亦曰:“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又曰:“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75]《商君书》甚至认为,农战是富国强兵,实现霸、王之业的关键:“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76]相反,如不进行农战,则必危及国家,丧失兼并统一天下的主动权:“彼民不归其力于耕,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贯也。”[77]在他们看来,农耕为攻战之本,两者关系密切,不可分割,重战和重农必须结合。因为农业生产不仅为战争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民众致力于农耕,才会安土重居,这既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可以驱使民众为保卫国土竭力死战。正如《商君书》所言:“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78]
因为在他们看来,“争于气力”,实行“农战”的直接效果,就是富国强兵,“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79]。“国富”是“强兵”的基础,而“强兵”则是保证国家安全的根本条件。一旦做到了富国强兵,那么克敌制胜便有了基本保障:“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80]反之,如果经济落后、军力不强,那就会直接导致国家的危亡,不可不加以警惕:“战士怠于行阵者,则兵弱也;农夫惰于田者,则国贫也。兵弱于敌,国贫于内,而不亡者,未之有也。”[81]
要“争于气力”,那么,思想的统一,政令的贯彻,就至为关键了,所谓“兵战其心者胜”[82],即必须让民众树立起战争的观念,“服战于民心”[83],重视和积极参与战争活动。《韩非子·心度》篇中所说的“先战者胜”指的就是这个意思。这里的“先战”,就是“战其心”,使民众的思想专一于战争。所以必须“壹赏”“壹刑”“壹教”。所谓“壹赏”,就是“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84];所谓“壹刑”,即统一刑罚,“刑无等级”;所谓“壹教”,就是“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85],即把教育统一到“乐战”上来,使得“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86],造成“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87]的社会风气。他们指出,一旦做到这三点,便可令行禁止,上下一致,无敌于天下了:“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88]是谓:“兵战其心者胜。”[89]换言之,这在物质上则是要奖励耕战,“富国以农,距敌恃卒”[90]。其明确主张“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91]“显耕战之士”[92],以此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同时修明政治,信其赏罚,发展经济,鼓舞士气,“严其境内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尽其地力以多其积,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93]。一旦真正做到了这一点,那就能够“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94],拥有了统一天下的“王资”。
总之,到了战国后期,随着兼并战争的日益激化,先秦兵学的主题又悄然有了新的转移,“竞于道德”基本失语,“逐于智谋”也逐渐弱化,代之而起的是“争于气力”,并占据主导地位,传统型的正宗兵家实际影响力有所削弱,而法家人物的兵学观点则把持了话语权。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同时也是历史的无奈!
【注释】
[1]《韩非子·五蠹》。
[2]《韩非子·五蠹》。
[3]《国语·周语下》。
[4]《司马法·天子之义》。
[5]《孙子兵法·计篇》。
[6]《孙子兵法·军争篇》。
[7]《商君书·靳令》。
[8]《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9]《司马法·仁本》。
[10]《周礼·大司马》。
[11]《周礼·大司马》。
[12]《司马法·仁本》。
[13]《司马法·仁本》。
[14]《司马法·仁本》。
[15]《太平御览·时序部·春下》。
[16]《司马法·仁本》。
[17]《司马法·天子之义》。
[18]《穀梁传·隐公五年》。
[19]《周礼注疏·士师》。
[20]《左传·文公十二年》。
[21]《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22]《尚书·费誓》。
[23]《司马法·仁本》。
[24]《论语·尧曰》。
[25]《司马法·仁本》。
[26]《左传·昭公十三年》。
[27]《左传·昭公十六年》。
[28]《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29]《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
[30]《史记·宋微子世家》。
[31]《孙子兵法·谋攻篇》。
[32]《孙子兵法·计篇》。
[33]《六韬·龙韬·论将》。
[34]《左传·庄公十年》。
[35]《墨子·非攻下》。
[36]《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37]《战国策·刘向书录》。
[38]《左传·成公十六年》。
[39]《司马法·天子之义》。
[40]《孙子兵法·军争篇》。
[41]《孙子兵法·计篇》。
[42]《孙子兵法·九地篇》。
[43]《司马法·仁本》。
[44]《孙子兵法·九地篇》。
[45]《孙子兵法·军争篇》。
[46]郑友贤:《十家注孙子遗说并序》,见《十一家注孙子校理》,第289页。
[47]《左传·昭公三十年》。
[48]《国语·越语下》。
[49]《国语·越语下》。
[50]《国语·越语下》。
[51]《国语·越语下》。
[52]《战国策·刘向书录》。
[53]《孟子·离娄上》。
[54]《孟子·梁惠王上》。
[55]《孙子兵法·形篇》。
[56]《六韬·武韬·发启》。
[57]《商君书·开塞》。
[58]《商君书·画策》。
[59]《商君书·农战》。
[60]《商君书·画策》。
[61]《韩非子·心度》。
[62]《管子·参患》。
[63]《管子·兵法》。
[64]《管子·法法》。
[65]《管子·立政》。
[66]《十大经·本伐》。
[67]《经法·六分》。
[68]《商君书·战法》。
[69]《管子·大匡》。
[70]《商君书·靳令》。
[71]《商君书·战法》。
[72]《尉缭子·兵谈》。
[73]《尉缭子·兵谈》。
[74]《商君书·算地》。
[75]《商君书·农战》。
[76]《商君书·慎法》。
[77]《商君书·慎法》。
[78]《商君书·农战》。
[79]《韩非子·心度》。
[80]《管子·治国》。
[81]《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82]《韩非子·心度》。
[83]《韩非子·心度》。
[84]《商君书·赏刑》。
[85]《商君书·赏刑》。
[86]《商君书·赏刑》。
[87]《商君书·战法》。
[88]《商君书·赏刑》。
[89]《韩非子·心度》。
[90]《韩非子·五蠹》。
[91]《韩非子·八奸》。
[92]《韩非子·和氏》。
[93]《韩非子·五蠹》。
[94]《韩非子·五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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