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争于气力”与战国中后期的兵学观念变革

刘向称战国时期的形势特点是：“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52]这标志着春秋时期以争霸为主流的战争的终结，战国时代以兼并为本质的战争的到来。

进入战国之后，随着旧的生产关系大厦的倾覆，土地占有权也相对分散。有土地就有人口，有人口就有赋税，就能组建军队，也就意味着拥有了财富和权力。因此，对土地和人口资源的争夺和控制，也就合乎逻辑地成为当时战争活动的根本宗旨。换言之，对土地的争夺如同一条红线，贯穿于战国时期战争的始终。这一兼并战争的属性，是与以往争夺霸主名分和地位的春秋争霸战争大不相同的。战争手段是由战争目的决定的。兼并战争的激烈和残酷程度要远远超过以往的争霸战争，这一点早在晋阳之战中就表现得十分明显。智伯决晋水灌淹城池，长围晋阳两年，必欲置赵氏势力于死地而后快；同样，赵、韩、魏击败智伯以后，也是擒杀智伯，尽诛其族，瓜分其地。这里已丝毫见不到邲之战、鄢陵之战中那种彬彬有礼的旧“军礼”遗风，而只有无所不用其极的酷烈，这正是兼并战争条件下的必然结果。对此，《孟子》有非常准确而扼要的概括：“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53]这种局面，到战国中后期尤其明朗化。当时的战争，已从兼并的角逐进一步发展为统一的追求了。“‘天下恶乎定？’吾（孟子）对曰：‘定于一。’”[54]而“定于一”，其根本的途径唯有一个，那就是通过残酷的杀戮与殊死的较量。

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兵学文化的主题，不仅“竞于道德”早已成为了明日黄花，而且连“逐于智谋”也是不合时宜了。因为“上兵伐谋”固然美妙，但现实的状况是，实力才是确保在战争中夺取胜利的根本条件，没有强大的实力，那谋略就无所施展其能，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孙子所说的“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55]，说到底，就是实力优先原则。这一点，在兼并与统一战争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于是乎，战国中后期各诸侯国尽管还注重于“伐谋”“伐交”，但其战略运用的重心，已毫无疑义转移到了“伐兵”与“攻城”上来，“争于气力”遂成为了当时兵学文化的最大主题，先秦兵学的发展，合乎逻辑地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在“争于气力”的特殊时代，当时兵学家的主流观点，就是要顺应这个历史潮流，充分肯定战争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即所谓“大明发而万物皆照，大义发而万物皆利，大兵发而万物皆服”[56]。

“争于气力”，要求人们对兵学的功能与作用，有清醒的认识与准确的定位。这方面，当时的兵家曾作过深刻的阐述，如《商君书》认为，当时的社会正处于武力征伐的时代，天下大乱，群雄兼并，一日无已，“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57]。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战争乃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务，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危存亡：“名尊地广以至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58]要立足天下，称王称霸，就必须从事战争，即“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59]，其认为这才是“适于时”的做法。为此，其积极主张战争，反对所谓“非兵”“羞战”之类的论调，强调“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60]。

又如，韩非子也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绝不能指望别国不来侵犯，而是要加强自己的实力，使自己强大得足以令敌国不敢轻启战端，即“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也”[61]，并明确指出这乃是“王术”，即“争于气力”、统一天下的策略和战略。

再如，《管子》同样强调战争的重要作用，肯定战争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认为战争直接决定着君主地位的尊卑、国家处境的安危，是实现君主尊贵、国家安定的重要途径：“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62]《管子》指出，战争虽然谈不上高尚和道德，但在当时天下由分裂走向统一的重要关头，它却是“辅王成霸”的基本手段，不可或缺：“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63]所以，《管子》要求明智的君主务必“积务于兵”，即注重和开展战争，并指出假如“主不积务于兵”，等于是将自己的国家拱手交给敌人，危险之至。基于这一认识，《管子》反对无条件的偃兵息武，指出兵不可废置。《管子》认为，即便是在黄帝、尧、舜那样的盛世，都不曾废弃兵事，那么“今德不及三帝，天下不顺，而求废兵，不亦难乎”[64]。所以宋钘、尹文提倡的“寝兵之说”和墨家鼓吹的“兼爱之说”，在《管子》作者的眼中，纯属亡国覆军之道，必须痛加驳斥：“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65]

不仅三晋法家与齐地法家清醒认识到所处的“争于气力”环境，因而高度“主战”与“重战”，其他学派在这方面也不乏类似的识见，如，黄老学派也主张“争于气力”“以战止战”，《十大经》就明确肯定战争的意义与价值：“所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所谓义也。［义］者，众之所死也。”[66]为义者必定得到民众的拥护和支持，造就“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67]的局面。

当然，“争于气力”并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与手段，通过相应的途径，达到自己预定的战略目标。在当时的兵家看来，只有进行农战，致力于富国强兵，才能够真正拥有从事战争的物质基础与制胜条件。《商君书》《韩非子》《管子》对此均有充分的阐述。《商君书》明确表示：“凡战法必本于政。”[68]《管子》亦曰：“内政不修，外举事不济。”[69]他们认为，要确保国家在战争中取胜，就必须注重加强国家的实力，只有具备强大的实力，方能统一天下，这叫“多力者王”。他们明确指出，国家的强盛与否由国家的实力决定，并认为恩德也产生于实力。《商君书》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70]，这就是“政胜”，并认为“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71]。

而所谓“政胜”的具体途径，乃是实行“农战”。为此，当时的兵家一再强调从事农战的重要性，认为“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制则国治”[72]，可造成“不暴甲而胜”[73]的优势地位。如，《商君书》曰：“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74]亦曰：“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又曰：“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75]《商君书》甚至认为，农战是富国强兵，实现霸、王之业的关键：“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76]相反，如不进行农战，则必危及国家，丧失兼并统一天下的主动权：“彼民不归其力于耕，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贯也。”[77]在他们看来，农耕为攻战之本，两者关系密切，不可分割，重战和重农必须结合。因为农业生产不仅为战争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民众致力于农耕，才会安土重居，这既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可以驱使民众为保卫国土竭力死战。正如《商君书》所言：“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78]

因为在他们看来，“争于气力”，实行“农战”的直接效果，就是富国强兵，“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79]。“国富”是“强兵”的基础，而“强兵”则是保证国家安全的根本条件。一旦做到了富国强兵，那么克敌制胜便有了基本保障：“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80]反之，如果经济落后、军力不强，那就会直接导致国家的危亡，不可不加以警惕：“战士怠于行阵者，则兵弱也；农夫惰于田者，则国贫也。兵弱于敌，国贫于内，而不亡者，未之有也。”[81]

要“争于气力”，那么，思想的统一，政令的贯彻，就至为关键了，所谓“兵战其心者胜”[82]，即必须让民众树立起战争的观念，“服战于民心”[83]，重视和积极参与战争活动。《韩非子·心度》篇中所说的“先战者胜”指的就是这个意思。这里的“先战”，就是“战其心”，使民众的思想专一于战争。所以必须“壹赏”“壹刑”“壹教”。所谓“壹赏”，就是“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84]；所谓“壹刑”，即统一刑罚，“刑无等级”；所谓“壹教”，就是“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85]，即把教育统一到“乐战”上来，使得“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86]，造成“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87]的社会风气。他们指出，一旦做到这三点，便可令行禁止，上下一致，无敌于天下了：“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88]是谓：“兵战其心者胜。”[89]换言之，这在物质上则是要奖励耕战，“富国以农，距敌恃卒”[90]。其明确主张“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91]“显耕战之士”[92]，以此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同时修明政治，信其赏罚，发展经济，鼓舞士气，“严其境内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尽其地力以多其积，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93]。一旦真正做到了这一点，那就能够“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94]，拥有了统一天下的“王资”。

总之，到了战国后期，随着兼并战争的日益激化，先秦兵学的主题又悄然有了新的转移，“竞于道德”基本失语，“逐于智谋”也逐渐弱化，代之而起的是“争于气力”，并占据主导地位，传统型的正宗兵家实际影响力有所削弱，而法家人物的兵学观点则把持了话语权。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同时也是历史的无奈！

【注释】



[1]《韩非子·五蠹》。

[2]《韩非子·五蠹》。

[3]《国语·周语下》。

[4]《司马法·天子之义》。

[5]《孙子兵法·计篇》。

[6]《孙子兵法·军争篇》。

[7]《商君书·靳令》。

[8]《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9]《司马法·仁本》。

[10]《周礼·大司马》。

[11]《周礼·大司马》。

[12]《司马法·仁本》。

[13]《司马法·仁本》。

[14]《司马法·仁本》。

[15]《太平御览·时序部·春下》。

[16]《司马法·仁本》。

[17]《司马法·天子之义》。

[18]《穀梁传·隐公五年》。

[19]《周礼注疏·士师》。

[20]《左传·文公十二年》。

[21]《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22]《尚书·费誓》。

[23]《司马法·仁本》。

[24]《论语·尧曰》。

[25]《司马法·仁本》。

[26]《左传·昭公十三年》。

[27]《左传·昭公十六年》。

[28]《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29]《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

[30]《史记·宋微子世家》。

[31]《孙子兵法·谋攻篇》。

[32]《孙子兵法·计篇》。

[33]《六韬·龙韬·论将》。

[34]《左传·庄公十年》。

[35]《墨子·非攻下》。

[36]《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37]《战国策·刘向书录》。

[38]《左传·成公十六年》。

[39]《司马法·天子之义》。

[40]《孙子兵法·军争篇》。

[41]《孙子兵法·计篇》。

[42]《孙子兵法·九地篇》。

[43]《司马法·仁本》。

[44]《孙子兵法·九地篇》。

[45]《孙子兵法·军争篇》。

[46]郑友贤：《十家注孙子遗说并序》，见《十一家注孙子校理》，第289页。

[47]《左传·昭公三十年》。

[48]《国语·越语下》。

[49]《国语·越语下》。

[50]《国语·越语下》。

[51]《国语·越语下》。

[52]《战国策·刘向书录》。

[53]《孟子·离娄上》。

[54]《孟子·梁惠王上》。

[55]《孙子兵法·形篇》。

[56]《六韬·武韬·发启》。

[57]《商君书·开塞》。

[58]《商君书·画策》。

[59]《商君书·农战》。

[60]《商君书·画策》。

[61]《韩非子·心度》。

[62]《管子·参患》。

[63]《管子·兵法》。

[64]《管子·法法》。

[65]《管子·立政》。

[66]《十大经·本伐》。

[67]《经法·六分》。

[68]《商君书·战法》。

[69]《管子·大匡》。

[70]《商君书·靳令》。

[71]《商君书·战法》。

[72]《尉缭子·兵谈》。

[73]《尉缭子·兵谈》。

[74]《商君书·算地》。

[75]《商君书·农战》。

[76]《商君书·慎法》。

[77]《商君书·慎法》。

[78]《商君书·农战》。

[79]《韩非子·心度》。

[80]《管子·治国》。

[81]《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82]《韩非子·心度》。

[83]《韩非子·心度》。

[84]《商君书·赏刑》。

[85]《商君书·赏刑》。

[86]《商君书·赏刑》。

[87]《商君书·战法》。

[88]《商君书·赏刑》。

[89]《韩非子·心度》。

[90]《韩非子·五蠹》。

[91]《韩非子·八奸》。

[92]《韩非子·和氏》。

[93]《韩非子·五蠹》。

[94]《韩非子·五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