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春秋时期的兵学思想转折
春秋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转折阶段,具有动态性、过渡性以及多样性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经历着剧烈而深刻的嬗变过程,这在兵学领域也不例外。其中又可以春秋中期为界,将这一时期的战争划分为前后不同的阶段。这在战争观念上,就是对西周以来的“军礼”传统的逐渐突破。即由“以礼为固”向“兵以诈立”过渡,由重“偏战”(各占一面相对)的“堂堂之阵、正正之旗”演变为“出奇设伏、兵不厌诈”。在作战方式上,则是由春秋前中期车战的全盛逐渐向春秋晚期步战的重新崛起演进,车战战术日趋复杂多变,军阵趋于成熟并在战争中发挥重大作用。
一、春秋前期“以礼为固”的观念
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由于受到浓厚的尊崇旧军礼社会氛围影响,除了铁血厮杀残酷的一面以外,还存在着比较多的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基本宗旨的温和一面。即便是在铁血残酷较量战争中,也并不缺乏崇礼尚仁的特色。[81]
具体地说,当时战争更多地是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基本宗旨,因而军事威慑多于主力会战。换言之,即以军事威慑和政治外交谋略迫使对方屈服而接受自己的条件,成为这一时期普遍存在的战争指导原则。真正以主力进行会战来决定胜负的战争为数相对有限。当时所谓的“霸主”,一方面固然兼并小国,壮大自己;另一方面,在同其他大、中型国家发生战争时,则多以双方妥协或敌方屈服为结局,而彻底消灭对方武装力量、摧毁对方政权的现象则比较罕见。于是,会盟、“行成”与“平”乃成为当时军事行动中的重要方式。
应该说,在春秋战争史上,以屈服为战争目标的情况比较多见,这在《左传》中有很多的例子,都充分反映了当时战争以屈服敌方为宗旨的普遍性。这种以军礼原则规范、指导战争活动的时代特征,究其原因,应是与当时的大中型政权都属于贵族阶级掌权,且相互又有宗族、姻亲关系分不开的。《左传》引管仲语:“诸夏亲昵,不可弃也。”[82]即是对这种情况的概括性揭示,而它反映在战争指导观念上,就自然笼罩着一层温情脉脉的色彩。可见“兄弟之国”“甥舅之国”名分的存在,决定了当时的战争指导讲究的是正而不诈,而任何不遵循这一原则的做法,均被视为违背军礼的行为:“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83]班固在《汉志》中曰:“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84]可谓是对春秋前中期战争指导基本特征非常贴切的概括和揭示。
我们认为,从更深层次考察,当时指导战争的军礼精神还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军礼所主张的战争目的是征讨不义。这在典籍中有很多的记载,如,《左传》曰:“征伐以讨其不然。”[85]又曰:“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86]《国语》曰:“伐不祀,征不享。”[87]《司马法》曰:“兴甲兵以讨不义。”[88]战事并非随便发动,必须师出有名,征讨不义、违礼的行为。
第二,军事行动中“不加丧,不因凶”[89]的限制。如果不得已而从事战争,就必须在军事行动中贯彻“礼”“仁”一类的原则,即“以礼为固,以仁为胜”[90]。《左传》亦云:“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91]这都是本“礼”宗“仁”的意思。郤至之所以在鄢陵之战后自我欣赏——“吾有三伐”,也在于他曾做到了“勇而有礼,反之以仁”[92]这一点。正因为征伐归宗于“礼”“仁”,所以“不加丧,不因凶”,乃成为对敌军事行动重要原则之一。覆案史实,信而有征,据《左传》载:“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93]又载:“晋士匄侵齐,及穀,闻丧而还,礼也。”[94]
第三,在战场交锋中正大不诈的原则。当进行正式的战场交锋时,当时的军礼也有许多具体的原则,要求作战双方共同遵循。这在《司马法》《左传》《穀梁传》《公羊传》中均有相当具体的反映。《司马法》云:“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95]宋襄公在泓水之战后面对国人的质疑和责备,解释道:“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96]《司马法》又云:“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97]又云:“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98]《穀梁传》亦云:“战不逐奔,诛不填服。”[99]而这在宋襄公的口中,便是“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100]。这不能简单地断定为是《司马法》《穀梁传》或宋襄公的迂腐,而恰恰应视为其对古军礼的申明和执着。故《淮南子》曰:“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101]
第四,战争善后措施上的宽容态度。“服而舍人”是古军礼中的又一项重要原则。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指导者,其从事战争,所追求的是战而服诸侯的旨趣与境界,即通过武力威慑或有限征伐的手段,树立自己的威信,迫使其他诸侯臣服于自己。这一目标既已达到,便偃旗息鼓,停止军事行动,给予敌方继续生存的机会。这在《左传》等典籍中有着充分的反映。《司马法》云:“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102]《左传》云:“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103]又曰:“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104]亦曰:“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105]说的都是这层意思。在“既诛有罪”,完成了战争使命之后,进一步行动纲领就是《司马法》所说的:“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106]参之以《左传》,信而有征。鲁昭公十三年(前529),“(楚)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107]。孔夫子所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108]的真切含义,正在于此。
历史表明,传统是一种巨大的惯性力量。春秋前中期的战争,就是在军礼传统的影响下进行的。但是传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条件的改变,军事领域中的旧军礼传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冲击,无可避免地要一步步走向式微。
二、“兵以诈立”的观念萌芽
春秋后期,随着社会变革的日趋剧烈,战争也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当时的战争指导者,已比较彻底地抛弃了旧军礼的束缚,使战争指挥的艺术呈现出夺目的光彩。这集中表现为战争指导观念和兵学思想的根本性进步。
新型战争指导观念的形成,当然主要取决于战争方式的演变。在春秋中叶以前,军事行动中投入的兵力一般不多,[109]范围尚较为狭小,战争的胜利主要通过战车兵团的会战来取得,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即可决定战争的胜负。而进入春秋晚期,随着各国“作丘甲”“作丘赋”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旧制逐渐被打破,军队人员成分亦发生巨大变化,实际上已经开始推行普遍兵役制。与此同时,战争地域也明显扩大,战场中心渐渐由黄河流域南移至江淮汉水流域。弓弩的改进,各种新型武器杀伤力的迅速提高,使得作战方式也发生重大的演进,具体表现为步战的地位日渐突出,车步协同作战增多,激烈的野战盛行,战争开始具有较为持久的性质,进攻方式上也比较带有运动性了。以吴军破楚入郢之战为例,其纵深突袭、迂回包抄等特点,体现了运动歼敌、连续作战的新战法,这是以往战争的规模和方式所无法比拟的,标志着战争的形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与上述变化相适应,春秋晚期起战争的残酷性也达到了新的程度。而《墨子》所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堙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110],即是形象的描述。
春秋后期战争的最大新特色还在于当时战争指导观念的重大变化。这就是诡诈战法原则在战争领域内的普遍运用,过去那种“鸣鼓而战”,堂堂之阵的战法遭到全面的否定和彻底的抛弃。用班固的话说,便是“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111]。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诡诈奇谲为特色的战争指导现象,在春秋前期、中期的一些战例中即已露出端倪。如,在郑卫制北之战中,郑军正合奇胜打败燕师,既是迂回作战,也是兵分奇正而用的先例。又如,晋国借道灭吞虞国之战,晋军以“借道”为名,行攻伐之实,一石二鸟,兼并对手。再如,郑国抗击北戎之役中的设伏诱敌,齐鲁长勺之战中的后发制人,晋楚鄢陵之战中楚军晦日用兵,出其不意,先敌列阵,等等,都无不充满了作战指导上的诡诈特色。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与大量军礼笼罩下的军事行动相比,这类战争指导方式在当时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到了春秋后期,欺敌误敌、示形动敌、避实击虚的诡诈战法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进入了全面成熟的阶段。当时南方地区吴、楚、越诸国之间的几场大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公元前570年,楚国令尹子重“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112]。吴军利用楚师轻敌疏忽的弱点进行截击,大破楚师,擒获邓廖,并乘胜进击,夺取驾(楚地)。公元前560年,吴楚庸浦之战中,楚军诱使吴师深入预先设伏地区,突现伏兵,大破之。公元前548年,吴楚舒鸠之战,楚军运用诱敌推进,尔后进行内外夹击的战法,战胜吴军。公元前525年,吴楚长岸之战爆发。吴军初战失利,吴王乘船余皇落入楚军之手。吴公子光为夺回余皇,先派人埋伏在余皇附近,夜间派人袭击楚军并高呼余皇,潜伏者轮番呼应,造成楚军大乱,吴军乘势发动全面进攻,大败楚军,夺回余皇。公元前508年,楚囊瓦率军伐吴,进至豫章(今大别山以东、巢湖以西,淮南、江北一带)。吴军伪示怯战之意,故意将大量船只集中于豫章南部江面上,示以守势;而同时秘密将主力潜伏于巢(楚邑,今安徽桐城、安庆一带)地附近。囊瓦中计,误以为吴军尽在江上,对陆上方向松懈戒备。吴军乘机从侧背突袭楚师,大破之,并乘胜攻占巢城,俘楚大夫公子繁。公元前482年,吴越姑苏之战进入最后阶段,是役,越王勾践同样采用战略偷袭的手段,乘隙蹈虚,一举攻克吴都姑苏(今江苏苏州市)。
其他诸如吴楚鸡父之战、吴越槜李之战、吴越笠泽之战等等,亦多运用设伏诱敌、突然袭击、避实击虚、奇正相生、攻其不备的诡诈奇谲的战争指导。在此时已很难看到过去中原战争中所遵循的“成列而鼓”的做法,也不曾见到像鄢陵之战中郤至遇敌君必下,“免胄而趋风”这类现象,更不曾听到类似于宋襄公那样的“宏论”。而所谓“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亦由此而得到历史的验证。
这种战争指导观念的变革,不仅反映在当时的战争实践上,而且也体现在这一时期的兵学理念建树方面。这方面孙子、伍子胥、范蠡等人的有关战争指导的论述,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以《孙子兵法》为例,《孙子兵法》注重于探讨作战指导,并指出“兵者,诡道也”[113],这是对以往战争注重申明“军礼”做法的历史性变革的提炼。在战争目的方面,《孙子兵法》明确提出“伐大国”[114],这是对以往“诛讨不义”“会天子正刑”[115]的否定。在战争善后上,《孙子兵法》主张拔其城,隳其国,这是与以往“又能舍服”“正复厥职”[116]的对立。在作战方式上,与以往“军旅以舒为主”“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117]情况所截然不同的是,《孙子兵法》一再强调“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118]。在后勤保障及执行战场纪律方面,《周礼》《司马法》等主张“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119],而到了孙子那里,则是宣扬“因粮于敌”[120],主张“掠于饶野”[121]“掠乡分众”[122]。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均反映了春秋后期的战争指导思想,较春秋前期有许多显著的变革、发展和差异。南宋郑友贤曰:“《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123]正是对此种差异性的高度概括。
其他像伍子胥、范蠡等人的战争指导观念也和孙子基本相一致。伍子胥提出高明卓越的“疲楚误楚”策略方针,主张“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124]就是“变诈之兵”勃兴条件下的必然产物。范蠡主张“随时而行,是谓守时”,提倡“得时无怠,时不再来”[125],其后发制人、把握战机、及时出击的思想,同样属于符合历史潮流的进步战争指导观念。这些思想观念来源于春秋晚期变化了的战争实践活动,同时又更好地指导着新形势条件下的战争,从而使春秋晚期的战争呈现出充满生机的新面貌。
三、要塞防御思想与筑城技术进步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一般并不驻守关塞。一国之军通常都在国郊之内,遇有征战大事则由军将召集于国(都城)门。这从《周礼》《国语》等史籍记载中可以获得证实。如,据《国语》载,越王勾践“乃命有司大令于国曰:‘苟任戎者,皆造于国门之外’”[126]。又如,《周礼·大司马》郑玄注曰:“古者军将盖为营治于国门。”[127]这就是《孙子兵法》所说的“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128]的意思。这种情况存在的原因,当与此一时期的战争样式相关,即当时的战争是由双方军队的一次性会战来决定胜负,胜利者可以向战败国提出条件,占据领土对于会战并不具有什么意义,故通常不必驻守关塞。
当然,春秋时期也有少数列国开始在一些关塞驻防。据《左传》载,“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129],亦有晋国派遣“女宽守阙塞”[130]的记载。但是从总体上看,对关塞要津的驻防,在春秋时期始终未曾成为普遍的现象,这正如清代学者顾栋高在遍考《左传》所作“春秋列国不守关塞论”断言:“春秋时列国用兵相斗争,天下骚然,然是时禁防疏阔,凡一切关隘阨塞之处,多不遣兵设守,敌国之兵平行往来如入空虚之境。”[131]
作为战争中重要防御体系的城池,高墙、深堑、悬门相锁,乃是保存己方有生力量和财富物资,阻止敌人进攻的理想设施。因此,当时各处诸侯国都重视城池防御,纷纷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与物力进行筑城。
春秋时期的筑城已形成相当规模,据《左传》等文献提及的情况粗略统计,仅黄河中下游及淮河上中游地区的周、晋、齐、鲁、卫、曹、宋、郑、陈、蔡、秦、许、莒、邾、滕、薛等十几个大小诸侯国,就筑有城池约300座。不过,当时城池本身的规模还不大,通常是“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132]。一般诸侯国的国都周围不过900丈,而卿大夫的都邑只有国都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甚至九分之一,正如《左传》所载:“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133]
根据防御的要求,当时的城邑一般由城墙、城楼、垛堞等组成。城墙往往不止一重,而有数重,也即所谓“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134]。城墙的修筑方法,主要是夯土板筑,夯土成墙,挖沟为池。夯土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平夯,即两面夹板,层层平筑;一是方块夯,即分段筑。城门构筑更加高大、复杂,悬门的设置,是城门设防的一大进步。为了加固城门,当时已经开始使用金属铆钉。城邑的修筑,一般都是围绕原有居民的聚居地进行,一切从防御的目的出发,力求坚固。
由于缺乏有效的攻坚手段,攻城部队往往钝兵挫锐于深沟高垒的坚城之下,导致伤亡惨重,师老兵疲,铩羽而归。因此,春秋时期的兵家和军事指挥者都视攻城为畏途。如,孙子就认为“攻城则力屈”,是用兵的下策,“其下攻城”[135]。一般情况之下,战争指挥者都尽量避免进行攻城作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攻城战。因此,随着要塞攻坚作战的需要,攻城器械逐渐得到发展,主要有掩护士兵进行土工作业的轒辒,防避矢石攻击的大橹,登城用的云梯,用于观察敌情的巢车以及撞击城门的重型冲车,等等。而守城用的器械,除了干盾、弓弩、刀剑、石块等物之外,还有专门的武器装备钩拒等。这在《墨子》《孙子》等先秦有关文献中曾有零星的记载,但是很多史籍记载的攻守器械尚缺乏地下考古出土实物的验证。
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