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夏商时期军队的编制与兵种建设思想
步兵是一个古老而人数众多的兵种,在夏、商和西周初期的战争中都曾发挥过非常重要的作用。《牧誓》云:“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53]就如实地反映了当时步兵大方阵作战的大体状况和基本特点。
夏代的兵种主要是步卒,作战方式也主要以步兵阵战为主,这是可以大胆肯定的,因为当时的生产力低下,尚未有大规模的造车技术,不可能有大量的战车装备部队。
同样,步兵也是商代军队的主要兵种。卜辞中多有“步伐”一词,如“王其步伐夷”“余步从侯喜伐夷方”“步伐pagenumber_ebook=77,pagenumber_book=48方”等等。[54]胡厚宣指出:“步伐者,不驾车,不骑马,以步卒征伐之也。”[55]这反映在商代步兵经常独立作战,在对外征伐中发挥着主要的作用。河南安阳小屯C区发现的一组商代后期的祭祀坑,其中有按照当时作战部署而摆下的两个方阵,可谓商代的“兵马俑”!我们可以据此对商代的军阵有一个非常真实而直观的认识。前一个方阵为步卒,在近百个排列整齐的长方形葬坑中,共有步卒300人左右。以布局看,此方阵由左、中、右三队排成,左、右队各三列纵深,中队五列纵深,而每队又都分成左、中、右三个部分,这正是甲骨卜辞中所言“左、中、右,人三百”的实物佐证。后一个方阵是车队及其所属的徒兵,当为车兵部队。前者是建制步兵,后一方阵中的徒兵则为隶属步兵。在甲骨卜辞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有关商代的征伐记录,其用兵规模亦是比较大的,如一次用兵的规模可以达到3000人或者5000人,其中用兵规模最大的出现在武丁卜辞中,数量为13000人。[56]
车的发明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初期,由于畜力驾挽的成功首先用于狩猎,又随着狩猎技术的成熟逐渐用于战争。据文献记载“奚仲作车”[57],又说奚仲“为夏车正”[58],亦有“《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59],还有《甘誓》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60]夏启正是从车左、参乘、御者职责的角度提出作战要求与纪律的,其车左主射,车右执戈矛主刺杀,御者主驾车,其编制和分工与商周时期基本相同,《司马法》曰:“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61]《释名》亦曰:“钩车,以行为阵,钩股曲直有正,夏所制也。”[62]我们认为,或许在夏代已有了战车和车战。[63]
殷商时代的车兵与车战自然较夏代有了明显的发展。据文献明确记载,商汤时期,商军在作战中已使用战车:“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64]这说明商军已在当时作战中开始使用成建制的战车了。根据殷墟出土的商代战车,我们对其基本结构亦有直观的认识:车轮、车轴、架在车轴上的车厢、车辕和车轭,战车配备两匹战马。其中,车轮由车辖固定,可以拆卸,车厢是木制框架,可能使用柳条、皮革编制而成,厢门多开向后部,车辕呈弯曲状,尾部伸入车厢、车架之下,前部略高出马背,车马皆用青铜和绿松石等装饰,车厢上有可能绘有各种图案。[65]“车”字在甲骨卜辞中也比较常见,商代的车辆在遗址和墓葬中均有发现,甲骨中亦有许多关于车战的卜辞。[66]石璋如根据考古发现提出商代车战的基本形式,即5辆车为车战的小队(基本组织单位),5个分队又组成一个大队。每辆战车上3个兵士,居中为御者,手持马鞭,右边是击者,手持戈,左边是射者,手持弓箭。[67]
考古工作者发现殷墟宗庙(乙七)遗址中的后一个方阵,此方阵中有战车5辆,每车均载有甲士3人;最前战车两旁并列3坑,每坑殉葬5人,这说明每辆战车有甲士3人,徒兵15人,其编组情况、随葬武器与文献记载的战车编组基本相合。每5辆车组成一个基本战术编制单位,这与“五车为列”的记载若合符契。在殷墟,考古工作者还发现了置有25辆兵车的墓葬,说明当时可能已经出现了以25辆战车组成的更大规模的战车建制单位。卜辞中有“登射百”和“登射三百”的记载。[68]据考证,“百射”即为战车百辆,为一师的兵车数;而“三百射”,也许便是左、中、右三师的兵车总数。
上述种种情况表明,商代战车的战术编组已经形成定制,战车部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而车兵的存在与战车编组的初步定型化,则意味着早期车兵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车战的时代即将来临。但是总体而言,其尚不足改变商代军队以步兵为主的基本兵种格局。
夏商时期的军事力量建设遵循“寓兵于农”的指导原则,都采取兵农合一的方式征集军队。成年男子有被随时征集、参加作战的义务,适龄男子(“众”)平时从事农业生产,一旦有战事,王将按照军事上的需要,临时指定人数,从适龄男子中征集兵员,编组成以贵族武士为核心的部队,出征作战。战争结束,军队绝大部分解散,兵甲装备收归国库。这是一种全民皆兵、临时征集的兵役制度。[69]当然,商王除了接受选拔的“众人”外,经常还驱使罪犯参战。甲骨卜辞中“登人”“㸓人”“致众”以征伐“某方”的记载,即此制度的反映。而王作“三师”“中师”的真切含义,就是商王将临时征集来的士兵按师、旅等建制单位加以组织编排。[70]
商后期开始对这种临时征兵制有所改进,即实行“平时任户计民,以预定其军籍”的办法,使“人有所隶之军,军有所统之将”。[71]但这一改进,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商代兵役临时征发的性质。当时的服役者仍然是亦兵亦农身份,其平时为民,遇有战争,被临时征集,编入预先规定的有关师旅之中出征作战。
夏商时代可能也有了少量的常备军性质的部队,其以贵族子弟为核心,并吸纳了王之近侍参与其中。在夏代,他们称为“家众”,在商代,卜辞中经常出现“多臣”“小臣”,相当于后来的禁卫军,平时担负王宫、都城的卫戍,并在征战中发挥骨干作用。当然,商代实行内外服制,因此甲骨卜辞中的许多“小臣”,其实是商王朝从内服“小臣”中挑选成员回到他们所来自的国族中担任军事首领,因此,可以说通过内服“小臣”训练外服军事首领是商朝控制方国的重要手段之一。[72]
夏代氏族林立,各部族军队数量很少,夏王朝自身的兵力也不会太多,当时应该已经出现了简单的军事组织。例如后羿代夏,少康奔有虞氏为庖正,“有田一成,有众一旅”[73]。“旅”可能是夏代军队建制的一级单位。一旅的人数,杜预说是“五百人为旅”[74],我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杜预此说是按照《周礼》“五人为伍……五卒为旅”的记载推算出来的,应该不合夏商旧制。据《司马法》逸文记载,一成之田有300家,若按每家一人从军计算,一旅之众可能是300人。那么,旅之下可能还有较小的军队编制单位,如伍、什、卒等,但目前尚无史料可予以确证,兹不细述。
商代军队的最高建制单位是师,有王室之师与方国诸侯之师的区别。武丁时期,王室军队已有以“右”“中”“左”命名而编制起来的三个师。到了武乙时期,这种师的编制更加明确化。“师”的指挥官称为“师氏”或“师长”。王室之外,方国诸侯的师称“某师”,如雀国的师称“雀师”,犬方的师称“犬师”。
商代“师”的编制人数,学术界有千人说、三千人说、万人说等不同说法。我们认为当以三千人说比较合乎实际,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卜辞所记出兵以3000人较为常见,据岛邦男统计,有21例之多。[75]其二,商代军队以十进制编组,十、百、千依次递进。[76]殷墟商墓多为十人一排,兵器多为十件一捆,墓外葬坑多为十人一坑,十坑一排,恰好体现了这种编组形式。但在十进制的基础上,商人还采用了三进制,即三个十人团体组成一个战斗单位,三个百人团体组成一个更大战斗单位,同样三个千人团体组成最大的战斗单位,这就是“师”。其三,“师”之下还有“旅”的编制。“商代的旅起初可能是以军旗为标识的某一氏族的武装力量,每旅的人数应当是比较少的,至康丁以后,旅的建制才趋于正规,大有和师并驾齐驱之势。”[77]卜辞中有左旅、右旅、王旅的记载,[78]可见旅也分右、中、左三部。陈梦家称商军以“三百人为一大队”,表明“旅”的编制当为300人。卜辞中多有“登人”三百之类的记载,就是以旅的建制征发众人入伍。至于“登旅万”[79],即是按旅建制征发万人入伍,而并非“师”或“旅”本身就是万人编制,而且此处的万人不过是约数而已。
卜辞中亦有许多关于“族”军的记载,如“令王族追召方”[80],等等,可见“族”的武装在当时战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族并非军队的编制单位,有学者明确指出:“这种族的武装虽然在战争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它不就是军队的编制单位……商代军队是以师为单位编制起来的,参加征战的族,亦是宗族或家族一类的武装,而不就是军队的本身。”[81]换言之,“族”与师、旅乃是商代对军队的不同表述,称“族”可能更加强调其血缘集团的性质,当然“从造字来看,族字是由一面军旗和一支箭构成的,很明显地表示了在创造该词的记录符号时所强调的是军事组织的含义……‘族’的原始意义应该是按亲缘关系组成的军事集团,而并不是指某种亲缘集团本身”[82]。师、旅是军队的建制形式,而“族”则是指军队人员来源的构成,当卜辞侧重于表现军队人员来源时,便将商军称为“三族”“五族”“王族”“多子族”等,当卜辞侧重于表现军队的建制之时,则称之为“师”“旅”,等等。根据卜辞反映,商代有“行”的军事建制,一般而言,某行是指某族或者某地的军队,至于“行”与“师”“旅”的区别,有学者指出,“可能在于行纯粹是步卒,而师、旅为步卒、车骑的混合编制”[83]。商代还有“戍”的建制,应当是在康丁以后,并且有右、中、左的建制。
根据甲骨卜辞,我们认为,在商代可能还有较为专业的常备军,如“多射”“多马”“多马羌”。但由于卜辞只言片语,所能反映的内容十分有限,如“多射”当为后世以弓箭手组成的军队,而“多马”“多马羌”可能是以车兵为主体组成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