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商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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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商之季世，纪纲之废、道德之隳极矣。周人数商之罪，于《牧誓》曰：“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弗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以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于《多士》曰：“在今后嗣王，……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祇。”于《多方》曰：“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屑有辞。”于《酒诰》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祇，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无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由前三者之说，则失德在一人；由后之说，殷之臣民，其渐于亡国之俗久矣。此非敌国诬谤之言也，殷人亦屡言之。《西伯戡黎》曰：“惟王淫戏用自绝。”《微子》曰：“我用沉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又曰：“无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沉酗于酒。乃罔畏畏，咈其耉长，旧有位人。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夫商道尚鬼，乃至窃神祇之牺牲，卿士浊乱于上，而法令隳废于下，举国上下，惟奸宄敌仇之是务；固不待孟津之会、牧野之誓，而其亡已决矣。而周自大王以后，世载其德，自西土邦君，御事小子，皆克用文王教，至于庶民，亦聪听祖考之彝训。是殷、周之兴亡，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故克殷之后，尤兢兢以德治为务。《召诰》曰：“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周之君臣，于其嗣服之初反覆教戒也如是，则知所以驱草窃奸宄相为敌仇之民而跻之仁寿之域者，其经纶固大有在。欲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必于是乎观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