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训解

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祸福，立明王以顺之，曰：大命有常，小命日成，成则敬，有常则广，广以敬命，则度至于极。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禄，福禄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夫或司不义而降之祸，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夫民生而丑不明，无以明之，能无丑乎？若有丑而竞行不丑，则度至于极。夫民生而乐生，无以谷之，能无劝乎？若劝之以忠，则度至于极。夫民生而恶死，无以畏之，能无恐乎？若恐而承教，则度至于极。

　　六极既通，六闲具塞，通道通天以正人，正人莫如有极，道天莫如无极。道天有极则不威，不威则不昭，正人无极则不信，不信则不行。明王昭天信人以度功，地以利之，使信人畏天，则度至于极。

　　夫天道三，人道三，天有命有祸有福，人有丑有绋絻有斧钺，以人之丑当天之命，以绋絻当天之福，以斧钺当天之祸，六方三述，其极一也，不知则不行。极命则民墯，民墯则旷命，旷命以诫其上，则殆于乱；极福则民禄，民禄则干善，干善则不行；极祸则民鬼，民鬼则淫祭，淫祭则罢家；极丑则民叛，民叛则伤人，伤人则不义；极赏则民贾其上，贾其上则民无让，无让则不顺；极罚则民多诈，多诈则不忠，不忠则无报。凡此六者，政之殆也。明王是故昭命以命之，曰：大命世，小命身。

　　福莫大于行义，祸莫大于淫祭，丑莫大于伤人，赏莫大于信义，让莫大于贾上，罚莫大于贪诈。古之明王，奉此六者，以牧万民，民用而不失。

　　抚之以惠，和之以均，敛之以哀，娱之以乐，慎之以礼，教之以艺，震之以政，动之以事，劝之以赏，畏之以罚，临之以忠，行之以权。权不法，忠不忠，罚不服，赏不从劳，事不震，政不成，艺不淫，礼有时，乐不满，哀不至，均不壹，惠不不忍人，凡此物权之属也。

　　惠而不忍人，人不胜害，害不如死，均一则不和，哀至则匮，乐满则荒，礼无时则不贵，艺淫则害于才，政成则不长，事震则寡功，以赏从劳，劳而不至，以法从中则赏，赏不必中，以权从法则行，行不必以知权，权以知微，微以知始，始以知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