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中国先秦兵学史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古史传说时代的兵学，夏、商、西周三代的兵学以及春秋战国时期的兵学。在漫长的先秦时期，中国兵学史的发展先后经历了萌芽、雏形与初步成熟和首次繁荣的基本过程，并为后世兵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中国古史传说时代的兵学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亦可以称之为兵学萌芽。古史传说时代兵学萌芽的时间跨度大约是在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以前的1000余年，也就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即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这一特殊的史前时期。

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氏族社会内部各个氏族之间为了争取、保有或扩大生存空间，开始出现了武力冲突。并且由于血亲复仇的原则又导致了冲突不断，愈演愈烈。而随着氏族内部分化的加剧和私有财产的出现，又诱发了部族集团之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于是，战争的基本要素逐渐形成，这包括战争物质条件的初步具备，战争动员与实施机制的草创，氏族内部尚武嗜勇之风的有力张扬，在此基础上，严格意义上的战争开始出现了，中国古代兵学思想开始萌芽。随之发生的是与阶级分化紧密联系的部落征服战争。最后，与国家形成直接相关的阶级社会战争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从此，战争作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在整个社会活动中占据了显著地位，成为历史发展的最直观表现形态；而伴随着原始战争厮杀呐喊场景，中国古代兵学也开始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

夏、商、西周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在中原地区占据主导地位的、先后递嬗的三个朝代，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三代”。三代历史上承史前新石器文化的余绪，下开铁器文化之先河，是中国古代早期文明的发轫时期。

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生活在黄河中下游流域中原地区的华夏族先民，率先建立了最早的国家——夏王朝。其后，经过数百载的发展，至商代中期，青铜文化高度繁荣，社会政治、军事、经济制度亦逐步趋于成熟。及至西周时期，其间虽经战乱征伐，但社会发展的势头依然强劲，礼乐文明已进入全盛阶段。这一时期的兵学发展也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从战争的类别来说，有以商汤伐桀、武王伐纣为代表的新旧王朝更替战争；有周公东征一类的平息叛乱、巩固统治秩序的战争；有中原华夏民族中央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有下层民众反抗暴政的斗争；等等。当时的作战方式亦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在夏、商两代，步兵占有优势，步战作为作战方式的主流，而车战则为辅助。到了西周，车兵成为主力兵种，步兵退居次要地位，由建制步兵转化为依附于战车的隶属徒卒，车战遂取代步战而成为主要的作战方式。

夏、商、西周时期的兵学发展，从统御体制上来看，是贵族的逐级分权制，所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由王室通过诸侯、卿大夫“分民裂土而治”来实现。“文武分职”仅局限于军政系统，而不涉及军令系统。武装力量是由王室军、诸侯（方国）军、族军及私属武装构成。常备军在商代晚期可能已经出现，但规模不大。兵役制度实行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的兵农合一的临时征发制，具有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特点。兵种构成大致以车兵、步兵为主体，其编制通常是以三进制重以十进制。这一时期的武器装备也有了长足的进步。青铜兵器的出现，标志着古代兵器从木、石、骨、角等材质跨入了金属兵器阶段，极大地提高了兵器的强度和杀伤力。同时，兵器设计与制作工艺的提高，至西周已臻于完善。

由于文字的普遍使用和战争经验的不断积累，这一时期兵学思想也有了初步发展。这主要反映在甲骨文、金文等出土文献以及《尚书》《诗经》《周易》《周礼》等经典传世文献中，这些文献均对兵学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专门性的书籍，如在“古代王者司马法”总名之下的《军志》《军政》《令典》《大度之书》等，为中国传统兵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特别是西周，宗法制基础上封邦立国的政治体制已全面巩固，礼治思想已渗入一切领域，礼乐文明已臻极致。与此相应，这一时期的兵学也以礼治为特色，礼乐制度下的政治法规与道德观念全面渗入兵学领域，一切军事活动均以“军礼”为纲领，所谓“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故具有极强的礼治规范性。

春秋战国时期始于周平王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终于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建立秦朝，是中国历史非常重要的转折时期，史称“周秦之变”，亦被称作“轴心时代”（The Axial Age），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灿烂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最大特点就是政治大动荡、经济大变革、文化大发展。在经济上，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井田制走向瓦解，新的生产关系全面确立。在政治上，礼乐文明遭到极大冲击，王室衰微，强卿擅权，诸侯争霸，大国兼并，各国变法与改革方兴未艾，天下统一是大势所趋。在文化上，学术下移，私学勃兴，诸子蜂起，百家争鸣。春秋战国时期前后近600年的战争，更使战争成为此时居特殊地位的时代主题，兵学遂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出现了中国兵学史上的首次繁荣。

春秋战国时期，除上古已出现的战争类型外，当时的战争还包括了诸侯争霸战争，大国兼并战争，统治集团内部夺权战争，新兴势力向守旧势力夺权战争，以及秦始皇攻灭关东六国的统一战争，等等。其中，诸侯争霸，大国兼并与统一战争，乃是当时战争的主流，对中国历史的进程曾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自春秋中期起，随着军队结构的改变，强弩与铁兵器的使用，战争区域的扩大以及与戎狄步卒作战的需要，步兵遂重新崛起，步战再次占据主导地位，战争方式亦急剧变化。同时，水军出现，水战在南方吴、楚、越等地区开始流行。自战国中期起，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为标志，骑战也被大规模引入中原地区，作为新的作战样式。至此，步、车、骑、舟诸兵种完整形成，并出现了诸兵种协同作战的局面，奠定了冷兵器时代作战的基本样式。

春秋战国时期野战的军阵大多采用三军阵，但五军阵也开始成为比较常用的阵形。其战术运用，除了疏散方阵进攻外，较为普遍地转化为纵队进攻，并由早期的徐缓推进向快速进击的方向过渡，出现了“车驰卒奔”“剽疾迅猛”的场面。同时，城池攻守战、关隘要塞战、伏击战、包围战、奇袭战、火攻、水淹等各种战法也先后在作战中得到广泛使用。

春秋战国时期军队武器装备进步巨大，主要标志是铁兵器和弩机的普遍使用。从已有的考古发掘和有关文献记载来看，当时处于我国古代青铜兵器发展的鼎盛时期，同时也是我国钢铁兵器发展的初始阶段。战车的形制和性能得到改善，战船数量已相当可观。戈、戟、矛、剑等常用刺杀格斗兵器的形制有了新的改进，杀伤力增大。甲胄干盾等防护装备更加多样牢固耐用，弓弩为主体的射远兵器制作工艺水平提高，“积弩齐发”成为战场制胜的重要手段。轒辒、云梯、巢车、铁蒺藜、地听等攻守城器械被广泛使用，在战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时，筑城虽仍然采用版筑夯土方式，但是筑城数量与版筑质量均有长足的进步。

春秋战国时期国君对军权的控制得到加强，军事制度改革力度非常大。进入战国后，更出现了职官上的文武殊途，将相分职制，决策上的廷议制，军队调动上的兵符制，赏罚上的军功爵制，形成了一整套的运行机制。在武装力量构成上，形成中央军、禁卫军与地方军三位一体制，私属武装逐渐被取缔，常备军数量增加。在兵役制度方面，开始向基于地域关系的郡县普遍征兵制过渡。兵员主要来自庶人（春秋）和国家“编户齐民”的农民（战国），而“武卒”“技击”等精锐部队的出现则表明募兵制业已滥觞。在兵种构成方面，基本上形成了步、车、骑、舟四个主要兵种，其在战争中的地位作用，则随战争条件的变化处于不断地调整之中。军队编制日趋复杂，通常以五进制重以四进制，并且与居民的地域行政组织相对应，而具体编制又被区分为一般隶属编制、基本作战编制以及临时战斗编制三个主要层次。军事训练制度开始由田猎式的训练向以“一教十”、以“十教百”逐次递进的单兵、多兵合成正规训练体制演变。在军事法规方面，逐渐以“法令”为指导，出现了较为严格的成文法规。总之，当时的军制基本上确立了中国历代军制的大致框架。

而最为根本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观念相应地发生根本性变革。这一时期兵学思想上的最大特点是战争指导观念的变化。春秋中期之前，人们普遍遵循和崇尚西周延续而来的“军礼”传统，主张进行“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为特征的“偏战”，但是从春秋晚期起，这种“正正之旗、堂堂之阵”的战法开始遭到全面否定并被彻底抛弃，“诡诈”战法原则在战争领域内得到普遍运用，即所谓“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1]。春秋战国时期涌现出一批杰出的兵学家，如孙武、司马穰苴、伍子胥、范蠡、孙膑、吴起、商鞅等等；诞生了《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司马法》《六韬》《伍子胥水战法》《盖庐》等著名兵书。儒、墨、道、法等主要思想学派也纷纷以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角度对兵学问题进行探讨，使得时人对兵学问题的认识逐渐深化。这主要表现为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战争，主张慎战，重视备战，致力于追求“全胜不斗，大兵无创”的理想境界；以正确的理念指导治军，提倡“以治为胜”，恩威兼施，文武并用；以科学务实的审断指导作战，主张先胜后战，奇正相生、避实击虚、因敌制胜、大创聚歼，从而奠定了中国古典兵学理论的基础，亦规范了中国古代兵学的基本特质和主导倾向。

【注释】



[1]《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