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春秋时期的军事变革与兵学的嬗变：从尚德到尚智



# 摘要

公元前771年，犬戎攻破西周都城镐京，在骊山脚下杀死了周幽王，幽王身死国灭，为天下笑，也宣告了统治中原地区将近300年的西周灭亡。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宜臼东迁，历史进入春秋时期。春秋时期（前770—前476）[1]，始于周平王东迁至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终于周敬王四十四年（前476）。春秋时期经过了长达200多年的历史变迁，是中国历史上变化最剧烈的时期，亦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灿烂发展的繁荣时期。

春秋时期的最大特点就是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大繁荣。经济上，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井田制走向瓦解，新的生产关系形成并开始确立。政治上，礼乐文明遭遇到极大冲击，王室衰微，强卿擅权，诸侯争霸。文化上，学术下移，私学开始勃兴。在春秋时期，曾发生过弑君事件36起，亡国72个，大大小小军事行动多达500次。而绵延200多年大大小小的战争，更使战争成为这一时期居特殊地位的时代主题，兵学遂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了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军事指挥权下移。春秋时期的中国社会充满了动荡，也充满了变革，在军事领导体制上则突出地表现为军事指挥权的下移。名义上全国武装力量的统帅——周王室很快被弃置一边。随着时间的推移，春秋列国军事领导权下移的现象尤为突出，具体表现是周天子名义上的天下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地位已完全丧失，相继崛起的诸侯霸主利用旧有的军事领导体制的某些传统，代替周天子行使武装力量的统帅权，各诸侯国国君手握武装力量，成为军政首脑。及至春秋后期，各诸侯国君对军队的最高领导权也被逐渐削弱。国君亲自统兵出征的指挥制度被军将统兵所取代。就军事指挥权而言，军权下移在春秋时期是一个普遍现象，成为一个无可逆转的趋势。[2]

第二，战争类型基本齐全。除上古已出现的战争类型外，当时的战争还包括了诸侯争霸和兼并战争，统治集团内部夺权战争，新兴势力向守旧势力夺权战争，等等。其中，诸侯争霸战争乃是春秋时期战争的主流，对中国历史进程曾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三，战争方式急剧变化。自春秋中期起，随着战争的频繁发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军队结构的彻底改变，青铜兵器制作工艺的改良，强弩与铁兵器等新型兵器的使用，战争区域的扩大以及与戎狄族步卒作战的需要，步兵遂重新崛起，步战再次占据主导地位。[3]同时，水军出现，水战在南方吴、楚、越等地区开始流行，并对战争的胜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四，多种战法各擅胜场。当时野战的军阵虽然大多采用三军阵，但是五军阵也开始成为比较常用的阵形。其战术运用，除了疏散方阵进攻外，较为普遍地转化为纵队进攻，并由早期的徐缓推进向快速进击的方向过渡，出现了“车驰卒奔”[4]、剽疾迅猛的场面。同时，城池攻守战、关隘要塞战、伏击包围战、奇袭战、火攻、水淹等战法也先后在作战中得到广泛使用。

第五，战争观念的根本性变革。这一时期在兵学思想上的最大特点是战争指导观念的变化。春秋中期之前，人们普遍遵循和崇尚西周延续而来的“军礼”传统，主张进行“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5]为特征的“偏战”。但是，从春秋晚期起，这种“正正之旗”“堂堂之阵”[6]的战法开始遭到全面否定，“诡诈”战法原则在战争领域内得到普遍认可和运用，即班固所言：“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7]

第六，武器装备进步巨大。春秋时期军队的武器装备发展的主要标志是铁兵器的使用，而与此同时，传统的青铜兵器制作工艺亦十分精良和成熟。从考古发掘和有关文献记载来看，当时是我国古代青铜兵器发展的鼎盛时期，同时也是我国钢铁兵器发展的初始阶段。战车的形制和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改进，战船数量已相当可观。戈、戟、矛、剑等常用刺杀格斗兵器的形制有了新的改进，杀伤力增强。甲胄干盾等防护装具更加多样，牢固耐用。轒辒、云梯、巢车、铁蒺藜、地听等攻守城器械被广泛使用，在战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筑城虽仍然采用版筑夯土方式，但是筑城数量与版筑质量均有长足的进步。[8]

第七，兵学的高度繁荣。春秋时期涌现出一批杰出的兵学思想家，如孙武、司马穰苴、伍子胥、范蠡等等；产生了《孙子兵法》《司马法》《伍子胥水战法》《盖庐》等著名兵书。这一时期兵学思想的繁荣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战争，主张慎战，重视备战，致力于追求“全胜”的理想用兵境界；以正确的理念指导治军，提倡恩威兼施，文武并用；以科学的审断指导作战，主张先胜后战、奇正相生、避实击虚、因敌制胜、大创聚歼。春秋时期兵学的迅速发展，奠定了中国古典兵学理论的基础，规范了中国古代兵学文化的基本特质和主导倾向。[9]

# 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军事变革与战争形态的演变

一、战争的频繁与车战战术的演进

车战是春秋时期作战方式的主流，在前期和中期尤其如此。通常而言，车战是以阵战的形式进行的，所以车战的核心战术就是方阵战术。作为典型的阵地作战方式，车战特别适合于当时争霸战争的中心地带——中原地区的地理环境。

有关历史文献记载表明，春秋时期车战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车兵在当时各国军队中居于毋庸置疑的主力兵种地位。当时，衡量国家实力强弱的指标就是该国拥有战车的数量，所以一些军事强国通常被称为“千乘之国”。当时在中原地区进行的重大战事，一般都是以战车交锋来决定胜负的。一些对春秋时期局势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具有代表性的会战，如繻葛之战、长勺之战、城濮之战、韩原之战、崤之战、邲之战、鄢陵之战、艾陵之战等等，都是数百辆兵车的大会战。各国扩军的重点也是增加战车数量，加强车兵的建设。如，晋国军队在城濮之战时仅有700乘的兵力，春秋后期，晋国的兵力已经递增到5000～6000乘，增加了几倍。楚军全盛时发展到近万乘的兵力，齐军由齐桓公时的近千乘增至春秋后期的2000～3000乘，甚至连莒国这样的小国到春秋后期也都拥有战车千乘了。[10]所以著名兵家孙武在计算军队数量时也是以战车为单位，“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11]，这正是以车兵为中心的典型的车战计军方法。

从《左传》等典籍所反映的史实来看，一场典型的车战一般经历四个程序。首先，次，或称军、舍，即敌对两军开进预定战场后首先扎营集结，准备约期会战，即《孙子兵法》所说的“合军聚众，交和而舍”[12]。其次，致，或称致师，即以单车或少量部队对敌进行挑战，试探敌军虚实动静。再次，阵，即列阵，根据兵力和敌方情况，将军队部署为特定的军阵，准备交锋。即所谓“轻车先出居其侧者，阵也”[13]。最后，战，即两军展开决战，以定胜负。

车战交战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先敌发动进攻，迫击敌阵。晋楚邲之战中楚军主动攻击晋军即采取此法。二是固守阵形待敌来攻，寻找战机。齐鲁长勺之战中鲁军的作战指导即是如此。三是双方同时发起攻击，决出胜负。通常来说，当时车战时间持续并不长，几个时辰，最多一天就见分晓。只有极个别情况是当天未能决出胜负，夜间暂行休战，以等待次日再战，如，鄢陵之战中楚军最初的作战计划所反映的情况就是这样。[14]

与西周时期相比，车战战术在春秋时期又有了相当大的发展。

其一，车战的阵形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不但表现为交战双方已比较普遍地采用了三军阵、五军阵，而且也表现为军阵内部，如车步兵力配置、战术协同、武器装备配置、实施机动等方面日益合理化，更有利于战斗力的充分发挥。

其二，由于阵形以密集队形逐渐发展演化为疏散的配置，部队交战时的机动性亦趋于增强。这反映在进攻方式上，就是速度的加快，攻击力的加强，即由传统的保持队形，徐缓推进，所谓“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15]，向快速进击的方向过渡，形成了“疾进师，车驰卒奔”[16]“车骤徒趋”[17]的攻击场面。

其三，出现了初步的野战防御方法。在这一时期，次军（军队屯驻）已经开始设置营垒。这些营垒一般都设有障碍物，能够阻碍或延迟敌方战车的冲击，即所谓“深垒固军以待之”[18]，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使自己一方避免不利条件下交战的防御作用。

其四，战术观念逐渐发生重大的变化。这主要表现为早期战争重信轻诈的传统开始遭到冲击，“不鼓不成列”[19]的惯例开始受到怀疑和否定，并渐渐趋于没落，趁对方尚未列好阵形就突然发起攻击的现象时有发生，并成为许多兵学家和战场指挥者认可的新观念。

其五，战车阵地战逐渐运用多种较为灵活机动的作战方法。包括有迂回侧后，攻其不虞；出其不意，晦日进兵；欲取先予，乱敌阵形；避实就虚，由弱及强；诱敌先进，侧翼夹击；巧妙设伏，大创聚歼；等等。[20]

《六韬》论述“三军器用，攻守之具”时，排列在最前面的不是戈矛刀剑，而是各类战车，其作用是“陷坚陈，败强敌”[21]。这实际上是对春秋战争历史基本特点的概括。而车战战术的进步与嬗变，恰好表明这一时期正是中国古代车战的鼎盛阶段。

二、步兵的崛起

自西周后期到春秋前期，由于车战成为主要的作战方式，步兵在大多数诸侯国中地位普遍降低，成为隶属步兵而非建制步兵。但是，车战毕竟要受地形条件的制约，只适宜在平原地带进行，而步兵作战的领域则要广阔得多，因此步兵在当时战争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

据《左传》等文献记载，春秋前期诸侯列国中建立步兵并单独用于作战的，主要有郑、晋诸国。郑国立国于无险可守的平原地区，最早使用步兵守卫疆土和反击戎狄少数民族的袭扰。根据《左传》记载，郑国在抗击宋、卫多国联军的作战中，曾动用步卒应敌，“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22]。又如，据《左传》记载，郑国又一次以步兵抵御诸侯之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败其徒兵于洧上”[23]。这些记载透露了以下信息：第一，郑国的确拥有独立的步兵部队，且经常投入战斗。第二，在平原地带，在极具冲杀力的战车面前，步兵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很难与车兵相抗衡。但是，尽管郑国步兵数次战败，然而并未因此没落，反而在困难中寻找出路，不断寻求改进，并得到发展壮大，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起到其特有的作用，如，曾在镇压“萑苻之盗”的作战中，郑国的步兵就发挥了强大的战斗力，“（大叔）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24]。

晋国地形多山，邻接戎狄，因此，晋国比较早地建立独立的步兵部队，称之为“行”。早在晋献公时，晋国已经初建有“左行”与“右行”；到晋文公时，更在作“三军”的同时，又作“三行以御狄”[25]，即在原有“二行”的基础上增设“中行”。这些步兵不隶属战车部队的编制，主要承担与戎狄作战、保卫和开拓晋国疆土的任务。但是，总的看来，在春秋前期和中期，与车兵相比，步兵处于劣势，其发展速度十分缓慢，其数量规模亦非常有限。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春秋后期才出现大的变化，步兵开始了全面复兴。这一现象的发生，我们认为主要是缘于下列几个因素。

第一，军队成分的改变。随着井田制逐渐瓦解，“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传统遭到重大冲击，普通民众（庶人、野人）被允许加入军队。他们从军后，由于没有当甲士的权利和接受“射”“御”等专业训练的条件，只能充当徒卒，所以造成步兵数量剧增。

第二，作战方式的日益复杂化。由于受到与戎狄作战之急切需要的驱使，春秋时期的作战方式日益复杂化。当时戎狄擅长步兵机动作战，而受地形限制较大、队形较稀疏、攻防阵式较呆板的战车部队难以对付灵活机动的步兵进攻的现实，极大地推动了步兵的发展。

第三，南方地区盛行步战的刺激。春秋后期步兵的重新崛起，也与吴、越诸国迅速壮大并参与中原地区争霸直接有关。当时地处东南一隅的吴、越等国国势勃兴，而其受丘陵、水网等特殊地形条件的制约，故步兵十分发达，如，在黄池之会上，吴国曾“百人以为彻行，百行”[26]，以步兵排列成万人方阵，威慑以晋国为首的中原诸侯国，即是例证。而在实战中，吴、越等国的步兵也有突出表现，在多场战事中发挥了支配性的作用。如，吴王阖闾伐楚之所以能够长驱直入，五战入郢，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拥有一支轻甲利兵的先锋队，它由约500名大力士和3000名善奔走的勇士组成，长途奔袭，连续追击，将楚军追赶得没有喘息的空隙。[27]又如，吴越笠泽之战中，越军以两翼步兵佯攻，掩护越王勾践率主力偷渡，一举大败吴军。这次战斗中，越王亲自率领的中军就是由6000名“私卒君子”组成的步兵精锐。[28]中原诸国为了同它们抗衡，也自然要进一步重视步兵的建设，如此南北呼应，遂有力地促进了步兵的全面复兴。在实战中，步兵的战术亦进一步发展，为战国时期步兵再次跃居各兵种之首，成为战场的主宰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41年，晋国在攻伐太原一带的“无终戎”和“群狄”时，晋将魏舒曾“毁车以为行”：“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崇卒也。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厄，以什共车，必克。困诸厄，又克。请皆卒，自我始。’乃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29]魏舒将车兵全部改作步兵，组成了第一个独立的步兵方阵。这一“毁车以为行”之举，是春秋后期步兵全面复兴的重大标志性事件，实为步兵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从此，步兵迅速发展，在战争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公元前493年，在铁丘之战中，晋军将领公孙尨以500名步兵乘夜偷袭郑军，夺回赵鞅的帅旗，就明显地反映出步兵重新崛起后在战争中所具有的优越性。[30]

步兵的重新崛起，大大提高了军队行动的机动能力，在南方复杂地形、西北山地和要塞城邑的攻坚战中，步兵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从而使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又呈现出新的面貌、新的特点，这在中国古代兵学发展史上的意义是不容低估的。

三、军阵的进步

阵，同“陈”，原义是指战车与步兵的排列，也就是军队的战斗队形。据甲骨卜辞记载，早在商代，就已经出现了按照左中右的队形排列的作战形式。经过商周时期的改进，阵法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到了春秋时期，军阵更受到战争指挥者的重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重大军事行动无不与阵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们要知道当时的战术发展，不能不考察当时军阵的有关情况。[31]

所谓“军阵”，就是指军队在投入战斗时，根据地形条件、敌我实力等具体情况而布置的一定的战斗队列和队形，从最基础的一卒、一伍、一列开始，直到全队、全营、全军，都做到“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32]。这种一定的排列与布置，就是特定的“阵”。要言之，军阵就是各种战斗队形的排列组合。每一次作战，也就是以自己一定的阵式去冲击敌人的军阵，或以自己的军阵去迎击敌人一定阵式的进攻。

战争是敌对双方总体力量的全面角逐，其胜负不但取决于投入战车、步兵数量的多寡，而且还取决于军阵所发挥出来的整体力量，“善于保持战术协调和队形严整的一方，必将大大优越于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另一方”[33]。这表明，在交战中，整齐而适当的阵形是将士们相互依托作战的基本要求，使得勇敢者或怯懦者都不能擅自独立前进或后退，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战斗的胜利。总之，严整而适当的队形是发挥军队整体战斗力、实现指挥意图所必备的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古代兵学家都高度重视军阵的布置和运用，提倡先阵而后战，强调军队在行军、作战时均要严守既定的阵形，以充分保障整体作战优势的发挥。

春秋时期战争频繁，这一客观形势使得当时的军阵日趋进步。这表现为军阵名目繁多，形式复杂，实战效果突出，遂成为古代兵学发展史上的一个显著标志。

第一，军阵以“三阵”“五阵”为主。

从军阵的基本形式看，春秋时期的军队，无论是步兵，还是车兵，基本上都采用“三阵”或“五阵”。所谓“三阵”，是指中军和左翼、右翼三部分军队相配置的宽正面横向阵形，一般以中军为主力，以两翼相配合。繻葛之战中，郑军以“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34]，就是一种典型的“三阵”。如，据《左传》载，楚子与宋公、郑伯田于孟诸，楚子居中，“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35]；城濮之战，楚令尹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子西将左，子上将右”[36]，晋国原轸、郄溱将中军，狐毛、狐偃将上军，栾枝、胥臣将下军：其采用的阵形也都是“三阵”。到了春秋晚期，“三阵”仍相当流行。如，吴国在黄池之会上列三个万人大方阵，越王勾践在破吴的笠泽之战中“乃中分其师以为左右军，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为中军”[37]，就是明显的例子。

所谓“五阵”，是由“三阵”发展而来的，在春秋期间不断完善。“五阵”最早当属于一种行军阵法，见于《左传》，名曰“荆尸之阵”，其曰：“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38]即系一个由开路的先锋军、保护兵车的右军、搜寻粮草的左军、主力中军和殿后的精兵所组成的“五阵”。其他如《左传》所载的齐军行军队形，也明显是以“前、后、左、中、右”结构的“五阵”。[39]

我们根据现存史料分析，“五阵”在春秋中期以前并不流行，它在当时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行军队形，而并非作战阵形。“五阵”在春秋后期的发展，主要与步兵的重新崛起有关。魏舒毁车以为行，大败无终山戎及群狄于太原，其采取的步兵军阵就是“五阵”：“为五阵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以诱之。”[40]这可以说是“五阵”实际应用于作战的较早记载，所以说春秋时期的“军阵”，有一个从“三阵”独盛到“三阵”“五阵”并行的演变过程，而其又与步战、车战的递嬗相同步。如，魏舒“五阵”的特点就是将甲士与步卒混合组编成五个方阵，按照前拒和前、后、左、右五个方位配置，组成了第一个独立的步兵大方阵。它具有较大的纵深，各方阵之间易于实现兵力机动，可互相支持与掩护，“五阵”不仅适用于步兵作战，而且由于春秋后期战车实行75人制，隶属步兵人数大增，所以“五阵”这种大纵深的疏散配置也便于战车部队展开，可充分发挥兵器的威力，并提高了对复杂地形的适应能力。

除“三阵”和“五阵”以外，当然也有仅以左、右相配置的阵形。如，公元前704年，在速杞之战中，楚军即仅排列左、右两阵。至于最基本的单一阵形，即一军阵，在此时期的小型战斗中仍有使用，但它们都不是当时军阵的主导形态。

第二，战术编队的调整与改进。

在传统上、中、下（或称左、中、右）“三阵”内部，也根据客观战争状况的变化，而有了必要的战术编队调整和改进，从而加强了车步兵的战术协调，提高了军阵的战斗力。繻葛之战中的“鱼丽之阵”，正是这方面的典型。据《左传》记载，鱼丽阵的特点是“先偏后伍，伍承弥缝”[41]。杜预注云：“《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阙漏也。”[42]具体而言，“鱼丽之阵”取消了原配置在战车前方的第一线步兵横队，把战车置于军阵的前列，大大提高了方阵的运动速度；同时，将步卒疏散配置在战车的两侧和后方，密切了步车协同作战。可见，其阵是以25辆战车组成一个战斗单位，而将以伍为单位的徒兵疏散配置于战车之间，其位置稍居后。这就是在“三阵”的框架内将车步配置进行了局部的调整，它很好地发挥了车步协同作战的能力，为郑军击败周王室联军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另外，繻葛之战中郑军首先攻击周室联军的左、右两翼，然后再集中兵力从三面攻击周军中军，此亦说明当时的“三阵”已采用了翼侧攻击方法，有别于西周时期平行推进的全正面进攻。其他如，以15乘兵车为一偏，两偏为一卒；或以50乘兵车为一个战斗单位，也都属于同样的性质。这种阵内战术单位的调整，使得战阵中的战车与徒卒的配置更趋合理，反映了车战阵形的进步。其基本特征是，逐渐抛弃了西周和春秋初年步卒居前列的配置方式，而将步卒分散于战车的两侧和前后方，以加强步卒掩护战车的作用以及在四个方向上机动作战的能力。与之相适应的是，战车多采用疏散的队形，方阵作错落有致的纵深配置，这样就增强了抗击敌军进攻的能力，同时也便于战车迅速调动，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战场形势的变化，从而为快速进攻和持续追击创造条件。用于追击的战斗队形在此时也产生了。它通常是在追击中迅速将军阵展开成“角”的形式，从两侧对敌军战车和步卒实施包抄，阻止敌军逃逸，从而达到聚而歼之的目的。

由此可见，在以“三阵”为基本形式的条件下，军阵内部的结构（战术编组）处于不断地演进改革过程之中。有学者曾对此做过概括总结，随着历史的发展进程，车阵的进攻战术有了很大变化，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春秋初期，这时的进攻队形是大正面的密集方阵，其基本特点是前进速度慢，机动性差，步车协同不密切；第二阶段是春秋中期，以车兵为主、步兵人数剧增的疏散方阵进攻，其特点是队形配置疏散，纵深加大，步车协同密切；第三阶段则是春秋末期的纵队进攻，其更适宜于长途奔袭，连续作战，成为战国时期雁形阵的前身。[43]我们认为这一大体脉络的勾勒是合乎实际情况的。

第三，春秋时期军阵的主要形式。

从军阵的战术特点看，春秋时期的军阵主要可分为方阵和圆阵两大类，而从军阵的作战方式分类，则当时的军阵还可以划分为立阵和坐阵两种。《李卫公问对》指出，阵法变化，“皆起于度量方圆也”[44]。所谓方阵，乃因其呈正方形或长方形而得名，这是春秋时期（亦可说是整个中国古代）阵法的最基本形态。因为军队中各级建制单位都有自己的行伍队列，排列整齐时总是呈现为正方形或长方形。在繻葛之战中，郑军的“左拒”“右拒”，也就是“左矩”“右矩”，即两边呈矩形的方阵。关于春秋时期的方阵，大量见于有关典籍的明确记载：“万人以为方阵”[45]“方阵而行”[46]，其主要特点是“前后正齐，四方如绳”[47]。这大多是进攻型的阵式。

所谓圆阵，乃因其呈圆形或半圆形而得名。它是方阵的变形，车队首尾连成环形，步卒紧挨战车在外围以接敌，这大多是防御型的阵式。其特点是将疏散的队伍收拢为密集的队形，消弭易遭敌人攻击的翼侧，即把防御正面缩小到最低限度。圆阵最适宜于实施野战防御。从《孙子兵法》所提到的“浑浑沌沌，形圆而不可败也”[48]的情况来看，在春秋时期，圆阵不但已广泛应用，而且曾在防御作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春秋时期的“军阵”，如果从作战方法和姿式上分类，则可以分为立阵和坐阵。所谓立阵，就是采取“立”姿作战的战斗队形；所谓坐阵，就是采取“跪”姿作战的战斗队形。就现存史料考察分析，立阵与坐阵基本上与步兵作战有关，当属步兵重新全面崛起后的产物。其中，立阵当为进攻型阵形，坐阵则是一种用于防御的基本阵形。它们各有其功能与优势，“立进俯，坐进跪，畏则密，危则坐”[49]。在作战中，指挥者根据战场形势的变化而交相运用，互为补充，即军阵中的士卒，要根据不同的作战情况，及时变换作战姿态，所谓“立阵所以行也，坐阵所以止也。立坐之阵，相参进止”[50]，从而使军队的战斗力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

四、水师的出现

舟船在商周时期就已经开始用于军事行动，大体而言，基本局限于军事后勤补给等狭窄范围，并不参与直接的作战。[51]到了春秋时期，随着战争范围的扩大，战场逐渐延伸至江、河、湖、海各类水域，舟兵遂得到初步创建。当时，疆土内水域范围较为广阔的齐、楚、吴、越等国相继建立了舟师，在必要时开展水战，在战争中发挥独特的作用，舟师遂成为这些诸侯国的独立新兵种。

据《左传》载，公元前549年，“夏，楚子为舟师以伐吴”[52]。这可视为文献中有明确年代记载的最早成型舟师。据《左传》《国语》等典籍的记载，吴、楚、越、齐等国之间，曾多次爆发过规模不小的战争，舟师均在其中扮演了较重要的角色。这表明，至迟到春秋晚期，随着舟战战术的进步和造船能力的提高，舟师已经开始在战争中崭露头角了。当时，吴国舟师已经配备有“余皇”“大翼”等一类的大型战船；越国的舟师号称“习流”，战船名目亦有“戈船”[53]“楼船”[54]；等等。

据文献记载，吴、楚、越诸国舟师的主要职能有两项。第一，作为辅助部队运输陆战主力抵达预定作战区域及时投入战斗。据《左传》载，吴大夫“徐承帅舟师将自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55]。《国语》亦载，越王勾践伐吴时，“率师沿海溯淮”，并“率中军溯江以袭吴”[56]。这些都反映了当时舟师运输陆战部队的助战性质。同时也表明水军在当时已有了较大的发展，成为南方地区国家军队中比较重要的兵种。第二，以作战主力投入水上会战，歼敌之舟师等有生力量，控制水上作战的主动权，并进而实现既定的总体战略目标。应该说，这一职能是舟师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亦是舟师成为独立兵种的基本标志。

当时，舟师投入水上作战的现象相当普遍。如，公元前525年，在吴楚长岸之战中，由于楚国的舟师控制了大江上流，结果击败了吴国的舟师，俘获吴子馀昧所特乘的战船“余皇”；又如，吴越争战中，双方舟师也曾“舟战于江”[57]；再如，楚越舟师之间同样发生过大规模的水战，《墨子》对此曾予以追叙：“昔者，楚人与越人舟战于江。楚人顺流而进，迎流而退，见利而进，见不利则其退难；越人迎流而进，顺流而退，见利而进，见不利则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势，亟败楚人。”[58]

五、车乘编制演变

春秋前期各国仍保持着“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传统，当时列国军队的兵员来源主要是“国人”。他们“三时务农，一时讲武”[59]，亦兵亦农，按时训练，积极备战，交纳军赋；战事发生，就有“执干戈以卫社稷”[60]的权利与义务。但这种格局随着时间的推移已越来越难以维持下去。自春秋中叶起，“国人兵役制”开始向“国人”“野人”共同参与的普遍兵役制过渡。

我们认为，这一变化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一方面，这是诸侯国大规模扩军所引起的直接后果。以晋国为例，公元前677年，晋国还仅仅只有一军；公元前661年，“晋侯作二军”[61]；公元前633年，“作三军”[62]；公元前629年，“作五军”[63]；公元前588年，“作六军”[64]。晋国在这短短的89年间，军队规模竟扩大到六倍。其他如，郑、宋等二等诸侯国的军力也随之攀升，军备竞赛愈演愈烈。这样的扩军速度使各国均感兵源匮乏，于是不得不设法在“野人”阶层的身上打主意，以寻求兵源问题的解决。这说明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的过渡已成为当时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当时人口增长迅速，居民点密集，“国”“野”之间有了较多的交往与渗透，两者的界线已不太分明，特别是大量自耕农的出现，更提高了“野人”的身份地位。这说明在当时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的过渡也已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正是出于这双重原因，各国先后打破了“国人”才能当兵的格局，扩大了征兵范围，开始实行普遍兵役制。公元前645年，晋国首先“作州兵”[65]，把征兵范围从“三郊”扩大到“三遂”（野）[66]，随后，鲁、郑等国也纷纷效法，打破了“国人”与“野人”的界限，如，鲁国在鲁成公元年（前590）“作丘甲”[67]，郑国在鲁昭公四年（前538）“作丘赋”[68]，把国人服兵役的权利给予野人，同时把“国人”承担的军赋义务也强加到“野人”的身上。

“国”“野”普遍兵役制的实行不但扩大了军队规模，也改变了车兵与步兵的比例，使军队编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乘从30人制变为75人制，使步兵在兵员构成中的比例明显增大，从而带来了军事上的一系列新的特点。战车在车战中逐渐退居次要地位，由步兵取而代之。战国时期四大兵种协同作战，步骑联合作战逐渐成为战争的主要方式。而“野人”阶层在取得了当兵的权利后，又转而促使其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最后导致“国”“野”界限趋于彻底泯灭。在当时，步兵中不仅有野人、手工业者、商人，还有人臣、隶、圉等各色奴仆。如果立了军功，野人可以晋升甲士，奴仆可以获得自由，[69]这又进一步打破了甲士的限制，提高了步兵的地位。

春秋时期军队编制相当复杂，按性质区分，主要有三种，包括：一般编制及隶属系统，协调兵种的车步混合编制以及用于实践的临时战斗编成。当然，由于春秋时期兵役、训练等制度处于不断调整、发展变化之中，因而，当时的军队编制亦非一成不变，而经常有所变化。我们以下仅对这三种军队编制进行说明。

第一，一般编制及隶属系统。

春秋时期大多数诸侯国大体上均为《周礼》所载的“军、师、旅、卒、两、伍”[70]六级编制。其中，“军”是春秋时期新出现的最高建制单位。在“伍”至“军”六级编制中，逐级相辖，层层递进，最终构成了“万人”左右的最大战役集团——“军”。晋国的军队编制代表了当时军队编制的一般状况，它分别拥有“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单位，其与《周礼·夏官·大司马》所载军队编制系统相一致。据史籍记载，晋国先后作“二军”“三军”乃至“六军”，可见“军”为其最高建制单位。另外，晋国军队中亦有“师”“旅”的建制，“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71]。也有“卒、两、伍”的建制，“以两之一卒适吴”[72]，“卒伍治整，诸侯与之”[73]。

春秋时期各国军队编制有所不同。如，齐国实行的是“军、旅、卒、小戎、伍”五级编制，分别辖有万人、二千人、二百人、五十人和五人。又如，吴国，以现存已有文献考察，其军队编制可能只有四级，即“军、旅、卒、伍”。其中伍为五人，卒为百人，“陈土卒百人，以为彻行百行”，旅为千人，“十行一嬖大夫”，军为万人，“十旌一将军……万人以为方阵”[74]。这在《孙子兵法》中亦有间接反映，“全军为上”“全旅为上”“全卒为上”“全伍为上”[75]等等，即透露了这方面的相关信息。

第二，车步混合编制及其变化。

“乘”是春秋时期车战占主导形态的最核心的编制单位，属于车兵与步兵两大主力兵种混合编组的基本形式，体现了车步协同作战条件下军事编制的主要属性和根本要求。从这层意义上说，“乘”是服务于实战的军事编制，而前述的“军、师、旅、卒、两、伍”则是平时军队内部隶属关系的编制安排。

在“乘”这一级编制之中，战车居于中心位置，车兵与步兵的配置都围绕它而展开，每乘战车配备有一定数量的甲士与步兵，以隶属系统而言，它相当于《周礼》六级编制中的“卒”。在春秋前中期，“乘”的兵力配备与西周的编制相同，即实行“三十人制”，每辆战车配有甲士10人，步兵20人。甲士10人中有3人居战车上，分任御者、车左、车右，另7人配置于战车左右两翼。步卒20人中战斗人员15人，后勤保障人员为5人。[76]

春秋后期，“乘”的编制有了很大的变化，其最显著的标志，就是随着军赋征收标准的改变，每乘30人制开始向每乘75人制过渡，正如史籍所载，“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备，谓之乘马”[77]。每乘甲士减为3人，即战车上的御者和车左、车右，而步兵则激增至72人。一乘的兵力相当于3个“两”的编制（15个伍）；加上附属的“守车”（辎重车）上的后勤补给人员25人，合计100人，即为4个“两”，也即一个“卒”。据《周礼·夏官司马》所示五进位制，则一军当有兵车125乘，甲士与步卒之数合计当为12500人。

春秋时期的建制步兵编制，史籍记载语焉不详。大致情况是，最基本编制单位为“伍”，“伍”以上相对固定的编制单位有“两”和“卒”。当时最大的编制单位当是“行”。据《左传》记载，鲁僖公二十八年（前632），晋国“作三行以御狄”[78]，到了鲁僖公三十一年（前629），更作五军以御敌，罢去三行，改置上下新军。可知“行”的兵力规模当略小于“军”而稍大于“师”，大约在7000—8000人。

第三，战车与步兵的战斗编成。

春秋时期各国的步兵与车兵还有形式不一的战斗编成，它们具有临战排阵编组的性质，往往是战场指挥者应敌变化，随机制宜的产物。“偏”与“两”是战车战斗编成的主要形式，每“两”由数量不等的“乘”组成，并分为两“偏”，一般多称为“左偏”“右偏”。根据实战的需要，“偏”“两”的兵车数可随时进行调整。故文献上有大偏、小偏之分。据《司马法》逸文记载，当时有以9乘为小编，15乘为大偏，或25乘为偏，50乘为两（或为卒），81乘为专，125乘为伍等不同的战斗编组形式。[79]

步兵的战斗编成仅见于《左传》魏舒“毁车以为行”的记载，步兵的具体战斗编组是“为五陈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80]。并在此基础上，组合为一个统一的作战整体投入战斗。

# 第二节　春秋时期的兵学思想转折

春秋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转折阶段，具有动态性、过渡性以及多样性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经历着剧烈而深刻的嬗变过程，这在兵学领域也不例外。其中又可以春秋中期为界，将这一时期的战争划分为前后不同的阶段。这在战争观念上，就是对西周以来的“军礼”传统的逐渐突破。即由“以礼为固”向“兵以诈立”过渡，由重“偏战”（各占一面相对）的“堂堂之阵、正正之旗”演变为“出奇设伏、兵不厌诈”。在作战方式上，则是由春秋前中期车战的全盛逐渐向春秋晚期步战的重新崛起演进，车战战术日趋复杂多变，军阵趋于成熟并在战争中发挥重大作用。

一、春秋前期“以礼为固”的观念

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由于受到浓厚的尊崇旧军礼社会氛围影响，除了铁血厮杀残酷的一面以外，还存在着比较多的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基本宗旨的温和一面。即便是在铁血残酷较量战争中，也并不缺乏崇礼尚仁的特色。[81]

具体地说，当时战争更多地是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基本宗旨，因而军事威慑多于主力会战。换言之，即以军事威慑和政治外交谋略迫使对方屈服而接受自己的条件，成为这一时期普遍存在的战争指导原则。真正以主力进行会战来决定胜负的战争为数相对有限。当时所谓的“霸主”，一方面固然兼并小国，壮大自己；另一方面，在同其他大、中型国家发生战争时，则多以双方妥协或敌方屈服为结局，而彻底消灭对方武装力量、摧毁对方政权的现象则比较罕见。于是，会盟、“行成”与“平”乃成为当时军事行动中的重要方式。

应该说，在春秋战争史上，以屈服为战争目标的情况比较多见，这在《左传》中有很多的例子，都充分反映了当时战争以屈服敌方为宗旨的普遍性。这种以军礼原则规范、指导战争活动的时代特征，究其原因，应是与当时的大中型政权都属于贵族阶级掌权，且相互又有宗族、姻亲关系分不开的。《左传》引管仲语：“诸夏亲昵，不可弃也。”[82]即是对这种情况的概括性揭示，而它反映在战争指导观念上，就自然笼罩着一层温情脉脉的色彩。可见“兄弟之国”“甥舅之国”名分的存在，决定了当时的战争指导讲究的是正而不诈，而任何不遵循这一原则的做法，均被视为违背军礼的行为：“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83]班固在《汉志》中曰：“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84]可谓是对春秋前中期战争指导基本特征非常贴切的概括和揭示。

我们认为，从更深层次考察，当时指导战争的军礼精神还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军礼所主张的战争目的是征讨不义。这在典籍中有很多的记载，如，《左传》曰：“征伐以讨其不然。”[85]又曰：“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86]《国语》曰：“伐不祀，征不享。”[87]《司马法》曰：“兴甲兵以讨不义。”[88]战事并非随便发动，必须师出有名，征讨不义、违礼的行为。

第二，军事行动中“不加丧，不因凶”[89]的限制。如果不得已而从事战争，就必须在军事行动中贯彻“礼”“仁”一类的原则，即“以礼为固，以仁为胜”[90]。《左传》亦云：“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91]这都是本“礼”宗“仁”的意思。郤至之所以在鄢陵之战后自我欣赏——“吾有三伐”，也在于他曾做到了“勇而有礼，反之以仁”[92]这一点。正因为征伐归宗于“礼”“仁”，所以“不加丧，不因凶”，乃成为对敌军事行动重要原则之一。覆案史实，信而有征，据《左传》载：“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93]又载：“晋士匄侵齐，及穀，闻丧而还，礼也。”[94]

第三，在战场交锋中正大不诈的原则。当进行正式的战场交锋时，当时的军礼也有许多具体的原则，要求作战双方共同遵循。这在《司马法》《左传》《穀梁传》《公羊传》中均有相当具体的反映。《司马法》云：“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95]宋襄公在泓水之战后面对国人的质疑和责备，解释道：“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96]《司马法》又云：“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97]又云：“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98]《穀梁传》亦云：“战不逐奔，诛不填服。”[99]而这在宋襄公的口中，便是“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100]。这不能简单地断定为是《司马法》《穀梁传》或宋襄公的迂腐，而恰恰应视为其对古军礼的申明和执着。故《淮南子》曰：“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101]

第四，战争善后措施上的宽容态度。“服而舍人”是古军礼中的又一项重要原则。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指导者，其从事战争，所追求的是战而服诸侯的旨趣与境界，即通过武力威慑或有限征伐的手段，树立自己的威信，迫使其他诸侯臣服于自己。这一目标既已达到，便偃旗息鼓，停止军事行动，给予敌方继续生存的机会。这在《左传》等典籍中有着充分的反映。《司马法》云：“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102]《左传》云：“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103]又曰：“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104]亦曰：“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105]说的都是这层意思。在“既诛有罪”，完成了战争使命之后，进一步行动纲领就是《司马法》所说的：“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106]参之以《左传》，信而有征。鲁昭公十三年（前529），“（楚）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107]。孔夫子所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108]的真切含义，正在于此。

历史表明，传统是一种巨大的惯性力量。春秋前中期的战争，就是在军礼传统的影响下进行的。但是传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条件的改变，军事领域中的旧军礼传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冲击，无可避免地要一步步走向式微。

二、“兵以诈立”的观念萌芽

春秋后期，随着社会变革的日趋剧烈，战争也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当时的战争指导者，已比较彻底地抛弃了旧军礼的束缚，使战争指挥的艺术呈现出夺目的光彩。这集中表现为战争指导观念和兵学思想的根本性进步。

新型战争指导观念的形成，当然主要取决于战争方式的演变。在春秋中叶以前，军事行动中投入的兵力一般不多，[109]范围尚较为狭小，战争的胜利主要通过战车兵团的会战来取得，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即可决定战争的胜负。而进入春秋晚期，随着各国“作丘甲”“作丘赋”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旧制逐渐被打破，军队人员成分亦发生巨大变化，实际上已经开始推行普遍兵役制。与此同时，战争地域也明显扩大，战场中心渐渐由黄河流域南移至江淮汉水流域。弓弩的改进，各种新型武器杀伤力的迅速提高，使得作战方式也发生重大的演进，具体表现为步战的地位日渐突出，车步协同作战增多，激烈的野战盛行，战争开始具有较为持久的性质，进攻方式上也比较带有运动性了。以吴军破楚入郢之战为例，其纵深突袭、迂回包抄等特点，体现了运动歼敌、连续作战的新战法，这是以往战争的规模和方式所无法比拟的，标志着战争的形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与上述变化相适应，春秋晚期起战争的残酷性也达到了新的程度。而《墨子》所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堙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110]，即是形象的描述。

春秋后期战争的最大新特色还在于当时战争指导观念的重大变化。这就是诡诈战法原则在战争领域内的普遍运用，过去那种“鸣鼓而战”，堂堂之阵的战法遭到全面的否定和彻底的抛弃。用班固的话说，便是“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111]。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诡诈奇谲为特色的战争指导现象，在春秋前期、中期的一些战例中即已露出端倪。如，在郑卫制北之战中，郑军正合奇胜打败燕师，既是迂回作战，也是兵分奇正而用的先例。又如，晋国借道灭吞虞国之战，晋军以“借道”为名，行攻伐之实，一石二鸟，兼并对手。再如，郑国抗击北戎之役中的设伏诱敌，齐鲁长勺之战中的后发制人，晋楚鄢陵之战中楚军晦日用兵，出其不意，先敌列阵，等等，都无不充满了作战指导上的诡诈特色。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与大量军礼笼罩下的军事行动相比，这类战争指导方式在当时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到了春秋后期，欺敌误敌、示形动敌、避实击虚的诡诈战法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进入了全面成熟的阶段。当时南方地区吴、楚、越诸国之间的几场大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公元前570年，楚国令尹子重“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112]。吴军利用楚师轻敌疏忽的弱点进行截击，大破楚师，擒获邓廖，并乘胜进击，夺取驾（楚地）。公元前560年，吴楚庸浦之战中，楚军诱使吴师深入预先设伏地区，突现伏兵，大破之。公元前548年，吴楚舒鸠之战，楚军运用诱敌推进，尔后进行内外夹击的战法，战胜吴军。公元前525年，吴楚长岸之战爆发。吴军初战失利，吴王乘船余皇落入楚军之手。吴公子光为夺回余皇，先派人埋伏在余皇附近，夜间派人袭击楚军并高呼余皇，潜伏者轮番呼应，造成楚军大乱，吴军乘势发动全面进攻，大败楚军，夺回余皇。公元前508年，楚囊瓦率军伐吴，进至豫章（今大别山以东、巢湖以西，淮南、江北一带）。吴军伪示怯战之意，故意将大量船只集中于豫章南部江面上，示以守势；而同时秘密将主力潜伏于巢（楚邑，今安徽桐城、安庆一带）地附近。囊瓦中计，误以为吴军尽在江上，对陆上方向松懈戒备。吴军乘机从侧背突袭楚师，大破之，并乘胜攻占巢城，俘楚大夫公子繁。公元前482年，吴越姑苏之战进入最后阶段，是役，越王勾践同样采用战略偷袭的手段，乘隙蹈虚，一举攻克吴都姑苏（今江苏苏州市）。

其他诸如吴楚鸡父之战、吴越槜李之战、吴越笠泽之战等等，亦多运用设伏诱敌、突然袭击、避实击虚、奇正相生、攻其不备的诡诈奇谲的战争指导。在此时已很难看到过去中原战争中所遵循的“成列而鼓”的做法，也不曾见到像鄢陵之战中郤至遇敌君必下，“免胄而趋风”这类现象，更不曾听到类似于宋襄公那样的“宏论”。而所谓“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亦由此而得到历史的验证。

这种战争指导观念的变革，不仅反映在当时的战争实践上，而且也体现在这一时期的兵学理念建树方面。这方面孙子、伍子胥、范蠡等人的有关战争指导的论述，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以《孙子兵法》为例，《孙子兵法》注重于探讨作战指导，并指出“兵者，诡道也”[113]，这是对以往战争注重申明“军礼”做法的历史性变革的提炼。在战争目的方面，《孙子兵法》明确提出“伐大国”[114]，这是对以往“诛讨不义”“会天子正刑”[115]的否定。在战争善后上，《孙子兵法》主张拔其城，隳其国，这是与以往“又能舍服”“正复厥职”[116]的对立。在作战方式上，与以往“军旅以舒为主”“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117]情况所截然不同的是，《孙子兵法》一再强调“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118]。在后勤保障及执行战场纪律方面，《周礼》《司马法》等主张“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119]，而到了孙子那里，则是宣扬“因粮于敌”[120]，主张“掠于饶野”[121]“掠乡分众”[122]。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均反映了春秋后期的战争指导思想，较春秋前期有许多显著的变革、发展和差异。南宋郑友贤曰：“《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123]正是对此种差异性的高度概括。

其他像伍子胥、范蠡等人的战争指导观念也和孙子基本相一致。伍子胥提出高明卓越的“疲楚误楚”策略方针，主张“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124]就是“变诈之兵”勃兴条件下的必然产物。范蠡主张“随时而行，是谓守时”，提倡“得时无怠，时不再来”[125]，其后发制人、把握战机、及时出击的思想，同样属于符合历史潮流的进步战争指导观念。这些思想观念来源于春秋晚期变化了的战争实践活动，同时又更好地指导着新形势条件下的战争，从而使春秋晚期的战争呈现出充满生机的新面貌。

三、要塞防御思想与筑城技术进步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一般并不驻守关塞。一国之军通常都在国郊之内，遇有征战大事则由军将召集于国（都城）门。这从《周礼》《国语》等史籍记载中可以获得证实。如，据《国语》载，越王勾践“乃命有司大令于国曰：‘苟任戎者，皆造于国门之外’”[126]。又如，《周礼·大司马》郑玄注曰：“古者军将盖为营治于国门。”[127]这就是《孙子兵法》所说的“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128]的意思。这种情况存在的原因，当与此一时期的战争样式相关，即当时的战争是由双方军队的一次性会战来决定胜负，胜利者可以向战败国提出条件，占据领土对于会战并不具有什么意义，故通常不必驻守关塞。

当然，春秋时期也有少数列国开始在一些关塞驻防。据《左传》载，“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129]，亦有晋国派遣“女宽守阙塞”[130]的记载。但是从总体上看，对关塞要津的驻防，在春秋时期始终未曾成为普遍的现象，这正如清代学者顾栋高在遍考《左传》所作“春秋列国不守关塞论”断言：“春秋时列国用兵相斗争，天下骚然，然是时禁防疏阔，凡一切关隘阨塞之处，多不遣兵设守，敌国之兵平行往来如入空虚之境。”[131]

作为战争中重要防御体系的城池，高墙、深堑、悬门相锁，乃是保存己方有生力量和财富物资，阻止敌人进攻的理想设施。因此，当时各处诸侯国都重视城池防御，纷纷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与物力进行筑城。

春秋时期的筑城已形成相当规模，据《左传》等文献提及的情况粗略统计，仅黄河中下游及淮河上中游地区的周、晋、齐、鲁、卫、曹、宋、郑、陈、蔡、秦、许、莒、邾、滕、薛等十几个大小诸侯国，就筑有城池约300座。不过，当时城池本身的规模还不大，通常是“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132]。一般诸侯国的国都周围不过900丈，而卿大夫的都邑只有国都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甚至九分之一，正如《左传》所载：“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133]

根据防御的要求，当时的城邑一般由城墙、城楼、垛堞等组成。城墙往往不止一重，而有数重，也即所谓“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134]。城墙的修筑方法，主要是夯土板筑，夯土成墙，挖沟为池。夯土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平夯，即两面夹板，层层平筑；一是方块夯，即分段筑。城门构筑更加高大、复杂，悬门的设置，是城门设防的一大进步。为了加固城门，当时已经开始使用金属铆钉。城邑的修筑，一般都是围绕原有居民的聚居地进行，一切从防御的目的出发，力求坚固。

由于缺乏有效的攻坚手段，攻城部队往往钝兵挫锐于深沟高垒的坚城之下，导致伤亡惨重，师老兵疲，铩羽而归。因此，春秋时期的兵家和军事指挥者都视攻城为畏途。如，孙子就认为“攻城则力屈”，是用兵的下策，“其下攻城”[135]。一般情况之下，战争指挥者都尽量避免进行攻城作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攻城战。因此，随着要塞攻坚作战的需要，攻城器械逐渐得到发展，主要有掩护士兵进行土工作业的轒辒，防避矢石攻击的大橹，登城用的云梯，用于观察敌情的巢车以及撞击城门的重型冲车，等等。而守城用的器械，除了干盾、弓弩、刀剑、石块等物之外，还有专门的武器装备钩拒等。这在《墨子》《孙子》等先秦有关文献中曾有零星的记载，但是很多史籍记载的攻守器械尚缺乏地下考古出土实物的验证。

# 第三节　争霸战争与兵学思想

春秋时期邦国林立，见于史书记载的就有几十个。在这些诸侯中，比较重要的有14个。《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了其中12个诸侯国的世系，分别是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另外两个诸侯国是南方的吴国和越国。这些诸侯国活跃在春秋时期的历史舞台上，互相展开了以争夺土地和人口、掠夺财物为目的的争霸战争。春秋时期争霸的主要是齐、晋、楚、秦四国，其中以晋楚争霸为主线，而宋国也曾有过昙花一现的短暂霸业。吴越争霸已是春秋晚期，且仅局限于东南一隅，对中原地区影响不大。

春秋时期出现大国争霸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周天子失去了对天下的控制，这是大国争霸出现的前提和根本原因。第二，各诸侯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弱肉强食的争霸局面。第三，戎狄蛮夷等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为大国争霸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郑庄公“小霸”的战略指导思想

谁也不曾料想到，用巨手揭开春秋时期争霸战争序幕的，居然是国土面积不大、分封较晚、立国不久的郑国。由于郑国的霸业完成于郑庄公之手，所以，在历史上史家习惯性将郑国在春秋初年的兴盛称为“郑庄公小霸”。

郑庄公，姬姓，名寤生，是郑国的第三代君主。他在位40余年，非常老辣地平定了共叔段的叛乱，稳定政局。同时，支持发展农业，扶植工商业，繁荣经济，富国强兵。在对外事务中，郑庄公合理利用身为王室卿士的特殊关系，挟天子而令诸侯，远交近攻，联合齐、鲁，打击宋、卫，以战争的手段为主导，以外交的方式为辅助，使郑国在春秋初年率先迅速崛起，争雄天下，成就一代霸业。有学者认为郑庄公以其卓越的政治、军事才能，为东迁之后新郑的生存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高了郑国的实力和影响力。当然，也正是郑庄公之文化性格，使郑之强盛，及身而衰，失去历史的机遇，沦为附庸而艰难自保。[136]

郑庄公之所以能率先称霸，开创春秋政治、军事的新格局，除了郑国本身具备有利的国际环境，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雄厚的政治资本，稳定的内部条件之外，郑庄公能够根据天下时势正确地制定战略方针，高明地运用斗争谋略乃是关键所在。

概括而言，郑庄公在争霸战争中的战略指导是十分成功的，它反映了春秋初年军事谋略和作战艺术所能达到的新的高度和水平，其特点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制定正确的战略方针。

郑庄公善于分析列国战略态势，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战略方针，远交近攻，联合与国，选择主要的对手为打击对象，先弱后强，各个击破。春秋早期，与郑国实力相近、并驾齐驱的中原诸侯国主要有鲁、齐、宋、卫、陈、蔡等国，它们都是郑国争霸道路上的障碍。但是仅仅凭借郑国有限的军事实力，实不能全线出击，多线作战，四面树敌，而只能根据兵要地理条件与各国的实力，正确选择战略主攻方向，联合与国，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主要敌人，从而逐一击破。从这一战略指导思想出发，郑庄公采取了远交近攻的策略。[137]

从当时的具体形势来看，鲁、齐两国不仅力量相对强盛，难以在短时间内加以制服，而且距离郑国较远，也无法对郑国构成明显的威胁。相反，宋、卫诸国与郑国相毗邻，郑国如果想要向外扩张称霸，势必要与它们发生直接的军事冲突，只有在军事上征服它们，郑国才有可能实施下一步的战略方针。同时，与齐、鲁相比，宋、卫诸国的实力也要略逊一筹，对其用兵亦有一定的取胜把握。郑庄公敏锐地认识到这一态势，遂制定和推行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策略。郑庄公遂联合齐、鲁形成从东到西的横向统一战线，打击宋、卫、陈、蔡、许诸国的纵向联合阵线。

为此，郑庄公先是极力拉拢齐国，先后与齐僖公在卢、石门（均在今山东境内）举行盟会，并主动引荐齐僖公朝觐周天子，[138]通过外交斡旋，将齐国争取到自己的阵营。与此同时，郑庄公又积极与鲁国修好，将郑国助祭泰山时的汤沐邑祊田，和鲁君朝见周王时安宿之邑许田进行了交换，大大改善了两国的关系，[139]鲁国亦从此成为郑国的有力盟国。这样就形成了对宋、卫两国进行东西夹击的有利态势。

在顺利达到“远交”目的形势下，郑国积极联合齐、鲁两国对宋、卫等对手多次发动“近攻”，给宋、卫以沉重的打击。其中，公元前713年，在戴之战中，郑军全歼宋、卫、蔡三国之师，大大削弱了宋、卫的军事实力。[140]自此之后，郑国拥有了在中原争霸称雄的明显优势，夺取了战略上的主动权。

第二，争取政治主动，争霸战争中有理有据有节。

郑庄公巧妙利用周王室卿士的地位，打着周王室的旗帜，争取政治上的主动。同时在争霸活动中做到谨慎节制，以博得天下诸侯的同情支持。综观他发动的几次大的作战行动，大多是以遵周天子之命的名义进行的。如，周桓王六年（前714），郑庄公以宋殇公未按礼制朝见周天子一事为由，“以王命讨之”[141]，即假托周天子之命率郑军并邀集齐、鲁之师联合攻打宋国。另外，郑庄公还多次以周王室卿士的身份指挥周天子的军队或他国之师进行征讨作战。如，公元前718年，郑庄公统率周军会同邾军攻打宋国；公元前712年，郑庄公以周室左卿士身份指挥周室军队进攻宋国并重创宋军，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事件。郑庄公这类做法，实为极高明的谋略，它给郑庄公的争霸活动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在争霸过程中，郑庄公经常给予那些听命于己、参与自己组织的军事活动的盟国一些实际利益，使其更加坚定地追随自己。如，公元前713年，郑国将其所攻占的宋邑郜（今山东成武东南）、防（今山东金乡西）之地划归给鲁国。郑庄公此举也博取了正大的名声。“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142]真可谓名惠而实至，一举而多得。

值得注意的是，郑庄公在缔造霸业时，能够做到量力而行。他既不放过打击和削弱对手的机会，又适可而止，给对手留有余地，以减轻自己在争霸活动中的损失。例如，公元前715年，在军事和外交均占据优势的情况下，郑庄公以捐弃前嫌的姿态，接受齐国的调解，不计较公元前719年宋、卫、陈、蔡四国联军侵郑国都城的东门之役，在瓦屋会盟中主动与宋、卫诸国修好讲和。又如，在繻葛之战中，在胜局已定之后，郑庄公拒绝部属乘胜追击的建议，见好便收，“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143]。他迅速派人前往慰问受伤的周天子，以缓和双方矛盾，等等。这些举动都能反映出郑庄公善后能稳、老谋深算的政治智慧与掌控能力。

第三，寻求战机，一战定霸业。

公元前707年，周桓王以郑庄公攻占许国，并与鲁国擅自交换许田为借口，宣布剥夺郑庄公王室左卿士的职位，试图彻底将郑国赶出周王室的权力中心。郑庄公选择消极抵抗，不再去朝觐周天子。忘乎所以的周桓王早已忘记了周王室的真正实力，竟在同年秋天贸然发动了对郑国的战争。周桓王亲自统率周、陈、蔡、卫四国联军讨伐郑庄公。早已忍无可忍的郑庄公闻讯，决定自卫反击，也亲率大军迎战，双方在繻葛地区遭遇，一场规模不大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战争揭开了序幕。

很快，周郑两军在繻葛摆开阵势，一场大战不可避免。为了赢得胜利，双方都在紧锣密鼓地调兵遣将，排兵布阵。周桓王将周王室联军分为右、左、中三军。其中，卿士虢公林父指挥右军，蔡、卫之军从之；卿士周公黑肩指挥左军，陈军附于其中；中军则由周桓王亲自指挥，是整个军阵的主力，战斗力也最强。根据周室联军这一布阵形势和特点，郑庄公针锋相对做了必要而充分的部署。他将郑军也编组为三个部分：中军、左拒和右拒，[144]郑庄公及原繁、高渠弥等人率领中军，祭仲指挥左拒，曼伯统率右拒。

交战之前，郑国大夫公子元针对周室联军的组成情况，对敌情进行了准确的分析。他认为陈国国内正发生动乱，因此陈国军队必定是最没有斗志的，如果首先对陈军所在的周左军军阵实施打击，陈军一定会迅速崩溃，周师左翼必定混乱；而蔡、卫两军战斗力不强，在郑军的强力进攻之下，将难以抗衡，必定会先行溃退，周师右翼也必将溃散。鉴于这一实际情况，公子元建议郑军避实就虚，首先击破周室联军相对薄弱的左军、右军，然后再集中兵力攻击周桓王亲自指挥的周室联军主力中军。公子元的分析非常合理，郑庄公欣然接受。

郑国另一位大夫高渠弥鉴于以往诸侯联军与北狄作战时，前锋步卒被击破，后续战车失去掩护，以致无法出击而失利的教训，他提出改变以往车兵、步兵简单排列的笨拙协同作战方式，编成鱼丽之阵以应敌的建议。[145]所谓“鱼丽之阵”，其特点便是“先偏后伍，伍承弥缝”[146]，就是将战车布列在军阵的最前面，将步卒疏散配置于战车两侧及后方，从而形成步车协同配合、攻防灵活自如的作战整体。由于这一阵法是通过对长期的实战经验教训的思考而进行改进的，郑庄公十分认同，欣然采纳了高渠弥新战法的建议。

双方交战开始后，郑庄公先严明军纪，要求将士旗动而鼓，击鼓而进。郑军按照既定作战部署向周王室联军发起猛烈进攻。郑大夫曼伯指挥郑右军方阵迅速攻击周室联军左翼军阵中的陈军。正如战前所料，陈军果然毫无斗志，一触即溃，迅速逃离战场，周王室联军左翼军阵即刻解体，左翼军阵中的周军也乱作一团。与此同时，祭仲也指挥郑左军方阵进攻周右翼军阵中的蔡、卫两国军队，蔡、卫军队曾受到郑国的巨大打击，情况比陈军也好不了多少，刚刚交锋，便纷纷败退，周王室联军右翼军阵也瞬间土崩瓦解。由于两翼瞬间溃败，周桓王所率领的主力中军完全暴露在郑军面前，兵士皆无心恋战，阵势顿时大乱。郑庄公见状，立即摇旗指挥原繁的中军向周桓王率领的中军发动猛烈攻击。同时，祭仲、曼伯所分别指挥的左右两军阵也乘势合击，猛烈夹击周桓王中军。失去左右两翼掩护的周王室中军显然无法抵挡郑国三军的合击，大败后撤，周桓王本人也被祝聃射中肩膀，身负箭伤，被迫下令撤出战场。

郑军见周师溃不成军，周桓王受伤落荒而逃，振奋不已。祝聃等人建议立即追击扩大战果，但郑庄公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下令停止追击，并非常冷静地说：“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147]于是繻葛之战的战场便沉寂下来。郑庄公明白，周天子地位虽已今非昔比，但余威仍在，名义上还是天下共主，所以，作为诸侯国不可过分冒犯周天子，以防引起天下诸侯的敌视和反对。为此，他当晚还专门委派祭仲去周军营慰问负伤的周桓王以及其身边近臣，以缓和周郑间的矛盾。当然，周桓王刚刚惨败，已经领教了郑庄公的实力，也自知无法再与郑国抗衡。看到郑庄公主动向他示好，周桓王便见好就收，也找到一个挽回颜面的机会，正合自己心意，所以也就勉强接受了这个现实。

周桓王繻葛之战的失败，是周王室衰微的关节点，即所谓“夷王足下堂，桓王箭上肩”，从此周天子颜面扫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周礼传统也走向消亡。郑庄公在繻葛之战胜利后，称霸中原，同时也揭开了春秋争霸的序幕。

第四，革新作战方式，灵活运用战术。

郑庄公在争霸战争中主动顺应战争形势的变化，革新作战方式，灵活运用战术，为保证战略方针的顺利实施创造必要的条件。从现存史料考察，郑庄公高超的作战指挥艺术在制北之战、抗击北戎之战以及繻葛之战中均有集中的反映。

制北之战中的夹击迂回战术。周桓王二年（前718），郑庄公发兵攻打卫国，大军进抵卫郊。卫国即以其属国南燕军南下反击郑军。郑大夫祭仲、原繁、泄驾率三军北上迎敌。为出奇制胜，郑庄公命公子忽、公子突暗中率领一军迂回到燕军背后。燕军按传统战法，全力对付正面的郑军，而对自己侧后疏于防范。是年六月，太子忽等率所部及制北驻军向燕军侧后方发起突然袭击，一举击溃燕军。是役可以说是见于文献记载的中国战争史上最早的实施迂回夹击的成功战例。

抗击北戎之战中的设伏追击战术。周桓王六年（前714），北戎（又称山戎，活动于今河北一带）军南下侵郑。郑庄公采纳公子突的建议，针对以步兵为主体的北戎军队“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以及“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148]等弱点，制订了以一部兵力佯败诱敌，将郑军主力分作三部，设伏于北戎军追击必经之途附近，寻机聚歼的作战方案。战斗打响后，郑军一部佯败，北戎军果然中计，深入郑军的伏击地域，郑军三支伏兵同时出击，迅速切断北戎前军与后军之间的联系，其前军为郑大夫祝聃部所围歼，后军也仓皇溃逃，郑军大获全胜。这是中国战争史上较早的一次因势利导、设伏邀击的成功战例。

繻葛之战中各个击破战术与鱼丽之阵的使用。郑国势力的不断增长，郑庄公急于进取的风格，削弱了周王室的权威，周郑之间出现了矛盾并日趋激化，终于酿成了繻葛之战。公元前707年，周桓王率周王室联军进攻郑国，郑庄公起兵抵御，双方在繻葛兵戎相见，一决雌雄。是役，郑庄公采纳公子元建议，制定了先弱后强，各个击破的作战指导方针，即先击破联军中薄弱的左右两翼，尔后再集中兵力攻击周桓王亲自指挥的联军主力中军。在布阵上，郑庄公又采纳高渠弥的建议，布列鱼丽之阵。这是一种经改良的先进三军阵。就三军阵的特点而言，是军队部署两翼靠前，中军稍后的倒“品”字形，似张网捕鱼似的打击敌人。就各自军队内部兵力部署特点而言，是“先偏后伍”“伍承弥缝”，即把战车布列在前面，将步卒疏散配置于战车的两侧及后方，从而形成步车协同配合、攻防灵活自如的整体。[149]这种阵法，是在周代军阵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革新，“取消了原配置在战车前面的第一线步兵横队，把战车放在前列，提高了方阵的运动速度，将步兵疏散配置在战车的两侧和后方，密切了步车协同作战”[150]。这种革新，增强了车兵和步兵合作的密切程度，一方面可以使得战车、步兵的战斗力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使得战车、步兵互相保护、相互照应。这一次变革使中国古代战法逐渐趋向严密、灵活，有力推动了古代战术的革新和演进。由于郑军正确选择了作战主攻方向，制订了合理的进攻方案，高明地运用了鱼丽之阵等先进战法，因此，在繻葛之战中射伤周桓王，大破周室联军。而郑庄公本人也因引导时代潮流，实施高明的战略指导，运用先进的战法战术，而在中国古代兵学史上无可非议地居有了一席之地。

二、齐桓公争霸的战略指导特色

大国争霸是春秋历史的主旋律，而在这个舞台上真正扮演主角的第一人，乃是赫赫有名的齐桓公。正如战国思想家孟子所言：“五霸，桓公为盛。”[151]我们认为孟子此语有两层含义，一是说他最先正式称霸，二是说他的霸业最为正大显赫。

齐桓公即位后，任用管仲等贤能，围绕“富国强兵”“称霸诸侯”的目标展开全方位的改革，相继推行“相地而衰征”[152]“设轻重九府”[153]“参（三分）其国而伍其鄙”[154]“作内政而寄军令”[155]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使齐国在经济、内政、军事等各个方面均呈现崭新的面貌，齐国“卒伍政定于里，军旅政定于郊”[156]，一跃而成当时首屈一指的强国。[157]在此基础上，齐桓公开始对外争霸活动，兼并小国，增强自身实力，多次主持诸侯间的盟会，“九合诸侯，一匡天下”[158]，开创皇皇霸业，同时亦打出“尊王攘夷”的鲜明旗号，团结、统率中原诸侯，北抗戎狄，救助燕国，迁徙邢国，保存卫国，通过召陵之盟，阻遏南方强楚咄咄逼人的北进势头，最后借举办葵丘大会之际，使自己的霸业真正走向极盛。

齐桓公在从事争霸战争中所运用的战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并卓有成效，达到了其既定的战略目标。这种战略运筹和实施上的特点，集中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尊王攘夷”口号的提出，取得了政治先机。

齐桓公提出鲜明的政治口号“尊王攘夷”，为他开展争霸战争创造有利的政治条件，从而起到了团结诸侯，扩大政治影响，实现具体战略目标的作用。齐桓公是在“尊王攘夷”这面大旗下进行争霸战争的，这在当时是一个极为明智的战略抉择。周王室东迁之后，周天子的地位已今非昔比，实力也急剧衰落，但是传统毕竟是一种巨大的惯性力量，所谓“春秋时共主悉臣之义犹在人心”[159]。周天子在名义上仍是天下的共主和宗法制上的大宗，具有一定的政治号召力。齐桓公非常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于是就把“尊王”作为自己从事军事行动的政治依据。至于“攘夷”，也是当时特殊政治、军事背景下的产物，因为戎狄势力不断南下侵扰，严重威胁着中原列国的安宁，造成了中原地区人力物力的巨大损失。而南方楚国势力强大，不断向北推进，进逼中原，亦动摇着华夏文化的地位，给中原诸国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中原列国都渴望有一个强大的诸侯国，能够发挥此前周天子在天下秩序中的作用，出面领导中原国家抵御戎狄与“蛮楚”的进攻。齐桓公提出的“攘夷”即可满足中原诸国的这一现实需要，鼓动起同仇敌忾的情绪，因而博得了广大华夏中原国家的认同和拥护。由此可见，“尊王攘夷”这面旗帜是齐桓公实现争霸军事目的的政治保障。在它的指引下，齐桓公的争霸战争自始至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开展顺利，成就卓著。

第二，运用军事威慑手段，达到有限战争的目的。

齐桓公在从事军事活动的过程中，很少与对方主力进行决战性的战斗，而基本上是将军事威慑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即“伐谋”“伐交”，达到有限战争的目的。在进行的一些有限战争中，齐桓公往往也是通过会盟，使诸侯国出兵组成联军进行的。尽管有时只是几个较弱的小国参加联军，但以联军的名义出现，这在政治上、军事上都能给对手造成很大的心理震慑和军事威胁。这是齐桓公在争霸战略运用上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齐桓公与其他霸主的显著区别。这一战略的运用，同时，以“尊王”作为政治号召，大大减少了齐军作战上的损失，常常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第三，把握军事行动的时机，以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政治、军事利益。

齐桓公在对战争时机的把握上，也有高人之处。他常常是在齐军做好充分的战争准备，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才开始采取行动的。如迁邢、存卫，并不是在邢国、卫国一遭到戎狄的攻击便仓促出兵驰救，而是在自己做好充分准备之后，才实施增援。实际上，当齐兵抵达邢、卫时，邢、卫已被戎狄攻破，齐军并未与戎狄军队展开正面交锋，而主要是掩护、收容邢、卫两国的逃散军民，然后予以抚慰。这样，齐军并未遭到实质性的损失，却收到了抗击戎狄、拯救危难的美誉。凡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齐桓公总是要先会盟诸侯，组织联军，然后才出师，这就为军事行动争取了充分的准备时间。

第四，实施避实击虚的作战指导，主动灵活地打击敌人，夺取战场的主动权。

齐军的作战行动，常常采取避实击虚的战法。一般情况下，齐军不主动强行攻击，尽量避免与强敌正面交锋。如，齐桓公三十年（前656）齐国联合七国攻伐楚国时，就是在兵临楚境后，订立召陵之盟，不战而归。又如，齐桓公四十三年（前643）出兵救徐时，齐国不直接攻击楚军，而去攻打厉国（楚的附庸小国）。齐国攻打厉国虽未奏捷，但客观上却达到了解除徐国之围的战略目的。从古文献记载的齐桓公进行的20多次作战来看，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场作战（如乾时之战、长勺之战），算是进行了主力交锋。因此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160]这实际上就是对齐桓、晋文两人争霸战略运用不同特点的概括。

当然，齐桓公在争霸战略运用上也有不足之处。如，他对楚国采取专守、围阻的策略，而没有设法增强力量，与楚军进行决战，予敌以歼灭性的打击，使得楚军得以保存实力。待齐国霸业衰落后，楚国立即加快兼并小国的步伐，卷土重来，挺进中原。这不能不说是齐桓公战略上的失策。可见，一味地依靠盟会，试图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途径来完全实现争霸战略目的，是多少有其局限性的。

三、晋楚争霸角逐的方略及其得失

大国争霸是春秋历史的主旋律。一部春秋史，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大国争霸战争史。当时的诸侯国为了争夺霸主的名号，控制其他中小国家，曾持续不断地从事征伐活动，先后爆发了一系列激烈的战争。

在大国争霸战争中，晋楚两国曾扮演了主要角色。春秋争霸战争，其实就是晋楚两国争夺中原霸主的冲突与斗争。在双方争霸过程中，有三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战役，它们分别是城濮之战、邲之战和鄢陵之战。其中，晋国取得了城濮之战、鄢陵之战的胜利，而楚国则打赢了邲之战。三场战争的胜利归属，都反映出很高的战略指导与战术运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春秋争霸战争以及兵学学术发展的典型，亦是一个缩影。

（一）城濮之战

城濮之战是我国春秋时期晋楚两国为争夺中原霸权而进行的第一次战略决战。其对当时中原局势的演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就是使屈服于楚国的鲁、曹、卫、陈、蔡、郑诸国得以脱离楚国，重新回到中原集团，结束了齐桓公死后十余年间中原“诸侯无伯”的混乱状态，确立了以晋文公为霸主的相对和平稳定局面，同时也决定了楚国最终不能独霸中原的命运。自此之后，在晋国的领导下，中原诸侯与楚国抗衡长达100年左右，春秋历史进入了晋楚两国长期争霸中原、互有攻守、相持不下的阶段。从这一点上说，城濮之战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一次重大战役的本身。

在城濮之战中，楚军在实力上占有相对的优势，但是由于晋军出色的“伐谋”“伐交”，并在战役指导上采取了扬长避短、后发制人的合理方针，从而最终击败了不可一世的楚军，“取威定霸”[161]，雄踞中原。由此可见，双方在这场决战中的胜败，不仅仅在于军队的数量，而在于战争主观指导的正确和错误。

楚国在泓水之战获胜后，威震中原，俨然如同霸主。所以楚国应该乘势展开政治攻势，采取善邻政策，以调解中原诸侯之间矛盾为己任，争取各诸侯国向心于楚；应以军事威胁作为辅助手段，不宜轻易出兵攻伐。若此，则以楚国当时的军力与国势是有可能独霸中原的。但楚国不善于运用政治策略，无法做到政治与军事两种手段的巧妙结合，只一味仰仗军事力量和战争征服手段，企图单纯以武力压服他国，这就往往会导致在政治上陷自己于孤立的境地。

城濮之战的起因是齐鲁冲突。当时，楚国既然已经答应鲁国的请求，决定出兵伐齐救鲁，就应该以齐国为主要打击目标，集中力量对付齐国，然后西向击破晋、秦，采取先弱后强、各个击破的策略，而不应半途改变主要攻击方向，去对付宋国。因为在宋国背弃楚国倒向晋国的情势下，攻打宋国势必会引起晋国的干预，楚国会提前与强大的晋国交锋，难免陷于被动。但楚国君臣不能审时度势，贸然分兵伐宋、伐齐，这样就犯了两线作战的错误。此外，楚军在泓水之战胜利后骄傲自满，不重视争取与国和利用同盟军，既得不到鲁国等同盟军的配合策应，又轻率拒绝齐、秦主导的调停，为丛驱雀，陷于外交上的孤立，在战略指导上犯下无可挽回的错误。

当晋国出师救宋之势已成，楚国本当适时调整，及早放弃围宋作战，集中优势兵力以对付晋军，如在晋军渡河侵卫时，楚军若以优势兵力救卫，也许能挫败晋军的锋芒；或者在晋师攻曹时，若以大军逼迫晋军于曹国都城之下决战，亦有可能战胜晋国，因为当时齐、秦两国尚未打破中立，晋军远道征战，势单力孤，楚国若能和鲁国对晋军实施夹击，则晋军处境将会十分不利。无奈楚国留恋围宋的方略，顿兵挫锐于坚城之下，坐失时机，终陷被动。

在晋军已经攻占曹、卫，并取得齐、秦出兵相助之际，楚军战略上处于被动的形势已经非常明朗。楚成王决心退兵是正确的，但楚军前敌统帅子玉却囿于个人名利地位，不顾大局，不听训令，刚愎自用，骄躁轻敌，遂加速了战局的恶化。而楚成王虽已决心退却，却又抱侥幸取胜心理，因此未能坚决制止子玉的错误决策，也不愿意增派更多的军队。这种内部的分歧以及由此引起的指挥混乱，注定了一支军队即将陷于失败的命运。

楚军的作战指导也笨拙呆板，缺乏机动灵活性。楚军为对手晋文公决战前夕“退三舍辟之”[162]的策略所迷惑，大举追击，既劳师疲众，又失道亏理，实为被动的做法。在战场上，楚军主将也只是固守一般战法，列阵对战，对战局上出现的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判明真相，识破对方企图，灵活采取对策，而为对方的诡道战术所诱骗、迷惑，不断陷入混乱、被动。当楚军左、右军遭到攻击，情况危急之时，主力中军却迟迟按兵不动，未作及时策应，致使左、右军被晋军逐一歼灭。

总之，楚军方面君臣不睦，指挥不一，将骄兵惰，君主昏庸无能，主帅狂妄轻战，既不知妥善争取与国，又不能随机多谋善断，再加上作战部署上的失宜，军情判断上的错误，临战指挥上的笨拙，最终导致了战争的失败，白白地将楚国争霸中原的优势地位拱手让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教训。

晋军胜利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胜于政治，即在政治清明的前提下，善于运用政治谋略。晋文公在秦国的协助下，回国即位后，稳定内部，改良吏治，选拔和任用了一批智能之士，又采取了正确的对外政策，尤其是抓住周襄王处于危难中的良机，出兵勤王，一下子把“尊王”的旗号掌握到手中，拥有了团结中原诸侯最重要的政治资本。同时，晋文公把握机遇，应宋国的请求出兵抗楚救宋，从而再次举起了“攘夷”这面大旗。这样，晋文公便造就了自己继承齐桓公霸业的政治态势，树立了“尊王攘夷”的霸主形象。晋文公此举对争取中原诸侯向晋国靠拢是关键的步骤。其次，晋国的取胜，也有其浓厚的经济和军事原因。晋国在统一后几十年中，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军队逐渐得到了扩充，尤其是在实行“作爰田”“作州兵”两项改革后，国力发展迅速。晋文公又在数年之内“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163]，教民“知义”“知信”“知礼”，成为“可用”之民，从而能够在城濮之战前夕“作三军”，顺利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再次，晋国自西周初年分封建国后，一直和戎狄相邻，晋国军队习惯了戎狄的生活方式，而且在长期与戎狄部族的作战过程中，提升了晋军的作战能力，培养了士兵强悍善战的军事作风，使晋军成为一支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部队。晋军内部和睦团结，指挥统一而又机动灵活，纪律严明，作战英勇，临战又能谨慎对敌，不骄不躁，这些条件都是楚军所不具备的。晋文公出兵抗楚救宋，就是建立在这样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条件的基础之上。

城濮之战初期，晋军兵力劣于对手，又渡过黄河，远在外线作战，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但是晋文公善察战机，虚心采纳先轸、狐偃等人的合理建议，选择邻近晋国的曹、卫，即这两个楚之与国为突破口，采取先胜弱敌，调动楚军北上，解救宋围的作战方针，从而取得了以后作战前进的基地。随后，晋文公又根据楚军没有北上，解围目的未曾达到的这一新情况，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及时运用高明的谋略争取齐、秦两个大国与自己结成统一战线，并激怒敌人，诱使其失去理智而蛮干，从而使晋军夺取了军事上的主动权，为赢得决战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城濮决战之时，晋军敢于贯彻诱敌深入、后发制人、伺机聚歼的作战方针，主动“退避三舍”避开楚军的锋芒，以争取政治、外交和军事上的主动，诱敌冒险深入，伺机决战。同时赢得齐、秦、宋各国军队在战略上的遥相呼应，给敌人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和战略上的威慑，并集中兵力，鼓励士气。一切就绪后，晋文公又能针对敌人的作战部署，利用敌人内部不团结的错误和兵力部署上的过失，乘隙蹈虚，灵活机智地选择主攻方向，集中优势兵力先攻打楚军军阵的薄弱环节，并迅速加以击溃，带动全局，扩大战果，从而获得了这场关系到晋、楚命运及中原形势走向的战略决战的辉煌胜利。

（二）邲之战

邲之战是春秋中期的一次著名会战，是当时两个最强大的诸侯国——晋国和楚国争霸中原的第二次重大较量。在作战中，楚军充分利用晋军内部分歧、指挥无力等弱点，适时出击，一举战胜对手，从而一洗城濮之战失败的耻辱，在中原争霸斗争中暂时占据上风。至于楚庄王本人，也正是由于此役的胜利，而无可争辩地挤入了为后世史家所称道的“春秋五霸”[164]之列。

邲之战的胜负与城濮之战不同，胜负易主。两场大战有某种类似之处，但胜负的原因，不在于双方军力强弱，而在于双方战争指导者主观指挥上的正确或谬误。我们认为晋军在邲之战中遭受失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一，援郑之师出动过迟，尚未渡河而郑都已破，这时楚军已从围郑之战中解脱出来，得以腾出手来集中兵力，主动对晋军作战。正所谓主客地位不同，晋军一开始便处于被动。其二，晋军内部将帅不和，意见分歧。晋军主帅荀林父缺乏威信且遇事犹豫不决，不能集中统一指挥，为部属所强迫，被动应战。其三，晋方轻信楚军的求和请求，在和谈尚未取得成功之时就放松戒备，丧失警惕，给敌人以可乘之机。其四，当个别部将擅自挑战而引起战斗全面爆发后，晋军统帅惊慌失措，轻率下令军队渡河退却，自陷危险。其五，晋军在敌人威胁下贸然渡河，既未能组织战斗击退敌人，又未能妥善实施防御掩护退却，导致全军一片混乱，损失严重，由此而丧失作战的主动权，陷于失败。

楚军的胜利，则在于战略指导和作战指挥的高明。楚军在围郑之前，即已在蔡地建立了战略前进基地，有了在中原持久作战的准备。故围郑之战持续数月后，仍能保持军队较旺盛的战斗力。楚军在晋军渡河前即已完成军队集结和战备动员，形成了以有备临无备的优势。楚庄王亲自统率楚军，指挥集中，军令统一，不像晋军那样各自为政。楚庄王正是善于利用晋军内部战和不定、意见分歧的弱点，在战前一再遣使侦察晋军的虚实，佯装求和以争取政治上的主动并松懈了晋军的防卫。在作战中，楚军又抓住晋军擅自挑战者的轻妄行动，由小战变为大战，迅速展开奇袭突击的攻势，一举击败了晋军。至于有论者以为楚军没有实施猛烈的追击，以致未能取得更大的战果，这其实是不谙春秋前中期作战遵循“逐奔不远，纵缓不及”[165]军礼原则而产生的历史认识的错位。在当时军礼原则的规范下，楚军的选择只能是“不穷不能”[166]，而我们无法脱离具体历史条件，以后世的兵学原则要求楚军去聚歼晋军。

邲之战的影响和意义均远不及城濮之战。是役，楚虽胜晋，但由于受到历史时代所限，并未予晋军以毁灭性的打击；晋军虽败，但并未真正大伤元气。这也就为尔后的晋国继续与楚国争霸中原保存了相当的实力。

（三）鄢陵之战

鄢陵之战是晋楚争霸中第三场战争，也是最后一次两国军队的主力会战。此后虽仍有湛阪之战（晋楚争霸最后一战）等战事，但其规模与影响均不能与城濮之战、邲之战、鄢陵之战等三次会战相比。因此，鄢陵之战在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楚国对中原霸权的争夺从此走向颓势；晋国方面虽然试图借此得以重振霸业（即所谓的晋悼公复霸），但事实上其对中原诸侯的控制力已经远不及前，且逐渐减弱了。

在鄢陵之战中，晋国谋定而动，先计后战，善察战机，巧妙指挥，击败同自己争霸中原的老对手——楚国，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中原地区的优势地位，使其军事势力发展到鼎盛。这场战争后，晋楚两国都因各自的内外条件变化，而逐渐失去以武力争霸中原的强大势头，中原战场开始相对沉寂下来。从这层意义上来说，鄢陵之战也可以称作是当时晋楚争霸的最后一幕。[167]我们认为楚军遭到这场会战失败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楚国在战略上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地位。当时除郑国之外，中原较重要的诸侯国如齐、鲁、宋、卫诸国均已集结在晋国的旗帜之下，战前形势明显对楚国不利。而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楚国又缺乏对晋国根本战略意图的了解，为晋国虚假的和好姿态所迷惑。楚国先与晋国举行西门之盟，后又自我毁坏秦楚联盟。这些举动使得晋国从容战胜秦国，并进而专力对付楚国。同时，晋国在吴国经营多年，吴国已经是晋国重要的支持者，此时吴国在侧后进行掣肘，楚国实际上已处于多面受敌的状态。在这种恶劣的战略环境下与晋国决战，其胜算本来就微乎其微。

第二，在具体军事决策方面，楚军也有严重失误之处。楚国出兵后，仓猝兴师，行军太急，“其行速，过险而不整”[168]，结果造成军队疲劳，队列不整，士气难振，斗志削弱，楚军不顾实际情况，一味强调要赶在齐、鲁、宋等国军队到达前与晋军会战，过于急躁，使晋国得以在预先待定的战场上，以逸待劳，而楚国自己却是以劳对逸，并且失去选择战场的主动权，一开始便处于会战的不利地位。

第三，楚军的战场指挥亦存在着重大失误，加速了其会战的失败。楚共王虽然能够注意“相敌”，观察到晋军具体活动情况，却未能判明晋军的真实作战意图，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在会战中，楚军除中军一度主动出击（但很快后退）外，其他军队基本上是消极防御。当晋军实施灵活打击时，楚军又缺乏权宜机变的能力，以致被动挨打，任人宰割。对于楚军中善战之士，如善射之士养由基[169]等，楚共王不仅不能善加使用，甚至还打击他们的积极性，限制他们的作战行动，致使楚军中精兵良将的作用根本得不到发挥。楚军主帅子反对局势判断失误，骄傲自大，不守军纪，醉酒误事，致使楚共王丧失再战的信心。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楚军遭到重大失败的结果。

相对而言，晋军的胜利亦绝非偶然。在战略上，晋国坚定不移地把同楚国决战、赢得中原霸权作为其长期奋斗的战略目标。国内外的一切行动都围绕这个核心而进行。为此晋国联齐联吴，拆散秦楚联盟，使楚国陷于不利的战略地位。在这些基础上再寻求同楚国进行战场上的决战，从而始终牢牢把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同时，晋军在此战中还表现出较高的作战指导能力。首先，晋国出动军队比较及时，先敌进入预定战场，“先处战地而待敌”[170]，以逸待劳，以整击乱，赢得一定的主动。其次，会战之前，能够认真“相敌”，料敌察机，制订出较适宜的作战方案。再次，在会战过程中，晋军既能根据楚军的阵势和地形特点，灵活机动实施指挥，又能当机立断，先发制人。最后，晋军能在作战中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部署，加强两翼的兵力，对敌实行先弱后强、各个击破的方针，从而一举击败楚、郑联军，达到称霸中原的战略目的。

四、春秋争霸战争中的军礼现象

西周时期所确立的古典礼乐文明，表现在兵学领域，就是以一整套军礼来指导、制约具体的军事活动。在春秋前中期，这种军礼的外在形式与内在宗旨开始遇到一定的冲击，这从子鱼、舅犯等人对军礼的批评言辞中可以窥见一斑，如子鱼曾指出：“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171]然而，从春秋前中期整个历史现实进行总体考察，军礼的基本精神却依旧得到当时大多数人的尊重和奉行，尤其是贵族阶层。

齐桓公争霸所从事的战争，就突出反映了这一战争指导原则。齐桓公在位43年，参与战争多达20余次。其中除了长勺之战、乾时之战等个别战例外，大多的战争都是凭借军事行动的威慑作用，来达到预期的战略目的，即所谓“九合诸侯，不以兵车”[172]。这是齐桓公战争指导上的一大特色，也是儒家人物异口同声称道其功业的缘由。[173]

在春秋战争史上，齐桓公的所作所为并非孤立的现象。《左传》中就有很多类似的历史现象。据《左传》载：“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174]又如：“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175]再如：“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鬬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176]其他如，前770年，屈瑕率楚军大败绞师，结城下之盟而还。前571年，晋、卫、宋三国之师攻郑。冬，城虎牢，逼迫郑国求和。凡此等等，不胜枚举，都充分反映了春秋时期战争以屈服敌方为宗旨的普遍性。

这里，我们也可先看晋楚争霸中几组有趣的历史镜头。在晋楚邲之战进行过程中，“晋人或以广队不能进，楚人惎之脱扃。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顾曰：‘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177]。当两军阵上致刃交锋之际，晋军困于占城无法自脱，楚军居然教敌人如何摆脱困境遁逃，结果还招致对手的一番奚落，在今天看来，未免太不合乎情理。然而在当时，却又是完全符合军礼的做法。在晋楚鄢陵之战中，“晋韩厥从郑伯，其御杜溷罗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乃止。郤至从郑伯，其右茀翰胡曰：‘谍辂之，余从之乘，而俘以下。’郤至曰：‘伤国君有刑。’亦止”[178]。晋军将领韩厥、郤至等人在交战过程中，均曾有机会擒获协同楚军作战的郑国国君，然而他们却拒绝了部下的建议，停止追击，让敌手逃逸。郤至本人还曾“三遇楚子（楚共王）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179]，向敌国国君竭尽恭敬之礼，而楚共王也不含糊，“使工尹襄问之以弓”[180]，回报以礼物与慰问，令人不可思议。其实这不过是郤至等人忠实遵循军礼的要求行事而已。《国语》明确道出了这一点：“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181]

五、吴、楚、越战争与争霸中心南移

经过鄢陵之战、三驾之役等战事后，春秋争霸两大主角晋国与楚国都感到继续从事战争的困难，晋国认为自己“实不能御楚”[182]，楚国更意识到自己无力与晋抗争，称：“当今吾不能与晋争。”[183]又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184]所以，晋楚双方都希望停止大规模的战争，赢得一个相对和平的时间。至于郑、宋等裹挟其中的中小国家的治理者、贵族、普通民众，则更是盼望着大国争霸能够止息，和平生活能够降临。

其实早在鄢陵之战前，即公元前579年，由宋国大夫华元向晋、楚两大国提出倡议，各国在宋国会盟，订立盟约。三年后，楚国北侵郑、卫。公元前575年，晋国在鄢陵之战中大败楚国。鄢陵之战的爆发，第一次弭兵之会宣告失败。在公元前546年，宋大夫向戌再次发起弭兵之会。由向戌出面牵线，通过外交穿梭、斡旋，促成晋、楚弭兵大会于当年顺利召开。这次弭兵大会共有晋、楚、齐、秦、宋、鲁、郑、卫、曹、许、陈、蔡、滕、邾等14个诸侯国参加。会议决定，以晋、楚为首，各国共订盟约，不再打仗，晋、楚共为盟主，自此以后中小国家对晋、楚要同时朝贡，“晋、楚之从交相见”[185]。由此可见，弭兵大会的实质，是晋、楚两大国承认战略均势，互相妥协，平分霸权。向戌主持的弭兵之会是在晋、楚两大国势力均衡的情况下产生的。这次会盟之后，晋、楚之间40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其他国家间的战争也很少。

弭兵大会后，中原地区出现了较长时间的相对和平的局面。当时，晋、楚、齐、秦四大强国，或因国势趋于衰弱，国内矛盾激化而被迫放慢对外扩张争霸兼并活动的步伐，或因国家战略的调整，退出了中原争霸。与此同时，偏处于东南地区的吴国和越国则先后兴盛起来，开始加入了大国争霸的行列。由此，争霸战争的重心也从黄河流域转移到了淮河、长江流域，从中原诸侯国转移到了楚、吴、越等国，吴楚与吴越之间近百年争霸兼并战争正是这种战略新格局背景下的产物。

吴国建国历史十分悠久，其政治中心在今江苏南部一带。自其第19代君主寿梦登位后，开始使用“王”的称号，“寿梦立而吴始益大，称王”[186]。也是从这时开始，吴王寿梦开始向中原先进国家学习“礼乐”，改良政治，发展经济，繁荣文化，扩大对外交往，加强军队建设，吴国迅速崛起，很快就成为一个新兴强大的国家。

吴国的崛起，与其西边的强国楚国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与冲突。而晋国的有意介入，更使得吴楚之间本已十分紧绷的关系增添变数。当时，晋国出于自己同楚国争霸中原的需要，采纳楚国亡臣申公巫臣联吴制楚的建议，主动与吴国缔结战略同盟，让吴国在侧后骚扰、打击楚国，以牵制楚国势力的北上。吴王寿梦二年（前584），晋景公派遣申公巫臣出使吴国，具体落实以吴制楚的战略目标。日渐强大起来的吴国，亦正需要寻找大国作为后盾，故欣然接受晋国的主张，摆脱与楚国的盟属关系，并积极动用武力，同楚国争夺江淮流域的控制权。

自寿梦开始，吴国先后历经诸樊、馀祭、馀眜诸王，直至吴王僚。在前后60余年间，吴楚两国互相攻战不已，先后爆发了多次较大规模的战争，包括州来之战、鸠兹之战、庸浦之战、舒鸠之战、夏汭之战、乾溪之战、长岸之战、鸡父之战等等。60年间，爆发了10次大规模的战争，其中吴国6胜，1败，3平，非常明显，吴国胜多负少。这些战事大都是吴的进攻和楚的反进攻，以争夺淮河流域与长江北岸地区为重点。总的趋势是楚国日遭削弱，国势颓落；吴国兵锋咄咄逼人，渐渐占据上风。到吴王阖闾时，终于爆发了双方决定性的战争——柏举之战。

公元前506年，柏举之战爆发，此战是春秋晚期一次规模宏大、战法灵活、影响深远的大战，也是“春秋末期吴楚之间最大的一次战争”[187]。是役，吴军在阖闾、伍子胥、孙武、夫概等人的指挥下，被分为三部分，每次仅仅派遣其中的一军前往骚扰楚国，“彼出则归，彼归则出”[188]，正是以此种“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189]方式疲楚误楚，消耗楚国。同时，吴国也积极剪楚羽翼，伐谋伐交，争取唐国和蔡国，创造了十分有利的进攻态势。待一切就绪后，吴军果断进击，灵活机动，因敌用兵，以迂回奔袭、后退疲敌、寻机决战、深远追击等战法，长驱直入，五战入郢，一举战胜多年的敌手楚国；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春秋晚期的整个战略格局，为吴国的进一步崛起，进而争霸中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柏举之战在中国古代战争发展史上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战一改以往战争约日定期，一战即见胜负的传统模式，突出体现了“兵以诈立”“上兵伐谋”“避实击虚”“示形动敌”“致人而不致于人”，连续作战、运动歼敌、灵活机动、出奇制胜的新特点，成为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一次革命性的飞跃。经过这场决定性的战争，吴楚之间80年的战事得到基本平息，历史由此而进入了吴越长期争霸的新的阶段。[190]

越国是古代越族人建立的国家，政治中心在今浙江绍兴一带。越国的崛起是在春秋晚期，据《国语·越语》载，在允常和勾践的统治时期，越国的实力有相当大的提升，疆域纵横数百里，成为南方地区仅次于楚、吴的大国。然而，越国想要北上，试图进一步强盛，首先，在国力上要胜过吴国，这就势必导致两国政治、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出现“争三江、五湖之利”[191]的局面，这是吴越争战发生的内在根源。

至于晋楚争霸，争取战略外线的影响，则是导致吴越战争的外在因素。晋国的联吴方略，置楚国于两线作战的不利地位。楚国为了摆脱这种被动的战略态势，遂利用越国与吴国争夺江湖河泽之利，各自拓展疆域的矛盾，也积极争取和扶植越国在侧后威胁吴国，以减轻吴国对楚国的军事压力。而越国为了抗衡吴国，实现自身的强大，亦正需要有楚国这样的大国提供必要的支援。于是双方出于各自的利益而联合起来，构成相对稳定的战略同盟。这样，吴越争霸就因复杂国际背景因素的介入，而渐渐激烈起来。柏举之战后，吴越争霸战争发展成为主导当时天下战略格局的全面战争。

吴越争战经历了多年，柏举之战后比较重要的战争先后有槜李之战（前496），夫椒之战（前493），越军偷袭姑苏之战（前482），笠泽之战（前478），越军占领姑苏、灭亡吴国之役（前473）。其间还伴随着著名的艾陵之战和黄池之会。吴国统治者由于战略决策的重大错误，逐渐在争战中失去雄厚的优势地位，而越王勾践经过20余年的卓绝努力，“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192]，卧薪尝胆，终于转危为安，转弱为强，后发制人，大创聚歼，彻底灭亡了世仇吴国，成为春秋后期的最后一位霸主：“当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193]而越军在笠泽诸役中所体现的指挥艺术，如乘虚蹈隙、示形诱敌、中路突破、乘胜追击等等，也为中国古代战争史、兵学史的画卷上增添了绚丽的光彩。

无论是吴楚战争，还是吴越角逐，其规模与影响已远不及当年晋楚争霸的势头了，这预示着春秋兵学史这一页行将翻过，战国兵学的新气象正呼之欲出。

六、内线与外线——春秋兵要地理

战争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兵要地理环境的优劣，直接制约和影响战争的过程和结局，这一点在春秋时期有着显著的体现，也是这一时期兵学发展的重要内容。

第一，在激烈的争霸兼并战争中，中原边缘国家具有更广阔、更有利的生存、发展空间。随着其疆域的日益扩大，实力的日趋增强，遂成为主导当时天下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形势的核心力量。

殷商晚期的周方国，春秋时期的秦、晋、楚、齐，战国时期的秦、赵，正是由于其地处中原边缘，据有山河之险，地理条件的便利极大地催化了它们的勃兴，所谓“晋阻三河，齐负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海迭兴，更为伯主”[194]。首先，这些国家和争霸兼并战争的中心地带——黄河中下游流域保持着相对的距离，在战略上处于外线作战的有利地位，在军事行动中不复存在“诸侯自战其地”[195]的被动状态。其作战行动基本上都在中原腹心地域展开，而本土则较少遭受战争的灾祸。周室攻打黎、邗，剪灭崇国；春秋时期的城濮之战、邲之战、鄢陵之战，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样就大大减轻了这些国家的财富损耗、人员损失，可谓攻守皆宜，进退主动。[196]其次，这些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多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夷蛮戎狄”等少数部族为邻，背临空旷地带，所谓“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197]。这些少数部族，虽曾不同程度地对周、晋、秦、楚诸国构成某种威胁，但此种威胁亦仅仅局限于骚扰劫掠的层面，远不曾发展到倾覆社稷的程度。相反，倒是这些国家往往对错杂混居的少数部族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可以运用战争手段蚕食吞并之。尤其当其在逐鹿中原中暂时受挫，南下北上或东进西出受阻而对中原地区采取战略守势时，往往会适时调整战略方针，转而加强对少数部族的进攻和兼并，巩固后方，扩张疆域，积聚力量，为将来进一步争霸中原或兼并列强创造条件。周在灭商之前率先征服犬戎、密须、阮、共等方国部落，春秋时期晋国先后攻灭长狄、赤狄，秦国吞灭西戎，楚国荡平淮夷、群舒等，就是这方面典型的例子。再次，由于这些国家在地理上都不属于中原腹心范围，受中原文化圈的影响相对较小，旧传统的包袱较轻，容易更新观念，因时变革，符合时代前进的要求。就春秋时期的情况来看，打破旧礼制所规定的限额军制最为坚决，扩军规模最庞大、速度最快的，是晋、楚、齐、秦等国；田制改革走在前列，官制建设自成特点，立足于理顺战时管理体制需要的，亦是它们；根据地形特点，结合对少数部族作战的需要，改革车兵，发展步兵，采用奇谲诡诈战法的，仍是它们。

第二，中原腹心地区的诸侯列国生存空间狭窄，战略回旋余地局促，又处于列国争霸兼并战争中心的四战之地。同时，这些国家浸染旧文化传统较深，政略、战略相对保守，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积贫积弱，日趋衰微，使其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限制。因此，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它们一般只能充当配角，任凭更强大国家的摆布。

所谓中原腹心地区的国家，在春秋时多半为“虞、夏、商、周之胤”[198]，以东迁以后的周王室为中心，包括了郑、卫、宋、曹、鲁、许、陈、蔡等国。这些国家地处黄河的中下游地区，“尽管中原地带有优越的农业资源条件，生产和贸易比较发达，人口稠密；但是那里的华夏诸族与东夷邦族在政治上力量分散，相当软弱，无法和外围的弧形中间地带列强抗衡”[199]。据学者研究，整个先秦时期的战争主要也集中在黄河两岸中下游地区，其中以河南地区最为集中，有记载的在河南地区发生的战争就多达203次，基本上占了此一时期战争总数的三分之一。“春秋时期河南除本境有郑、宋、卫等重要诸侯国外，其东有齐、鲁，其西有秦、晋，其北有燕，其南有楚，大国争霸时，此为必争或必经之地。”[200]从文化上说，中心腹心地带是当时重要的文化中心，却因国土狭小、力量单薄，很少能拓展疆域，主宰当时战略局势，大都沦为二等国家，成为强国争夺或兼并的对象，“介于大国，诛求无时”[201]。虽然其间也曾产生过几位颇引人注目的“霸主”，如，春秋时期的郑庄公、宋襄公，但都是稍现即逝，虎头蛇尾，难以为继。

导致这一现象的发生，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毋庸置疑，其所处兵要地理环境的不利，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种不利大致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其地四通八达，多面受敌，是兵家必争之地，在战略上，往往陷于内线作战的被动处境。这些特点，决定了它们只能成为争霸战争的主战场，兵连祸结，内外交困，以致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限制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军事强盛。二是这些中原腹心国家，作为个体存在时，其周围都是与自己疆域大小相仿，实力强弱相近的同类国家，虽说各国之间有一定数量的隙地可供争夺，但毕竟范围有限，绝不像中原边缘大国那样背临广袤的空旷地带，能供自己开拓经略。因此它们当中任何一国的战略动向，都为其他诸侯国高度警惕，一切针对他国的军事行动，都势必引起对方的强烈反应，甚至引发天下诸侯的震动。而由于彼此实力相近，任何一国都无法拥有置对方于死地的优势，所以只好长期拉锯相持。就在这样不死不活的僵持中，它们错过了战略发展的有利时机，沦为次等国家。春秋时郑国“小霸”局面昙花一现，战国时魏国迅速由盛转衰，即为例证。[202]

第三，春秋列国的兵要地理，直接制约着当时各国之间战略关系的确定和变化，整个天下战略格局的平衡或动荡。当时列国战略主攻方向的制定和调整，外交结盟关系的建立或破裂，都可从特定的兵要地理条件中寻找到原因。

春秋时期，秦晋两国由盟邦转变为世仇，彼此攻战不休，即系兵要地理决定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一个缩影。春秋初期，秦晋之间往来频繁，关系密切，互通婚姻，实为同盟。尤其是秦国，在先后扶持晋惠公、晋文公回国登基，稳定晋国政局，巩固秦晋同盟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如，晋文公自秦归晋时，秦穆公曾予以兵力上的援助，“秦伯送卫于晋三千人，实纪纲之仆”[203]。在晋文公回国后，秦穆公还协助晋文公铲除晋怀公的残余势力。史载秦穆公“东平晋乱”[204]，这洵非虚言。然而，两国所处的兵要地理条件，决定了它们之间战略结盟关系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趋于恶化。秦国要染指中原，必定要东进争霸；而晋国要独占中原，也势必要把秦国拒于西方一隅。两强相遇，兵戎相见遂不可避免，双方的关系也自然要由同盟互助转化为尖锐的敌对状态，且不存在任何调和缓解的可能。

公元前627年，崤函之战爆发，这是双方关系彻底破裂的标志。在这场战争之后，两国间又先后发生了彭衙之战、河曲之战、麻隧之战、栎之战、棫林之战等一系列战事。这些战争的根本症结，正是秦国要克服东进争霸的障碍，将自己的势力延伸到中原腹心地区，争取战略上的外线主动权。而晋国则要千方百计地挫败秦国的战略企图，维护自己在中原的根本利益。双方作战的焦点，是争夺战略要地桃林塞、崤山的控制权。由于晋国在这场斗争中，将“其地皆河流翼岸，巍峰插天，绝谷深委，峻坂迂回”[205]的“崤函之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因此秦国终春秋之世亦未能得志于中原。可是这种因兵要地理利益而引起的秦晋联盟破裂，致使秦国转而同楚国结盟，并极大地牵制了晋国的行动，使晋国无法集中力量对付楚国。而楚国则得以乘机拓展疆域，增加实力，甚至发展到“问鼎中原”的地步，使春秋中期整个战略格局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制定和推行“远交近攻”策略方针，从侧后牵制主要对手，使之陷于多面作战的被动处境，以实现己方的争霸或兼并战略意图，这是当时列国军事外交斗争的重要内容，也是当时兵学发展中高明卓越的表现。早在春秋初年，郑庄公初霸实践中就呈现出端倪。当时，郑国就是通过远交齐、鲁且近攻宋、卫而雄视中原的。其后，齐、晋联手对付楚、秦，晋国联吴制约强楚，楚国借越国牵制吴国，越国“亲于齐，深结于晋，阴固于楚，而厚事于吴”[206]，以力克句吴，所遵循的也是类似的策略。而这类举动之所以层出不穷，且屡试不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当事国当时当地的兵要地理条件所决定的。因为在地理距离上间隔很远，彼此间暂不会发生直接冲突的情况下，自然可以互相借助对方的力量来首先打击主要的敌人，从而由点及面，各个击破。

当然，这种格局也并非一成不变，一旦共同主要对手被削弱或消灭，双方的地理位置接近，原先的盟国也可能反目成仇，势同水火。如，在春秋时期，向戌弭兵之议实现后，随着楚国势力的退缩，中原列国与楚国的矛盾冲突缓解，齐、晋两大国的结盟关系就无法维系，曾多次兵戎相见，先后爆发平阴之战和太行之战。又如，晋、吴两国本为战略盟国，但在吴国五战入郢击破强楚，夫椒之战迫使越国臣服后，吴国就开始经营中原，而与中原霸主晋国为敌了，于是就出现了黄池争霸的一幕。再如，越国，它在进行灭吴战争时，曾亲齐、厚晋、结楚，可是一旦实现了吞并吴国的战略目的，使自己的疆域推进到淮泗流域，也就放弃了原先的策略，而要同中原列国一争高低了，“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207]。

【注释】



[1]春秋时期与战国时期的具体断代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在古代社会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司马迁的《史记》认为战国始于公元前475年（周元王二年）；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认为战国始于公元前403年（即韩赵魏三家分晋），战国结束于秦统一中国（前221年）。马克思主义史学传入中国后，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下，春秋战国的断代为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分界，学术界亦有不同观点，20世纪有关此讨论的梳理可参见陈民镇：《奴隶社会之辩——重审中国奴隶社会阶段论争》，《历史研究》2017年第1期。

[2]黄朴民：《春秋时期列国军权下移现象考析》，《求是学刊》1996年第1期。

[3]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第23页。

[4]《左传·宣公十二年》。

[5]《公羊传解诂·桓公十年》。

[6]《孙子兵法·军争篇》。

[7]《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8]参见蓝永蔚等：《五千年的征战：中国军事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7页。

[9]参见于汝波、黄朴民主编：《中国历代军事思想教程》，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35页。

[10]参见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1—204页。

[11]《孙子兵法·作战篇》。

[12]《孙子兵法·军争篇》。

[13]《孙子兵法·行军篇》。

[14]《左传·成公十六年》。

[15]《司马法·天子之义》。

[16]《左传·宣公十二年》。

[17]《周礼·夏官·大司马》。

[18]《左传·文公十二年》。

[19]《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20]参见《中华文明史》（第二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08—111页。

[21]《六韬·虎韬·军用》。

[22]《左传·隐公四年》。

[23]《左传·襄公元年》。

[24]《左传·昭公二十年》。

[2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6]《国语·吴语》。

[27]《吕氏春秋·简选》。

[28]《左传·哀公十七年》。

[29]《左传·昭公元年》。

[30]《左传·哀公二年》。

[31]有关春秋时期军阵的相关问题，可参见金大伟：《春秋军阵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32]《司马法·严位》。

[33]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32页。

[34]《左传·桓公五年》。

[35]《左传·文公十年》。

[36]《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37]《国语·吴语》。

[38]《左传·宣公十二年》。

[39]《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40]《左传·昭公元年》。

[41]《左传·桓公五年》。

[42]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第3795页。

[43]参见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第221—231页。

[44]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49页。

[45]《国语·吴语》。

[46]《吴越春秋·夫差内传》。

[47]《淮南子·兵略训》。

[48]《孙子兵法·势篇》。

[49]《司马法·严位》。

[50]《尉缭子·兵令上》。

[51]孟世凯：《夏商时代军事后勤问题探讨》，见军事科学院战略部、后勤学院学术部历史室编：《先秦军事研究》，金盾出版社，1990。

[52]《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53]《越绝书·记地篇》。

[54]《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

[55]《左传·哀公十年》。

[56]《国语·吴语》。

[57]《国语·吴语》。

[58]《墨子·鲁问》。

[59]《国语·周语上》。

[60]《礼记·檀弓下》。

[61]《左传·闵公元年》。

[62]《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63]《左传·僖公三十一年》。

[64]《左传·成公三年》。

[65]《左传·僖公十五年》。

[66]徐中舒指出“作州兵”是“使野人也服兵役”。见氏著：《左传选》，中华书局，1979年。蒙文通亦云：“作州兵就是取消三郊才能当兵的规定，扩大及于三遂。”见氏著：《孔子和今文学》，《经学抉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52页。

[67]《左传·成公元年》。

[68]《左传·昭公四年》。

[69]参见《左传·哀公二年》所载赵简子的著名“铁地誓师辞”。

[70]《周礼·夏官·大司马》。

[71]《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72]《左传·成公七年》。

[73]《国语·周语中》。

[74]《国语·吴语》。

[75]《孙子兵法·谋攻篇》。

[76]“三十人制”，最主要的史料依据为《周礼·地官·小司徒》注引《司马法》逸文：“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另外，它还可以从《诗·鲁颂·閟宫》《吕氏春秋·简选》《左传·闵公二年》《孟子·尽心》等文献记载中获得充分的佐证。

[77]《诗·小雅·信南山》孔颖达疏引《司马法》逸文，又，《左传·成公元年》服虔注引、《礼记·坊记》疏引。

[78]《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9]此可据典籍注疏中引《司马法》逸文，如，《左传·成公七年》注：“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车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周礼·夏官·司右》疏：“五十乘为两，百二十五乘为伍。”《左传·昭公元年》正义：“八十一乘为专，二十九乘为偏。”《尚书·费誓》正义：“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80]《左传·昭公元年》。

[81]参见黄朴民：《从“以礼为固”到“兵以诈立”——对春秋时期战争观念与作战方式的考察》，《学术月刊》2003年第12期。

[82]《左传·闵公元年》。

[83]《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84]《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85]《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86]《左传·成公十五年》。

[87]《国语·周语上》。

[88]《司马法·仁本》。

[89]《司马法·仁本》。

[90]《司马法·天子之义》。

[91]《左传·文公十二年》。

[92]《国语·周语中》。

[93]《左传·襄公四年》。

[94]《左传·襄公十九年》。

[95]《司马法·仁本》。

[96]《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97]《司马法·仁本》。

[98]《司马法·仁本》。

[99]《穀梁传·隐公五年》。

[100]《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101]《淮南子·汜论训》。

[102]《司马法·仁本》。

[103]《左传·僖公十五年》。

[104]《左传·文公七年》。

[105]《左传·宣公十二年》。

[106]《司马法·仁本》。

[107]《左传·昭公十三年》。

[108]《论语·尧曰》。

[109]著名的城濮之战，晋国方面所动用的兵车仅700乘而已，楚国方面稍多一些，但亦不超过1000乘，于此可见春秋前期战争规模之一斑。

[110]《墨子·非攻下》。

[111]《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又，刘向《战国策》亦云：“湣然道德绝矣……贪饕无耻，竞进无厌；国异政教，各自制断；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兵革不休，诈伪并起。”

[112]《左传·襄公三年》。

[113]《孙子兵法·计篇》。

[114]《孙子兵法·九地篇》。

[115]《司马法·仁本》。

[116]《司马法·仁本》。

[117]《司马法·天子之义》。

[118]《孙子兵法·九地篇》。

[119]《司马法·仁本》。

[120]《孙子兵法·作战篇》。

[121]《孙子兵法·九地篇》。

[122]《孙子兵法·军争篇》。

[123]郑友贤：《十家注孙子遗说并序》，见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中华书局，1999年，第322页。

[124]《左传·昭公三十年》。

[125]《国语·越语下》。

[126]《国语·吴语》。

[127]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第1806页。

[128]《孙子兵法·军争篇》。

[129]《左传·文公十三年》。

[130]《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131]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995页。

[132]《战国策·赵策三》。

[133]《左传·隐公元年》。

[134]《管子·度地》。

[135]《孙子兵法·谋攻篇》。

[136]蒋凡：《〈左传〉郑庄公传叙》，《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137]黄朴民：《春秋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58页。

[138]《左传·隐公三年》。

[139]《左传·隐公八年》。

[140]《左传·隐公十年》。

[141]《左传·隐公九年》。

[142]《左传·隐公十年》。

[143]《左传·桓公五年》。

[144]拒，即方阵。

[145]关于“鱼丽之阵”的具体阵法学者有很多争论。杜预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引《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缺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阵法。”蓝永蔚在《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杨英杰在《战车与车战》（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赵长征在《周郑繻葛之战与“鱼丽”之阵》（《文史知识》2012年第3期）中均有不同论述，笔者此处采用蓝永蔚的说法。

[146]《左传·桓公五年》。

[147]《左传·桓公五年》。

[148]《左传·隐公九年》。

[149]《左传·桓公五年》及杜预注。

[150]蓝永蔚、黄朴民、刘庆、钟少异著：《鼓角争鸣》，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62页。

[151]《孟子·告子下》。

[152]《国语·齐语》。

[153]《史记·货殖列传》。

[154]《国语·齐语》。

[155]《国语·齐语》。

[156]《管子·小匡》。

[157]参见《管子·中匡》《管子·霸言》。

[158]《史记·管晏列传》。

[159]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中华书局，2015年，第5页。

[160]《论语·宪问》。

[161]《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162]《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63]《国语·晋语四》。

[164]历史上对“春秋五霸”的具体所指，尚有不同的说法。如，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史记》）；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阖闾、勾践（《荀子·王霸》）；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阖闾（《白虎通·号篇》）；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勾践（《四子讲德论》）；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夫差（《汉书·诸王侯表序》）；齐桓、晋文、晋襄、晋景、晋悼（《鲒埼亭集外编》）。当然，对于楚庄王的霸业，大多史学家还是比较认可的。

[165]《司马法·天子之义》。

[166]《司马法·仁本》。

[167]鄢陵之战在清华简《系年》第十六章中，采取类似后世纪事本末体的方式，亦有完整记载，可参考。

[168]《左传·成公十六年》。

[169]据《战国策·西周策》载：“楚有养由基者，善射，去柳叶者百步而射之，百发百中。”

[170]《孙子兵法·虚实篇》。

[171]《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172]《论语·宪问》。

[173]孔子表彰齐桓公“正而不谲”，孟子推崇齐桓公，称“五霸，桓公为盛”。

[174]《左传·隐公元年》。

[175]《左传·隐公八年》。

[176]《左传·桓公八年》。

[177]《左传·宣公十二年》。

[178]《左传·成公十六年》。

[179]《左传·成公十六年》。

[180]《左传·成公十六年》。

[181]《国语·周语中》。

[182]《左传·襄公十年》。

[183]《左传·襄公九年》。

[184]《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185]《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186]《史记·吴太伯世家》。

[187]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研究部、《中国古代战争战例选编》编写组：《中国古代战争战例选编》（第一册），中华书局，1981年，第29页。

[188]《左传·昭公三十年》。

[189]《左传·昭公三十年》。

[190]黄朴民：《春秋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05页。

[191]《国语·越语下》。

[192]《左传·哀公元年》。

[193]《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194]《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

[195]《孙子兵法·九地篇》。

[196]参见黄朴民《先秦喋血》，华夏出版社，1996年，第138页。

[197]《左传·昭公十五年》。

[198]《左传·成公十三年》。

[199]宋杰：《先秦战略地理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5页。

[200]胡阿祥主编：《兵家必争之地——中国历史军事地理要览》，河海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43页。

[201]《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202]黄朴民：《刀剑书写的永恒：中国传统军事文化散论》，国防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3页。

[203]《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204]《史记·秦本纪》。

[205]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2005年，第2100页。

[206]《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

[207]《史记·越王勾践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