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战国时期三晋兵学的繁荣


 

三晋文化指春秋晋国和战国韩、赵、魏一带的中原文化，关中地区的秦文化主要受三晋文化的影响，缺乏自己的显著特色，故也可以归入三晋文化类型。三晋处于四战之地，战略上为内线作战态势，地理上缺少天然屏障和回旋余地。为了在激烈残酷的争霸兼并斗争中争取主动，求得生存和发展，这些诸侯国对内注意改革、练兵、储粮，提倡法治，广揽人才，致力于富国强兵；对外则随时权衡“国际”形势，利用矛盾，结交与国，合纵连横、纵横捭阖。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决定了三晋地区（也可以理解为中原地区）的兵学文化，注重将厉行耕战、增强实力、推行法制、严明赏罚等措施置放于优先的位置。具体地说，这就是在战争观上积极主战，强调通过战争的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1]。在治军观上，主张高度集权，严格治军，追求令行禁止的效果，“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2]。在作战指导上，强调以实力发言，先为不可胜，讲求打歼灭战。在战略上，特别重视处理政治与军事的辩证关系，提倡文武并用，“凡战法必本于政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3]；“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4]。这些特征在《尉缭子》等三晋兵学著作和《商君书》《韩非子》《荀子》的论兵之作中都有显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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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体系完备的《吴子》

《吴子》，又称《吴起兵法》《吴子兵法》，是战国时期成书的著名兵书，宋代《武经七书》之一。吴起是当时杰出的政治家、兵学家、军事指挥家。《吴子》一书是吴起对兵学问题理性认识的集中体现，深刻反映了战国时期军事斗争的一般规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重要的学术价值，并对后世兵学理论的发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一、吴起其人

吴起，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381年。战国初年的卫国人，先后在鲁国、魏国和楚国出仕，均有战功。吴起曾就学于儒家，善于用兵，又主持过楚国的变法。他以其一生无败绩的赫赫战功和兵书《吴子》流传于世。

吴起“家累千金，游仕不遂”[5]，但是他仍不愿放弃，始终坚持。后来由于别人嘲笑他碌碌无为，败坏家业，吴起一气之下杀人获罪，逃离卫国。他不得不与老母亲诀别，临走前，他狠狠地咬着自己的胳膊对母亲说：“起不为卿相，不复入卫。”[6]吴起离开卫国，辗转来到鲁国，向曾参之子曾申学习儒学。没过多久，吴起的母亲去世，吴起并没有回国奔丧，继续在曾申处学习儒学。孝道是儒学的重要特征，得知吴起母死不奔丧，曾申与其绝交。吴起于是又转而开始学习兵法，因其有极高的天赋，很快就以善用兵闻名，得以侍奉鲁穆公。

齐国大兵压境，鲁国上下慌作一团。鲁穆公环视一番，论才能或许只有吴起能够胜任鲁军主将，但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这让鲁穆公多少有一些担忧。吴起得知这个消息后，竟杀妻求将，向鲁穆公表明自己不会亲附齐国的心志。最终，吴起如愿出任鲁军主将，大破前来进犯的齐国军队。吴起终于在鲁国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功名。

吴起母死不奔丧，杀妻求将的反人情行为，终究会遭到世人的非议，尤其在鲁国这样一个国家。鲁国人纷纷说吴起是一个性情非常残忍的人。一些大臣慑于齐国的强大，也对吴起此次战胜之功说三道四，说鲁国不过是个小国，如今却背负着战胜之名，很快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其他诸侯国肯定会对鲁国不利。鲁穆公听了这些话之后，也觉得有理，有了卸磨杀驴的想法，逐渐产生了疑虑，最终不再起用吴起。

吴起在鲁国已经前途无望，他得知魏文侯向天下发布求贤令，广招贤才，于是准备前往魏国。魏文侯得知后，向李悝询问吴起的为人，李悝如实回答：“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苴不能过也。”[7]魏文侯深谙用人之道，于是任命吴起为魏国大将。

吴起身为主将，能与士卒同甘共苦，“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8]。吴起的自律、公平，得到了魏国将士的爱戴。吴起不仅爱民如子，他在战场上也赏罚严明，毫不徇情。在吴起卓有成效的训练和指挥下，魏军经过大约两年的艰苦奋战，先后夺取了秦国的临晋（今属陕西大荔）、元里（今属陕西澄城）、洛阴（今属陕西大荔）、合阳（今属陕西合阳）等河西之地的重要城池，秦国被迫退守洛水，这样黄河以西的大片土地尽归魏国所有。为了进一步巩固对河西之地的统治，魏文侯建立西河郡，任命吴起为西河守，全权处理西河地区的军政大务，主持魏国与秦国、韩国的战事。吴起在魏国期间，先后与其他诸侯国大战76次，从未失败过，其中64次大获全胜，其余12次打了个平手，可见其军事能力。可以说，魏国能在战国初年称霸天下，吴起功不可没。

魏文侯去世后，吴起继续辅佐魏武侯，任西河守，解除了秦国对魏国的威胁，吴起将西河地区治理得井井有条，在魏国上下享有很高的名望。公叔继任魏相，并且娶了魏国的公主，地位显赫。心胸狭窄的公叔继任后，非常忌惮吴起在魏国的影响力，就开始构陷吴起。大臣中也有一些人对在外建功立业的吴起非常不满，他们时不时在魏武侯面前说吴起的各种坏话，魏武侯也担心吴起长期领兵在外，容易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于是就将他召回到魏都，解除兵权。吴起的军事才能的确非常出众，但是正直的他却难以应对魏国朝政中险恶的政局。吴起逐渐感到不妙，害怕招来无端的祸患，他于是找了个机会，离开效力了20多年的魏国。

公元前390年，吴起离开魏国。当他得知楚悼王向来非常仰慕他的才华，于是就南下抵达楚国。吴起一到楚国，楚悼王立刻任命其为相国，位极人臣，并委任他在楚国主持变法。吴起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制定法律，以法治国，令出必行；精简机构，撤除不必要的官职，剥夺三世以外关系疏远王族的爵禄，以节省的费用来奉养前线军队。吴起认为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事情是富国强兵，不能轻信那些纵横家，他揭穿他们的谎言，破除楚人对纵横家的迷信。在吴起凌厉的改革之下，楚国很快就强大起来，南下平定百越，北上兼并陈、蔡两国，并且击退三晋的进攻，把势力扩展到黄河以北的地区，向西进攻强秦，一时间楚国势力大增，天下诸侯都因楚国的强大而忧虑。吴起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那些在改革中利益受损的世家大族个个视吴起为寇仇，都想杀之而后快，但是慑于楚悼王，也一直未敢动手。

公元前381年，楚悼王去世。楚悼王刚死，楚国的宗室大臣趁机作乱攻杀吴起。吴起自知在劫难逃，赶忙逃至楚悼王尸体停放之处，趴在楚悼王的尸体上。此时这些宗室对吴起早已恨之入骨，用箭射杀吴起，同时也射中了楚悼王的尸体。这些宗室甚至还将吴起的尸体残忍地肢解来泄愤。太子臧先是安葬了楚悼王，即位后为楚肃王，他命令楚国的令尹将那些射杀吴起时误伤到楚悼王尸体的宗室全部处死，在此事件中被灭族的楚宗室多达70余家。

不甘碌碌无为的吴起一生辗转鲁国、魏国和楚国，建立了不世功勋。身处战国初年的变革时代，他代表着历史前进的方向。同时，吴起的军事指挥能力非常出众，《尉缭子》中评价吴起的军事才能时称道，带兵七万，能够无往而不胜的人就是吴起。吴起在领兵作战的同时，还进行兵学理论探索，完成了著名的《吴子兵法》。《汉书·艺文志》著录《吴起》48篇，大部分亡佚，今仅存6篇，即《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应变》《励士》。吴起兵法对后世影响很大，在战国末期已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时天下称道兵书时往往是《孙》《吴》并称，《吴子》在宋代被编入《武经七书》，成为当时的官方兵学教科书。

《吴子兵法》在很多兵学思想方面对《孙子兵法》都有所发展，提出的很多重要兵学思想在今天仍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如，在战争观上他主张慎战，反对穷兵黩武；在制胜因素上他更强调“道”的层面，即“人和”；他主张政治军事的配合，认为治国者应当“内修文德，外治武备”[9]。在战、守之间更重视守，他认为“战胜易，守胜难”[10]。

二、《吴子》兵书的真伪与流传

吴起为变法而抛洒鲜血，英勇捐躯，这无疑是一出历史悲剧。然而在千秋万载的历史天幕上，他永远是一颗光彩夺目、从不陨落的星斗。他的伟大既缘于他一生中经国治军，卓有成就；也是因为他和兵圣孙武一样，为后世留下一部价值不朽的兵学理论名著——《吴子》。

《吴子》，今存本二卷六篇，全书约近5000字，是吴起兵学思想的主要载体，也记载了一些吴起的生平活动事迹。我们认为《吴子》一书当是由吴起及其门人编缀成书。从这个意义上说，《吴子》一书是吴起兵学流派的集体性创作，成书于战国时期，但所反映的主要还是吴起本人的兵学思想。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吴子》一书的真伪和作者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吴子》系吴起本人自著，有人认为其书出于吴起门人的笔录。我们认为，这些分歧并不是实质性的问题，因为它仅仅牵涉到吴起与此书的关系是“作”或“述”的问题，并未否定此书所反映的是吴起本人的兵学思想。从古书成书的一般规律考察，《吴子》的成书当是上述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其中，既不乏吴起本人的手笔，也多少带有其门人宾客增补润饰的内容。由于时代久远、资料缺乏，我们今天已很难将其一一区分清楚了，可以略而不论。

然而历史上也有一些学者对《吴子》一书予以全盘的否定，简单认为《吴子》系后人伪托或杂抄成书，从而断定其为一部“伪书”。这一观点主要流行于清代和近现代。清代学者姚际恒云：“其论肤浅，自是伪托。”[11]姚鼐则云：“魏晋以后，乃以笳笛为军乐，彼吴起安得云‘夜以金鼓笳笛为节’乎？苏明允言‘起功过于孙武，而著书颇草略不逮武’，不悟其书伪也。尉缭之书，不能论兵形势，反杂商鞅形名之说，盖后人杂取，苟以成书而已。”[12]现代学者郭沫若、黄云眉、张心澂、金建德等人也持同样的观点，其中尤以郭沫若的疑伪观点最为系统。郭沫若认为《汉志》所载“《吴起》四十八篇”已经亡佚了，现存的《吴子》六篇系伪书。郭沫若的论证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现存的《吴子》……半系吴起与魏文、武二侯之问答，非问答之辞者率冠以‘吴子曰’。辞义浅屑，每于无关重要处袭用《孙子兵法》语句”。其二，《吴子》多处袭用《曲礼》《淮南子·兵略训》等书的语句。其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兽配以方色，时间在战国末年以后，“用知四兽为物，非吴起所宜用”。最后的结论为“今存《吴子》实可断言为伪。以笔调觇之，大率西汉中叶时之人所依托”[13]。

我们认为，这些“伪书”论调，乃是疑古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往往是主观臆断，难以成立。首先，判断古书的真伪，不能以其书行文是否典雅优美为依据。仅以“辞意浅薄”“辞义浅屑”而将其书打入“伪书”行列，未免过于武断轻率，不足为凭。当代人为文，尚有雅俗畅涩之别，我们怎么要求古人为文都达到同一境界呢？其次，吴起作为政治家、军事家，在个人事业上固然要胜过孙子，但其撰写兵书的水平与实际经国治军能力之间并不能简单地画等号。所以我们不能要求《吴子》的理论水平一定高于《孙子》，否则白起、韩信等人就要留传兵法著作，而且应该是最上乘的。更何况《吴子》与《孙子》各有千秋，不能简单地判别轩轾。最后，《吴子》书中提到的“笳笛”“四兽”等问题，随着学者研究的深入和考古发掘的进展，这些证据已不能作为否定其书真实性的根据。如考古发掘随县擂鼓墩曾侯乙墓时，其中“发现的一具漆衣箱，盖上以漆为地，朱绘青龙、白虎，中央有象征北斗的大‘斗’字，环以古文的二十八宿名称，是非常珍贵的天文学史资料……至于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长期以来被指为汉代较晚才产生的。擂鼓墩这具二十八宿图漆箱的发现，足以纠正流传的错误观念”[14]。曾侯乙墓的年代要略早于吴起的活动年间，故《吴子》书中提及青龙等“四兽”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至于“笳笛”，也见于《六韬·虎韬·军略》的记载。《六韬》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中已经出土，被证实是战国兵书。由此可见，《吴子》中提到“笳笛”云云并不足为怪。况且，学界现在对古书成书已经有了一个普遍的共识，即古书的成书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中均免不了有后人所增添附益的内容，我们要判定某本古书的真伪，只能依据其书的主体思想立论，而不宜以个别的名词或提法作为取舍的标准。所以，即使退一步说，《吴子》中的“笳笛”“四兽”等文字内容确凿是晚出的，也完全不足以动摇其书的真实性，更不能以此而否定吴起及其后学的著作权。

从各种情况来看，《吴子》一书系吴起和其门人共同撰写，是可以成立的。

第一，《吴子》一书在历史上见于多种史籍的著录，这是其书性质判断上的重要依据之一。《韩非子》言：“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15]这表明吴起曾著有兵书，其书与《孙子》一样，早在战国晚期就风行于世，为人所重。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提到“《吴起兵法》，世多有”[16]，这说明在西汉初年，《吴子》的流传也很广泛。又据《史记》记载，“天子（汉武帝）尝欲教之孙、吴兵法”[17]，这显示当时统治者对吴起的兵书予以了高度的重视。

东汉以来，史籍对《吴子》的著录仍不胜枚举。《汉书》著录有“吴起，四十八篇”[18]。可见《吴起兵法》不仅依然流传，而且篇数众多，内容丰富，不仅如此，《吴子》还和《孙子》一样，受到军事家和兵学家的普遍重视和广泛应用，如，《后汉书》中提到东汉大将军鲍永“观孙、吴之策”[19]。又如，《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王沈《魏书》云：“（曹操）行军用师，大较依孙、吴之法，而因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如神。”[20]再如，《晋书》亦记载：“（李玄盛）颇习武艺，诵孙、吴兵法。”[21]这些都是明显的事例。

当然，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吴子》一书有不少内容佚失了。到了唐初，《吴子》只存下一卷。《隋书·经籍志》著录“《吴起兵法》一卷，贾诩注”[22]，即系这方面的标志。然而残本《吴子》与古本《吴子》之间仍有密切关系，这是因为《隋志》说得很清楚，当时一卷本《吴起兵法》的注者是三国时人贾诩。所以并不存在两晋南北朝人“伪托”的问题。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吴起的兵书为“贾诩注《吴子兵法》一卷，吴起”[23]，当与《隋志》所录是同一部书。《宋史·艺文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则均著录吴起兵书为“《吴子》三卷”。此后历代公私目录书对《吴子》均有著录，唯卷数上有一卷、二卷、三卷的区别。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吴子》三卷，右魏吴起撰。言兵家机权法制之说。唐陆希声类次为之说，《料敌》《治兵》《论将》《变化》《励士》，凡六篇云。”[24]这里面的篇数、篇次与今存本基本相同，除篇名未提到《图国》，《变化》为《应变》外，其余亦相同。由此可见，今传世本《吴子》在唐代即已基本定型。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将《吴子》编入《武经七书》，其更是广为流传，不复再有大的变化。

综上所述，历代对《吴子》的著录史不绝书。其间虽有篇数、内容佚失的情况存在，但是《吴子》一书的部分内容却自战国以来一直流传了下来，今本《吴子》的真实性无可怀疑。

第二，今本《吴子》中的不少内容，与史书有关吴起的史实记载相吻合，同时也与战国时期的战争特点以及吴起兵学思想的要义相一致。

这方面的例证是很多的。如，吴起曾受业于儒家曾申门下，故其论治军时，多袭用儒家“仁”“义”“礼”“德”“教”等儒家学说的重要范畴。又如，《吴子》主张“以治为胜”，强调明法令、重刑赏等等，这与《史记》本传记载的“明法审令”立场完全一致。再如《吴子》要求在对待士卒问题上做到“与之安，与之危，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名曰父子之兵”[25]，这和《史记》本传中记载的“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与士卒分劳苦”[26]做法一脉相承。

另外，《吴子》提倡“内修文德，外治武备”[27]的图国方略，充分反映了战国时期诸侯列国重视内政建设，扩充军事实力，以求在兼并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历史趋势；《吴子》高度重视选将任将，提出“总文武者，军之将也”[28]的为将标准，体现了当时文武分职、将相殊途的现实背景；《吴子》主张“简募良材”[29]，建设一支强大常备军，这乃是当时募兵制悄然萌芽的具体写照；《吴子》强调“备千乘万骑，兼之徒步，分为五军”[30]，以攻击敌人，夺取战争的胜利，这正是当时兵种建设上车、步、骑并重，诸兵种协同作战的实际在兵学理论著作中的投影。所有这一切，都完全说明了《吴子》成书于战国时期，强加在它头上的“伪书”说不实之辞理应推倒。

第三，今本《吴子》中的一些内容，亦见于先秦其他兵书的记载，这样就从比勘互参的角度，进一步证实了《吴子》一书的成书年代和作者身份。如，《孙膑兵法·威王问》云：“‘两军相当，两将相望，皆坚而固，莫敢先举，为之奈何？’孙子答曰：‘以轻卒尝之，贱而勇者将之，期于北，毋期于得，为之微陈（阵）以触其厕（侧），是胃（谓）大得。’”[31]其问对的内容与文字表达方式均与《吴子·论将》篇中的有关记载大体一致。而《孙膑兵法》东汉以后即已佚失，银雀山汉墓竹简出土后方重见天日，故《吴子》若为后出，根本不可能抄袭《孙膑兵法》，而应该说是《孙膑兵法》继承了《吴子》的这一作战指导思想。再如《吴子》言军事训练的要领为：“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32]类似的记载亦见于《尉缭子·勒卒令》和《六韬·犬韬·教战》。又如，《吴子》言：“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33]《六韬》则作：“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34]两者除个别文字外，也完全一致。随着银雀山汉简出土，《尉缭子》与《六韬》的成书年代在战国期间这一问题已获得彻底解决，所以《吴子》同样应为战国成书的兵学著作。而且从文字、体例等情况来看，它的成书年代当在《六韬》与《尉缭子》之前。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怀疑《吴子》的真实性，无疑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总之，今本《吴子》二卷六篇应为《史记》《汉书》等史籍所著录的《吴起兵法》（或称《吴起》）部分内容，其作者是吴起和他的门人。虽有少量后人附益的内容，但基本上真实地反映了吴起的兵学思想。

《吴子》自宋神宗元丰年间编入《武经七书》之后，一直为武学的基本教科书，是历代将校的必读之书，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的影响。这一情况沿袭至明清而不变，如明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诏令兵部复刻元版《武经七书》，使之广为流传；又如，清代“武试默经”，依然是“不出孙、吴二种”。[35]

三、《吴子》的战争观念

战争观念是任何兵学思想的基石和出发点。在《吴子》之前，《孙子兵法》在这一问题上已有较系统的理性认识，提出了“慎战”和“备战”并重的战争态度。然而，孙子的战争观存在着一个很大的不足，这就是他对有关战争的目的和性质的论述几乎付诸阙如。这无疑是一个较大的遗憾。《吴子》在这方面的情况却有所不同，它已经开始注意探讨战争的起因问题，并初步区分了不同战争的性质。

《吴子》将战争的起因归结为五种，一是争夺名位，二是掠取财富，三是仇恨的积累，四是内乱，五是饥荒。《吴子》认为，战争的爆发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列国争雄兼并的条件下，战争乃是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吴子》就与儒家的德化至上论划清了界限。根据这一基本判断，《吴子》进而对战争的性质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即义兵、强兵、刚兵、暴兵、逆兵。主张从事义兵，反对进行强兵、刚兵、暴兵、逆兵。《吴子》明确指出：“若行不合道，举不合义，而处大居贵，患必及之。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36]虽然《吴子》对战争起源原因的探讨是相当粗浅的，其对战争性质的分类也不无片面简单之处，并不能真正揭示战争的起因和战争的性质，但它毕竟已涉及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这在古典兵学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对待战争的态度上，《吴子》与《孙子兵法》的观点有其一致之处。它主张“备战”，认为“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37]，时刻做好准备，投入对敌作战，用战争的手段实现一定的政治目的。指出“当敌而不进，无逮于义矣；僵尸而哀之，无逮于仁矣”[38]，并以史实为自己的这一“备战”“重战”立场做出佐证：“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灭其国。”[39]但是，与此同时《吴子》也主张“慎战”，反对穷兵黩武，并列举“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40]。《吴子》还反复强调“战胜易，守胜难”[41]，认为打胜仗太多，就会孕育未来的巨大灾难：“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42]《吴子》力求通过尽可能少的战争，迅速夺取决定性的胜利，实现称王图霸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吴子》对战争的态度是和某些法家的战争万能论也有明显区别的。

战争指导思想，也是《吴子》战争观念中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观《吴子》全书，可知其核心内容是“内修文德，外治武备”[43]。《吴子》指出正确处理政治与军事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在修明政治的前提下，加强军事建设，为从事兼并战争创造必要的条件。具体地说，一是要“先教百姓而亲万民”[44]，推行“道、义、礼、仁”四德，搞好内部的团结和统一，达到“四和”的境界，“和于国”“和于军”“和于阵”“和于战”[45]。二是要做到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处下”[46]，重用有贤德和有才能的人，选拔他们担任要职，以利于治国安民。三是要做到使“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47]，即确保民众安居乐业，亲近政府，以利发展生产，保持国家的稳定。四是君主要关心民众，爱护民众，“爱其命，惜其死”[48]，以争取民众的拥护和爱戴。同时，作为君主还要虚怀若谷，善于纳谏，不搞唯我独尊。五是要建设一支强大的军队，以确保己方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占据军事上的优势，实施防御能做到稳如磐石，坚不可摧；实施进攻，则能够所向披靡，克敌制胜，“投之所往，天下莫当”[49]。

总而言之，《吴子》的战争观念适应了新兴势力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和从事兼并战争的需要，具有相当显著的进步色彩。

四、“以治为胜”的治军思想

通过对治军实践的总结，《吴子》提出了独具特色的治军理论，其核心是“以治为胜”[50]。《吴子》认为，军队能否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夺取胜利，关键不仅仅在于其人数的多寡，“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51]，而在于是否能够做到治理严格。而严格治理的具体标准，反映为军队在驻扎时有严格的纪律，展开行动时威武雄壮、震慑敌胆，投入进攻时敌人无法抵挡，实施退却时敌人无法追赶；前进或后撤时秩序井然，向左向右运动时听从命令，即使被敌军分割阵势也不混乱，被敌军冲散战斗行列也能迅速恢复，再次形成战斗力；其将领能与普通士卒同安乐、共危难，做到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而不可分离，连续作战而不会疲沓。一旦达到这些标准，军队就能“投之所往，天下莫当”，为进行兼并战争提供保证。

基于“以治为胜”的坚定理念，《吴子》进而系统阐述了治军的具体要求。

第一，主张“教戒为先”[52]。《吴子》重视对军队官兵开展思想教育，这就是所谓的“教之以礼，励之以义”[53]，认为只要士卒有了羞耻之心，军队无论攻守，都能得其所宜，“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54]。同时《吴子》也非常重视军队的军事训练，指出将士在作战中战死往往是由于其军事技能不熟练，作战失败的原因也多是战术要领没有掌握，“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戒为先”[55]。为此，《吴子》提出了一整套具体的训练方法，指导平时的训练活动，内容包括单兵技艺训练、战术训练、阵法变化训练等等。

第二，提倡“严刑明赏”[56]。《吴子》主张从严治军，强调用严格的军纪军法来约束将士，使军队的一切行动“任其上令”[57]，即坚决服从上级的命令。做到令行禁止，严不可犯。对不从令者要予以诛戮，以整肃军纪，在军事奖惩上要做到“进有重赏，退有重刑”[58]。对善于使用各种兵器、身强力壮、行动敏捷、志在吞敌的人予以不次拔擢，“必加其爵列”[59]，以此激励士气，鼓舞斗志。并强调在实行“重赏”“重刑”之时必须做到“行之以信”[60]。

第三，强调“简募良材”。《吴子》提倡组建特种精锐部队，以防备、应付突然不测事件，“简募良材，以备不虞”[61]。为此，吴起曾建议魏国统治者“聚卒”“练锐”，即把士卒中勇敢强壮者编为一队，把乐意拼死向前者编为一队，把善于越高奔远、轻捷善走者编为一队。《吴子》认为一旦拥有这样的劲旅，便可以无往而不胜。《吴子》同时还主张根据军队将士的身材高矮、体魄强弱、秉性勇怯、智力优下等情况进行合适的分工，以发挥各人的特长，具体做法是“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62]。

第四，提出“总文武者，军之将”[63]的为将标准。《吴子》十分重视将领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良将”关系到国运的盛衰，军队的安危，“得之国强，去之国亡”[64]。为此它对将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总的原则是要文武兼备，刚柔相济，“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65]。具体地说，为将者要有为国献身的高尚情操，“受命而不辞，敌破而后言返”，所谓“师出之日，有死之荣，无生之辱”[66]；具备爱护士卒的慈祥之心，能够与士卒同甘共苦；树立威严，善于号令和指挥部队；善于做到“五慎”，即“一曰理，二曰备，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约”[67]；能够掌握气机、地机、事机、力机此“四机”[68]，即在对敌作战中掌握士气，利用地形，运用谋略，提高战斗力。总之，是为将者的威严、胆识、品德、才干，要足以统率部队，安抚士卒，威震敌军，战胜攻取。

由此可见，《吴子》的治军思想是相当系统完备的，举凡治军原则、教育训练、军纪军法、赏罚手段、精兵建设、选将任将等问题，均有深入的阐述。其中不少合理的思想内核，直至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五、“因形用权”的作战指导思想

在《吴子》的兵学理论体系中，对作战指导思想的阐述，占有相当大的篇幅；然而与其战争观理论和治军思想相比，《吴子》的作战指导思想在特色和价值上，都相形见绌了。与《孙子兵法》更注重从哲理层次揭示作战指导规律的本色有所不同，《吴子》有关作战指导问题的探讨，似乎更倾向于对战术要领的具体表述，这或许同其书问答体的体例有一定关系。尽管如此，《吴子》的作战指导思想仍有值得总结的地方，它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强调战争主动权的问题。

《吴子》主张料敌察机，审敌虚实，在知彼知己的前提下，从事战争活动，从而牢牢掌握主动权，克敌制胜。《吴子》和《孙子兵法》一样，非常重视了解敌我双方的军情态势，并把重点放在掌握敌情之上。为此，它专门设有《料敌》篇对此进行深入的阐发。《吴子》认为要了解和掌握敌情，主要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重视使用间谍，让其深入敌后搜集敌方的各种情报，掌握敌人的战略动向和作战方案，即所谓“急行间谍，以观其虑”[69]。二是要在战场上对敌实施佯攻，而后又假装败退，引诱敌人前来追击，从敌人追击的情况来观察判断其虚实，然后决定应敌之策。《吴子》指出，“料敌”是为了发挥自己的长处，选择捕捉战机，抓住敌人的薄弱环节予以致命的打击，“用兵必须审敌虚实而趋其危”[70]。《吴子》对六国军情的分析和据此而提出的破敌之法，就集中体现了吴起用兵打仗以“料敌”为先的指导原则：“夫齐阵重而不坚，秦阵散而自斗，楚阵整而不久，燕阵守而不走，三晋阵治而不用。”攻击齐阵，当“必三分之，猎其左右，胁而从之”；攻击秦阵，应“必先示之以利而引去之………乘乖猎散，设伏投机”；攻击楚阵，则“袭乱其屯，先夺其气，轻进速退，弊而劳之”；攻击燕阵，宜“触而迫之，陵而远之，驰而后之”；攻击韩、赵之阵，需“阻阵而压之，众来则拒之，去则追之，以倦其师”[71]。应该说，这些分析和对策都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因此也是高明的，而吴起在军事上的成功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强调“因形用权”，应敌变化。

《吴子》指出，应当根据作战形势的变化，灵活机宜地实施不同的谋略和战术，牢牢立于不败之地。《吴子》认为战场的情况各不相同，作战的形势瞬息万变，高明的作战指导者应该善于分析形势，把握战机，灵活机动地运用战术，予敌以毁灭性的打击，从而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凡战之要，必先占其将而察其才。因形用权，则不劳而功举”[72]。具体地说，就是要根据敌情、天时、地利等情况的不断变化，审时度势，以变应变，实施欺诈、收买、离间、疲困、威慑等谋略，灵活采取诱歼、伏击、截击、追击、逼攻、偷袭、水淹、火攻、半渡击等不同战法，迫使敌人分兵、混乱、恐惧、疲惫，陷于不利的地形和被动挨打的地位，而后集中优势兵力，制敌于死命，夺取胜利。在此基础上，《吴子》还进而总结出作战中“因形用权”带有规律性的要领，包括“急击勿疑”的13种情况：“敌人远来新至，行列未定，可击；既食未设备，可击；奔走，可击；勤劳，可击；未得地利，可击；失时不从，可击；旌旗乱动，可击；涉长道后行未息，可击；涉水半渡，可击；险道狭路，可击；阵数移动，可击；将离士卒，可击；心怖，可击。”[73]另外还有“击之勿疑”的8种情况[74]以及“避之勿疑”的6种情况[75]，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作战指导的理论。

总之，《吴子》一书较全面地反映了战国时期的战争特点与吴起本人的兵学思想，深刻地总结了战国前期丰富的实战经验，是继《孙子兵法》之后又一部体系完备、思想精辟、价值巨大的兵学论著，在中国古代兵学思想发展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地位。

# 第二节　《尉缭子》的兵学思想

《尉缭子》，“武经七书”之一，成书于战国时期，被有的学者誉为“不在孙武之下”的著名兵书。《尉缭子》的兵学思想具有一定的特色，前人已经指出，如，元代学者马端临在《文献通考》引周氏《涉笔》，指出：“《尉缭子》言兵，理法兼尽，然于诸令，督责部伍刻矣。所以为善者，能分本末，别宾主。”[76]自汉唐以来，《尉缭子》一书一直受到学术界的推崇和重视。清代学者朱墉在对“武经七书”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尉缭子》思想的特色：“七子谈兵，人人挟有识见，而引古谈今，学问博洽，首推尉缭。”[77]《四库全书总目》对其评价很高，称：“其书大指主于分本末、别宾主、明赏罚，所言往往合于正。如云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又云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皆战国谈兵者所不道。”[78]

一、《尉缭子》作者

《尉缭子》的作者一直以来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原因主要在于史籍记载的差异。据《尉缭子》内容来看，“梁惠王问尉缭子曰”[79]，那么尉缭子当主要活动于梁惠王时期（前400—前319）；而《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大梁人尉缭来到秦国，为秦国的大一统出谋划策，秦始皇以“国尉”封之，其为秦始皇十年（前237）之时。史籍记载两个“尉缭”前后时间相差太久，到底是魏惠王时期的隐士还是秦王政时期的国尉，史学家众说纷纭，如“两尉缭说”。杨树达在《汉书管窥》中结合梁玉绳、姚振宗的观点，通过《尉缭子》在《汉志》中的著录位置来判定尉缭子的作者当为梁惠王时期尉缭，而非秦国国尉尉缭，田旭东亦赞成其观点，并进一步指出“从梁惠王到秦始皇其间相隔百年左右，很难说这两个年代的尉缭是同一个人”，所以《尉缭子》的作者应为梁惠王时期的尉缭[80]，何法周亦持类似观点[81]。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尉缭子》的作者应当是秦始皇时的尉缭，并以秦兵马俑所体现出军阵作为证据。[82]郭沫若认为大梁人尉缭前来游说秦王，是有著作的，但是其判断“今存《尉缭子》二十四篇，内容系言兵，当即《汉书·艺文志·兵形势类》‘《尉缭》三十一篇’之残，但系依托”[83]。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两个尉缭实为一人，指出《史记·魏世家》对梁惠王的纪年存在问题，因此提出“与梁惠王答对的尉缭和在秦始皇十年由大梁入秦的尉缭本是同一个人”的看法，弥合了史料记载的矛盾。[84]

《尉缭子》问对体中的尉缭，一般认为是魏惠王时期的尉缭，史籍对其生平事迹不载，一般认为其身份为隐士。而《史记》所载的秦始皇时期的国尉尉缭，其事迹相对比较丰富。

秦始皇十年（前237），在李斯《谏逐客令》后，秦始皇继续任用客卿，而也是在此时，尉缭子从魏国大梁来到秦国。秦始皇已经着手统一六国的战争，从七国的国力来说，秦国占优，但是六国合纵，秦国也是双拳难敌四手，因此如何破六国合纵，进行战略抉择是统一六国的重中之重。尉缭的到来，适逢其时。尉缭抵达秦国，当然心中明白秦始皇最想要什么，他对秦始皇说道：“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从，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愍王之所以亡也。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85]尉缭的言下之意非常明了，秦国的确在七国中最强大，但亦有危机，他警示万万不可重蹈晋智伯、吴王夫差和齐愍王身死国灭的覆辙。因此，尉缭为秦始皇献出了“上兵伐谋”的高策，他建议秦始皇应当以重金来拉拢、利用六国内部的重臣以乱其谋，如此将可平六国。秦始皇听完，深以为然，尉缭成为座上宾，每次见面都以平等礼仪对待，完全不顾秦王的威严，饮食衣服都与尉缭同样，此时的尉缭在秦国位极人臣，尊宠有加，一时无两。但是尉缭非常清醒，他对秦始皇的为人有着自己的判断：“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86]尉缭通过与秦始皇相处以及对其面相的描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当然，这也是历史上唯一对秦始皇样貌描述的语言。尉缭认为秦始皇不可与之长久相处，所以就准备逃走，秦始皇发觉后，强加挽留，并封其以国尉，采纳了他攻灭六国的策略。

由于尉缭的角色以及作用与秦统一六国的名将白起、王翦等有所不同，因此史书对其事迹未详载，我们亦无法有一个确切的判断，暂且阙疑。

二、《尉缭子》的成书问题

《尉缭子》一书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在《隋书·经籍志》《宋史·艺文志》中亦均有著录。《汉志》将先秦兵学分为“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家，其中《尉缭子》（31篇）是现存唯一的兵形势家兵书。另外，在《汉志》杂家中又列《尉缭子》（29篇）。

关于兵形势家31篇、杂家29篇与今本24篇《尉缭子》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如，吕思勉就推测：“今《尉缭子》二十四篇，皆兵家言，盖兵家之《尉缭》也。”[87]钟兆华认为：“兵家和杂家《尉缭》显然是内容不同仅同署名的两本书……杂家书没有流传下来，今本是兵形势家《尉缭》。”[88]当然也有与之完全相左的观点，张烈认为今本《尉缭子》是杂家，而兵形势家在隋以前就已经失传，今本“正是隋唐时的杂书《尉缭子》”[89]。何法周指出：杂家《尉缭》本是一部著作，“却被《汉书》的作者班固分在‘杂家’与‘兵家’两大类中，当成了两部书，从而引起了误解，造成了混乱”[90]。而徐勇认为《尉缭子》最初并非系统的著作，而是尉缭子和他的弟子根据其言论，在不同时期写成的作品，其实29篇杂取了其他学派的观点，有杂家的色彩；31篇实为军令实录。在汉代班固分别列入了杂家和兵家。而今本24篇实为22篇，是杂家和兵家的杂糅，其中前12篇为杂家内容，后10篇为兵家内容。[91]我们基本认同徐勇的看法，根据今本的内容，我们很难将其断定为“兵形势家”或者“杂家”，所以我们认为“兵形势家”的《尉缭》与“杂家”的《尉缭》在流传过程中均有亡佚，亦有流传，因此今本《尉缭子》是前人将当时已有的两个本子进行混合而成的。

自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提出《尉缭子》为伪书后，后世学者多认定其为伪书，如，姚际恒在《古今伪书考》中指出：“其首《天官篇》与梁惠王问对，全仿《孟子》‘天时不如地利’章为说，至《战威》章则直举其二语矣。岂同为一时之人，其言适相符合如是耶？其伪昭然。”[92]而仅有部分学者仍认定其可能非伪书，宋濂认为其为战国兵书无疑：“战国谈兵者有言及此，君子盖不可不与也。”[93]吕思勉也认定《尉缭子》一书“多存古制，必非后人所能伪为”[94]。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尉缭子》残简，足以证明《尉缭子》为先秦古籍，伪书说不攻自破。但是《尉缭子》的作者问题，仍然无法根据出土文献有一个非常准确、科学的判断。

《尉缭子》一书的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前12篇主要论述了战争观以及战争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关系，侧重于论述攻守权谋与战法等，当与其兵形势家的思想特征有关，后12篇主要阐释了如何治军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各种军制和军令。《尉缭子》一书紧紧围绕着“刑德，可以百胜”[95]的基本观念，广泛而深刻地论述了在战国时代背景下如何用兵取胜的方法。《尉缭子》主要倡导“挟义而战”“武表文里”的战争观念，“明法审令”“举贤用能”的治军思想，“权敌审将”“轻疾机动”的作战指导原则，均在中国兵学发展史上留下辉煌的一笔。

三、“挟义而战”“武表文里”的战争观

在战争观问题上，《尉缭子》将战争区分为“挟义而战”[96]和“争私结怨”[97]两大类，倡导和支持“诛暴乱，禁不义”[98]的战争，反对“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99]等为满足一己私欲而发起的不义之战。《尉缭子》强调战争的目的是“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100]，即实现天下统一，结束战国的乱象；认为经济是政治和军事的基础，因此非常注重农业发展与商业的繁荣，认为这样才能富国强兵。尤其是其对商业的独特认识，与先秦其他思想家有所区分，也更为深刻：“夫提天下之节制，而无百货之官，无谓其能战也。”[101]

《尉缭子》认为：“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102]“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103]处于历史主导地位的新兴阶层，对于自己所从事的正义战争充分显示出必胜的信心和力量。作为新兴阶层在军事上的代言人，《尉缭子》明确主张：“凡挟义而战者，贵从我起。”[104]只要是吊民伐罪，正义在我，战略上一定要力求先发制人。

十分可贵的是，《尉缭子》对政治与军事的主从关系作出了正确的表述：“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105]其认为军事是骨干，政治是根本；军事是表象，政治是本质。这一军事从属于政治的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重要原理。其可贵之处在于，《尉缭子》不仅在自然观上具有朴素唯物论的倾向，而且在政治观上也坚持了朴素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并以此作为基础贯穿全书。《尉缭子》开篇第一章《天官》就明确阐述了人的能动作用是决定胜负的根本，深刻地批判了当时占星家利用天文星象预测胜负的唯心论说教。

四、“明法审令”的治军思想

《尉缭子》作为三晋兵学的代表，其治军思想中更集中体现出法的特征，即“明法审令”，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主张恩威并用，赏罚兼施。

在军队建设问题上，恩威并用、赏罚兼施从来是军队治军的不二法门。《尉缭子》也不例外，主张“禁必以武而成，赏必以文而成”[106]，不仅如此，它还主张罚贵赏贱，以求达到整肃军纪、确立军威的目的。《尉缭子》指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107]在治军中做到信赏明罚，严格管理，这样的军队打起仗来就可以实现“发能中利，动则有功”[108]，才能成为真正的“王霸之兵”[109]。

第二，重将帅的选拔。

“举贤用能”“明法审令”“贵功养劳”[110]，这些都是对将帅选择的一般要求。除此之外，《尉缭子》还明确要求将帅在战场上要做到“三忘”：“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111]在作战指挥上要做到“三不制”，即“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112]；同时还要做到“四无”，即“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113]。作为一个优秀的将帅，既具备舍生忘死的牺牲精神，又掌握机断指挥的权力，那么，他在战争中就能建功立业。

第三，注重军队建设中官兵关系的和谐。

《尉缭子》十分注重军队内部的团结，认为上下之间、官兵之间的关系犹如心与四肢的关系，“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其心动以诚，则支节必力；其心动以疑，则支节必背”[114]。所谓将帅的“心诚”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时时处处为人表率，做到“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必以身同之”[115]。

第四，“制必先定”的治军思想。

“制必先定”[116]是《尉缭子》治军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认为，严格而周密的法制是取胜的重要保证，所谓“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117]。制度问题范围很广，《尉缭子》从军队的管理、教育、训练和作战各个方面论述了以法治军的重要性和具体主张。如，为了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它主张配置“踵军（接应部队）”“兴军（前卫部队）”“分塞军（后方卫戍部队）”和“前御军（前方警戒部队）”，各军各自的作战任务都有明确区分，以保障战争的胜利。又如，为了在战争中搞好协同和指挥，《尉缭子》要求用旗、羽、章作标志，并在《经卒令》中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以便识别和约束。而在作战中，它要求严格区分金、鼓、铃、旗的指挥功能，以统一号令，夺取胜利。

五、《尉缭子》的思想特色

《尉缭子》在《汉书·艺文志》中列入“兵形势家”，而且是“兵形势家”中所列11部兵书中唯一存世的一部，其余都失传了。因此，要了解“兵形势”这一流派的思想和特点，《尉缭子》一书便显得异常珍贵和重要。

所谓“兵形势”，班固曾有明确的表述：“形势者，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乡，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118]其中，“雷动风举”言兵锋之威，“后发先至”言行军之快，“离合背乡”言其机动能力高，“变化无常”言其战术变化巧，“以轻疾制敌”就相当于今天所谓速战速决的意思。这充分反映了战国中期以后军队运动性提高，战场机动能力增强的时代特征。《荀子》亦说，当时“后之发，先之至”已成为“用兵之要术”[119]。

“兵形势家”的《尉缭子》与“兵权谋家”在战争指导上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在《孙子兵法》中有一个重要的命题，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思想。我们从《尉缭子》的《战威》《攻权》等篇可以看出，它继承和吸取了“兵权谋家”这一战略思想，主张“不暴甲而胜”[120]。同时，还把战争的胜利分为三种方式：一是“道胜”，二是“威胜”，三是“力胜”。所谓“道胜”就是“庙胜”——“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逾垠之论，则敌国可不战而服”[121]。为了求得全胜，未战之前要有必胜的条件，“战不必胜，不可以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122]。《尉缭子》严厉批评那种企图凭借侥幸以取胜的做法是“曲胜”，并认为：“曲胜言非全也，非全胜者无权名。”[123]旗帜鲜明地指出非全胜者是不懂得战争谋略、没有权威的将军。

从一般治军作战而言，《尉缭子》高度概括出12条基本原则：“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困在于豫备，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断，得众在于下人。”[124]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堪称警策。

《尉缭子》的兵形势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未战之前的对敌优势，将战之时的作战布势，既战之后的凌敌威势。

第一，强调拥有军事实力，建立战前的对敌优势。

战争是敌对双方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以及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互争优势和主动的主观能力的较量。我国古代兵学家无不重视战前创造良好的客观基础。在兵学家看来，“兵形势”中的“形”与“势”是有区别的。《孙子兵法》中有《形篇》与《势篇》。其中，《形篇》之“形”主要讲的是军事力量，《势篇》之“势”主要讲的是军事力量的发挥。

“兵形势家”是“形”与“势”的统一论者，离开“形”去空谈“势”，或离开“势”去谈“形”，无异于只讲主观努力不讲客观条件，或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努力，都是不正确的。“兵形势家”，首先是实力论者，强调经济的、军事的、自然的客观条件，也就是所谓“富国强兵”。《尉缭子》明确主张“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制则国治”[125]，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不暴甲而胜”[126]的优势地位。

就作战而言，《尉缭子》十分重视战前准备，主张站稳脚跟，反对浪战。它说：“故知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功。”[127]又说：“战不必胜，不可以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128]因此，为将者必须“权敌审将，而后举兵”[129]，必须坚持不打无把握、无准备之仗。

第二，精心运筹决胜，造成最佳战场布势。

在作战指导上，《尉缭子》主张“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130]。在战场上的进攻在于出敌意料，而防御则在于巧妙伪装，隐蔽部署。为了形成最佳的战场布局，求得有利的作战态势，它要求一方面“事在未兆”[131]时，先期做好作战准备；另一方面要广施权变，迷惑、欺骗敌人，所谓“战权在乎道之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132]。自己站稳脚跟与不让敌人站稳脚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修己”，是否确实具备了取胜的把握，做好了胜敌的准备。

战场布势的具体内容是多方面的，攻、防、追、遭、退，各有特殊要求。即便同是防守，野战防御、阵地防御、城邑防御、河川防御等等，也都各有其不同的防御特点和要求。以城邑防御为例，《尉缭子》对此作了若干精辟的论述，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有些地方都超越了《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也超过了《吴子》。如《尉缭子》指出：“凡守者，进不郭圉，退不亭障，以御战，非善者也。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强矢，尽在郭中，乃收窖廪，毁拆而入保，令客气十百倍，而主之气不半焉，敌攻者，伤之甚也。”[133]又说：“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134]在城邑防御的指导思想和作战布势上，《尉缭子》反对单纯防御，并注意到了城坚、粮丰、水足、兵力优势、装备精良等问题，尤为可贵的是它十分重视机动部队适时策应。

战场布势，在《尉缭子》中还表现为以奇正造势。它认为：“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制敌者也。”[135]我们从《分塞令》这一篇清楚地看到，《尉缭子》所言布阵之法主要是五军阵——“中军和左、右、前、后军”。中军是指指挥者控制的机动部队，《握奇经》称之为“余奇”之兵。阵形无论如何变化，中军始终居中，位置不变。变化的是前军、后军、左军和右军。古兵法关于五军阵变换为八军阵，有两句名言：一是“数起于五而终于八”[136]，二是“四奇、四正，而八阵生焉”[137]。前、后、左、右四军通常称为“四正”，在左前、左后、右后、右前四个方向上部署的兵力，通常称为“四奇”。《尉缭子》认为，善于巧妙部署兵力，灵活运用正兵和奇兵，广泛采取奇谋诡诈之术，“有者无之，无者有之”[138]，出奇制胜，就能取得胜利。可见，它对于运用“奇正”造势是相当重视的。

第三，临阵审时度势，充分发挥击敌威势。

如果说在战前建立军事实力优势和形成有利态势都还只是战斗力蓄势于前，是能量尚未完全变为动中之“势”的“形”，那么，作战中充分发挥出来的击敌威势，或常言所谓破竹之势，就是战斗力由静态的“形”转化为动态的“势”，已属于“任势”的范围了。《孙子兵法》曾用高山滚石来比喻军力发挥的锐势。那么，军队在战场上所发挥的锐势除了军事实力和战场态势等客观条件外，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呢？

从《尉缭子》中可以概括为指挥专一、先发制人、避实击虚、兵贵神速等几个方面，以下分别述之。

其一，指挥专一。《尉缭子》认为：“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139]又说：“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一人之兵，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140]它主张的这种“三不制”“四无”，就是主张授予将领机断指挥之权。将领指挥专一，便能形成“一人之兵”，才能锐不可当，“天下皆惊”。

其二，先发制人。《尉缭子》征引“兵法”说：“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然后得出结论：“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141]先机而动，先发制人，这在战役、战斗上从来就是兵家制胜的信条。至于在战略上，先发制人固然也会取得突然击敌的效果，这只是从纯军事的角度而言。如果要考虑政治性质，社会的、国际的影响，那就又当别论了。

其三，避实击虚。《尉缭子》强调：“先料敌而后动，是以击虚夺之也。”[142]又曰：“我因其虚而攻之。”[143]这也是兵家制胜的不二法门。无论在战略上，或在战役、战斗上，主攻方向都应力求选择在既是敌虚弱又是其要害之处出击，这样才能用力少而收功多，一战而胜，再及其余。

其四，兵贵神速。《尉缭子》也有精辟的论述，如说：“故凡集兵，千里者旬日，百里者一日，必集敌境。卒聚将至，深入其地，错绝其道，栖其大城大邑，使之登城逼危。”[144]兵力集中，展开迅速，进攻敏捷，指挥正确，兵锋所向，无敌不克。

《尉缭子》的这些论述继承和深化了前人相关兵学原则的论述，亦有自己独特的论述方法，其对兵学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中国兵学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 第三节　三晋法家的兵学思想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思想流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在当时“百家争鸣”的局面中，它与儒、墨、道、名、阴阳五家同为最有代表性的学派。

一、法家兵学理论的基本特征

法家学说的基本特色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145]“信赏必罚，以辅礼制”[146]。法家所主张的理论和秩序是与礼乐文明相对的一种新的思想和秩序。法家学者力主变革，认为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政治措施应该顺应变化了的情况：“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147]在战国时期由法家主持的具有代表性的改革分别是李悝在魏国主持的变法、吴起在楚国主持的变法和商鞅在秦国主持的变法。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主张强化君主专制，以严刑峻法治民，厉行赏罚，奖励耕战，巩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的集权国家，以农致富，以战求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等。其缺点也非常明显，主要包括轻视和否定教化，独任刑法，刻薄寡恩，往往会对旧贵族造成极大的冲击，主持变革者个人的结局往往不好。“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148]所以，一般而言，法家的改革成效往往能够收效于一时，但有其局限性。

法家内部的不同派别，由于师承关系的不同和地域环境的差异，还具有各自的个性。按地域考察，法家可以划分为三晋法家和齐地法家，商鞅、韩非是前者的代表，他们是法家的主流；管子则是后者的代表。在齐国特定的开放环境中，受学术兼容并取传统的影响，齐国法家在主张推行法治的同时，也主张容纳礼义教化，强调礼法并用，相辅相成，注重耕战的同时，仍不废工商，驱使民众的同时，又注意争取民心。这些都是与三晋法家有所区别的。按学派考察，前期法家可以区分为“法”“术”“势”三派。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所谓“法”，就是成文法，“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149]。所谓“术”，就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权术，“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150]。所谓“势”，就是势位，指国君的威势，即政权力量，君主权势：“势者，胜众之资也。”[151]又曰：“主之所以尊者，权也。”[152]可见三派的侧重点各有不同，这种分歧一直到韩非子那里才得到综合。注意这些地域与派别之间的差异，对于我们全面认识法家思想的内容与特点是非常有益的。

法家兵学思想是法家哲学、政治思想在兵学领域内的反映，亦是法家为实现自己政治理想而提出的系统军事理性认识。总括地说，法家兵学思想大抵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肯定战争是社会生活中的必然现象，拥护、支持并参与当时的兼并战争。法家认为，战争起源于人类的私欲，是人类争名夺利的自然结果。在战国特定的社会环境里，战争乃是消除割据，进行兼并，完成统一，再次实现和平的有效途径，具有历史的合理性。所以他们积极主张战争，提倡“战胜强立”，反对儒墨“非战”“羞兵”的观点。

第二，主张以耕战为本，富国强兵。在战国激烈的兼并战争的环境中，哪个国家经济实力雄厚，军事力量强大，哪个国家就能够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并不断壮大发展。法家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积极主张重视农业，发展经济，加强军力，奖励耕战。于是他们着重阐述了耕战的意义、方法、措施以及目的，如《商君书》明确指出：“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境内之民，莫不先务耕战……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153]因此，法家的著作也被称为“耕战书”。

第三，以法治军，严明赏罚。明赏罚、严法纪是战国大多数政治家、思想家的共同主张，其中尤以法家对这一问题的强调最为显著突出。这也是法家政治观念反映于其兵学理论的必有之义。法家认为要使士兵勇敢作战，夺取战争的胜利，必须通过重刑厚赏这一手段。所以主张严明军纪，重赏重罚：“赏厚而信，人轻敌矣；刑重而必，失人不北矣。”[154]在执行过程中，执法者一定要做到公正不阿，“不辟亲贵，法行所爱”[155]。这一点与兵家提倡“刑上极，赏下通”[156]的做法是相当接近的。为了激励民众踊跃参战，为兼并战争效命，法家倡导并推行军功爵制，如商鞅在秦国推行的二十等爵制，这既有力地推动了兼并战争的开展，也在客观上进一步削弱了旧贵族的特权和势力。

当然，法家不同派别和人物，对兵学基本问题的理性认识也是有差异的，这既表现为认识深度的不一，也表现为论述侧重点的不同。如，《商君书》主战态度最为积极，而《韩非子》《管子》则多少有所节制。又如，《管子》《商君书》对作战指导问题多有阐述，而《韩非子》在这方面则稍显逊色。同中有异，使得法家兵学思想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特色。

二、《商君书》的兵学思想

《商君书》，也称《商子》，战国时期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是法家学派代表作之一。

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中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商鞅是卫国人，姓公孙，名鞅，亦称卫鞅或公孙鞅。后受封商邑，号商君，故又称商鞅。早年曾师事尸佼，并为魏相公叔痤家臣，为公叔痤所赏识，但是始终不为魏惠王所用。公元前361年，商鞅听闻秦孝公试图恢复秦穆公霸业，求贤于天下，于是西行，得到了秦孝公的赏识，辅佐秦孝公在秦国执政近20年。在此期间曾顺应历史潮流，在秦孝公等人支持下，先后两次主持变法，在变法令中，展现了法家的基本立场：“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又载：“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157]可以看出，商鞅变法的核心内容是奖励军功，发展农桑，废除井田，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革除旧习，这些措施使得秦国一跃而成为当时最富强的国家，为秦国日后的发展并最终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秦孝公死后，惠文王立，公子虔等人告发其“欲反”，惠文王派人捕杀了他，并车裂其尸，灭其全家。商鞅虽死，可其法未败，他的变法措施在秦国得到了保留。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成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也是秦国崛起的关键。

《商君书》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商鞅一派法家的政治立场、经济主张、哲学理念、兵学思想以及社会历史观点，也载有一些秦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以及变法的史实。其书在战国末年就有传本，并流传很广，故有“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158]之说。《汉书·艺文志》法家类著录“《商君》二十九篇”[159]，现存24篇。其中第16篇、第21篇有目录而无内容。今本《商君书》中有不少商鞅的著作，如《垦令》《靳令》《外内》《开塞》《耕战》诸篇。但是也有许多篇可能出自其后学之手，这从文章内容和行文风格中可以看得出来，这方面的篇目有《徕民》《更法》《错法》《弱民》《定分》等。《商君书》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完整把握商鞅思想以及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学派的思想内容和历史地位。除《商君书》以外，《汉书·艺文志》兵家类还著录有《公孙鞅》27篇，入“兵权谋家”。据《汉书》载：“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立胜，垂著篇籍。”[160]据此可知，《公孙鞅》一书是商鞅学派的专门兵学理论著作，遗憾的是其书早已亡佚，使得我们今天在研究商鞅学派兵学思想时，只能以《商君书》作为最主要的依据。

《商君书》的兵学思想，大致可以概括为积极主战的战争观、农战结合的战争指导思想、以重刑厚赏为主干的治军理论以及有关的具体作战指导思想等四个方面。

第一，“以战去战”的思想。

《商君书》认为，当时的社会正处于武力征伐的时代，天下大乱，群雄兼并，一日无已，“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161]。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战争乃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务，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危存亡：“名尊地广以至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162]因此，要立足天下，称王称霸，就必须从事战争，“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并认为这才是“适于时”的做法。为此《商君书》积极主张战争，反对所谓“非兵”“羞战”之类的论调，明确肯定战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163]

为了论证其积极主战思想的合理性，《商君书》进而指出：“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164]意思是说，面对纷争之世，国家应积极进行战争，毒害就会输散到敌国那里。什么是“六虱”？《商君书》明确指出：“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165]《商君书》认为，这些人的存在有害于农战和国家，故称其为“六虱”。如果“六虱”在一个国家中毫无市场，贫弱的国家也必能走向强盛。相反，如果国家强盛而不去进行战争，那么国内就会产生苟且偷安的风气，“六虱”就有市场，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这最终会导致国力的削弱。因此，《商君书》肯定战争是建立强大国家的必要手段，是振奋民心、净化社会空气的有效措施。类似的观点在《去强》篇中也有明确的表述。这里，《商君书》将“非兵”“羞战”看作是和“仁义”“礼乐”一样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虱子”，予以坚决反对。这是和儒、墨“非战”、反战的思想根本对立的，也和兵家“慎战”的观点有所不同。由此可见，“以战去战”“以盛知谋，以盛勇战，其国必无敌”[166]，乃是《商君书》对待战争的基本态度和坚定立场。

第二，农战结合，“多力者王”。

《商君书》对如何赢得战争的胜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农战结合的战争指导思想。《商君书》认为，要确保国家在战争中取胜，就必须注重加强国家的实力建设，只有具备强大的实力，方能统一天下，这叫作“多力者王”[167]。书中明确指出，国家的强盛与否是由国家的实力所决定，并认为恩德也产生于实力，即所谓“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168]。

《商君书》进而指出，加强国家的实力关键在于政治措施是否得当。在《商君书》中，军事和政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明确表述：“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又曰：“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169]意思是说，政治上的胜利是取得战争胜利的根本前提。

把战争与政治联系起来加以考虑和分析，在先秦诸子中并不罕见，但在《商君书》中，将修明政治等同于厉行农战，则是它的特点。《商君书》所谓的“政胜”主要是指实行农战。它一再强调从事农战的重要性：“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170]又曰：“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亦曰：“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171]甚至认为，农战是富国强兵、实现霸王之业的关键：“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172]相反，如不进行农战，则一定会危及国家，丧失兼并战争的主动权：“彼民不归其力于耕，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贯也。”[173]

《商君书》认为，农耕为攻战之本，两者互为关系不可分割，重战和重农必须紧密结合。因为农业生产不仅为战争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只有人民致力于农耕，才会安土重居，这样既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可以驱使民众为保卫国土而竭力死战，正所谓：“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174]《商君书》把经济与军事联系起来，反复阐明农耕与兵战的关系及其在治国中的重要地位，是较为辩证全面的认识，在当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具体的可操作性。

第三，重刑厚赏，以法治军。

《商君书》用大量的篇幅阐述其治军思想，为后人留下丰富的治军理论遗产。其基本特色是强调以法治军，而以法治军的核心内容则是提倡重刑厚赏。

《商君书》肯定严明法制对于军队建设的重要性，指出：“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措）法，错法而俗成，（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175]又曰：“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176]这是与儒家以仁义治军的观点大相径庭的。《商君书》认为以法治军的有效手段是重刑厚赏，促使士兵勇敢杀敌，在战争中全力取胜。“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177]，所以，唯有借助于重刑厚赏这一手段，使民众意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178]又曰：“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179]如此方可保证“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180]。

《商君书》认为，要使重刑厚赏的思想真正发挥其作用，就必须制定具体的标准，辅之以必要的方法。这个标准和方法，就是指“壹赏、壹刑、壹教”[181]。所谓“壹赏”，就是“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182]，即把奖赏统一到战功方面来。所谓“壹刑”，即统一刑罚，“刑无等级”，那么“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183]。所谓“壹教”，就是“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184]，即把教育统一到农战上来。在国家力量的主导下，使得“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185]，形成民众“乐战”的社会风气：“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186]《商君书》指出，一旦做到了这三点，便可令行禁止，上下一致，无敌于天下了：“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187]

第四，《商君书》的作战指导思想。

《商君书》不是专门的兵学理论著作，因此，它对作战指导问题的论述相对显得比较单薄。但是仍有一些内容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

首先，主张明察敌情，量力而行，权宜机变，灵活主动。《商君书》曰：“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188]即在知彼知己的基础上，预知胜负。它还主张在作战中，应对敌情随时刺探，以采取适当的对策：“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189]

其次，用兵作战重“谨”。《商君书》主张“兵大律在谨”[190]。虽然其积极主战，而在具体作战指导上，它提倡谨慎从事，反对盲动，这也反映出其重战的态度，同时亦反映出在兼并战争下胜负对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意义。如，在追击溃敌问题上，它要求适可而止，以免中敌埋伏：“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191]

再次，注重士气在作战中的作用。《立本》篇论述了致胜的因素问题，指出取得作战的胜利，凭借人数众多、装备精良、名声显赫是不可靠的，关键在于激发和利用士气：“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192]

最后，探讨守城防御作战的原则和战法。这在《商君书》中有精辟的论述。其中指出，守城防御作战，要用具有死守决心的军民，同进攻之敌决战到底，“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做到“无不尽死”。[193]守城还要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发动全体居民参加作战：“守城之道，盛力也。”又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194]根据男女老弱的不同情况，因材施用，适当分配各军的任务，团结协调，争取胜利。将这些同《墨子》书中有关守城作战论述的记载参看对照，可以使我们较全面地了解战国时期守城防御作战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其中亦可窥见墨家与秦国的密切关系。

《商君书》所包含的兵学思想，是比较丰富的。它反映了代表新兴阶层利益的法家在战争问题上积极进取的态度，它对农战关系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对以法治军、严刑厚赏问题的论述，在当时兵学思想领域中均独树一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是适应时代潮流的理论，并对后世兵学思想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商君书》鼓吹战争，将战争抬高到不适宜的地位，将国家视为战争机器，以为战争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而减弱乃至否定政治教化的作用，这显然是片面的。至于它“胜强敌”“必先胜其民”[195]之类的观点，主张在国内采取高压政策以力压制民众，则突出体现了它与广大民众尖锐对立的立场。

三、《韩非子》的兵学思想

（一）韩非与《韩非子》

韩非（约前280—前233），战国晚期著名思想家，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著名思想家荀子的弟子。据史籍记载：“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196]韩非曾多次上书谏韩王变法图强，但均未被采纳。韩非“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197]。秦王嬴政读其著作，尤其大为赞赏《孤愤》《五蠹》，并感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王因此立即攻打韩国，在战事吃紧的情况下，果然韩非为韩王出使秦国，受到秦王重视，但由于秦王始终对其不信任，没有任用。后因遭李斯、姚贾等人谗害，韩非被迫在狱中服毒自杀。

韩非子集前期法家“法”“术”“势”三派之长，并汲取儒家“纲常名理”原则、道家“君主南面之术”以及墨家“尚同”思想等因素，系统、完备地提出了一套非道德的、以“法、术、势”三者合一的政治理论。[198]韩非子理论要点是主张法治，鼓吹君主集权，提倡“参验”，厉行赏罚，奖励耕战，肯定人性好利，承认社会发展，尊重客观，要求变革，轻视和否定道德教化，提出禁止诸子私学，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等，致力于形成“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199]的政治局面，以适应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历史趋势，从而为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统治的建立和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韩非子》一书，集先秦法家学说之大成的代表作，韩非所著，由后人编成。《汉书·艺文志》著录为55篇，今存55篇，篇目数与汉朝的本子相同。在这55篇中，绝大部分系韩非本人的著作，但也有极少数混入的其他法家人物的著作，如《初见秦》《有度》《饰邪》《饬令》等篇，明显不是韩非亲自所作。我们认为《韩非子》全书的编辑是由其后学完成的。《四库全书总目》说：“疑非所著，书本各自为篇，非没之后，其徒收拾编次，以成一帙。故在韩在秦之作，均为收录，并其私记未完之稿亦收入书中，名为非撰，实非非所手定也。”[200]我们认为这一看法是正确的。

（二）韩非子兵学思想

《韩非子》的性质是政治理论著作，对兵学问题的论述不是它的重点。但由于兵学问题与政治息息相关，因此其中不少篇章都含有兵学思想，并多有谋略之论和战例引述，是法家学派兵学思想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韩非子与商鞅同为三晋法家，因此，他们著作中所反映的有关兵学的理性认识有许多一致处。但由于两人师承和所处时代背景各有差异，韩非子的兵学思想有自己的特色。

第一，肯定战争的必要性，主张以战争兼并天下。

韩非认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现象，在当时大国兼并、天下趋于统一的社会大趋势下，战争作为一种暴力手段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亦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对这一问题，韩非子是从哲学、历史的角度，通过两个方面进行论证。一是从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行考察，指出战争不可避免。韩非子认为，社会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人类社会可以分为“上古”“中世”和“当今”几个阶段。不同社会形态有各自的活动中心命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201]而统治者则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202]。既然时代进入了“多事之时”“大争之世”[203]，那么按照“事异则备变”的原则，“务力”“争于气力”也就不可避免了。这个“力”，主要指的是武力，即战争。“当今争于气力”，其含义就是主张通过战争方式以建立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韩非的这一思想和商鞅基本一致，反映了新兴阶层思想家对战争问题的深刻认识和现实态度。二是从人性好利、趋利避害的角度考察，指出争、乱不可避免，其结果必然导致战争。韩非子继承其师荀子性恶论的理论，并将它予以发展。他认为人均具有“自为心”[204]或“计算之心”[205]，都千方百计算计他人以满足自己的私欲，人与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在上古社会，由于“人民少而财有余”，人的这种本性暂时由于物质的富裕而没有显现出来，“故民不争”[206]，战争现象相对较少。但是随着人口的递增，社会财富不敷分配，人性中汲汲争利这一面就会充分暴露出来，于是争、乱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其结果发展到极端，必然付诸战争：“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207]基于上述认识，韩非子肯定战争发生的必然性和从事战争的合理性，积极主张战争，并希望通过战争来实现新兴阶层的政治要求。《韩非子》曰：“搢笏干戚，不适有方铁铦；登降周旋，不逮日中奏百；《狸首》射侯，不当强弩趋发。”[208]又曰：“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209]这就是韩非子对战争所持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韩非子也有一定程度上的慎战倾向。他认为：“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210]又曰：“主多怒而好用兵，简本教而轻战攻者，可亡也。”亦曰：“不料境内之资而易其邻敌者，可亡也。”又曰：“无地固，城郭恶，无畜积，财物寡，无守战之备而轻攻伐者，可亡也。”[211]有鉴于此，韩非子主张“重战”，立足于战而不轻启战端：“人君重战其卒则民众，民众则国广。”[212]韩非子这种主战而又慎战态度的产生，是有其深刻原因的。首先，是战国晚期社会思潮融合的大氛围促使其吸收儒家、道家的某些思想因素；其次，是韩非子不少文章写成于韩国，从当时韩国弱小的地位出发，注意到慎战也属自然；最后，当时大规模战争造成严重伤亡的事实，也许亦使得韩非子在思考问题时能较商鞅等人更为全面一些。

第二，主张富国强兵。

韩非子认为只有发展经济，加强军备，才能在兼并战争中牢牢立于不败之地，故顺乎逻辑地主张富国强兵。他认为在当时兼并战争形势下，不能指望别国不来侵犯，而要加强自己的实力，强大得足以令敌国不敢来侵犯：“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也。”[213]韩非指出这乃是“王术”，即统一天下的策略和战略，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富国强兵。

对于富国强兵这一问题，韩非子有大量的论述。首先，他强调经济落后、国家弱小、军力不强会直接导致国家的危亡，不可不加以警惕：“战士怠于行阵者，则兵弱也；农夫惰于田者，则国贫也。兵弱于敌，国贫于内，而不亡者，未之有也。”[214]其次，韩非认为富国强兵的中心任务是要加强国家内部的治理，增强国家经济、政治、军事各方面的实力，做好战备工作，如此则可无敌于天下：“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215]韩非子进而指出，做好战备工作应该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在精神上要注重对民众进行政治教化，统一其意志。所谓“兵战其心者胜”，即让民众树立起战争的观念，“服战于民心”[216]，重视和积极参与战争活动。韩非所说的“先战者胜”[217]指的就是这个含义。这里的“先战”，就是“战其心”，使民众的思想专一于战争。这与《商君书》所提倡的“壹教”是相通的。另一方面，在物质上则是要奖励耕战，他认为“富国以农，距敌恃卒”[218]，因此要以辛勤耕稼为善行，以奋勇杀敌为光荣。并明确主张“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显耕战之士”，以此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同时，国家治理者应当修明政治，信其赏罚，发展经济，鼓舞士气，“严其境内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尽其地力以多其积，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219]，这样国家“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220]，那么就拥有了统一天下的“王资”。

第三，厉行赏罚，以法治军。

韩非子充分认识到严格法纪对于治军的重要意义，而以法治军的核心，就是做到赏罚有信。

韩非子指出，赏罚不明、法纪松弛是军队建设的大忌，是导致国乱兵弱、作战失败的罪魁祸首：“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221]又曰：“刑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222]所以他认为，在军队治理中，必须严肃法纪，厚赏重罚，使士卒趋利避害，乐于作战：“故明主必其诛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223]韩非子认为，国家的强弱并不仅仅在于国家的大小，人口的众寡，而且也在于能否实行法治，做到赏罚有信，韩非子曰：“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224]亦曰：“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225]为了发挥赏罚在治军上的作用，韩非子明确主张严格执法，公正无私，做到“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226]；韩非还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227]，这也正是法家政治理论在治军问题上的必然反映。

韩非子关于厚赏重罚、以法治军的主张与商鞅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然而作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看问题实有比商鞅更为全面之处。如，韩非所说的重赏，主要是指财物的犒赏，而不是商鞅那种“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的机械做法。韩非强调“任官者当能”[228]。这就是说，立有军功，是否赏官和升官，主要看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才干和能力。他主张必须通过基层选拔，即“猛将必发于卒伍”[229]，并经过实践工作考察，即“试于毛伯”[230]，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充当将领。韩非子这一重智能、重实践的思想，的确是法家治军理论方面的重要发展。

第四，有关作战指导问题的论述。

韩非子是法家最杰出的思想家、理论家，但是由于其缺乏军事指挥和战争的实践经验，因此，在他的著作中，对具体的作战问题很少有所论述，但是这方面的片言只语也有值得重视之处。如，他主张“兵不厌诈”，出奇制胜，他曾借狐偃之口表达了这一观点：“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231]又如，他主张连续作战，歼敌务尽。这从《说林下》所记载的阖闾与伍子胥问对言辞中得到了反映：“溺人者一饮而止，则无逆者，以其不休也。不如乘之以沉之。”[232]再如，他重视用间问题，指出：“敌之所务，在淫察而就靡。人主不察，则敌废置矣。”[233]而且韩非子还以吴楚战争中伍子胥通过用间，使楚国在主将委任问题上作出错误决定，从而导致战败的历史事件加以证明。

【注释】



[1]《商君书·农战》。

[2]《韩非子·饰邪》。

[3]《商君书·战法》。

[4]《尉缭子·兵令上》。

[5]《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6]《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7]《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8]《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9]《吴子·图国》。

[10]《吴子·图国》。

[11]姚际恒：《古今伪书考》，朴社出版社，1933年，第39页。

[12]姚鼐：《惜抱轩文集》卷五《读司马法六韬》，《四部丛刊》本。

[13]郭沫若：《青铜时代》，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510—511页。

[14]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85页。

[15]《韩非子·五蠹》。

[16]《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17]《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18]《汉书·艺文志·兵书略》。

[19]《后汉书·冯衍列传》。

[20]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年，第54页。

[21]《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列传》。

[22]魏徵、令狐德棻：《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012页。

[23]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第1549页。

[24]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5]《吴子·治兵》。

[26]《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27]《吴子·图国》。

[28]《吴子·论将》。

[29]《吴子·图国》。

[30]《吴子·应变》。

[31]《孙膑兵法·威王问》。

[32]《吴子·治兵》。

[33]《吴子·治兵》。

[34]《六韬·龙韬·军势》。

[35]朱墉：《武经七书汇解》，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83页。

[36]《吴子·图国》。

[37]《吴子·料敌》。

[38]《吴子·图国》。

[39]《吴子·图国》。

[40]《吴子·图国》。

[41]《吴子·图国》。

[42]《吴子·图国》。

[43]《吴子·图国》。

[44]《吴子·图国》。

[45]《吴子·图国》。

[46]《吴子·图国》。

[47]《吴子·图国》。

[48]《吴子·图国》。

[49]《吴子·治兵》。

[50]《吴子·治兵》。

[51]《吴子·治兵》。

[52]《吴子·治兵》。

[53]《吴子·图国》。

[54]《吴子·图国》。

[55]《吴子·治兵》。

[56]《吴子·励士》。

[57]《吴子·治兵》。

[58]《吴子·治兵》。

[59]《吴子·料敌》。

[60]《吴子·治兵》。

[61]《吴子·图国》。

[62]《吴子·治兵》。

[63]《吴子·论将》。

[64]《吴子·论将》。

[65]《吴子·论将》。

[66]《吴子·论将》。

[67]《吴子·论将》。

[68]《吴子·论将》。

[69]《吴子·应变》。

[70]《吴子·料敌》。

[71]《吴子·料敌》。

[72]《吴子·论将》。

[73]《吴子·料敌》。

[74]《吴子·料敌》。

[75]《吴子·料敌》。

[76]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2011年，第6128页。

[77]朱墉：《武经七书汇解》，中州古籍出版社，第217页。

[78]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836—837页。

[79]《尉缭子·天官》。

[80]田旭东：《魏兵家——吴起和尉缭》，《古代兵学文化探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2页。

[81]何法周：《〈尉缭子〉初探》，《文物》1977年第2期。

[82]龚留柱：《〈尉缭子〉考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4期。

[83]郭沫若：《十批判书》，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28页。

[84]参见徐勇《尉缭子浅说》，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第13—25页。

[85]《史记·秦始皇本纪》。

[86]《史记·秦始皇本纪》。

[87]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第95页。

[88]钟兆华：《关于〈尉缭子〉某些问题的商榷》，《文物》1978年第5期。

[89]张烈：《关于〈尉缭子〉的著录和成书》，《文史》第3辑。

[90]何法周：《〈尉缭子〉初探》，《文物》1977年第2期。

[91]徐勇：《〈尉缭子〉的成书、著录及其相关问题》，《中国哲学史研究》1986年第1期。

[92]姚际恒：《古今伪书考》，朴社出版社，1933年，第40页。

[93]宋濂：《诸子辨》，朴社出版社，1928年，第27页。

[94]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第95页。

[95]《尉缭子·天官》。

[96]《尉缭子·攻权》。

[97]《尉缭子·攻权》。

[98]《尉缭子·武议》。

[99]《尉缭子·武议》。

[100]《尉缭子·兵教下》。

[101]《尉缭子·武议》。

[102]《尉缭子·武议》。

[103]《尉缭子·武议》。

[104]《尉缭子·攻权》。

[105]《尉缭子·兵令上》。

[106]《尉缭子·治本》。

[107]《尉缭子·武议》。

[108]《尉缭子·制谈》。

[109]《尉缭子·制谈》。

[110]《尉缭子·武议》。

[111]《尉缭子·武议》。

[112]《尉缭子·兵谈》。

[113]《尉缭子·武议》。

[114]《尉缭子·攻权》。

[115]《尉缭子·战威》。

[116]《尉缭子·制谈》。

[117]《尉缭子·制谈》。

[118]《汉书·艺文志》。

[119]《荀子·议兵》。

[120]《尉缭子·兵谈》。

[121]《尉缭子·战权》。

[122]《尉缭子·攻权》。

[123]《尉缭子·攻权》。

[124]《尉缭子·十二陵》。

[125]《尉缭子·兵谈》。

[126]《尉缭子·兵谈》。

[127]《尉缭子·战权》。

[128]《尉缭子·攻权》。

[129]《尉缭子·攻权》。

[130]《尉缭子·十二陵》。

[131]《尉缭子·攻权》。

[132]《尉缭子·战权》。

[133]《尉缭子·守权》。

[134]《尉缭子·守权》。

[135]《尉缭子·勒卒令》。

[136]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8页。

[137]汪宗沂：《武侯八阵兵法辑略》，中华书局，1985年。

[138]《尉缭子·战权》。

[139]《尉缭子·兵谈》。

[140]《尉缭子·武议》。

[141]《尉缭子·战权》。

[142]《尉缭子·战威》。

[143]《尉缭子·攻权》。

[144]《尉缭子·攻权》。

[145]《史记·太史公自序》。

[146]《汉书·艺文志》。

[147]《商君书·更法》。

[148]《汉书·艺文志》。

[149]《韩非子·难三》。

[150]《韩非子·难三》。

[151]《韩非子·八经》。

[152]《韩非子·心度》。

[153]《商君书·慎法》。

[154]《韩非子·难二》。

[155]《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156]《六韬·龙韬·将威》。

[157]《史记·商君列传》。

[158]《韩非子·五蠹》。

[159]《汉书·艺文志》。

[160]《汉书·刑法志》。

[161]《商君书·开塞》。

[162]《商君书·画策》。

[163]《商君书·画策》。

[164]《商君书·靳令》。

[165]《商君书·靳令》。

[166]《商君书·靳令》。

[167]《商君书·去强》。

[168]《商君书·靳令》。

[169]《商君书·战法》。

[170]《商君书·算地》。

[171]《商君书·农战》。

[172]《商君书·慎法》。

[173]《商君书·慎法》。

[174]《商君书·农战》。

[175]《商君书·立本》。

[176]《商君书·说民》。

[177]《商君书·算地》。

[178]《商君书·慎法》。

[179]《商君书·外内》。

[180]《商君书·算地》。

[181]《商君书·赏刑》。

[182]《商君书·赏刑》。

[183]《商君书·赏刑》。

[184]《商君书·赏刑》。

[185]《商君书·赏刑》。

[186]《商君书·战法》。

[187]《商君书·赏刑》。

[188]《商君书·战法》。

[189]《商君书·战法》。

[190]《商君书·战法》。

[191]《商君书·战法》。

[192]《商君书·立本》。

[193]《商君书·兵守》。

[194]《商君书·兵守》。

[195]《商君书·画策》。

[196]《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97]《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98]朱贻庭、赵修义：《评韩非的非道德主义思想》，《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4期。

[199]《韩非子·扬权》。

[200]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848页。

[201]《韩非子·五蠹》。

[202]《韩非子·五蠹》。

[203]《韩非子·八说》。

[204]《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205]《韩非子·六反》。

[206]《韩非子·五蠹》。

[207]《韩非子·五蠹》。

[208]《韩非子·八说》。

[209]《韩非子·难一》。

[210]《韩非子·存韩》。

[211]《韩非子·亡征》。

[212]《韩非子·解老》。

[213]《韩非子·心度》。

[214]《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215]《韩非子·心度》。

[216]《韩非子·心度》。

[217]《韩非子·心度》。

[218]《韩非子·五蠹》。

[219]《韩非子·五蠹》。

[220]《韩非子·五蠹》。

[221]《韩非子·奸劫弑臣》。

[222]《韩非子·饰邪》。

[223]《韩非子·五蠹》。

[224]《韩非子·饰邪》。

[225]《韩非子·饰邪》。

[226]《韩非子·主道》。

[227]《韩非子·有度》。

[228]《韩非子·六反》。

[229]《韩非子·显学》。

[230]《韩非子·问田》。

[231]《韩非子·难一》。

[232]《韩非子·说林下》。

[233]《韩非子·内储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