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礼乐制度下的兵学体系:西周时期 西周是中国历史上第三个朝代。周的建立及其兴盛,是中国早期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周族,姬姓,是居于今陕甘黄土高原、渭水流域一带的古老部落,以善于经营农业而著称。周族的始祖名弃,号后稷,传说姜螈因踩了“巨人”的脚印而生。礼乐文明是西周治理文化的重要特征。周公通过制礼作乐,形成一套完善的礼乐制度,以维护周人的治理秩序。因此在西周时期,礼乐制度下的兵学体系体现出非常强烈的礼乐特征,可以称之为礼乐兵学,或简称为礼兵。 第一节 周初战争中的战略、作战指导观念 一、周文王灭商的政略与战略 商汤所建立的殷商王朝,在历经了初兴、中衰、复振、全盛、寖弱诸阶段后,进入统治末期。自商王帝甲统治后期,商王朝逐渐衰落,政治腐朽,经济凋敝,社会危机四伏。从武乙开始,商王朝又陷入了与东夷的长期消耗战中,民众负担加重,苦不堪言。不仅如此,商王朝对东夷连年用兵,也造成了国家战略布局上重东轻西的战略失衡局面。到了商纣王(帝辛)即位期间,商王朝已滑向了全面危机的深渊。在纣王的统治下,殷商王朝政治腐败,经济凋敝,刑罚酷虐,连年对外用兵,民众负担沉重,痛苦不堪;与此同时,贵族集团内部矛盾重重,思想分歧严重,[1]陷入分崩离析,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出现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2]的混乱局面。而西方的周族正是利用这个机会,逐渐强大,并最终推翻了商人在中原地区的统治。 与商王朝奄奄一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商的西方属国——周的国势不断发展,正如日中天。周族兴起于豳(今陕西咸阳一带)、岐(今陕西宝鸡一带),经过公刘、古公亶父、季历等人的持续经营,迅速走上强盛的道路,其势力逐渐壮大,甚至渗透到南方的江汉流域。[3]当然,周族崛起的过程,商人也并非丝毫没有发现,因此商周之间也有冲突,如商王文丁诛杀季历、商纣杀害文王长子伯邑考等等。 周文王姬昌即位后,他开始积极全面地部署,任用熟悉商朝内部情况且深怀韬略的贤士吕尚(即姜太公),“阴谋修德以倾商政”[4],积极谋划伐纣灭商的大业。文王在位50年间,为牧野之战的展开及“剪商”大业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经济上,文王注重发展生产,“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5],还颁布了“有亡荒阅”(搜索逃亡者)的法令,保护有产阶级的利益,从而赢得人们的广泛拥护,巩固了内部的团结。在政治上,他积极修德行善,裕民富国,罗致人才,“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伯夷、叔齐在孤竹,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6]。在外交上,他向商纣发起了政治与外交攻势,在周文王拘羑里被释放后,他主动请求商纣废弃“炮烙之刑”,争取与国,孤立商纣。文王曾公平地处理了虞、芮两国的土地纠纷,天下诸侯闻之,都传言:“西伯盖受命之君。”[7]通过这些措施,文王扩大了自己的政治影响,瓦解了商朝的附庸,取得了外交斗争的重大胜利。 在处理商周关系问题上,由于周族尚未对商族有完全的政治和军事优势,因此,文王表面上恭顺事商,以麻痹纣王。他曾率诸侯朝觐纣王,并在周原地区以虔诚的态度祭祀商人祖先,向商室显示所谓“忠诚”。同时,周人大兴土木,“列侍女,撞钟击鼓”[8],用贪图享乐的假象欺骗对手,诱使其放松警惕,更重要的是,文王还从纣王那里取得专征诸侯的特权,商纣“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封文王“为西伯”[9],以确保灭商准备事宜能够在合法的名义下顺利进行。 在此基础上,文王在姜太公的辅佐下,制定了正确的军事战略方针。首先,由近及远,先弱后强,先后剪除商室的羽翼,对商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形成战略包围态势。为此,文王首先向西北和西南用兵,相继征服犬戎、密(今甘肃灵台)、阮、共等西部方国部落,开疆拓土并消除伐商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周人在西北方向攻灭密人,虞、芮两个小国的归服,从政治地理上来看最关键,这表明周人此时已经进入了泾河的上游,而“对渭河平原安全的最大威胁可能来自泾河上游,在对付东方强大的商之前,解决后顾之忧和加强自己对西方的控制,显然是周的当务之急”[10]。紧接着,他组织军事力量向东发展,越渡黄河,先后剪灭黎(今山西长治西南)、邘(今河南沁阳西北)诸国,并一举攻灭了商在西方的最重要属国——崇(今陕西西安鄠邑),打开了进攻商都朝歌的通路。接着,文王把都城从岐迁徙到丰(今陕西西安长安西南),建立起新的东进基地。至此,周已处于“三分天下有其二”[11]的有利态势,周人灭商只是一个时间迟早的问题了。 面对周人的不断东进和包围,商纣以及整个商统治集团并非完全毫无察觉,无动于衷。发觉周人的威胁之势,商纣也曾想对其用兵。他一度以田猎的形式在黎地检阅军队,炫耀武力,震慑周人。但后来,这一计划随着东夷的反叛而被迫搁浅。东夷的叛乱一直未能完全平息,商王朝在对东夷的战争中始终无法彻底抽身,不得不一直与东夷进行着长期的消耗战。据史料记载,商纣对东夷的大规模征讨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从商纣十年九月到十一年七月,长达十一个月;第二次是在商纣十五年时,耗时与前一次非常相近。从长久的耗时也能看出当时东夷叛乱的严重性。最终,商纣在对东夷的战争中取得了胜利。这场看似荣光无限的胜利,却让商王朝付出了覆亡的惨痛代价,无怪乎后人指出“纣克东夷而陨其身”[12]。 二、牧野之战的战略指导 文王去世后,其子姬发即位,是为周武王。他继承乃父遗志,遵循既定的战略方针,并一一予以具体地落实。 为平息东夷的反叛,纣王调动主力进击东夷,结果造成西线防御的极大空虚。周武王利用这一机会,联合诸侯东向观兵,至于盟津(今河南孟津东、孟州市西南),即史籍所载“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孟津”[13],天下有八百诸侯参加会盟。这是一次成功的军事大演习,表明武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已经初步确立,已有能力组织强大的军事力量灭商。但为慎重起见,武王没有立即发兵攻商,而是继续等待时机。两年后,商朝廷内部的矛盾呈现白热化,纣王饰过拒谏,残杀忠臣,导致众叛亲离,四面楚歌,武王看到时机已经成熟,遂最后下定决心,揭开了伐纣之役的帷幕。 约公元前1046年正月,[14]周武王统率兵车300乘,虎贲3000人,甲士45000人,杀向商王朝的腹心地区。同月下旬,周军进抵盟津,在那里与反商的庸、卢、彭、濮、蜀(均居今汉水流域)、羌、徽(均居今渭水流域)、髳(今山西南部)等方国部落的军队会师,尔后,武王率周族部队及协同作战的方国部队,迅速东进,渡过黄河,兵锋直指朝歌。仅仅花费6天时间,于当年二月初率先进抵牧野(今河南新乡一带)。[15] 二月初五(甲子日)清晨,周联军布阵完毕,庄严誓师,史称“牧誓”。周武王在誓词中声讨商纣王的种种罪行,以激发起从征将士的敌忾之气与高昂斗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俾暴虐于百姓。”[16]接着,武王又郑重地宣布了作战中的战术要领与军事纪律:“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弗迓克奔,以役西土。”[17] 誓师完毕,武王与姜尚开始依牧野的地势排兵布阵。他们最终决定依河布阵,据学者研究,牧野之战“决战前所列阵线,其南端均以清水为其一翼之屏障”[18]。那为什么周武王会选择布阵于河流旁边呢?众所周知,牧野之战是一次以少胜多的战役,[19]从军队数量上来看,周族没有任何优势。在兵力没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周军率先抵达战场,以河流为侧翼进行布阵,河流成为军阵的一道天然防御屏障,这对周军非常有利。从兵学的角度来看,在兵力相对处于弱势的情况下,以水流为军阵一翼以稳固军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做法。 周军进攻的消息传至朝歌,引起商朝上下一片惊恐,纣王仓猝部署防御,但此时商军主力远在东南地区,内部空虚,无兵可用,不得已武装起大批奴隶,连同留守国都的商军共约17万人,由纣王自己率领,开赴牧野前线迎战周军。 武王下令向商军发起总攻击。面对“殷商之旅,其会如林”[20]的优势之敌,武王先派遣姜太公率领少量精锐突击部队向商军挑战,以牵制迷惑敌人,并打乱其阵脚。[21]商军“皆无战之心”,甚至不乏有人掉转戈矛,“倒兵以战”,[22]商军的军阵因此而陷于混乱。武王乘势以“大卒(主力部队)驰帝纣师”[23],杀得商军丢盔弃甲,“血流漂杵”[24],17万之众顷刻土崩瓦解,纣王见大势尽去,遂弃军逃窜回朝歌,于绝望中登上鹿台放火自焚。[25]纣王一死,商军残兵就停止了最后抵抗,周联军在武王统率下顺利攻占朝歌,灭亡了曾经强盛一时的殷商王朝。 牧野之战在战略与战术上都有可圈可点之处。第一,周文王、周武王长期政治和外交经营的结果,起到了争取人心、剪敌羽翼、麻痹对手、建立反商同盟的积极作用。第二,周军制胜的又一个要素,是其选择了正确的作战时机,即趁商军主力远征东夷未还,商王朝内部分崩离析之时,果断下定决战的决心,统率联军实施战略突袭,从而使对手在战略、战术上都陷入劣势和被动,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第三,举行战前誓师,一一历数纣王罪状,宣布作战行动要领和战场纪律,起到了鼓舞士气、瓦解敌人的作用。第四,在牧野会战的具体作战指挥上,周军又善于做到众寡分合,灵活机动,奇正并用,协同策应,乘胜追击,主动积极打击敌人,胜利地达成战役的目的。总之,在“血流漂杵”的表象背后,我们所能看到的是这场战争中谋略运用的巨大成功,战术指挥的高明卓越。 《诗经·大明》对战前商军的军容以及周武王的牧誓都有描述:“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维予侯兴。上帝临女,无贰尔心。”[26]可以看到,商纣也调来了大批军士,军旗随风飘扬,就像那树林一样。周武王在牧野誓师,鼓舞大家斗志,鼓励大家一定会战胜强敌,并且还告诉大家,上帝在时时刻刻地看着我们众将士,我们一定要禀承上帝之意,全力灭商,不要有什么二心。《大明》亦对此战战场情形有着生动的描述,对姜尚、武王都有传神的叙述:“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27]诗中描述了牧野地势广阔无边,非常适合战车的驰骋。檀木的战车光彩鲜亮,驾车驷马健壮。太师尚父姜太公,像是即将展翅飞翔的雄鹰,注视着对方军队。他辅佐我们的武王,袭击帝辛,黎明时分,天下就清平了。 牧野之战终止了殷商王朝近600年的统治,周天子自此成为天下新秩序的共主,确立了西周王朝对中原地区的统治秩序,开启了周王朝800年的统治。牧野之战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场王朝更替战争,也是中华文明发轫时期具有标志性和转折性的事件,甚至被学者称为“殷周革命”[28]。周王朝建立后,在制度文明的建构上颇有作为,创立了分封制度、宗法制度、礼乐制度等各种制度,对后世的政治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礼乐文明甚至成为中华古典文明的内核与标志。而牧野之战中所体现的谋略和作战艺术,也对古代兵学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周公东征的作战指导原则 牧野之战完成了新旧王朝的更替,但是从当时整个天下形势来看,殷商的残余势力仍非常强大,周人的统治基础远没有得到巩固。只有到了周公东征胜利后,才彻底摧毁了东方的殷商反抗势力,周王朝平息了王室内部叛乱后,才最终稳定了周的统治,真正完成了灭商大业。从这个角度讲,周公东征的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又被称为二次灭商。[29] 在《尚书》中,周人自称“小邦周”,而把殷商称为“大邦殷”。[30]可见武王伐纣的胜利当然是非常不易的,而以“小邦周”实现对“大邦殷”的统治,那就更为困难。虽然牧野之战中,周人战胜商人,商纣身亡,但是事实上商人的势力仍不容小觑,商在东方的根基并未遭到太多损伤。武王克商之后忧虑重重,以致夜不成寐,周公问其原因,武王回答:“呜呼!于忧兹难,近饱于恤,辰是不室。我来所定天保,何寝能欲?”[31]当时,周人也没有任何治理天下的政治经验,因此武王灭商后两年便向箕子请教治国大法,箕子向武王讲述治国根本大法,即“洪范九畴”,历代学者对其称誉颇多。[32]当然,晁福林从箕子进献《洪范》的动机来看,箕子进献“洪范九畴”就是一个阴谋,并不是想让周能够长治久安,而是力图误导周武王,希望周王朝重蹈商灭亡的覆辙。事实上,周人并没有按照“洪范九畴”的政治蓝图去施行,而是发展出了“敬天保民”的思想,当然其可备一说。[33]这些都从侧面表明,周初的建国形势非常险恶。 武王审时度势,在牧野之战后对商王畿地区实行间接统治。他把商畿分为三个部分,邶(北部)、墉(东部)、殷(西部),封纣王之子武庚于邶,令管叔鲜治墉、蔡叔度治殷。“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蔡叔自作殷之监,东隅之侯咸受赐于王。”[34]并委任管叔、蔡叔、霍叔三人为武庚的傅相,监视武庚,史称“三监”。正是管叔、蔡叔等对武庚的监视和对商人故地的镇守,殷商残余势力不敢暴露叛周的迹象。 灭商后二年,周武王去世,其子姬诵继位,是为成王。在天下初定,政局尚未稳定的情况下,成王年幼,政治经验不足,亦没有任何政治威望,难以掌控天下政局,于是武王之弟周公姬旦摄政,代成王行事。但是,根据周人的传统,周族的王位继承制早已经是父死子继的形式,从未有兄终弟及的先例。那么周公作为武王之弟,虽然此时成王已经即位,但是其摄政也遭到了群弟和成王的怀疑,周公此举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武王次弟管叔对周公摄政殊为不满,声称周公“将不利于孺子”[35],甚至召公开始亦对周公摄政一事产生了疑虑,当然后来周公和召公的误解化解了。[36]周人内部的不和谐,为殷商旧势力的武装叛乱提供了契机。武庚见有机可乘,便联合地处东方的一些诸侯国,包括徐、奄及熊盈氏十七国,在今河南东部、山东西部、安徽、江苏北部一带,公开扯起了叛乱的大旗。 在社稷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周公姬旦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力排众议,主动肩负起保卫与巩固周王朝政权的重任。他采取断然措施,兴师东征,彻底平定叛乱。从现存史料考察,可知周公东征前后历时大约三年,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37] 第一阶段,“救乱克殷”,即消灭以武庚为首的叛乱势力。周公东征的第一个打击目标正是叛乱的策源地,即原殷商王畿地区。周公统率东征大军出动后,兵锋直指邶地。周军所到之处,武庚的叛乱武装便分崩离析,全线溃败,武庚本人也落得个身死国灭的可悲下场。与此同时,周公分兵一路直取管叔驻地墉,管叔负隅顽抗,驱众抗拒王师,但在王师凌厉进攻面前,叛军丢盔弃甲,一败涂地,王师占领墉地。接着,周军又攻克了蔡叔驻地殷,生擒蔡叔。[38]至此,武庚叛乱被很快平息,东征之战的首要战略目标胜利实现。 第二阶段,讨平淮夷,扩大周王室的势力范围。周公在征服殷商故地后,决定继续征伐在三监之乱中支持叛乱的商盖和淮夷诸国。那么如何选择首要打击目标呢?此时辛公甲提议道:“大难攻,小易服;不如服众小以劫大。”[39]周公采纳了这一建议,决定先攻淮夷。为此周公挥师东南,大举进攻淮夷(熊盈氏族)诸小国。淮夷地处淮河下游,该地区地势低洼,河流湖泊纵横,周师西来,车兵行动实受限制,不如在殷故地那么方便,人马也有水土不服的情况。因此,征伐淮夷的作战,并未像预料中的那样速战速决。但面对困难,周公东征的决心毫不动摇,经过连续作战,终于征服了淮夷,“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40]。在淮夷被征服后,商盖也臣服于周,《韩非子》曰:“(周公旦)乃攻九夷,而商盖服。”[41]可见周公在战略目标的选择上的确非常高明。至此,周人取得了东征之役第二阶段的胜利。 第三阶段,“践奄”,将周王室统治推进到东方地区。在征服了淮夷诸小国后,周公挥师北方“践奄”,讨平东方最后一个叛乱据点。奄,又名商奄,地居今山东曲阜一带,是一个比较强大的方国。三监叛乱爆发后,奄国积极参与其中,成为周在东方的一个劲敌,所以自然也是周公东征中的重要打击对象。此时,周师已占领了奄国西、南两个方向的邻国,对其构成战略包围,奄国处于孤立无援的不利局面。故当周师进迫奄城时,奄君束手无策,只好投降。[42]奄国灭亡后,丰、薄姑诸方国亦相继归附,周王朝的统治势力一下子扩大到了渤海、黄海之滨。至此,历时三年的周公东征,以胜利而宣告结束。周公东征的胜利巩固了周族天下共主的地位。 周公东征的系列战争,是武王伐纣战争的继续,其对周王朝的巩固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作为战争指挥者周公,在这场关系到周族生死存亡和周王朝前途命运的战争中表现出其卓越的政治远见和杰出的军事才能。在政治上,周公面对来势汹汹的武装叛乱,沉着冷静,计出万全,不顾成王的怀疑和三监等人的政治诽谤,摄政后断然下定东征平叛的决心,同时妥善处理好内部问题,发布《大诰》,申明武力平叛的必要性,耐心做好召公等大臣的工作,争取他们对自己决策的理解与支持,统一思想,一致对敌,从而为东征的顺利展开创造了政治前提,这充分显示了周公政治上的成熟和魄力。在军事上,东征之役也体现了相当高的指挥水平与战术运用能力。是役,周公善于分析形势,把握全局,深谋远虑,捕捉战机,做到以强击弱,以大攻小,乘叛乱者没有形成统一指挥的强大力量之机,当机立断,凭借优势兵力各个击破敌人。具体而言,他首先集中兵力攻打叛乱的首恶者、策动者,甚至可以说整个叛乱的精神领袖——商纣之子武庚,实施“擒贼先擒王”的作战方针,这是符合当时征战性质与战争情势的,所以立见成效,为取得东征之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在消灭首恶集团之后,周公根据敌情,采取了先攻弱敌,后打强敌的基本方针,保证了作战行动的循序渐进,迭获成功。在取得连续攻战的胜利后,周公又能因势利导,对孤立的强敌——奄国采取军事威慑与政治攻势双管齐下的策略,迫敌投降,从而以较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周公不愧为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兵学家,他所指挥的东征平叛战争是一场既有进步意义,亦有重大兵学创见的经典战例。 第二节 西周的国家治理战略 一、分封诸侯、拱卫王室的天下战略思维 周武王灭商,如何从制度上真正实现天下的治理以及军事上的控制,以当时的技术条件而言,这的确是西周初年政治家必须要面对的政治军事难题。 商代的官僚体系已初步形成了内外“服”两大类。[43]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构成守卫系统,包括王宫守卫、王畿守卫和封疆守卫。其中属于封疆警卫系统的有侯、甸、男、卫、邦伯等等。这些侯、甸、男、卫、邦伯的主要职责,除了为商王垦田放牧之外,更重要的是承担封疆的警卫,如向商王报告边境的敌情动态,为商王提供军事防御的人力与物力,接受商王之命参与各类征伐,所谓“为王斥候”即是其职责的概括揭示。到了商代晚期,封疆警卫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戍”,商王派出戍守的主要是精锐的族军,这一现象反映了商王室国防力量的增强,也透露出商王对新征服地区加强了直接控制的意识。 周人在借鉴商人统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实行了在政治统治以及军事布局上有着重要意义的分封制。众所周知,周人采取分封制的目的正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44],以姬姓为主体进行分封,将其作为周王室统治的屏障。正是通过分封制,周人的治理范围迅速扩张,南方跨过长江,东北扩张至今辽宁省,西至今甘肃省,东到今山东省,实现军事势力和政治文明的迅速扩张,正如王国维所言:“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周初亦然……逮克殷、践奄、灭国数十,而新建之国皆其功臣、昆弟、甥舅,本周之臣子,而鲁、卫、晋、齐四国,又以王室至亲为东方大藩,夏殷以来古国,方之蔑矣。由是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此周初大一统之规模,实与其大居正之制度相待而成者也。”[45] 而周人分封制的基本精神就在于“本大而末小”[46],核心要素就是军事力量的绝对压制。正如有学者指出:“地方诸侯,作为西周国家的代理人与周王的臣子,是完全应该履行他们的职责的;为了保证他们这样做,周王室精心构建了一个血缘关系结构,并以压倒性的王师军事力量为后盾。”[47] 西周的基本军事力量是宗周六师(又称西六师)与成周八师(又称殷八师)。西六师驻扎在宗周地区,保卫王畿之地以及西周西部国防安全。殷八师驻扎在洛邑,东都成周(今河南洛阳)的军队居天下之中,是西周时期屯驻于成周的周天子的主要军事力量,主要用于控制东方诸侯,同时亦可以与西六师形成掎角之势,保卫宗周,对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殷八师,西周时期主要以这支军队统治中原地区,[48]其对于稳定西周的统治以及扩张疆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出土的很多与之相关的青铜器铭文亦足以证明,如,《膳夫克鼎》曰:“王命膳夫克舍命于成周,遹正八师之年。”《曶壶》曰:“更乃祖考作冢司徒于成周八师。”《小臣pagenumber_ebook=99,pagenumber_book=70簋》曰:“白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录卣》曰:“惟伯犀父以成师即东,命戍南夷。”《录卣》曰:“淮夷敢伐内国,汝其以成周师氏戍于叶pagenumber_ebook=99,pagenumber_book=70。”《禹鼎铭》曰:“王乃命西六师、殷八师曰:‘扑伐噩侯驭方,勿遗寿幼!’” 同时,我们根据出土文献以及传世典籍可知,周天子的军队的主帅,多由王公大臣担任,出兵作战的规模,可由三五千人至两万人,个别时候,还多一些。据《小盂鼎》记载,在周康王二十五年(前996)时,驻于周西北方向的鬼方部落,曾经和周王朝之间发生过一场规模非常大的战争,当然周人最终战胜了鬼方,俘虏鬼方13000人,我们由此可窥周人的用兵规模。而地方诸侯,主要以礼制对其进行力量的限制,保证其能够为周王室服务,同时又不至于对周天子的权威造成威胁。 受封诸侯从周天子那里不仅得到了土地、部落民众和象征身份与权力的彝器等,还得到因地制宜的行政权和开疆拓土的军事征伐权,其对周初的稳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鲁国,在分封时就与商人的后裔“殷民六族”前往封地,即“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49],使殷的遗民迁移故地,以防叛乱。同时,在周初,面对淮夷、徐戎叛乱,鲁侯伯禽亦率领军队前往攻伐,其誓师之辞《费誓》亦保留在《尚书》中。 二、筑洛邑与西周的防御思想 自夏商起,随着国家机器的渐趋成熟,国防的观念得以确立,防御措施与技术也不断更新,从而形成了保障国家安全的军事防御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包括两个基本支点:一是在重要的战略地点派驻部队,设置官属机构,实施警卫屯守;二是在枢纽关键之处修筑城池,提升守御的实力与功能。 商代统治者非常注重修筑用于军事目的的城垣。商人把设防的城堡看作是军事防御的重要手段,作为镇抚一方的核心军事基础。郑亳、偃师商城、夏县东下冯商城、垣曲商城等城垣,都体现了浓厚的军事防御色彩。如,偃师商城有宫城、内城、外城三重城垣,宽厚的城垣,配合以狭窄的城门,内城还有近似马面的军事设施。这一切均说明筑城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对军事、政治中心的防卫功能。 另外,商朝的城池不仅修筑在靠近统治中心的地区,而且也修建在商的四土。如,湖北黄陂的盘龙城,其修筑的背景,乃是商王朝将自己势力伸向长江流域主要地区的时候。其修建的目的,很有可能是维护商室重要矿产资源——铜矿石运送路线的安全。因为盘龙城地处其南土边缘、与荆楚相接触的地带,正是通向江南的要冲,而长江中游地区则是商王室铸铜原料的重要产地。商王为了确保运铜道路畅通无阻,从战略上积极支持商王朝对南土的开拓。 西周统治者对军事防御体系的构筑较之于商人有更大的关注和较多的投入。在武王伐纣灭商之前,文王、武王先后营建丰京和镐京,将国家的指挥中枢安置在安全地带。武王灭商和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又在天下封建诸侯,经营成周,组建殷八师(成周八师),设立驻屯基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战略要地建立军事防御驻点。这些举措各有特点,互为补充,构成了较为严密的军事系统,在西方以丰镐为中心,在东部以成周为中心,两者又在周王的统一指挥下,结合成一个整体,构成了保卫王朝安全的军事防御体系。[50] 西周统治者加强军事防御的首要措施是大量封建诸侯,充分占据天下地利。同时,西周统治者还大量修筑城池,以高城深池与天下山川地利相结合,构筑其军事防御体系。灭商后,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曾掀起过一次全国性的筑城高潮。其最主要的标志就是成周的修建。周公深刻意识到,西周生死存亡在于宗周之地丰镐的安全,但是灭商之后,西周更需要对东方事务持续介入,增强周人在东方的势力与影响,以实现周人对天下的控制,实现其统治的完整性。因此,两都制成为周初的必然选择。至于为什么选择洛邑呢?《逸周书》记载:“周公敬念于后,曰:‘予畏同室克追,俾中天下。’及将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51]为了长治久安,周公在还政成王前,建造了洛邑。洛邑“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凑”[52]。 当然,周人在此次大规模建城的过程中,亦遵循一定礼制,如,据《周礼·考工记》记载:“王城方九里,诸侯城按七、五、三递减。”各诸侯国筑城的规模必须在严格按照礼制、宗法制的原则下建造。这样,周天子对各诸侯国的都城规模进行有效的控制。如《逸周书》曰:“制郊甸,方六百里。国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县。县有四郡,郡有四鄙。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立城,方王城九之一。”[53]由于城池在整个国家军事体系的重要作用,因此周天子实现了对各级诸侯军事实力的有效控制,那么,在礼制的保证之下,周天子的军事实力始终占优。 成周所在地,本名洛邑或洛师,原为周武王伐纣时前进的基地。周公辅政后,更以其为政治与军事重心来治理东方。周公曾以此为进军基地,东征平定三监之乱。此后,周公与召公通力合作,全面规划营建成周,仅一年成周便初具规模。[54]周、召二公辅佐成王营建成周,着眼点在于该地优越的地理位置。洛邑处于东西交通的要冲,地势易守难攻,东有成皋之国,西有崤函之险,“背河(黄河)乡雒(洛水),其固亦足恃”[55]。于是,周人不惜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营建成周,将其建设成为一座牢固的城池,并在此处驻扎强大的战略机动力量——成周八师(或称殷八师)。当然,在周王室大力营建成周的同时,分封在全国各地的大小诸侯,也纷纷依照礼制筑城,“城以卫民”,保障在武装殖民过程中的自身安全,镇压当地民众的反抗。 西周时期的第二次大规模筑城活动,出现在宣王中兴期间,当时在抗击四邻戎蛮入侵的同时,周室又掀起了一次规模较大的筑城高潮,北建韩城、南筑申谢、西城朔方、东起齐城,[56]将这些城池作为防御敌人的前沿军事要点。 周人大量修筑城池,使之成为王室与各级诸侯指挥强大武装力量的中心。在此基础上,西周统治者进一步合理配置军事资源,分别建立起以丰镐和成周两都为核心的防御体系。其一,以丰镐为中心的防御体系,是以西六师为核心力量,结合分封诸国的军事力量,建立了西陲保护圈,拱卫王室。这层保护圈,据研究者考证,即是以泾河上游,自北而南沿子午岭、陇山至秦岭以及汧渭一带分筑三道王畿西部、防范西戎的防线[57]。其二,以成周为中心的防御体系,则以成周八师为主力,通过“周道”将各地的武装力量连接起来,分南北二线,拱卫东部最重要的战略重镇——成周,以防备天下叛乱。两大防御体系各自承担保卫王室,镇抚四方的战略重任,又密切协调,互为配合,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防御整体。其三,修筑“周行”“周道”,加强各个军事据点的联系。西周统治者通过分封制建立了幅员辽阔的统治区域,屏藩周室的各个诸侯国分散在全国各个军事据点,为了真正有效地密切与诸侯国之间的联系,确保王都与各个诸侯国之间的畅通无阻,便于调动军队、情报传递,于是周人便以两都为核心,不惜财力与物力,建立了以军用为主的,类似于秦人直道、后世高速公路的道路,即“周道”,又称“周行”。“周道”路面平,路身直,道路较宽,战车可以通行无阻。据学者研究,“周道”西南到巴蜀,北至秦、晋,东北抵达燕、齐之地,东南到淮夷,南部抵达申国、荆楚之地,[58]这样,周王室与天下主要诸侯国均有“周道”相通,加强了军事据点之间的联系,便于周天子真正有效地巩固统治。 由此可见,西周时期的国防思想与军事防御设置已高度成熟,这正是当时兵学思想趋于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三节 车战的全面兴起 西周时期的兵种仍以车兵和步兵为主。随着战争的发展,车战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战方式,车兵成为决定战场胜负、左右战局走向的核心力量。如在牧野之战时武王就出动“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59]。自周厉王改革后,由于“军”的编制开始出现,与之相适应,至周宣王时,已有“其车三千”[60]的规模,可见车兵的力量至西周晚期发展迅速。 夏商时期用于军事的马车可能已经出现,但是使用并不普遍,有可能在战争中仅仅充当运输的功能,并未出现在战阵中。根据考古发现,商代后期战车的装备还比较简陋,战车的组合兵器尚不发达,还难以达到组建克敌制胜的主力兵种的发展水平,战车兵种尚未取代步兵的核心地位。 而到了西周,车兵是西周时期的主力兵种之一,战车会战是当时最主要的作战方式,而西周至春秋前期则是车战的鼎盛阶段。当时的战车主要有两类:一类用于驰逐攻击,是为“攻车”;一类用于设屏障,塞路口,运辎重,是为“守车”。《周礼》将这两类战车分别命名为“戎路”“轻车”“阙车”“苹车”“广车”。[61]其中前三种属于“攻车”,后两种属于“守车”。“戎路”,又称“旄车”,通常是军队的指挥车,由国君、主将和部分禁卫军乘坐。“轻车”是“攻车”的主体,又称长毂、輶车、武车、战车等,在进攻中发挥核心作用。“阙车”,其结构和性能与轻车同,但因其担负的作战任务特殊而单独命名,主要用于填补方阵中因战车损缺而出现的空缺。“阙车”同时也担任警戒、掩护任务,可见其为机动的轻车,故《左传》又称其为“游阙”。“苹车”和“广车”属于防御用车。《孙子兵法》对战车则按其战术性质的不同而区分为两大类:一是驰车,即“轻车”“攻车”;一是“苹车”,即“守车”“重车”。这些名目繁多的战车,在当时都曾大展神威,在战场上扮演着类似现代主战坦克的角色,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杨泓曾指出配备在战车旁边的“这些徒兵装备简陋,他们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去为奴隶主卖命,所以当时决定战斗胜负的,主要是靠奴隶主阶级之间的车战。当一方的战车兵被击溃以后,真正的战争就结束了”[62]。 一辆“攻车”一般载乘甲士三人,偶尔也有载乘四人的,称为“驷乘”。甲士三人按左、中、右次序排列,并有不同的作战职能和任务。其中,左方甲士持弓主射,为一车之首,称“车左”或“甲首”。右方甲士称“车右”“戎右”“参乘”,手执戈、矛、戟等长兵器和盾牌,主格斗,同时兼管维修车辆并负责为战车排除障碍。在车轼前居中的是不直接参与作战的“御”,其职责是手握缰绳,驭马驾车,一般只佩带刀剑等随身短兵器。这样的战车通常采用一线横列作战,以便发挥远射兵器的威力。然后敌我互相驰冲,其近体格斗一般在两车相错时进行,近体格斗使用的兵器多为戈、矛、戟等。 指挥车“戎路”的乘员也为三人,但次序排列与职责分工则与一般轻车有别,即:主将居中,击鼓指挥;参乘仍居右,负责警卫与格斗;御者居左,驾驭车马。 守车大多也以马匹挽拉,当然也有用牛驾挽的。守车除了承担运输作战物资外,还被用作大军宿营时的临时防御设施,或撤退时连在一起形成阻止敌人追击的障碍物,为撤退时赢得必要的时间,可见守车(辎重车)也是军队车辆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63] 西周是我国历史上车战全面兴起的时代,亦是车战的鼎盛时期。当时车兵已完全代替步兵成为军队的主力兵种与核心力量,战车数量激增,车战成为最主要的作战方式。为了便于作战和管理,战车与步兵一般实行合同编组,以战车和甲士为主体,每车配备一定数量的步兵,组成军队最基本的战术单位“乘”。“乘”主要包括战车甲士、车属徒兵、辎重车和后勤徒役,它也是西周以至春秋战国时期计算军事实力的基本单位。 关于车兵的编制,西周初期沿袭殷制,5乘组成一队,25乘为一正偏,100乘为一师,而每乘配甲士10名,故300乘,有甲士3000名,与《孟子》所记相合。当时的步兵则独立编组,在车战中协同作战。到西周晚期,车兵的编制在西周初期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变化,每乘除甲士10人之外,另配有徒兵20人,即变成了每乘30人。每乘实行30人制,即战车1辆,官兵30人,挽马4匹,辎重车1辆。30名官兵中有甲士10人,其中车上3人(车左、御、参乘各1人),车下7人。甲士一般由“士”以上的贵族充当。战斗步兵15人,由普通国人担任;后勤厮役5人,由贵族的家内奴隶充任。此后,长期以来,这种“乘”的编制便成为车战时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64]就军的编组而言,据清代学者孔广森考证:“古者车战,故赋舆之法,以乘为主,而《周礼》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不言其车数,以《诗》考之,军盖五百乘,乘盖二十五人。天子六军,而《采芑》曰‘其车三千’……五百乘为军,是其明证。”[65]其所谓“盖乘二十五人”是“士十人,徒二十人”中除去“厩养五人”,与每乘30人并不矛盾。由此可见,到西周晚期实行的是以车兵为主的车步兵混合编组,即以战车为主体,每车配备一定数量的步兵,组成军队最基本的建制单位,然后以五伍、四两、五卒、五旅、五师逐级编组成军。 当时,比较典型的车战的早期形态在牧野之战中有着生动的反映。如果把作战的全过程视为一个整体,其实施程序是首先展开步兵会战,然后以战车驰冲结束战斗。牧野之战中,双方的军队在商都朝歌的郊外牧野遭遇。纣王的军队,《史记》记载“发兵七十万”[66],我们认为显然失之于夸大,当然典籍中亦有17万的说法,但仍可以看出殷军是聚集了大量步兵参战。周军的战车部队为“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67],其基本编制与考古资料相符,而甲士的数目偏多;走在前阵的步兵,则是勇锐的巴师。[68]双方军队的部署,当是两线配置。第一线的步兵按左、中、右列成三个大排面的密集方阵,左、右阵为三列,中阵为五列。第二线的战车可能是以25辆为单位横向编组,排成左、中、右三个平列横队。[69] 会战以军前誓师发布作战命令开始,尔后,周军派出军将前往殷军阵前挑战(致师),然后第一线步兵(巴师等)以整齐的大方阵队形,唱着军歌缓慢地推进,“歌舞以凌”[70],“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71]。接敌后,周军仍以严正方阵队形进行刺杀格斗,“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72]。在如此沉重有力的攻击下,殷军第一线步兵终于被击败。于是武王亲率周军第二线的战车急驰攻击。面对连番冲击,商纣临时组织的军队,不论是士兵单兵军事素养还是军队整体协同作战的能力,都远远逊于周军,殷军阵形迅速被突破、被冲散,全线崩溃,甚至出现前线倒戈投降,典籍有多处记载:“鼓之而纣卒易乡”[73],“殷人倒戈”[74],“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75]。 牧野之战战况显示,典型早期车战中的军队为了保持方阵整体的阵形,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攻击能力,步兵和战车都必须以严整的队形来缓慢推进,因此军队的接敌和攻击行动均在统一号令的严格规范之下。正是这一特点使得车战战术相当程式化,一般要待双方列好阵形后,才以击鼓为号,发起攻击,即所谓“成列而鼓”[76],推崇“不鼓不成列”[77]。尽管这种战术表面上看似呆板,但是在广阔的平原战场上,战车横队的攻击力量较之战术同样呆板的步兵阵形仍然要大得多。到了西周后期,人们对战车的形制进行了改进,正如《司马法》所载,周人已着意于提高战车的综合战术性能,“周曰元戎,先良也”[78]。在战车形制设计上,周人开始缩短轨距和辕长,加大车舆面积,增加车轮的辐条数,关键部位增加青铜紧固件,从而提高了战车的机动性和坚固性,增大了战车的车速和载重能力。在此基础上,周人开始以战车为中心组建部队,从此车战全面兴盛,并取代步战而成为最主要的作战方式了。 第四节 礼乐制度与礼乐兵学 西周时期制度的核心就是礼乐文明,因此西周时期的军事活动处处展示出礼乐文明的色彩,我们以下主要从军事训练、军事教育、兵役制度和军礼礼仪等四个方面予以具体论述。 一、礼乐制度下的军事训练 三代时期军队的军事训练与实战演习,称之为“蒐”“狝”,其中,春季称“蒐”,秋季称“狝”,主要以“田猎”的方式来进行军事训练。当时,一般贵族子弟和上层国人子弟在成年之前,都必须接受一定的军事教育,并进行军事训练。据《礼记·内则》记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79]可知当时的士人从15岁开始培养尚武的精神,主要学习“用干戈之小舞”,即“舞象”;进行有关的军事技能训练,主要的学习内容是“射”和“御”,这与当时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的特殊历史条件是一致的。 但对广大“亦兵亦农”的国人来说,更主要的军事训练和实战演习乃是通过参与田猎活动来实现的。即所谓“则其制令,且以田猎,因以赏罚,则百姓通于军事矣”[80],“教于田猎,以习五戎”[81]。即“戎马车徒干戈素具”[82],在农忙间隙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正如《左传》所载:“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83]可见当时统治者每年都要依礼进行四次田猎活动来训练军队,使将士熟悉军事,以车兵、射士和步兵的作战阵形模拟实战,进行演习,从而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同时还能显示周天子的军事能力,有一定的军事威慑作用。其中,《诗经》中非常详细地记载了周宣王的一次夏季狩猎行动:“之子于苗,选徒嚣嚣。建旐设旄,搏兽于敖。驾彼四牡,四牡奕奕。赤芾金舄,会同有绎。决拾既佽,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四黄既驾,两骖不猗。不失其驰,舍矢如破。”[84]我们发现,这种演习既有对当时狩猎宏大场面和周王声威的描述,也有对具体军事训练内容驾车、射箭等军事技能的具体展现。 据《周礼》记载,这种在农闲进行的四次军事演练,又有独特的命名“振旅”“茇舍”“治兵”“大阅”[85],这反映了其在演练上各有自己的不同侧重点。在四时田猎习武活动中,尤以冬季的“大阅”规模最大,最具有代表性,所以《国语》干脆忽略了其他三季的演练,仅仅把冬季的“大阅”列为军事训练活动,“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86],韦昭注曰:“三时,春夏秋。”此时,国君、朝臣都要参加,《诗经》所载即系明证:“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87]“二之日”是周代历法的说法,相当于夏历的十二月。郑玄笺曰:“其同者,君臣及民因习兵俱出田也。”[88]所以冬季的“大阅”非常隆重,规模也最大。 周王室和各方国在利用田猎开展军事训练的过程中,除了礼仪性之外,更多也是出于适应实战的要求,如《周礼》对四时的田猎活动,做出了阶段性的安排:“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89]如,在春季“振旅”的训练中,主要是基础性的军事演练,如阵形排列,识别旗、鼓、金等指挥信号,基本阵法的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等单兵队列教练,然后进行狩猎,以野兽为假设敌,模拟进攻行动,演习军阵;最后检查捕获物以论赏罚。在仲冬十一月的军事训练中,则主要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演习和军事检阅,“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90]。 排演练习战斗舞蹈(“武舞”)也是三代军事训练中的重要项目。参加武舞的人员,一般都手持干盾,模拟基本战斗动作,既能用来激励舞者本人和旁观者的战斗激情和尚武精神,又能促使参加舞蹈者熟悉作战动作的基本要领,为实战做必要的准备。正如闻一多曾指出:“除战争外,恐怕跳舞对于原始部落的人,是唯一的使他们觉着休戚相关的时机。它也是对于战争最好的准备之一,因为操练式的跳舞有许多地方相当于我们的军事训练。”[91]我们认为这是很精辟的说法。根据实战过程制作舞乐,不仅原始部落有之,尧舜禹时期亦有,如《韩非子》记载:“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92]夏商以降历代均有之;不仅汉族有之,其他民族亦有之。 从文献记载看,当时的武舞应当是和射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礼记》说:“成童,舞象,学射御。”[93]又如《诗经》亦载:“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94]《礼记》亦有“朱干、设钖,冕而舞大武”[95]之语,意谓手执朱漆盾牌和玉斧,盛装跳着大武舞,亦是武舞作为重要军事训练形式的证据。可见武舞实际上就是军事操练的一种形式,与“蒐狝”活动一起,构成当时军事训练的主体内容,并且在实战中亦体现出其独特的壮观景象。据史籍记载,武王伐纣时,在进攻朝歌的前夜,士兵们曾“前歌后舞”[96]。而在凌晨进攻时,勇锐的巴师则“歌舞以凌”[97],就透露了这方面的消息。 二、礼乐制度下的军事教育 三代还开设各级学校,在贵族子弟与上层平民中进行军事教育。我们根据先秦时期的一些文献记载可知,三代时期对贵族子弟以及平民的教育大体上根据年龄和学习内容分为14岁之前的“小学”和15岁以后的“大学”两个阶段。按照传统所言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分类而言,“小学”主要习文,内容包括书、数和文乐文舞文礼,“大学”主要习武,内容包括射、御以及武乐武舞军礼等。[98] 夏代史籍缺载,有关军事教育的情况尚不清楚。商代对贵族子弟,战车甲士进行射、御的军事训练则已经得到了甲骨卜辞的证实。甲骨卜辞中有大量诸如“王学众伐于免方”“王勿学众伐于免方”“学马”“教戍”一类的记载,[99]还常见是否令其人“庠射”“庠三百射”的反复占卜。“庠”是商代军事教育机构的名称,甲骨文作“pagenumber_ebook=112,pagenumber_book=83”,本义为养,“是指培养射手、御马者、卫士等武士,引申出商代学堂之名”[100],后世称为“庠”。由此可见,当时射手、御者要经过学校的专门训练,而教练的选择多经反复占卜,显得极其郑重、谨慎。[101] 西周时期的学校军事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西周的军事教育机构称为“射”,金文作pagenumber_ebook=113,pagenumber_book=84”,又作“榭”,后世称为“序”。当时,周天子在中央设立有“辟雍”“学宫”“大池”等学校机构,诸侯国及卿大夫采邑也设置有“泮宫”“庠”“序”“校”“塾”等学校,以保证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的普遍推行和全面展开。当时,对于一些专门军事技能的培养已经有专业的训练机构,如专门培养射艺的机构就有“宣射”“射庐”“射学宫”等。贵族子弟一般从15岁起学习乐舞(包括“武舞”)和射御课程,每名“学士”都必须熟练掌握射箭和驾驭兵车的本领,这些本领包括“五射”(五种射箭技法)和“五驭”(五种驾车的技巧),由保氏等专业人员负责专门传授。与礼乐制度相应,周代亦有非常完整规范的射仪,规模十分盛大,据《仪礼》记载,分为大射、宾射、燕射、乡射四种,各有定制,所用的弓、箭、靶和伴奏音乐均不相同,其目的是通过表彰射之善者,以提高射艺之术,从而加强军队的战斗力。其中,大射是在射宫举行的“选射之礼”。至今尚存的青铜器“亚尊”就是此种射仪上使用的饮器。据《静簋》铭文记载,当时有位名叫“静”的王子,曾遵照“王命”和一些贵族少年在“学宫”习射。两个月后,他们又参加了一次在“大池”举行的田猎,进行演习,而周天子本人也经常在射宫和猎场亲自发矢操练。 除开展射、御技能的基本训练外,当时的学校还从事告庙、献俘、庆赏、饮至等“军礼”的教育。这些活动和射、御训练一起,构成当时贵族子弟的主要军事教育内容。周人正是通过这一途径,增强武备观念,提高军事技能,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军政合一,文武同途,是三代军事领导体制的基本特点。如《尚书·甘誓》所载的“六事之人”,他们平时是夏王的政务大臣,战时随夏王出征即为统军的将领。商代的情况更为突出,一些官员,既是军政官员,同时又是神职人员,如伊尹的形象;既像是教官,同时又是军政官员,如史籍记载的巫咸。有的经常执行某种职能,偏偏没有什么职名。如,作为第22代商王武丁王后的妇好,甲骨卜辞中对她的记载多达200多条,她曾经多次参与商人对周边方国的军事行动,并指挥土方、巴方等方面的战争,甚至武丁时期出兵数量最多的一次攻伐鬼方的战争就是由妇好指挥。同时,在1976年发现的妇好墓中,亦发现两件铸有“妇好”铭文的钺,还有一些戈、簇等武器的发现。这些出土文献和文物都表明,妇好在武丁时期可谓战功卓著,可是她并无军职,即使在具体的军事行动中也没有具体的职名。又如,“师”本是军事性质的官员,可是在具体政务中却又兼任王的辅弼。 西周时期,这种文武合一、“官事可摄”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在西周的中央政权机构中,其中主管军政的“三有司”之一司马就是卿事寮的主要属官,武事是其重要的执掌之一;而太史寮的官长是太史,掌管册命、制禄、图籍、记录历史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太史可以说是文职官员的领袖。[102]就卿事寮和太史寮两个系统而言,两者间的职权就经常混淆,卿事寮固然带兵作战,而太史寮也不乏统军受命出征的例子。如受命以殷八师征伐东夷的伯父懋是卿士,而昭王时出任伐桧主帅的却是太史。这些情况表明,当时虽然已有专业的军队,却并没有专业化的将帅,军事指挥作为一门特定的专业,还没有从具体的政务中分化出来。这当然是当时兵学尚不发达,军事指挥尚未专业化,只停留在低级层面的缘故。 但是,我们所说的春秋以前文武不分职,主要是就最高层的军令——即统兵发令的基本情况而言的。而在军事行政系统方面,自商周以来就设置专职官员,自成体系,这表现为国家设置司掌一般军事事务的职官,以处理日常的军事行政事务。 早在商代,在商王朝的军政系统中,中下层的专门军事职官系统已较为完善,并且均有明确的分工和执掌,如,“亚”负责教练射手,“马小臣”是禁卫战车统管,“戎马”执掌戍守部队战车勤务,“马亚”负责战车部队训练、作战总领,“射亚”负责射手的训练、作战总领,等等。到了西周时期,中下层的专门军事职官更为完善,根据已发现的金文材料,西周时期的“师”官的执掌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学者研究,主要分为三类七种,其中,“为军事长官,率领军队,参加战争”“为周王的禁卫部队长官”“为王管理军旗”一类,即军事长官,“为王的教育之事”亦表明师也是教育方面的长官。[103]在西周的司马类官职中,亦有很多具体的分工,如:“虎臣”,王室禁卫军统领;“走亚”,也是武职官员,具体执掌仍需进一步研究;“师氏”,军队驻屯地主官;“左右戏繁荆”“司pagenumber_ebook=115,pagenumber_book=86”“司叔金”,“荆”为旌旗之“旌”的假借,“pagenumber_ebook=115,pagenumber_book=86”为大白旗,“叔金”为“素锦”,其三者当属旗官;“司弓矢”“司射”“司戎”“走马”“大左”等各司其职,[104]传世文献中亦有“邦司马”“冢司马”“旅司马”等记载。据考证,当时各级司马所执掌的军事行政事务包括管理国家、封邑的军赋,组织适龄服役人员从事军事训练和军事演习,执行军事法律,等等。[105] 三、礼乐制度下的兵役制度 与夏商时期类似,西周时期亦采取兵农合一的方式征集军队。当时统治者采取“国”“野”分治的社会治理方式。周贵族及族众居住在都邑以及郊内,被征服的族众(普通村社民众)则居于各城邑的郊外。都邑(包括其郊区)称为“国”“都”,其居民称为“国人”;“国”“都”以外的地方称为“乡”“遂”“都鄙”,其居民称为“庶人”或“野人”。据《周礼》记载,都鄙在最外层,包括井(九家)、邑(四井)、丘(四邑)、甸(四丘)、县(四甸)、都(四县)等六级机构。在西周时期的兵役制度下,只有国人才能“执干戈以卫社稷”[106],才有资格参军,为周王出征,其车马兵甲主要由国家配给,野人不当兵,亦不出车马兵甲。直到春秋晚期,这一制度才被打破,开始出现“都鄙”出军的新兵役制度。[107]“国”“野”之间的政治、经济地位截然不同,所以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兵役制度也有其特色,即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 西周军队的兵员“国人”,平时“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从事生产,积极备战,交纳军赋;战时则有“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义务与权利,临时征集,编组成军。在军中,贵族和武士担任车乘的甲士,成为军队的骨干;普通“国人”(平民)一般充任战斗徒兵;“野人”则没有服兵役的权利。此外,有小部分家内奴隶也跟随贵族甲士出征充当厮徒,从事杂役和后勤保障事宜。 西周的兵役征发是按地方行政组织层次逐级进行的,其行政组织和当时军队的建制完全可以一一对应,这充分反映了“国人兵役制”的兵农合一性质。当时的“国人”一般每户出一青壮年男子按时服役,称为“正卒”;其他适龄男子则为预备役,即“羡卒”。正如《周礼》所载:“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贾公彦疏曰:“一家兄弟虽多,除一人为正卒。正卒之外,其余皆为羡卒。”[108]周人的服役年龄一般为20岁至60岁。 四、礼乐制度下的军礼礼仪 在商代,已经产生了与军事相关的礼仪,如在战前祭告祖先。到了西周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军礼礼仪,军礼礼仪贯穿着整个战争活动的始末。[109]西周所形成的军礼礼仪直到春秋时期还非常流行。西周的军礼,往往以祭祀贯穿整个战争的过程。正如《礼记》记载:“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110] 西周时期,天子在出征前要祭祀上帝,祭祀地,祭告祖先,其中以祭告祖先最重要。西周的军礼以在宗庙中举行祭祖礼仪为始末。也就是说,周人在出征前以及战争结束后,都要在宗庙中举行祭祖活动。“西周金文中有记载战争中获得战利品因而给宗室、先人作器的材料,很可能也是贵族征战归来于宗庙祭告先人的证据。”[111]祭告祖先在整个军事行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杨宽指出:“宗庙在宗族中具有礼堂的性质……因为宗主不仅是宗族之长,而且是政治上的君主和军事上的统帅。这样在宗庙举行典礼和请示报告,无非表示听命于祖先,尊敬祖先,并希望得到祖先的保佑,得到神力的支持。其目的,就在于借此巩固宗族的团结,巩固君臣的关系,统一贵族的行动,从而加强贵族的战斗力量和统治力量。”[112] 祭祀结束后,出征之前,天子要举行授斧钺、授兵以及军事训练。天子授斧钺的礼仪是将其军事指挥权通过一定的礼仪暂时授予外出作战的将领。斧钺在西周时期是王权的象征。[113]在甲骨文中,“王”的字形由一期的“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到二期的“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再到三期的“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最终五期定型为“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pagenumber_ebook=118,pagenumber_book=89”。徐中舒明确指出甲骨文中王的字形是“象刃部下向之斧形,以主刑杀之斧钺象征王者之权威”[114]。吴其昌通过八个证据证明了王的本义就是“斧”,这一说法在林沄的进一步论证下,逐渐得到学术界的认可。[115]因此,在出征之前,天子以一定的礼仪将斧钺授予将领,一方面能够展现天子的王权,对军队的控制,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将领在外出征时拥有绝对指挥权,正如《司马法》所言:“阃外之事,将军裁之。”[116]“进退惟时,无曰寡人。”[117]授斧钺等具体礼仪典籍中有记载,一般包括占卜选日,具体礼仪,并有一些对话,其中在《尉缭子·将令》《六韬·龙韬·立将》《孔丛子·问军礼》中就有较为详细的记述。其中以《六韬》记述最为详细,以武王和太公对话的形式来呈现,为了较为全面展现授斧钺之礼,兹录如下: 太公曰:“凡国有难,君避正殿,召将而诏之曰:‘社稷安危,一在将军。今某国不臣,愿将军帅师应之。’将既受命,乃命太史卜,斋三日,至太庙,钻灵龟,卜吉日,以授斧钺。君入庙门,西面而立;将入庙门,北面而立。君亲操钺持首,授将其柄,曰:‘从此上至天者,将军制之。’复操斧持柄,授将其刃,曰:‘从此下至渊者,将军制之。见其虚则进,见其实则止,勿以三军为众而轻敌,勿以受命为重而必死,勿以身贵而贱人,勿以独见而违众,勿以辩说为必然。士未坐勿坐,士未食勿食,寒暑必同。如此,则士众必尽死力。’将已受命,拜而报君曰:‘臣闻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应敌。臣既受命专斧钺之威,臣不敢生还。愿君亦垂一言之命于臣,君不许臣,臣不敢将。’” 在天子授斧钺后,在太庙举行授兵器之礼,并且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和军事演习,以提高军队士气,即“治兵”之礼。 军队开赴战场,在战前亦有军礼,主要包括观兵和致师。我们都熟知周武王孟津观兵。学术界基本认为观兵就是战前展现军容军貌,向对方示威的一种军礼,[118]正如学者所言:“古之‘观兵’是进行军事威胁的一种战争手段,企图以不战而屈敌人之兵。”[119]据此,我们基本可以确定,观兵就是后世所熟知的“伐交”[120]。当然,根据典籍记载,观兵礼有时在战后也会举行,史籍称之为“京”,又称“京观”,应当起源于西周早期,“最早只是将几个主要元凶杀掉埋葬以示惩罚,后来则演变为将敌人的尸体收集起来筑成大封,炫耀的色彩逐渐大过了惩戒”[121]。 如果说在观兵礼时,双方军队尚未接触,那么到致师礼,双方军队开始有了初步接触。据《逸周书》载:“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122]孔晁注曰:“挑战也。”《史记》在描写牧野之战时亦载:“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以大卒驰帝纣师。”[123]由于致师之礼在战争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周人的官制中,有专掌致师的官员:“环人掌致师。”[124]郑玄注曰:“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125]在近现代学者中,吕思勉较早对此问题进行了梳理,[126]当然,有关致师之礼的内容,学术界仍有争议。[127]至于致师之礼的具体仪式,《左传》中有较为具体的记载:“楚子又使求成于晋,晋人许之,盟有日矣。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代御执辔,御下两马,掉鞅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128]此文献基本描述了战车的致师军礼,其中御者单车挑战,疾驰而使旌旗斜倒,迫近敌营,然后回来;车左用利箭射敌,代替御者执掌马缰,车左下车,整齐马匹,整理好马脖子上的皮带,然后回来;车右进入敌营,杀死敌人割取左耳、抓住俘虏,然后回来。 在战争中,亦有许多具体礼仪,这些礼仪以及军礼的原则在《左传》《司马法》中有很多反映,如,在泓水之战中宋襄公的行为和言论。又如,在邲之战中,“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129]。也是在邲之战中,郤至与韩厥追击郑伯,亦能看出礼仪制度下的战场的情况:“晋韩厥从郑伯,其御杜溷罗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乃止。郤至从郑伯。其右茀翰胡曰:‘谍辂之,余从之乘,而俘以下。’郤至曰:‘伤国君有刑。’亦止。”[130] 战争结束后,也有相应的军礼,由于战争有胜负之分,因此也有战胜国和战败国相应的礼仪。作为战胜国的礼仪,出土文献《小盂鼎》的铭文有比较详尽的叙述。大体而言,整个礼仪三天完成,第一天举行献俘礼,第二天举行褅礼,第三天举行飨礼。整个礼仪包括振旅、凯入、献俘、褅祖、大飨五个仪式和服酒、告禽、讯酋、折酋、献西旅、燎周庙、告功、饮至、用牲、用卜、献邦宾、纳玉、献酒、大赏等十几个仪节、数十个仪注,[131]我们以下对较为重要的军礼进行述论。 一般而言,战胜国军队回国之后,要举行振旅礼仪,这是重要的还师礼。振旅之礼在商代已经出现,有甲骨文为证,如,“癸巳卜,其振旅”[132]。我们一般认为,此礼仪与出征前的治兵礼相对而言,性质类似,即如《穀梁传》所言:“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133]现代学者高智群也指出:“《春秋》三传及《尔雅》将‘治兵’与‘振旅’作为出入习战之专名,乃后起之事。周代治兵、振旅‘其礼一也’,本无区别。”[134]振旅礼仪一般在国都近郊举行,在战胜后的振旅礼中,年龄较大的老兵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年轻的壮士走在队伍的后面,与出征时恰恰相反,正如郭璞所言:“尊老在前,复常仪也。”[135]根据《周礼》的记载,振旅之礼在平时就有很多训练,安排在“中春”时节:“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136]此处对振旅的具体礼仪细节有着非常详细的叙述。而作为战后的振旅,很有可能也是一场胜利后的军事演习,以张军威,振旅之礼还有相应的军乐军歌配合,会奏恺乐、唱恺歌。 献俘礼早在商代就已经出现,[137]主要由告俘、献俘、赏赐三个部分组成。西周早期的献俘礼在《逸周书·世俘》中有非常集中的记载。[138]出征的将领献俘于王,并由王主持献俘礼,献俘礼的具体礼仪包括服酒、尊旅服、告禽、献酋、献人馘、告功、饮至七个仪式。 饮至礼是军队回国后举行的欢迎和庆祝仪式,以饮酒为形式,庆祝天子、诸侯、大臣等出征归来。饮至礼可能是周人独特的一种礼仪,迄今为止在殷墟卜辞中未有发现,但是在周原的卜辞H11中有发现,学者认为“王饮臻”正是饮至礼的记载,因此李学勤指出饮至礼“不见于殷墟卜辞,H11本辞中的王很可能是周王,不是商王”[139]。清华简《耆夜》中也有关于饮至礼的记载:“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太室。”[140]整理者指出简文“讲述武王八年伐黎大胜之后,在文王太室举行饮至典礼,武王君臣饮酒作歌的情事”[141],具体礼仪细节《耆夜》中有描述。在礼仪中亦有歌有乐,其中周公作歌《蟋蟀》,与《诗经·唐风·蟋蟀》密切相关。在举行饮至礼时,还要对有功的人进行册封,书之于策,即策勋,并有专门主持的官员,即司勋。据《周礼》记载:“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142] 数军实之礼的具体所指学术界仍有争议,核心争议在于是否计算敌方俘虏数,如杨伯峻、高智群等认为军实指自己的士卒和敌方的俘虏,[143]而我们认为杨树达、任慧峰等学者的看法可能更接近史实,应当是核实与清点己方士卒和器械。 战败亦有相关的礼仪,如我们所熟知的战败以丧礼处之。当然具体的礼仪我们在《礼记》《孔丛子》中可以发现,其中《孔丛子》记载更为详细:“若不幸军败,则驲骑赴告于天子,载櫜pagenumber_ebook=123,pagenumber_book=94,天子素服哭于库门之外三日,大夫素服哭于社,亦如之。亡将失城则皆哭七日。天子使使迎于军,命将帅无请命,然后将帅结草自缚,袒右肩而入,盖丧礼也。”除了这些礼节,天子还要吊唁阵亡的将士。具体而言,正如学者指出,将领派人禀报君主,君主得到消息后,要素服缟冠出迎,并且面对军队哭泣,在太庙中哭泣,要素食。同时,要吊唁死伤将士。在军队返回国内时,肆师协助大司马将庙主与社主护送回到国都,大司马要头戴丧冠。[144] 总而言之,在西周的礼乐制度下,整个战争的始末均与礼乐制度息息相关,也可以说是在礼乐制度的规范下进行的,这也是西周兵学的基本特征,而与之相应,西周时期的兵学思想亦有鲜明的礼乐文明色彩。 第五节 西周的礼乐兵学思想摭拾 西周是三代礼乐文明的全盛时期,武王伐纣、周公东征、昭王南伐、穆王西巡、宣王中兴、幽王失国等一系列战争,为兵学思想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而礼乐文明的繁荣,也为兵学思想的进步提供了合适的温床。在这种背景之下,兵学思想在当时遂进入了初步成型的阶段。这既表现在金文文献与《尚书》《周易》《诗经》《逸周书》《周礼》等典籍中对兵学相关问题均有不同程度的探讨和总结,也反映为当时已出现了一些以专门记载和论述兵学问题为宗旨和主体内容的书籍,如,以“古司马兵法”为类名的《军志》《军政》《令典》《大度之书》等等。这些典籍的作者对兵学现象做出了自己的分析与判断,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兵学原则。 一、《周易》的兵学思想略说 《周易》作为五经之一,其卦爻辞中保存了殷周时期的很多重要史事,[145]其中亦记载了一些战争,如,《未济·九四》曰:“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146]据王国维研究,此可与《竹书纪年》所载的“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147]相互印证。1929年,顾颉刚作《〈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一文,最初对相关史事进行了研究。[148]同时,在新出土文献清华简《保训》中也有此次战争的相关记载:“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149]可见,这场长达三年的战争在商族崛起中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其中,《周易》是通过《未济》爻辞的方式来体现。同样,在《既济·九三》亦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150]的记载。高宗,即殷高宗武丁。武丁时期,对外开疆拓土,大败居于北方地区的鬼方,此事在《竹书纪年》有载:“(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荆。”[151] 《周易》的部分卦爻辞不仅保存了一些重要战争记载,同时亦有大量与兵学相关的思想,对后来的兵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152]其中,《师卦》集中反映了《周易》的兵学思想。同时,在《晋卦》的爻辞中也表现了较为全面的兵学思想,如李静池言:“前部主要讲战术;中部讲士卒质素;后部讲战略。”[153]《周易》的其他卦爻辞亦有涉及,如《同人》《离》《蒙》《履》《复》《革》《既济》《未济》等卦爻辞。其中主要涉及了兵学思想中的政治问题、军队纪律、具体战术以及战胜后的善后问题等等。以下我们拟以《师卦》为主体,从五个方面对《周易》兵学思想进行全面阐述。 第一,政治问题。《师卦》卦辞曰:“师,贞。”卦辞从总体上道出了战争中最重要的几个层面。首先,贞,即正,也就是正义,强调了战争的正义性,必须要师出有名。同时,对战争的凶险性要有一定的认识,所以《周易》反对穷兵黩武,更多地主张积极防御,“在战略层面,师卦中的君主所统治的国家不主动进攻和入侵他国,而是实行以防御为主、后发制人的军事战略。国家仅当受到敌军侵犯时,才予以抵抗还击”[154]。其次,《周易》还非常重视民众在战争活动中的作用。如其曰“众允,悔亡”[155],只有本国民众一心,同心同德,支持君主的军事行动,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 第二,将帅问题。《师卦》卦辞曰:“丈人吉,无咎。”《师卦》此处所言的“丈人”,学者大多认为当为军事统帅,可见《周易》已经充分认识到军事统帅对战争胜负的关键作用。《师·九二》曰:“在师中,吉,无咎,王三赐命。”九二是师卦中唯一的阳爻,又居下卦之中,正如刘沅所言:“一阳居下卦之中,五阴从之,将统兵之象。”[156]同时,阳爻处阴位,暗含将帅应当刚柔并济,文武兼备。将帅刚柔兼济,公正无私,不偏不倚,是取得战争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师·六五》亦曰:“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高亨注曰:“长子为主将,而次子丧其军,是用亲以致败绩也。故曰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157]可见,在当时的战争中已经有较为明确的任人唯贤而非任人唯亲的观念。 第三,纪律问题。《师卦》初六爻辞曰“师出以律,否臧凶”[158],非常强调严肃军纪,令行禁止,并指出若是军纪涣散必然会导致凶险。《师卦》在爻辞的一开始就谈到军队的纪律问题,可见其对军队纪律的重视程度。 第四,具体战术。《周易》的卦爻辞虽然比较简略,但亦多处谈到一些较为具体的战术原则,归结起来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注重地形。《周易》提倡巧妙利用有利地形,引诱敌人加以伏击,同时也要避免己方处于不利的境地,如:“需于泥,致寇至”[159],即如果不慎陷于泥潭,不能自拔,而敌人便有机可乘;“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160],指在草莽中埋伏军队,是因为敌人太过强大,需要隐藏自己,这是山地伏击战的重要原则。《周易》还重视地形地貌与征伐作战之间的关系:“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161],在行军打仗时,如果迷路将会非常危险,导致大败,甚至会全军覆没,连主帅也会被俘或者受伤,整个国家和军队将会元气大伤,丧失作战能力,即使十年也难以恢复。[162]其次,进退有度。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应当注重防御,而非贸然进攻:“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163]《师卦》的爻辞中指出:“师,左次,无咎。”[164]即在战争中要根据具体客观实际指挥军队,如果遇到不利的情况,暂时撤退,避敌锋芒,如此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人》爻辞亦曰:“乘其墉,弗克攻,吉。”[165]正是说如果要攻城,一旦发现敌人早有防备,那就马上停止进攻,以减少无谓的牺牲。强调主将要考虑与较量双方力量,在此基础上做出攻守的抉择,如,《晋卦》爻辞曰“晋其角,维用伐邑”[166],正如李静池所言:“进攻必须较量敌我双方的力量,考虑是否要攻城伐邑。”[167] 第五,善后问题。《师卦》爻辞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168]战争并非最终的目的,如何实现战后的妥善安排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开疆拓土或戡乱后必须要归于国家治理,如,以分封诸侯等方式巩固战争成果,同时要选贤任能,不能任用奸佞小人,祸乱国家。 以上内容显示,《周易》的确是一部富有深刻兵学思想的古老著作,对战争、军事的若干原则已经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和总结,它为中国古代兵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思想素材,弥足珍贵,是《孙子兵法》等兵书产生的重要源头。亦无怪乎宋代王应麟在其《困学纪闻》一书中要这么说:“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矣。”[169]也有学者认为,“尽管《周易》不是一部成熟的兵书战策,但它对战争规律的省察与揭示都触及了军事科学的要害问题”[170]。 二、《尚书》中所体现的兵学思想 《尚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记述了虞夏商周时期长达2000年间的历史,记载了这一时期重要的历史事件、核心人物等,是反映此一时期政治、军事、礼仪、刑罚等方面情况的重要文献。其中有关兵学的文献集中体现在“六誓”中,“誓”是告诫将士的言辞。当然其他反映兵学思想的文献亦散见于《大诰》《召诰》《君奭》等周初诰誓中。其中“六誓”[171]包括夏启讨伐有扈氏的《甘誓》,商汤讨伐夏桀的《汤誓》,周武王灭商的《牧誓》《泰誓》,鲁伯禽前往征讨淮夷、徐戎的《费誓》以及秦穆公崤之战失败后而作的《秦誓》。以下我们以“六誓”的内容为主,结合《尚书》中与兵学思想相关的文献,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尚书》的兵学思想进行简要的分析。 第一,“天”“天命”是《尚书》所载军事行动的最高意志体现。《尚书》所载的战争出现以及成败的背后深层原因是“天”。如,周人在对夏商周三代革命的叙述中,明确指出:“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172]在商亡原因中,周人多次提道:“天惟丧殷。”[173]“今惟殷坠厥命。”“故天降丧于殷。”[174]“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175]可见在周人看来,周兴商亡是“天”的意志,自然而然战争的胜负亦是“天命”之所在。即使在周初,周人面对三监、武庚之乱等严重危局,亦认为是“天”的意志:“猷!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176]面对此种危局,周人用周文王留下的大宝龟来卜问天命:“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殷小腆诞敢纪其叙。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今蠢今翼。日,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宁、武图功。我有大事,休?”[177]而此次平叛卜筮得出的结果是:“朕卜并吉。”[178]同时,《尚书》还非常重视以“天命”进行战前的政治动员和声讨。在《甘誓》中,夏启声讨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179]。在《汤誓》中,商汤亦指出:“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商民质疑商汤发动战争讨伐夏桀的军事行动,是不体恤商人的表现。而商汤强调“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180],而非其个人的行为。同样在《牧誓》中,周武王姬发也称“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181]。当然,我们根据周人的誓词来看,商周鼎革的战争以及成败均为“天”的意志,周人对三代兴亡更替的理解亦是如此。 第二,在政治声讨中,政治暴行、乱政也是声讨的重要内容。如夏启指出有扈氏“怠弃三正”,学者一般认为是其不重视具体的政务。商汤指出夏桀:“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182]而周武王在《牧誓》中更是不厌其烦,从各个方面历数商纣的恶行,包括小到妇人干政,大到国家治理中人才的任用:“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从《甘誓》到《牧誓》,对政治暴行和具体乱政行为的声讨篇幅内容不断增多,此亦体现了三代时期人们的理性不断提升,对政治和军事问题的认识也不断趋于理性化。 第三,战场纪律非常严苛,赏罚严明。《甘誓》中“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183]。颜师古在《匡谬正俗》中云:“按孥戮者,或以为奴,或加刑戮,无有所赦耳。”[184]即,对于在战场上服从命令的人,将会在社主的见证下进行奖赏;那些不服从命令的人,也将会在社主面前进行严厉惩罚,并且会让你们子子孙孙永世为奴,或者将你们杀掉。而这一切均是在神的名义下进行的,而非王的专权。《汤誓》中商汤亦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185]对于那些在战争中冲锋陷阵,严格服从军令的军士,一定会大加赏赐;对于那些不从军令者,将会处死,一个都不会赦免。《牧誓》亦有提及:“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186]《费誓》三次强调“汝则有常刑”,又先后严厉指出“汝则有无余刑,非杀”“汝则有大刑”。[187]不论以什么名义在战前三令五申来强调战场纪律,均体现了战场纪律对战争胜负的重要影响。 第四,强调具体战术应用,反映了车战、阵战的基本战法。《甘誓》中强调:“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188]非常直观地反映了车战中每辆战车上三名将士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而《牧誓》中“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189],又反映了阵战要领,体现了商周时期军阵进攻的基本形式,亦表明了在战场上保持阵形对于战争的胜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第五,对待主动归降人员的态度。在《甘誓》《汤誓》《费誓》中并未提及如何对待归降人员以及战俘的问题。在《牧誓》中,周武王在宣布战场纪律时指出:“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190]意为不要阻止那些前来投奔归降、帮助我们西土周人的殷商将士。当然,这一战场纪律和基本原则可能也是导致商人最终前徒倒戈的重要原因之一,对牧野之战的结果可能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友好对待主动归降将士的策略有效地分化了内部已经矛盾重重的殷商将士,而此种思想相较于早期斩杀战俘的方式有了很大的进步,亦对后代如何合理对待战俘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尚书》所载内容,虽然较为零散,但是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三代时期在天命观主导下的兵学思想。尤其是在其政治动员、战场纪律执行等方面“天”的因素非常明显。当然,对政治暴行的声讨、具体战术战阵的布置以及对待归降人员的态度亦反映了这一时期兵学思想的理性因素。《甘誓》《牧誓》有关行军作战、军阵等内容,对后世兵书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三、“古司马兵法”所体现的早期兵学成就 “古司马兵法”是春秋中期以前的军事典籍,其性质与《左传》《孙子兵法》等典籍所提到或引用的《军志》《军政》《令典》诸书从时间和性质上相近。《周礼》尝云:“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191]它透露了这么一个信息,即从西周起,很可能已有了供武官学习或武官必须遵循的条令、条例一类著作,就叫作“司马法”或“司马兵法”。清人张澍曾敏锐指出:“按《孙子注》云《司马法》者,周大司马之法也。周武既平殷乱,封太公于齐,故其法传于齐……考《周官·县师》将有军旅、田役、会同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小司马掌事如大司马之法,司马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此《司马法》即周之政典也。”[192] 其他如“古司马兵法”门下的《军政》《军志》等同样对兵学问题提出了理性的认识。如,《军志》非常重视辩证看待和处理战争中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的关系,“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193];强调吊民伐罪,德主兵辅,“有德不可敌”[194];主张在战争中知彼知己,适可而止,“允当则归”“知难而退”[195]。这些均反映了“古司马兵法”在兵学问题上的独到见解。又如,“古司马兵法”亦提倡运用大方阵战法:“成列而鼓。”[196]“逐奔不远,纵缓不及。”“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迟速不过诫命。”[197]在战争善后问题上,主张“服而舍人”“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198]。这一系列兵学原则在指导当时的战争中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后世兵学思想的构筑产生过深远的影响,正如《孙子兵法》中所主张的“穷寇勿迫”等用兵纲领便是从“古司马兵法”相关原则中脱胎而来的。 从另一个角度讲,西周时期(一直延续到春秋中期)兵学思想,其主要载体和形式还是表现为“军法”,而并非纯粹意义上的“兵法”。所谓的“军法”与“兵法”的区分,也即“广义的军事艺术”和“狭义的军事艺术”之别。[199]“兵法”主要是指“用兵之法”,重点是有关作战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方法;而“军法”则多具有条例和操典的性质,即中国古代以征募兵员、装备军队和训练军队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条例规定,包括军赋制度、军队编制、军事装备条规、指挥联络方式、阵法与垒法、军中礼仪与具体的一些奖惩措施等等。这些内容一般属于官修文书的范围。虽然其中也包括具体用兵之法的内容,但是与大量的典章法规成分相比,实属零散和稀少。由于这些“军法”是殷周礼乐文明在军事领域内的集中体现,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军礼”。这种“兵法”包容于“军法”之内,却未曾独立成为专门兵学思想的情况表明,在西周时期,兵学思想虽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远远未臻于成熟,而这又是与当时整个兵学进步的基本状态相适应、相同步的。 西周时期,文献典籍“皆官府藏而世守之,民间无有”[200]。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兵学典籍亦由官方统一编纂,专职传授,而非个人的创作与传授。这类文献泛称为“司马兵法”,换言之,西周时期的“古司马兵法”,实乃当时言兵之“成宪”或“典志”。从这个意义上讲,西周兵学思想可以理解为“古司马兵法”笼括下的兵学。[201] “古司马兵法”兵学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在战争观、治军理论、作战指导思想原则上充分反映和贯彻“军礼”的基本精神,提倡“以礼为固,以仁为胜”[202];主张行“九伐之法”[203],“不鼓不成列”[204],“不杀黄口,不获二毛”[205];贵“偏战”而贱“诈战”,主张“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206]。这正是汉代史家班固所指出的“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207]。作为以《孙子兵法》为代表的成熟兵学之前的酝酿、过渡阶段,“古司马兵法”是不可逾越的,并有其特定的历史价值,是中国兵学史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四、《诗经》中西周战争诗反映的兵学内容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自西周初年到春秋时期的诗歌。先秦时期称《诗》,或取其整数曰“诗三百”,西汉被尊为“五经”之一,故称《诗经》。《诗经》共305篇,从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较为全面展现了此时期社会各个阶层、不同层面的内容,其中战争亦是重要内容之一。《诗经》中有很多战争诗,据学者统计,《诗经》中约有20篇与战争内容直接或间接相关[208],为研究中国兵学史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资料,是我们了解这一时期兵学思想的重要素材。 由于《诗经》收集诗歌时间跨度较长,此处我们主要以西周时期的战争诗为内容,对西周时期礼乐兵学进行研究。其中主要包括《周颂》中的《武》《酌》《桓》《赉》等,《大雅》中的《大明》、《皇矣》(后四章)、《文王有声》、《江汉》、《常武》等,《小雅》中的《采薇》《出车》《六月》《采芑》以及《豳风》中的《破斧》等。西周时期的战争诗主要集中在战争相对比较频繁的周文王剪商、周武王灭商、周公东征以及宣王中兴时期,其他时期亦有涉及。《诗经》中战争诗较少从正面去描写战争的残酷与战场的惨烈,而更多去通过周王、诸侯、主将的神态、形象以及车马器械的渲染来展现战争的宏大,当然亦有表达战争情感的诗篇。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诗经》中所载的西周战争史诗反映的主要兵学内容予以述论。 第一,战争正义性源于“帝”,要“顺帝之则”,即顺从天命。如,《皇矣》整首诗就是在赞美周的先王。正如《毛诗序》所言:“《皇矣》,美周也。天监代殷,莫若周,周世世修德,莫若文王。”[209]朱熹《诗集传》亦曰:“此诗叙太王、太伯、王季之德,以及文王伐密伐崇之事也。”[210]在《皇矣》后四章中,具体叙述了文王对密、崇的讨伐,均以“帝谓文王”起,即上帝命令文王。伐密时,以上帝的口吻说:“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以笃于周祜,以对于天下。”[211]意为密国人不恭顺,竟然敢拒绝周国教化,先侵犯阮国,又侵犯共国。周文王赫然大怒,为了制止密国的侵犯,于是整顿军队,以阻止密国的侵犯。文王用兵,是用来巩固周人的统治,增加上帝对周人的福佑,是来安民心于天下。此种叙述正如孟子所言:“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212]伐崇时,战争的细节如何进行亦是以“帝谓文王”始,曰:“询尔仇方,同尔弟兄;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213]即文王攻伐崇国,在战争发起之前要前往征询周的邻国,协同好周的兄弟之国。在战场攻伐时,要用周人的攻城工具如钩援、临车、冲车等,以攻打崇国国都。其他如《周颂》中的《桓》《酌》均反映了武王伐纣灭商亦是受命于天。 第二,尚武的观念非常浓厚。《诗经》的“雅”“颂”中有大量的英雄史诗。如《周颂》中的《桓》赞美周武王:“绥万邦,娄丰年,天命匪解。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皇以间之。”[214]其中,“桓”就是讲武王威武之志、威武的样子。“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215]的诗句正是描述了周武王威风凛凛,全体将士果敢英勇,显示出周人能够征服天下,保卫周室的英雄气概。《豳风·破斧》又曰:“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既破我斧,又缺我锜。周公东征,四国是吪。哀我人斯,亦孔之嘉。既破我斧,又缺我銶。周公东征,四国是遒。哀我人斯,亦孔之休。”[216]《破斧》是从武器的严重损毁来表现周公东征战事激烈,亦表现出士兵对周人平定“四国”[217]的自豪,根据《毛诗序》所言:“《破斧》,美周公也。”[218]《兔罝》在描写狩猎时,表达了对“赳赳武夫”的赞美:“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赳赳武夫,公侯腹心。”[219]《大雅·常武》中描写宣王中兴时期的军事状况:“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220]周宣王命令卿士整顿六军,布阵防备准备南征。叙述中亦描写了战争中军队的勇敢果毅:“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虓虎。”[221]《小雅·采芑》极力渲染在一次军事演练中,方叔率领大队周军浩浩荡荡出现在原野之上:“方叔莅止,其车三千。师干之试,方叔率止。乘其四骐,四骐翼翼。路车有奭,簟茀鱼服,钩膺鞗革……方叔莅止,其车三千。旂旐央央,方叔率止。约軧错衡,八鸾玱玱。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玱葱珩……方叔莅止,其车三千。师干之试,方叔率止。钲人伐鼓,陈师鞠旅。显允方叔,伐鼓渊渊,振旅阗阗。蠢尔蛮荆,大邦为仇。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丑。戎车啴啴,啴啴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pagenumber_ebook=136,pagenumber_book=107狁,蛮荆来威。”[222]三千战车来势威猛,三军将士挥盾演练,孔武有力,周军战旗迎风飘扬。《采芑》对方叔华贵的服饰、骏马、战车、箭袋等极尽笔墨描述,对周军士兵的金鼓、列阵、隆隆战车等亦大肆渲染,展现出周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秩序井然、阵法规整等,展现出周军不可战胜的昂扬斗志。其他战争诗中亦展现周人在面对外患时的尚武精神,如《江汉》曰:“江汉浮浮,武夫滔滔。”又曰:“式辟四方,彻我疆土。”[223]《常武》言:“如雷如霆,徐方震惊。”亦言:“王奋厥武,如震如怒。”[224] 第三,突出主帅的文韬武略,君子之风。《小雅·六月》曰:“文武吉甫,万邦为宪。”[225]诗中高度赞扬了尹吉甫文武兼备,是天下万国的榜样。《小雅·出车》描述的南仲是周宣王时期的主帅,能够在“王事多难,维其棘矣”之时临危受命,集结军队“设此旐矣,建彼旄矣”,出征行军前的准备工作井然有序。作为三军统帅,南仲能够运筹帷幄,取得反击pagenumber_ebook=137,pagenumber_book=108狁、进讨西戎的胜利。[226]《小雅·采芑》中的方叔亦是老成持重、谋划周密、统率有方、威风凛凛、正气凛然的威武君子形象:“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丑。戎车啴啴,啴啴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pagenumber_ebook=137,pagenumber_book=108狁,蛮荆来威。”[227]还有《大雅·江汉》中的主持淮夷战事的召虎。等等。 第四,浓厚的家国情怀。《诗经》中反映家国情怀的诗歌主要有《小雅》《采薇》《出车》《六月》《采芑》《江汉》《常武》等,平叛诗有《豳风·东山》《豳风·破斧》等。如《小雅·六月》反映的是周宣王命令尹吉甫北伐pagenumber_ebook=137,pagenumber_book=108狁之事。此次战事起源完全是由于pagenumber_ebook=137,pagenumber_book=108狁的入侵:pagenumber_ebook=137,pagenumber_book=108狁孔炽,我是用急。王于出征,以匡王国。”[228]此时正是六月间,是周人的农忙时节,正如朱熹指出:“《司马法》:‘冬夏不兴师。’今乃六月而出师者,以pagenumber_ebook=138,pagenumber_book=109狁甚炽,其事危急,故不得已,而王命于是出征,以正王国也。”[229]虽然事出突然,面对来势汹汹的pagenumber_ebook=138,pagenumber_book=109狁入侵,周人未显现出丝毫的慌乱,仍能迅速做出反应,并紧急出动军队:“戎车既饬。四牡骙骙,载是常服。”[230]又言“比物四骊,闲之维则”[231],显示了周军训练有素,兵强马壮。其中,诗句“元戎十乘,以先启行。戎车既安,如轾如轩。四牡既佶,既佶且闲”[232],显示了周军在战场上进退有度,战法得当,阵容整齐。“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共武之服,以定王国”[233]的记载表明了周军在战场上谨慎应敌,丝毫不马虎大意,最终达到了匡王国、定王国的目的。此诗显示了将士对家国的责任,彰显了周王室的声威和全军将士面对强敌侵略毫不畏惧、积极向上的爱国主义情怀。即使是在以思乡为主题的《采薇》中,我们亦能发现,在描写到战场情景时依然斗志昂扬:“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pagenumber_ebook=138,pagenumber_book=109狁孔棘。”诗人通过“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来与士兵对家人的浓浓思念进行强烈对比,其对家人的思念愈烈,愈能展现出其爱国情怀的真切与崇高。 第五,征夫思妇在战争中彼此的思念之情。《诗经》中亦大量存在征夫想念妻子,思妇盼望丈夫平安归来的诗歌。其中《小雅·采薇》就是以士兵的视角来展现对家人的思念,全诗以“采薇”起兴,从种植、发芽到枯萎干硬,来表现其长期在外出征:“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pagenumber_ebook=138,pagenumber_book=109狁之故。不遑启居,pagenumber_ebook=138,pagenumber_book=109狁之故。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234]而在采薇每一次的变化中,士兵都会期盼回家,即“曰归曰归”。全诗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结尾,展现了其对pagenumber_ebook=139,pagenumber_book=110狁入侵的痛恨和无奈,眼前的雨雪更是加深了其内心的哀痛和对家人的深切思念。在《小雅·出车》中亦展现了妇女对在外出征的君子的思念与担忧:“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既见君子,我心则降。赫赫南仲,薄伐西戎。”[235] 以上我们从五个方面对《诗经》中所反映的兵学内容进行了分析,周人的基本观念还是以修德为本,威服为辅,文武结合。如果我们用一句话来展示《诗经》的兵学观念的话,那么孔子对《诗经》的评价是再合适不过了:“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236] 五、《周礼》所反映的西周兵学思想 《周礼》又称《周官》,与很多先秦典籍一样,成书年代都有许多的争论,如周公所作,西周成书说,春秋成书说,战国成书说,周秦之际成书说,汉初说,刘歆伪造说,等等。近现代以来学界对此争议亦颇多,[237]如杨向奎根据《周礼》的思想内容判定是战国中叶前后的作品,可能出于齐国,其思想近于杂家,又是具有儒家气息的法家作品。[238]顾颉刚对《周礼》的认识前后有变化,顾颉刚学术生涯早期认为其为刘歆伪造,晚年其著文论定《周礼》为战国时的法家著作,明确指出“原是一部战国时代的法家著作,在散亡之余,为汉代的儒家所获得,加以补苴增损,勉强凑足了五官;然而由于儒、法两家思想的不同,竟成了一个‘四不像’的动物标本!这就是我写这篇文字的结论”[239]。我们认为顾颉刚前后认识的差异固然有其学术环境的差别,但是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周礼》成书问题的复杂性。另外,如彭林认为是西汉初年所作,其思想由儒、法、阴阳五行三家熔铸而成,[240]徐复观认为《周礼》王莽草创于前,刘歆整理于后。[241]晁福林通过对《周礼》官制的统计,指出“总之,从春秋职官、西周职官与《周礼》相同或相近的数字比较上看,只能认定《周礼》一书的作者所参照的主要是春秋时期的职官体系,他是一位更了解春秋典章制度的‘宿儒’”[242]。面对学者的各种讨论,那么我们如何来看待《周礼》中所反映的兵学思想内容? 我们认为著作成书的年代与著作所反映的思想内容的年代其实是有一定区分的,学界的论述往往将此并不完全明晰化。即使是春秋战国甚至是西汉初年成书,其仍可反映周代的制度和思想,如张亚初与刘雨通过对西周金文官制的长期研究,明确指出《周礼》中356种官有96种官与已发现的西周金文官制相同或相近。[243]高本汉(Klas Bernhard Johannes Karlgren)的弟子布罗曼(Sven Broman)明确指出:“曾以《周礼》所列官职之名与先秦未经儒家篡改诸书作详细比较,发现38%职官之名皆相符合。《周礼》官名统计上大部以低级者居多,而周代其他文献中往往仅言及较多高级官名。若以下大夫以上职官比较,则相符率高至80%。准此,西周广义礼制之粲然大备,确可从现存《周礼》得到相当部分地反映。”[244]因此,我们认为,《周礼》不论其成书年代如何,其仍能在很多层面上反映西周的兵学内容,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由于《周礼》是以国家建制的方式呈现,因此更系统化,早在清代,王鸣盛就以《周礼注疏》为本,参照其他经说典籍,著成《周礼军赋说》4卷,[245]对《周礼》中所反映的周代军制以及兵学思想进行了梳理。以下我们在学术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246]对《周礼》所反映的西周兵学内容予以全面论述。 第一,战争的目的是征讨不义。《周礼》关于战争目的的论述就非常深刻,它主张战争的出发点是征讨不义,所以非常注重战争的正义性。所谓正邦国的“九伐之法”[247]便是这一观念的具体注脚:“冯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248]所以说,只有当对方犯有“冯弱犯寡”“贼贤害民”“放弑其君”等九种严重罪过时,才可以兴师征讨,并且根据罪过的不同,处理的方式亦相应有所差异。[249]这样既肯定了征伐的必要性,又防止了穷兵黩武的行径,实为“重战”与“慎战”并重的正确观念,亦体现了战争的正义性。 第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为主的建军思想。西周实行井田制,其兵役制度与井田制息息相关。班固就曾总结周代的建军思想:“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因井田而制军赋……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250]又曰:“殷周之盛……民受田……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赋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251]周代的井田制与兵役制度到底是如何结合在一起,其具体又是如何操作的呢?我们可以参考《周礼注疏》中郑玄引《司马法》的具体内容:“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252]从《司马法》具体内容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周代经济制度基础的井田制是如何与军役、军赋紧密结合在一起,基本上以“通”“成”“终”“同”作为征兵的基本单位,以十进制为基本计算方式。在此种制度之下,军政长官在周代也是二而一的,正如学者所言,“《周礼》上的‘六乡’和‘六军’制度,也是地域组织和军事组织密切结合的”[253]。当然,周人也有部分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虎贲,依据《周礼》的记载,其基本编制为800人,其主要职能为:“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军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王在国,则守王宫。国有大故,则守王门。大丧,亦如之。及葬,从遣车而哭。适四方使,则从士大夫。若道路不通,有征事,则奉书以使于四方。”可见虎贲正是拱卫周王、随王出行的职业军人,此可视为“兵农合一”军制的补充。在“兵农合一”的制度下,国家掌管了兵器、马匹等军事设施,在临战之际,将会由国家统一分发,平时有不同的国家部门分管养护,如“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254]。又如,“掌戈盾之物而颁之”[255]。其他如,校人掌管马匹,司常掌管旗帜,鼓人掌管战鼓,车仆掌管战车,[256]等等,兹不一一列举。 第三,建立以周王为核心的军事指挥系统。在宗法制、分封制下,周王为天下共主,如何在军事系统中来体现周王对天下军事力量的具体指挥?《周礼》在制度设计中,主要是以军事指挥系统的构建来凸显以周王为核心的领导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职官的设计中,整个《夏官》系统以及其他与军事相关的制度设计均以周天子为核心。正与《周礼》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合,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均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其二,如何在军事训练、战场上具体执行王命呢?旗鼓是周代核心的指挥媒介。如《大司马》中记载在中春时节“教振旅”时,战鼓在指挥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257]《大仆》亦载:“凡军旅田役,赞王鼓。”[258]《戎右》亦曰:“掌戎车之兵革使,诏赞王鼓,传王命于陈中。”[259]在中秋时节“教治兵”,也有对军旗的运行方式的具体描述:“如振旅之陈,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车吏载旗,师都载旃,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各书其事与其号焉,其他皆如振旅。”[260]并且我们在《春官·司常》中看到,司常一官,就是协助司马掌管旌旗:“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道车载旞,斿车载旌。”[261]与《夏官·大司马》可以对应,可见其旌旗制度的规范与细致。其三,会同制度的具体体现。“会同”在《周礼》中多次提到,即巡守诸侯以及兵车之会。会同的功用,郑玄注曰:“王巡守若会同,司马起师合军以从,所以威天下、行其政也。”在会同活动中,完全彰显了周天子的指挥权。在具体征战中,周王亦命令各诸侯国随王征伐,周王对诸侯军队拥有军事指挥权。 第四,制度为本的兵学思想。《周礼》提出了一套非常完备、具体的军事制度设计,在《夏官·叙官》中提出“司马”最重要的就是执掌军事,并对其具体编制以及人员配置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262]在具体军队编制方面,对“军”“师”“旅”“卒”“两”“伍”等人数有非常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周人的军事制度以分封制和宗法制为基础,在制度上对王、大国、次国、小国的军队数量有一定规定,从而以军事制度来确保周天子拥有绝对的军事实力,这是中国兵学史中最早明确提出“强干弱枝”的思想:“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一军则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263]在整个《夏官》的制度设计中,有关人员设计非常细致,执掌非常明确,[264]每个职官所配备的“士”“府”“胥”“徒”均根据执掌不同而有不同的人员配备数量,其中配备人数最多的当为“虎贲氏”,在其他文献以及金文中亦称“虎臣”[265],“虎贲氏”包括“下大夫二人、中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十人、虎士八百人”[266],此处并没有依照“士”“府”“胥”“徒”的惯例配置“徒”,郑玄对此解释,注曰:“不言徒,曰虎士,则虎士徒之选有勇力者。”[267] 第五,严格治军的思想。《周礼》中并没有专门提到治军的内容,但是我们从其严格的军事刑罚、军事法规等内容亦可钩沉其治军思想。[268]在《秋官·士师》所述“士师”的执掌,即“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其中“五禁”之中就有“军禁”,即军中禁令。另有“五戒”,其中“一曰誓,用之于军旅”,亦是军中戒令。在军事训练中,对后至者“诛”:“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269]不仅如此,对训练中“不用命者”亦斩杀之:“乃陈车徒如战之陈,皆坐,群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270]在周王率领军队出征时,对不按照约定时间前来的,亦诛杀:“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271]在战争中,周王会根据作战的勇敢与否进行严格的赏罚:“及战,巡陈,视事而赏罚。”[272]西周主要以阵战为主,因此军阵的整齐与否,对战争的胜负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因此在战争中,周人非常注重保持军阵严整,对扰乱军阵的士兵惩罚亦非常严厉,《周礼》称其为“犯师禁”[273],并屠戮之。 第六,《周礼》非常重视军事训练与教育。《周礼·大司马》中,记载了在兵农合一的情况下,如何在农闲之时进行一年四次的军事训练,即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的具体规制,此处不再赘述。我们仅仅从《周礼》职官设计的细节亦可发现。众所周知,在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训练时,必须要有较大的训练场地,我们发现《周礼》中多次提到专门管理训练场地除草的官员:“凡田事赞焚莱。”[274]“若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275]“若大田猎,则莱泽野。”[276]在教育方面,国家有专职的官员,如《保氏》亦曰:“保氏……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277]其中,礼乐射驭均与军事教育相关。 综上而言之,《周礼》是一部非常完备的国家治理方案,其中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亦非常细致,尤其是“其所述之军队建制、军政管理、军令发布、四时田猎、宫廷禁卫、军法执行、后勤保障等各个与军事建设有关之方面,或由专官负责,或由各官联合处置,都有较为完备的制度规定”[278]。其中,军事制度设计中所体现出的兵学内容非常丰富,非常严整,非常体系化,与西周的国家制度基本相合,是我们认识西周兵学思想的重要文献之一。[279] 【注释】 [1]白立超、赵虹波:《商末周初宗教与治理思想变迁新论——从〈尚书·西伯戡黎〉谈起》,《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2]《诗经·大雅·荡》。 [3]徐中舒认为太伯、虞仲奔吴,系周人灭商战略的组成部分,并指出:“余疑太伯、仲雍之在吴,即周人经营南土之始,亦即太王翦商之开端。”(《殷周之际史迹之检讨》,《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6年,第7本第2卷) [4]《史记·齐太公世家》。 [5]《孟子·梁惠王下》。 [6]《史记·周本纪》。 [7]《史记·周本纪》。 [8]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史记·殷本纪》。 [10][美]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徐峰译,汤惠生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2页。 [11]《论语·泰伯》,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402页。以下《论语》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2]《左传·昭公十一年》。 [13]《史记·周本纪》。 [14]关于武王伐纣的具体年代至少有44种说法。按照《竹书纪年》进行推算,应该在公元前1027年。1996年,由21位著名学者组成的“夏商周断代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组,经过长达4年的科研攻关,在2000年11月公布了《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根据甲骨学、考古学、文献学、天文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断定牧野之战发生的时间是公元前1046年。我们此处采用的年代正是“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成果。 [15]牧野之战的地望研究,历来争议较大,主要有朝歌南说、汲县说、新乡牧野说,大体位置基本围绕在殷墟安阳附近。近年来学者通过史料考证、实地调查、考古发现、地名传说等方法,更多地认同了新乡牧野说。可参见张新斌:《武王伐纣与牧野大战的历史地理问题》,《中原文物》2000年第4期;陈昌远:《牧野之战“牧野”地望发微》,《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 [16]《尚书·牧誓》。 [17]《尚书·牧誓》。 [18]苏德荣:《谈牧野大战的战场地望》,《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 [19]当然也有部分学者提出异议,如李修松:《牧野之战并非以弱胜强》,《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 [20]《诗经·大雅·大明》。 [21]这种用小股精锐部队向对手进行挑战的军事行动,古代军事术语称之为“致师”。 [22]《史记·周本纪》。 [23]《史记·周本纪》。 [24]《尚书·武成》。 [25]白立超:《论“血流漂杵”的历史真相》,《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6]《诗经·大雅·大明》。 [27]《诗经·大雅·大明》。 [28]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见氏著:《观堂集林》(附别集),中华书局,1959年,第451—480页。 [29]黄朴民:《先秦喋血》,华夏出版社,1996年,第23页。 [30]《尚书·大诰》。 [31]《逸周书·度邑解》。 [32]《尚书·洪范》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大法,春秋战国时期,《洪范》作为诸子言说和构建政治思想的重要理论依据被引用多达19次。《孔传》说是“天地之大法”。朱熹认为:“今人只管要说治道,这是治道最紧切处。……天下之事,其大者大概备于此矣。”近代以来,学者对其赞誉毫不吝惜,童书业誉其为“综合西周以来神治主义与制度的第一篇有系统的大文章”(《五行起源说讨论》,《古史辨》第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665页);赵俪生称其是“夏、商、周三代传递下来的一件文化珍宝”(《〈洪范疏证〉驳议——为纪念顾颉刚先生诞生100周年而作》,《齐鲁学刊》1993年第6期)。 [33]晁福林:《说彝伦——殷周之际社会秩序的重构》,《历史研究》2009年第4期。 [34]《逸周书·大匡》。 [35]《尚书·金縢》。 [36]此事详见《尚书·召诰》。 [37]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36—245页。 [38]管叔、蔡叔和霍叔是否与武庚一起发动叛乱,史籍记载有出入,大多史籍记载认为武庚与管蔡一起发动叛乱,但是根据新出土的清华简《系年》等来看,管、蔡并未参与武庚的这次叛乱,相较而言,清华简的记载可能更加符合当时历史的状况,而管蔡的一些不恰当言行对时局一定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是没有问题的,而其形象不断的负面化可能与周公地位的不断抬高有着密切的关系。 [39]《韩非子·说林上》。 [40]《逸周书·作雒解》。 [41]《韩非子·说林上》。 [42]说“践奄”是残酷厮杀后才达成目标的,即“践之者,籍之也。籍之谓杀其身,执其家,潴其宫”。(《尚书大传·成王政》) [43]《尚书·酒诰》。 [44]《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45]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见氏著:《观堂集林》(附别集),中华书局,1959年,第466—467页。 [46]《左传·桓公二年》。 [47][美]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徐峰译,汤惠生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17页。 [48]徐喜辰:《周代兵制初论》,《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4期。 [49]《左传·定公四年》。 [50]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85页。 [51]《逸周书·作雒解》。 [52]《逸周书·作雒解》。 [53]《逸周书·作雒解》。 [54]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71页。 [55]《汉书·张良传》,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2032页。以下《汉书》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56]可参见《诗经·大雅》中的《韩奕》《崧高》《烝民》诸篇以及《诗经·小雅·出车》。 [57]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88—293页。 [58]杨升南:《说“周行”“周道”——西周时期的交通初探》,《人文杂志》增刊《西周史研究》,1984年。 [59]《孟子·尽心下》。 [60]《诗经·小雅·采芑》。 [61]《周礼·春官·车仆》,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1782页。以下《周礼》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62]杨泓:《战车与车战——中国古代军事装备札记之一》,《文物》1977年第5期。 [63]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第68页。 [64]《周礼·地官·小司徒》注引《司马法》:“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又,乘的编制在历史变迁中曾有所调整,春秋后期渐由“三十人乘制”变为“七十五人乘制”,见《左传·成公元年》服虔注引《司马法》。 [65]孙诒让:《周礼正义》注引,中华书局,1987年,第2240页。 [66]《史记·周本纪》。 [67]《史记·周本纪》。 [68]《华阳国志·巴志》,常璩:《华阳国志》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华阳国志》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69]蓝永蔚等:《五千年的征战:中国军事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4页。 [70]《华阳国志·巴志》。 [71]《尚书·牧誓》。 [72]《尚书·牧誓》。 [73]《荀子·儒效》,荀卿撰,王先谦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第136页。以下《荀子》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74]《华阳国志·巴志》。 [75]《史记·周本纪》。 [76]《司马法·仁本》,司马穰苴撰,王震集释:《司马法集释》,中华书局,2018年,第17页。以下《司马法》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77]《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78]《司马法·天子之义》。 [79]《礼记·内则》,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3186页。以下《礼记》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80]《管子·小匡》。 [81]《礼记·月令》。 [82]廖平:《穀梁古义疏·成公元年》,中华书局,2012年,第425页。 [83]《左传·隐公五年》。 [84]《诗经·小雅·车攻》。 [85]《周礼·夏官·大司马》。 [86]《国语·周语上》。 [87]《诗经·豳风·七月》。 [88]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833页。 [89]《周礼·夏官·大司马》。 [90]《礼记·月令》。 [91]闻一多:《神话与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2页。 [92]《韩非子·五蠹》。 [93]《礼记·内则》。 [94]《诗经·齐风·猗嗟》。 [95]《礼记·郊特牲》。 [96]伏胜撰,孙之騄辑:《尚书大传》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7]《华阳国志·巴志》。 [98]王晖:《庠序:商周武学堂考辨——兼论周代小学大学所学内容之别》,《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 [99]王贵民:《商周制度考信》,明文书局,1989年,第241—246页。 [100]王晖:《庠序:商周武学堂考辨——兼论周代小学大学所学内容之别》,《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 [101]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38页。 [102]有关西周时期中央官制中“太史寮”“卿事寮”的具体分工与执掌,可参见杨宽:《西周中央政权机构剖析》,《历史研究》1984年第1期。当然学术界有关“太史寮”和“卿事寮”的观点尚有争议,如,郝铁川:《西周中央官制的演变》,《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4期;李西兴:《卿事(士)考——兼论西周政体的演变》,《人文杂志》1987年第3期;李学勤:《论卿事寮、太史寮》,《松辽学刊》1989年第3期;张志康、谢介民:《“卿事寮”析论》,《学术月刊》1988年第2期;韩国磐:《关于卿事寮》,《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103]参见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第4—8页。 [104]参见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第12—22页。 [105]参见陈恩林:《先秦军事制度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第76—85页。 [106]《礼记·檀弓下》。 [107]《左传·成公三年》。 [108]《周礼·地官·小司徒》。 [109]学术界已有学者对此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如任慧峰《先秦军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就是这方面的力作。 [110]《礼记·王制》。 [111]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84页。 [112]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33页。 [113]白立超:《先秦“内圣外王”政治思想的渊源与形成——以〈尚书〉为核心的考察》,《政治思想史》2016年第1期。 [114]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2014年,第32页。 [115]林沄:《说“王”》,《考古》1965年第6期;也可参考钱耀鹏:《中国古代斧钺制度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2009年第1期。 [116]《公羊传·襄公十九年》疏引。公羊寿传,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013页。以下《公羊传》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17]曹操:《曹操集·孙子注》,中华书局,2013年,第87页。 [118]刘雨:《西周金文中的“周礼”》,《燕京学报》1997年第3期。 [119]刘雨:《近出殷周金文综述》,《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年第3期。 [120]黄朴民:《孙子“伐交”本义考》,《中华文史论丛》2002年第1辑。 [121]任慧峰:《先秦军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00页。 [122]《逸周书·克殷》。 [123]《史记·周本纪》。 [124]《周礼·夏官·环人》。 [125]《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1823页。 [126]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18—319页。 [127]如黄怀信就认为致师礼与挑战无关,而是“集合军队,以待誓”。参见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78页。 [128]《左传·宣公十二年》。 [129]《左传·成公十六年》。 [130]《左传·成公十六年》。 [131]参见丁进:《从小盂鼎铭看西周大献礼典》,《学术月刊》2014年第10期。 [132]《屯南》236。 [133]《穀梁传·庄公八年》,穀梁赤撰,范宁集解,杨士勋疏:《春秋穀梁传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169页。以下《穀梁传》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34]高智群:《献俘礼研究》,《文史》第35辑。 [135]《尔雅·释天》,郭璞注,邢昺疏:《尔雅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677页。以下《尔雅》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36]《周礼·夏官·大司马》。 [137]参见张怀通:《小臣墙刻辞与商末献俘礼——兼论商代典册问题》,《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138]学者一般认为《逸周书·世俘》是成书于商末周初的文献,反映了当时的史实。参见顾颉刚:《〈逸周书·世俘〉校注、写定与评论》,《文史》第2辑,中华书局,1963年。 [139]李学勤、王宇信:《周原卜辞选释》,《古文字研究》第4辑,中华书局,1980年。 [140]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50页。 [141]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49页。 [142]《周礼·夏官·司勋》。 [14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43页。 [144]参见任慧峰:《先秦军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79—188页。 [145]胡朴安:《周易古史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146]《周易·未济·九四》。 [147]郭璞的《山海经》注中引古本《竹书纪年》。 [148]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燕京学报》第6期。 [149]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43页。 [150]《周易·既济·九三》。 [151]郝懿行:《竹书纪年校证》,齐鲁书社,2010年,第3864页。 [152]姜国柱:《周易的兵法》,《中华文化论坛》1996年第3期。 [153]李静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第71页。 [154]张铁良、王亮:《〈周易·师〉军事思想发微》,《军事历史》2014年第2期。 [155]《周易·晋卦·六三》。 [156]刘沅:《周易恒解》(上海图书馆藏清嘉庆二十五年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157]高亨:《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第181—182页。 [158]《周易·师卦·初六》。 [159]《周易·需卦·九三》。 [160]《周易·同人·九三》。 [161]《周易·复卦·上六》。 [162]李静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第50页。 [163]《周易·蒙卦·上九》。 [164]《周易·师卦·六四》。 [165]《周易·同人·九四》。 [166]《周易·晋卦·上九》。 [167]李静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第71页。 [168]《周易·师卦·上六》。 [169]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0]李笑野、蒋凡:《〈周易〉的军事思想》,《学术月刊》1995年第9期。 [171]由于《泰誓》涉及《古文尚书》真伪的问题,属学术界重要的学术公案,我们此处不再赘述;《秦誓》所述史事已经进入春秋时期,并且其内容更多为政论,与兵学内容并不是非常相关,所以我们主要结合《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的内容进行分析。 [172]《尚书·召诰》。 [173]《尚书·大诰》。 [174]《尚书·酒诰》。 [175]《尚书·召诰》。 [176]《尚书·大诰》。 [177]《尚书·大诰》。 [178]《尚书·大诰》。 [179]《尚书·甘誓》。 [180]《尚书·汤誓》。 [181]《尚书·牧誓》。 [182]《尚书·汤誓》。 [183]《尚书·甘誓》。 [184]颜师古:《匡谬正俗》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85]《尚书·汤誓》。 [186]《尚书·牧誓》。 [187]《尚书·费誓》。 [188]《尚书·甘誓》。 [189]《尚书·牧誓》。 [190]《尚书·牧誓》。 [191]《周礼·夏官·司兵》。 [192]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三《司马法序》,清道光十七年枣华书屋刻本。 [193]《左传·昭公二十一年》。 [194]《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9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96]《司马法·仁本》。 [197]《司马法·天子之义》。 [198]《司马法·仁本》。 [199]参见李零:《吴孙子发微·前言》,中华书局,1995年,第4页。 [200]赵尔巽等:《清史稿》卷481《儒林二》,中华书局,1977年,第13215页。以下《清史稿》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201]参见黄朴民:《“古司马兵法”本事索隐》,《文史》2004年第2辑。 [202]《司马法·天子之义》。 [203]《周礼·夏官·大司马》。 [204]《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205]《淮南子·汜论训》。 [206]《公羊传·桓公十年》。 [207]《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208]当然,关于《诗经》中的“战争诗”的提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中赵沛霖认为狭义上的战争诗包括《小雅·采薇》《小雅·出车》《小雅·六月》《小雅·采芑》《大雅·江汉》《大雅·常武》和《秦风·无衣》《秦风·小戎》8篇,其中涉及周的仅6篇(参见赵沛霖:《诗经研究反思》,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114页)。洪湛侯甚至还排除了《采薇》篇,指出:“《诗经》中真正以战争为题材的诗,只有《小雅》中的《出车》《六月》《采芑》和《大雅》中的《江汉》《常武》五首。”(参见洪湛侯:《诗经学史》,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669页)我们的研究当然以狭义的“战争诗”为核心,间或旁及其他与战争相关的诗歌,以便从整体上展现周代兵学内容的全貌。 [209]《毛诗正义》,第1117页。 [210]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245页。 [211]《诗经·大雅·皇矣》。 [212]《孟子·梁惠王下》。 [213]《诗经·大雅·皇矣》。 [214]《诗经·周颂·桓》。 [215]《诗经·周颂·桓》。 [216]《诗经·豳风·破斧》。 [217]“四国”指殷、管、蔡、霍,即周公东征平定的四国,或以为殷、东、徐、奄四国。当然还有学者认为此处“四国”并非具体所指,而是指四方之国。 [218]《毛诗正义》,第850页。 [219]《诗经·周南·兔罝》。 [220]《诗经·大雅·常武》。 [221]《诗经·大雅·常武》。 [222]《诗经·小雅·采芑》。 [223]《诗经·大雅·江汉》。 [224]《诗经·大雅·常武》。 [225]《诗经·小雅·六月》。 [226]《诗经·小雅·出车》。 [227]《诗经·小雅·采芑》。 [228]《诗经·小雅·六月》。 [229]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151页。 [230]《诗经·小雅·六月》。 [231]《诗经·小雅·六月》。 [232]《诗经·小雅·六月》。 [233]《诗经·小雅·六月》。 [234]《诗经·小雅·采薇》。 [235]《诗经·小雅·出车》。 [236]《论语·为政》。 [237]可参见刘丰:《百年来〈周礼〉研究的回顾》,《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238]杨向奎:《“周礼”的内容分析及其成书时代》,《山东大学学报》1954年第4期。 [239]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与〈周官〉一书的出现》,《文史》第6辑(1979年)。 [240]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增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241]徐复观:《〈周官〉成立之时代及其思想性格》,见氏著《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242]沈长云、李晶:《春秋官制与〈周礼〉比较研究——〈周礼〉成书年代再探讨》,《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 [243]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 [244]Sven Broman:“Studies on the Chou Li”,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No.33(1961).转引自何炳棣:《原礼》,见氏著:《何炳棣思想制度史论》,中华书局,2017年,第172页。 [245]王鸣盛:《周礼军赋说》,清乾隆三十六年刻本,嘉庆三年秦氏汗筠齐刊本,皇清经解本。 [246]李严冬:《〈周礼〉军制专题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247]《周礼·夏官·大司马》。 [248]《周礼·夏官·大司马》。 [249]“九伐之法”的内容,亦见于今本《司马法·仁本》,文字与《周礼》表述稍微有异:“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 [250]《汉书·刑法志》。 [251]《汉书·食货志》。 [252]《司马法》佚文,见《周礼·小司徒》郑玄注。 [253]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17页。 [254]《周礼·夏官·司兵》。 [255]《周礼·夏官·司戈盾》。 [256]参见《周礼》之《校人》《司常》《鼓人》《车仆》。 [257]《周礼·夏官·大司马》。 [258]《周礼·夏官·大仆》。 [259]《周礼·夏官·戎右》。 [260]《周礼·夏官·大司马》。 [261]《周礼·春官·司常》。 [262]《周礼·夏官·叙官》。 [263]《周礼·夏官·叙官》。 [264]《周礼·夏官》中与军事相关的职官包括:司勋,马质,量人,小子,司爟,掌固,司险,掌疆,候人,环人,挈壶氏,射人,服不氏,射鸟氏,罗氏,掌畜,司士,诸子,司右,虎贲氏,旅贲氏,大仆,隶仆,弁师,司甲,司兵,司戈盾,司弓矢,缮人,槀人,戎右,齐右,道右,戎仆,齐仆,道仆,田仆,驭夫,校人,趣马,巫马,牧师,圉师,圉人,职方氏,土方氏,怀方氏,合方氏,训方氏,形方氏,山师,川师,原师,匡人,撢人,家司马。 [265]《毛公鼎》曰:“雩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雩朕亵事。”可见其为周制无疑。 [266]《周礼·夏官·叙官》。 [267]《周礼注疏》,第1795页。 [268]张全民:《〈周礼〉所见法制研究(刑法篇)》,法律出版社,2004年。 [269]《周礼·夏官·大司马》。 [270]《周礼·夏官·大司马》。 [271]《周礼·夏官·大司马》。 [272]《周礼·夏官·大司马》。 [273]《周礼·秋官·士师》。 [274]《周礼·夏官·牧师》。 [275]《周礼·地官·山虞》。 [276]《周礼·地官·泽虞》。 [277]《周礼·地官·保氏》。 [278]李严冬:《〈周礼〉军制专题研究·绪论》,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279]刘起釪:《〈周礼〉真伪之争及其书写成的真实依据》,见氏著《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619—6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