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章　战国时期齐鲁兵学的繁荣


 

齐鲁兵学文化在兵学史上无疑占有最主要的位置，它代表着先秦兵学的主体和最高成就，是我们今天考察先秦兵学地域特征的重心所在。孔子曾说：“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1]这不仅是儒家理想政治的写照，同样也是齐鲁兵学在先秦兵学中地位的体现。应该承认，整个先秦兵学思想演变发展的历史，是建立在齐鲁文化的肥沃土壤之上的，也是和齐鲁历史上杰出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的作为与贡献联系在一起的，处处留有齐鲁文化的深深烙印，换句话讲，齐鲁地区的人物和文化，是先秦兵学思想不断进步、日趋成熟的基本动力和浓厚氛围。其中，齐鲁兵学又以齐国兵学为代表。先秦时期最主要的兵学著作大部分都诞生于齐国大地，收入《武经七书》中的五种先秦兵书，属于齐国兵学系统的就有三种：《司马法》《孙子兵法》与《六韬》。因此，自古以来就有“齐国兵学甲天下”的美誉。齐国的开创者姜太公可谓是先秦兵学乃至整个军事文化的奠基者，作为先秦兵学源头之一的“古司马兵法”的发明与总结，也与姜太公和齐国兵家有直接关系：“周之始兴，则太公实缮其法……周《司马法》，本太公者也。”[2]齐国兵学能够因时变化发展，善于博采兼容，集众之长。从《司马法》到《孙子》再到《六韬》，齐国兵学一直能根据战争的需要而不断丰富发展。同时齐地“随时而变，因俗而动”[3]与讲求功利、礼法并用的社会环境，也使得齐国兵学注重兼容博采、善于自我丰富，以适应战争的需要。齐国兵学对后世兵学思想发展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4]

# 第一节　齐鲁兵学文化概说

一、齐鲁兵学的繁荣

齐鲁兵学文化是先秦兵学思想中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其兵学著作数量之繁富、思想之精粹、范围之广泛、个性之鲜明、影响之深远，在先秦诸侯列国中是首屈一指的。

首先，兵学著作数量繁富，蔚为大观。

先秦时期最重要兵学著作大部分都诞生于齐鲁大地。就齐国而言，收入《武经七书》中的五种先秦兵书，属于齐地兵家系统的就有三种：《司马法》《孙子兵法》和《六韬》。另外，据《汉书·艺文志·兵书略》记载，齐国的重要兵学著述，还有《齐孙子》（即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孙膑兵法》）89篇，《子晚子》（今佚）35篇，等等。而在《管子》一书中，兵学思想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涉及的兵学问题的篇目，就有《兵法》《制分》《七法》《地图》《参患》《势》《九变》《霸言》《小匡》《小问》《幼官》《侈靡》《重令》《法法》《立政》《大匡》《八观》《五辅》等。这些情况表明，在先秦及两汉传播的兵学著作中，数量最丰富，内容最精博，且影响最深远者，当首推齐国兵学著作。[5]至于属于三晋兵学系统的《尉缭子》一书，也似乎与齐国兵学不无一定的瓜葛。宋金时期施子美在《武经七书讲义》中直言尉缭子是齐人。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尉缭子》的残简，均或多或少地透露了这方面的蛛丝马迹。

就鲁国而言，其兵学文化虽远不如齐国繁荣发达，但是，在当时也不无值得称道之处。从兵要地理角度分析，鲁国拥有一定的优势，所谓“据河、济之会，控淮、泗之交，北阻泰岱，东带琅邪，地大物繁，民殷土沃，用以根柢三楚，囊括三齐，直走宋、卫，长驱陈、许，足以方行于中夏矣”[6]。春秋之初，鲁国曾强盛一时，四败宋，两败齐，一败卫、燕，几与“小霸”的郑国及强齐相匹敌。[7]这种局面的出现以及长勺之战中所反映的高明作战指导，均标志着周公旦所创立的文化传统中，兵学是其中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而《吴子》一书，论治军用兵多袭用儒家“仁”“义”“礼”“德”“教”等重要范畴，提倡“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8]云云，更是鲁文化“宗仁本义”特色的突出体现。故《四库全书总目》云：“然（起）尝受学于曾子，耳濡目染，终有典型。故持论颇不诡于正……大抵皆尚有先王节制之遗。高似孙《子略》谓：‘其尚礼义，明教训，或有得于司马法者。’斯言允矣。”[9]

其次，齐国兵学的主导地位。

先秦时期齐鲁兵学的繁荣亦表现为在先秦兵学依次递嬗、逐渐升华的四大阶段中，齐鲁兵学文化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发挥着号召群伦的作用。先秦时期兵学思想的发展曾经历了四个依次交替、逻辑嬗变的重要阶段。在四大阶段之中，唱主角的始终是齐鲁兵学。第一阶段，其发轫者无疑是东夷文化的“尚武”精神，是蚩尤所代表的“兵主”传统和孔武有力的精神风貌。第二阶段，则是周公旦所缔造的礼乐文明和古司马兵法的“军礼”传统，它们的大本营均建立在齐鲁大地之上，即所谓：“《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10]又曰：“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穰苴能申明之。”[11]这里，姜太公、孙子均为齐地人物；吴起是卫国人，“鲁卫之政，兄弟也”[12]，且吴起本人又深受鲁国文化的熏陶，亦可视为鲁国兵学文化的代言人；王子即“王子成甫”，与鲁文化亦有极深厚的渊源关系。由此可见，古司马法的建立与传授，均借助于齐鲁地域文化而展开。第三阶段，孙武、孙膑、吴起等皆是齐鲁文化的代表者，其兵学著作所反映的兵学思想，毫无疑义是当时乃至整个古代兵学的主体与核心。第四阶段，《六韬》《管子》以该时期齐鲁兵学典范身份而承担起总结先秦兵学之历史重任，综合融汇、总揽贯通先秦兵学之大成，于中国兵学思想文化发展厥功至伟，实标志着齐鲁兵学文化的不朽地位与永恒魅力。这一切表明，先秦兵学思想逻辑递嬗、持续发展的过程，就是齐鲁文化发挥重大影响、规范主导方向的历史，齐鲁文化对中国古典兵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二、齐鲁兵学的基本特征

齐鲁兵学文化有着非常突出的地域特征，概括起来说，我们认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形成最早，地位最尊。

学术界一般的看法是，齐鲁文化的最早源头为东夷文化，东夷文化的重大特色之一，是骁勇善战，“尚武”之风盛行张扬。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蚩尤作兵，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战神——兵主。据《史记》载：“八神将自古而有之，或曰太公以来作之。”又曰：“三曰兵主，祠蚩尤，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13]秦始皇东巡封禅时必祠包括兵主蚩尤在内的八神；汉高祖刘邦起兵反秦，也祭祀兵主蚩尤，以壮军威，“为沛公，则祠蚩尤，衅鼓旗”，击灭项羽，夺取天下后，复“令祝官立蚩尤之祠于长安”。[14]这些有关战神蚩尤的传说与祀祭活动，正好从一个侧面透露了齐鲁兵学文化源远流长、植根深厚的相关消息。

如果说兵主蚩尤现象还属于神话传说的范畴，那么齐国的开创者姜太公和鲁国的建立者周公旦则可以称得上是先秦兵学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兵学文化实实在在的奠基者。据《史记》记载：“周西伯昌之脱羑里归，与吕尚阴谋修德以倾商政。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15]至于周公旦同样为卓越的军事指挥者，当武庚叛周、三监作乱，周王室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他果断率师东征，平定叛乱，征服淮夷，维护了周王室大一统的格局，即所谓“依之违之，周公绥之”[16]。制礼作乐的周公，周礼的五礼中就有“军礼”，其中更与周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可以说，周公与姜太公共同成为中国兵学文化的创立者。

而作为先秦兵学源头之一的“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发明和总结，也与姜太公、周公旦和齐鲁兵家有直接的关系。司马迁称姜太公、王子成甫等人对《司马法》“能绍而明之”[17]，这当然是正确的评价，但是尚不够全面。实际上，姜太公等人对于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诞生，乃是关键性的人物，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是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创始人。《李卫公问对》对此曾有明确的阐述：“周之始兴，则太公实缮其法；始于岐都，以建井亩；戎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以立军制；六步七步，六伐七伐，以教战法。陈师牧野，太公以百夫致师，以成武功，以四万五千人胜纣七十万之众。周《司马法》，本太公者也。”[18]可见，没有姜太公等人，就不会有以“古代王者司马法”为代表的“军法”（“军礼”）的面世，也就不会有中国古典兵学的肇始。

第二，薪火相传，代有承继。

孔子曾言：“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19]可见，出于种种客观原因，文化上出现断层现象在古代社会中是十分普遍的，兵学文化的承继问题同样有这类情况，三晋兵学、南方兵学都存在着时断时续的现象。但齐鲁兵学文化却避免了这一点，它始终以勃勃的生机逐代传授下来，并不断地得以发扬和光大。这在春秋早期是鲁庄公在“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20]的赫赫武功；是齐桓公、管仲“复修太公法”，正如史籍所载：“太公既没，齐人得其遗法。至桓公霸天下，任管仲，复修太公法，谓之节制之师，诸侯毕服。”[21]质诸史实，信而有征。齐桓公任用管仲，高擎“尊王攘夷”的大旗，“九合诸侯，不以兵车”，“霸诸侯，一匡天下”[22]，其指导方针就是《司马法》以及《周礼》所宣称的“会之以发禁者九”[23]的“九伐之法”[24]。在春秋晚期，是齐景公时期的著名军事家司马穰苴，对“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申明”，并在此基础上系统构建自己的兵学思想体系——《司马穰苴兵法》；是“一代兵圣”孙子的诞生，并以“兵者诡道”为基本特色的崭新兵学理论取代旧的“军礼”，在兵学思想领域完成一次具有深远影响的革命。在战国前中期，是《吴子兵法》《孙膑兵法》等杰出兵学著作先后登场亮相，极大地深化了人们对军事斗争一般规律的理性认识；是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25]，使“自古王者司马法”得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和保持基本原貌，确保其书的最主要内容和核心精神不致被历史的风尘所湮灭，并使它在汲取战国时代的军事文化内容后，变得更为充实和富赡。在战国晚期，是《六韬》《管子》等重要典籍的面世，使齐鲁兵学乃至整个先秦兵学进入综合融汇、全面总结的崭新阶段，为先秦兵学思想的发展繁荣画下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

第三，兼容博采，注重实用。

齐鲁兵学文化的重要特色之一，是能够因时变化发展，善于博采兼容，集众之长。应该说，齐文化与鲁文化是有其不同的特色的，齐文化重在开创和发展，鲁文化则偏重于继承和吸收，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它们之间具有互补性，即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26]，非高明无以有灿烂辉煌的文化成就，不中庸无以能长期稳定而守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齐鲁文化才以浑然一体的形态著称于世。因此，从“古代王者司马兵法”到《孙子兵法》，再到《六韬》《吴子》，齐鲁兵学文化一直能根据军事实践的需要而不断地丰富发展，及时转型，即从提倡“军礼”，到崇尚“诡诈”，最终进入总结综合、兵儒兼容，使兵学与时俱进，呈现新的风貌。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齐地风俗民情对兵学发展的制约与规范意义。齐国的社会环境铸就了齐地民众资性，而这种资性也对齐鲁兵学文化发展导向的确立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齐地社会环境的制约，使得齐地之人形成了独特的资性，这就是《史记》所说的：“其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27]班固在《汉书》中也表述了同样的看法：“修道术，尊贤智，赏有功，故至今其土多好经术，矜功名，舒缓阔达而足智。其失夸奢朋党，言与行缪，虚诈不情，急之则离散，缓之则放纵。”[28]可以看出，齐国当地民众更易于“随时而变，因俗而动”[29]。我们知道，“攻人以谋不以力，用兵斗智不斗多”[30]，是中国古代兵学的一大传统，齐人“足智”尚谋的地域文化，对于兵学理论的构建，自然是一种文化上的内在推动。另外，齐人“阔达”“舒缓”的资性，也即民众心理，反映到学术生活中，就是具有一定的宽容精神，在与外界的接触中，齐人比较能够接受新思想、新观点，并择善而从，加以必要的改造后为己所用，丰富和发展自己的主体文化。换言之，齐地学者善于将各家各派的思想融汇而兼取，从而形成新的学术形态。战国时期稷下学术中心的出现，百家争鸣的全面展开，就是标志。[31]然而这一趋势早在西周春秋时期即已开始，管仲、晏婴等人的思想学说就包含有一体多元的复杂倾向。这种文化氛围为齐鲁兵学的健康成长提供了适宜的温床。

《孙子兵法》《六韬》的思想建构就是这方面的典型。通观《孙子兵法》，我们可以发现，它在注重实用理性的同时，也大量吸取兼汇了其他学说的思想内容，如强调从政治的高度考虑军事问题，显然是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渗透；提倡“令之以文，齐之以武”[32]的治军观，这显然是对早期法家思想的一种汲取；其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也显然与老子的思维方法论不无瓜葛。凡此等等，不一而足。再看《六韬》，当时社会政治思潮对它的广泛渗透和高度规范亦清晰可见。首先，是黄老之学清静无为、执一统众的指导性质：“削心约志，从事乎无为。”[33]其次，是儒家民本主义思想的影响：“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34]再次，是法家思想的渗透：“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35]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齐鲁的学术文化氛围对于其兵学的形成与发展所具有的意义。

同时，齐地讲求功利，礼法并用的社会环境，也使得齐地兵学（需特别强调的是，在齐鲁兵学文化中，齐兵学始终是占主导地位的）注重实用，善于自我丰富，以适应战争的需要。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的产物。齐国顺应民俗，注重发展经济，推动工商贸易，讲求功利得失，提倡礼法并用的大环境，使得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齐地学术文化具有注重实用的显著特点。齐国的实用之学相当发达，在数学、工艺学、医学、天文学、地理学、化学、动植物学、矿物学等学科领域内都有蔚为可观的建树。这种实用之学的发展，对于兵学的进步影响非常重大。因为兵学本是实用之学，它不尚空谈，而完全以现实利害为依据，十分重视实际经验。所以齐鲁兵学的繁荣，实与齐国注重实用的学术传统相一致。

第四，体大思精，影响深远。

明代学者茅元仪在《武备志》中指出：“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能遗《孙子》。”[36]这不仅是关于《孙子兵法》历史地位的正确定位，而且也完全可以视作是对先秦齐鲁兵学文化价值与影响的恰当评估。齐鲁兵学在中国古典兵学发展史上的作用与地位是不可逾越的，它对于后世兵学理论的健全与嬗变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李卫公问对》也透露了这方面的信息：“张良所学，太公《六韬》《三略》是也；韩信所学，穰苴、孙武是也。”[37]又曰：“臣案：《太公谋》八十一篇，所谓阴谋，不可以言穷；《太公言》七十一篇，不可以兵穷；《太公兵》八十五篇，不可以财穷。”[38]亦曰：“今世所传兵家者流，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种，皆出《司马法》也。”[39]这充分显示出齐鲁兵学在中国古典兵学发展上所占据的绝对统治地位。换言之，没有齐鲁兵学，就不会有中国古典兵学文化。

三、齐鲁兵学繁荣的原因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齐鲁“兵学甲天下”这一文化现象的形成。我们认为，其中的因素十分复杂，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是，有两个方面却几乎可以肯定是齐鲁兵学文化繁荣的重要动力。

第一，齐鲁地区的军队长期以来战斗力相对疲弱，在当时诸侯列国争霸兼并战争中处于被动的状态，促使兵学研究得到更多的重视。

出于种种原因，齐国军队的战斗力在先秦诸侯列国之中似乎不属上乘，有关文献的记载，诸如“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40]；又如，“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41]；还如，“夫齐性刚，其国富，君臣骄奢而简于细民，其政宽而禄不均，一陈两心，前重后轻，故重而不坚”[42]云云，就比较有力地印证了这一点。至于鲁国，国势更远较齐国为弱，除了春秋初年“庄僖”时期短暂强盛外，在先秦绝大部分时间里一直处于弱小被动的境地，成为诸侯大国欺凌、打击的对象，正如顾祖禹所总结的那样：“然自春秋以来，不能抗衡于齐、楚，而纷纭之际，豪杰竞起，未见能以兖州集事者，何欤？盖必悬权而动，所向无前，然后可以拊敌之项背，绝敌之噤喉；若坐拥数城，欲以俟敌之衰敝，未有得免于覆亡者也。”[43]

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的态势，齐鲁两国终先秦之世尤其注重于对兵学的研究，提倡运用谋略，以己之长击敌之短。如曹刿在长勺之战中“后发制人，乘敌衰竭”的战术运用；孙膑在桂陵之战、马陵之战中“批亢捣虚”“减灶诱敌”的作战指导，就突出地反映了齐鲁诸国借重谋略兵学的优势以弥补军队战斗力不够强大的弱点。应该说，这种军事实力与兵学理论创建之间所存在的反差现象，在中外军事史上是相当普遍的，具有一定的共性。如宋代军事积弱，边患迭至，在与西夏、辽、金的战争中屡战屡败，结果导致宋代兵学的高度发达，形成中国兵学文化史上的第二个高峰。又如，近代欧洲国家中，意大利在军事上乏善可陈，败多胜少，结果“制空权”理论首先发明于朱里奥·杜黑（Giulio Douhet）之手，等等。就是典型的例子。我们以此探究观照齐鲁兵学文化繁荣的缘由，亦可思过半矣。

第二，齐鲁等国统治者对文化建设的重视，对悠久兵学文化传统的尊重和弘扬，既重实用操作性，又重基础理论创新性，保证了兵学文化的健康发展趋势不受干扰，得以长期保持。

齐国统治者一直致力于保持和弘扬本国优秀兵学文化传统。据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载录，齐威王时铸造的铜器“陈侯因敦”上铸有“扬皇考昭统，高祖黄帝，迩嗣桓文，朝问诸侯”一段铭文，表明了他对黄帝、姜太公、齐桓公等先贤的敬仰。这种敬仰之情，无疑也在弘扬兵学文化上反映出来。同时，更为重要的是，齐国统治者长期实行较开明的文化政策，尊重和网罗人才，既重应用之术，又重基础之学，致力于繁荣学术，从而造就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文化发达局面。齐国从齐桓公时起，就在国都临淄的稷下设置学宫，“设大夫之号”[44]，招揽学者。这一做法在战国中晚期得到了延续和发扬光大。齐威王、齐宣王时，稷下学宫人才济济，发展到1000多人，著名的有淳于髡、田骈、接子、环渊、宋钘、慎到、邹奭等数十人，被称为“稷下先生”，这些学者“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45]。这些学者在享受到优厚待遇的同时，“各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46]，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不治而议论”，并展开学术辩驳和交融，整理典籍，弘扬文化。这种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是当时其他诸侯国家所不具备的。

至于鲁国，其文化政策虽较齐国而言更为保守，但是似应承认其文化环境也是比较宽松的，故吴起能够一度在鲁国为将；孔子可以设帐授徒，开创儒家学派；孟子等人可以继承和发扬儒家要义，批评时政，提出自己系统的政治、伦理主张：以至“邹鲁之学”“缙绅之士”成为中国文化的专有代名词。

由此可见，齐鲁两国优良有利的文化环境，统治者推行的较开明宽松的文化政策，是齐鲁兵学文化之所以成熟与繁荣的基本原因之一。在今天回顾齐鲁兵学历史演变的内在动因、基本成就、文化特征以及价值地位，对于我们从事兵学理论创新，实不无积极的启示意义。

战国时期，齐鲁地区的兵学依然非常发达。司马穰苴整理而成的《司马法》、银雀山汉墓竹简出土的孙武后人孙膑的《孙膑兵法》（又称《齐孙子》）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简中的《曹沫之陈》以及托名姜太公的《六韬》就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兵学著作。其中，《六韬》是先秦兵书的集大成者，同时也昭示着先秦兵学的终结。

# 第二节　《司马法》的兵学思想

《司马法》，亦称《司马兵法》，是中国最古老的兵书之一。《淮南子》云：“故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47]可见，司马之官，远古时代就有之。据《周礼·夏官司马》记载，西周时代司马的职权是掌管征伐，统御六军，平治邦国。所谓《司马法》，就是先秦时期司马之官治军用兵的法典法令。

《司马法》的特点之一，就是其载体形式主要表现为“军法”，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兵法”。“军法”多带有条例和操典的性质，包括军赋制度、军队编制、军事装备保障、指挥联络方式、阵法、垒法、军中礼仪和奖惩措施等等。它一般属于官修文书的性质。由于它是西周时代礼乐文明在军事领域内的集中反映，所以又可称之为“军礼”。

《司马法》便是这类“军法”著作的代表，因而它不同于专门讨论兵略的其他兵书，而是以追述古代军礼或军法，即古代军队编制、阵法操练、旌旗鼓铎的使用以及爵赏诛罚的各种规定为主，具有其特殊的价值，不仅为历来的兵家所重视，而且也为一些研究古代礼制的学者所珍视。

一、司马穰苴与《司马法》

司马穰苴，春秋时期齐国人，生卒年不详，主要活动在齐景公时期（前547—前490）[48]。公元前707年，陈厉公被杀，陈国的内乱迫使公子陈完出走，投奔齐桓公，史称“完公奔齐”。齐桓公封其为工正，主要管理百工事宜。同时，陈完到了齐国后，“以陈字为田氏”[49]，九世之后，田氏代齐。司马穰苴正是陈完的后代，姓田，名穰苴，因曾为齐国大司马，后世又称司马穰苴。

齐景公时期，燕晋联军攻打齐国。晋国攻打齐国的阿邑和甄（又作鄄）邑，燕国攻打齐国黄河以南地区，面对凌厉攻势，齐国一溃千里。齐景公忧心忡忡，这时齐国的股肱之臣晏婴力荐田穰苴为将。一筹莫展的齐景公此时也别无他策，于是亲自召见田穰苴，“与语兵事，大说之，以为将军，将兵扞燕晋之师”[50]，由此可见田穰苴的兵学理论素养。田穰苴拜谢之后，又有一丝忧虑，于是他对齐景公说：“臣素卑贱，君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权轻，愿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51]齐景公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然后他派自己的宠臣庄贾前去做监军，庄贾与田穰苴相约军门训练军队。

庄贾身为齐景公的宠臣，“素骄贵，以为将己之军而己为监，不甚急；亲戚左右送之，留饮”[52]，迟迟未能抵达军门。当庄贾醉醺醺抵达军门时，田穰苴义正词严地呵斥：“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今敌国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于境，君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悬于君，何谓相送乎！”[53]并按军法斩杀庄贾，将其人头在全军中巡行示众。全军将士看到庄贾的人头，个个惊恐。田穰苴面不改色，继续操练士兵，士兵个个训练得非常认真。当齐景公使者手持符节前来赦免庄贾，由于事出紧急，使者驾车冲入军中。田穰苴先发制人，振振有词地说：“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54]按照军法，未经通报驾车在军中横冲直撞也当斩，但是田穰苴还是知道分寸，于是命令斩车夫、车左侧的立木、左侧的骖马，以示惩罚。

经过斩杀庄贾，惩罚景公使者之后，田穰苴在军中的威望大增，齐军军纪也空前严明。他命令大军即刻出发，赶往前线。士兵到达前线，安营扎寨，挖井取水，埋锅造饭，饮食好坏，他都一一过问；士兵生病了，他亲自安排医药，上前慰问。在军中，他不搞特殊化，将齐国将军特供的食物拿出来与士卒共享，自己与士兵平等分发粮食。士兵看到眼前这个不畏权贵的将军，对士兵如此慈爱，心中敬畏之情油然而生。为了提高军队战斗力，田穰苴将军中身体羸弱之卒挑选出来，而自己率领精锐之师，准备三天后投入战场。这时，那些羸弱生病的士兵也争先恐后前往阵前，要求一同奔赴战场，为国效力。齐军人人思战，场面非常震撼。“晋师闻之，为罢去。燕师闻之，度水而解。”[55]由于燕晋联军仓促撤军，军队松懈凌乱，田穰苴见状，立刻率精锐之师尾随追击，大败燕晋联军，将过去齐国一度失去的国土全部收复，胜利而归。

所谓“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56]。田穰苴在到国都之前，命令士兵将兵器全部收起来，解除战时的种种军规，宣誓立盟后才进入国都。后来，齐景公又郑重地接见了田穰苴，并尊其为大司马，统领齐国军队。

田穰苴斩杀庄贾，惩罚国君使者，体现了其治军之严。这种做法在战争的特殊时期，国君尚且可以容忍，而在和平时期，这是国君非常忌惮的。后来齐景公就解除了田穰苴的大司马职务，他也因此郁郁寡欢，最终病死。

后来，田乞和田豹等田氏子孙也因此怨恨高氏、国氏等。到田恒杀齐简公时，田氏就毫不留情地诛灭了高子和国子的家族。前391年，田恒的曾孙田和自立为齐君。前386年，周天子册立田和为齐侯，列于周室。前379年，姜齐的最后一位君主齐康公去世，“田氏代齐”完成。齐威王即位后，齐国实力再次大振，各国纷纷朝齐。齐威王领兵作战，经常效仿田穰苴的一些做法，于是派人专门整理前代兵学家的一些关于战争理论的著作，将曾任齐国大司马的田穰苴的兵法也编入其中，并以《司马穰苴兵法》为名统称。

这部兵书与田穰苴本人的兵学思想有何区别与联系，后人众说纷纭。我们一般认为，田穰苴可能是对“古司马法”研究比较深入的一个兵学家、军事指挥家，同时由于田氏后来的地位，因此就以其名称之。

二、《司马法》成书、著录、流传

《司马法》内容相当复杂，时间跨度较大，这对于我们梳理与总结《司马法》的兵学思想价值无疑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司马法》的成书以及著录、流传作出严谨的考证和详细的介绍。

第一，司马法的不断成书过程。

《司马法》的成书历史是十分漫长的。这漫长的成书历史，是我们在今天研究《司马法》时必须首先要考察的问题。

关于《司马法》的成书，最早的明确记载见于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主要是三条材料，一条出自《司马穰苴列传》：“（齐威王）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诸侯朝齐。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57]出自《太史公自序》有两处，其曰：“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穰苴能申明之。”[58]又曰：“非兵不强，非德不昌，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可不慎欤？《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成甫）能绍而明之。”[59]

我们认为，《史记》的这些记载清楚地透露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信息。

首先，古本《司马法》是春秋中期以前的兵学典籍，其基本性质可能与《左传》《孙子兵法》等书所提到或引用的《军志》《军政》《令典》诸书相近，但也有可能是“司马法”为一类名，而《军志》等则是这一类名范围内的具体兵学著作。我们认为，司马迁的这一记载比较可信，可以作为研究其书时代特征的重要线索，因为这也能从其他先秦文献材料的记载中获得充分的印证。《周礼》称说：“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60]它多少透露了这么一个信息，既然司兵之官是按照“司马之法”颁发兵器，那么在西周时期确实存在着一部“司马之法”。换言之，自西周时期起，很可能就已经存在供武官学习的或武官必须遵循的法典、军法一类著作，就叫“司马法”或“司马兵法”。正因如此，太公（吕尚）才“能绍而明之”[61]。

清人张澍就《司马法》的成书及其性质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考证，我们认为，可以信从。其要云：“《孙子注》云《司马法》者，周大司马之法也。周武（王）既平殷乱，封太公于齐，故其法传于齐……是古者即有《司马法》，非穰苴始作，亦威王时附《穰苴兵法》于《司马法》中，非附《司马法》于《穰苴兵法》中也。《周礼疏》误矣……考《周官·县师》将有军旅田役会同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小司马掌事如大司马之法，司兵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此《司马法》即周之政典也。”[62]当代著名学者余嘉锡亦赞同张澍的上述考证，并进而认为：“盖《司马法》为古者军礼之一，不始于齐威王之大夫，并不始于穰苴。穰苴之兵法，盖特就《司马法》而申明之，而非其所创作，其后因附入《司马法》之中。古书随时增益，不出于一人之手，类皆如此。至于齐威王使大夫追论，疑不过汇辑论次之，如任宏之校兵书而已。”[63]由此可见，《四库全书总目》的作者判定“《隋》《唐》诸志，皆以为穰苴之所自撰者”之成说为“非也”[64]的观点，是大致可以成立的。

其次，春秋齐景公时期的重要军事指挥家司马穰苴，对古代王者《司马兵法》有过深刻的研究和论述，是一位能够“申明”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兵学家。这也许正是后来齐国大夫们在追论古《司马兵法》时，之所以要“附穰苴于其中”，并“号曰《司马穰苴兵法》”[65]的原因。“能申明之”，即能够发扬光大《司马法》，这是说穰苴可能曾运用《司马法》击退燕、晋的军队，而且对《司马法》的兵学理论有所创新。据《左传》等典籍记载，春秋时期诸侯多设司马之官，如，孔子的六世祖孔父嘉就曾任宋国的司马，子反为楚国的司马，韩厥为晋国的司马，子国为郑国的司马，等等。由此可知，司马穰苴之前一定有人“申明”过《司马法》，司马穰苴的“申明”，是在春秋前期、中期诸多司马“申明”基础之上的“申明”，是春秋时期最有代表性意义的一次“申明”。这也说明春秋时期是《司马法》获得新发展之重要阶段，司马穰苴在《司马法》成书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司马穰苴有关兵学的论述，也是《司马法》兵学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司马穰苴在“申明”古《司马兵法》方面的作用应当不宜无限制地夸大。其实司马迁就说得非常明确：“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66]

最后，《司马法》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时有散佚，至战国中期，一般人对这部经典已经相当陌生与隔膜了。所以齐威王才“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67]，即齐威王专门指派大夫负责研究、整理古代流传下来的《司马法》，并将春秋时期司马穰苴的相关兵学理论附记于内，称之为《司马穰苴兵法》。这样做的结果，使得“自古王者”《司马法》得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并基本能够保持原貌，以确保其书的最主要内容和核心精神不致被历史的风尘所湮没。应该说，齐威王和他的大臣在客观上为保存古代兵学思想文化传统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现在的《司马法》既系战国中期时人整理成书，那么，书中带有一定战国时期成分的时代色彩，也是相当自然的。但是，这并不足以抹煞全书中保留有相当部分的“三代”精神特征，其基本性质比较接近于《四库全书总目》所言：“其言大抵据道依德，本仁祖义，三代军政之遗规，犹借存什一于千百。盖其时去古未远，先王旧典，未尽无征，摭拾成编，亦汉文博士追述《王制》之类也。”[68]

总之，西周、春秋时期，《司马法》的原型作为重要的军事典章制度、兵学著作应该是存在过的，而《司马法》一书在形式上辑次成书最终确定于战国中期的齐威王时代。因此，我们认为《司马法》可以被称为一部以古为主，综合古今的混合型兵书。其基本内容则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一，古代王者《司马兵法》，即西周时期供武官学习或遵循的法典性兵学著作，这是它的主体成分。其二，春秋时期齐国著名军事家、兵学家司马穰苴的兵学观点以及他对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诠释内容。其三，战国中期齐威王统治时期的稷下大夫们在“追论”古者《司马兵法》之时，根据战国时代新的战争特点增入的一些兵家语言。

综上所述，《司马法》一书与大多数先秦古籍一样，不是一时一人之作，而是经过长期流传而后结集成书的。概括而言，它孕育于黄帝至殷商，创立于西周，发展于春秋，成书于战国中期，具有深厚的历史淀积层，集中反映了商周、春秋、战国前期各种战争观念、作战特点、军事制度和兵学思想，其历史文化价值不容低估。

第二，《司马法》的著录与流传。

《司马法》古本，据《隋书·经籍志》记载，乃是汉河间献王所得，似乎是一种古文写本，共155篇。刘歆在《七略》中将其归入兵家。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则将其著录于《六艺略·礼部》，亦为155篇，称为《军礼司马法》。《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等各代正史以及《崇文总目》、《遂初堂书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等公私目录书，均将其列入子部兵家类。

《司马法》一书在历代散佚比较严重，至唐初《隋书·经籍志》成书之时，仅存残本三卷，共五篇，共计3419字。这就是我们所能见到的今本《司马法》。也有学者认为，今本《司马法》三卷五篇，很可能就是隋以来的一种删节本。[69]今本《司马法》五篇的篇题，分别为《仁本》《天子之义》《定爵》《严位》《用众》。大略而言，前两篇《仁本》《天子之义》较多地反映了春秋中期以前的兵学思想，而后三篇《定爵》《严位》《用众》则较多地体现了战国兵学思想的时代特征。

除今本《司马法》五篇之外，尚有一定数量的《司马法》逸文流传下来，主要散见于《太平御览》《通典》《文选注》《郡书治要》等汉唐时期的类书和政书、文集中。清代考据学家从事了大量专门的文献辑佚搜集工作，如张澍、钱熙祚、黄以周、王仁俊等学者曾从古书的引文及其注疏中辑得《司马法》逸文约60余条，共1600多字，并分别以《司马法逸文》《军礼司马法考证》为题收入《二酉堂丛书》《指海》《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等丛书中。这些逸文从内容上看似乎更偏重于古代军礼或军法制度的各种细节的记述，它们对了解《司马法》原书的全貌，对于进行先秦军事制度和兵学思想的研究，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与逸文比较，今本在内容上似乎更偏重于对战争观念、用兵原则和某些作战方法的论述。由于存在着这种不同，所以有些学者认为逸文才是《司马法》原书，而今本乃是伪托，[70]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很多研究者早已指出，大量古书引文能够证明，今本和逸文都是出自《司马法》，引用者或题为《司马法》（或为《古司马法》，或为《古司马兵法》），或题为《穰苴兵法》，其实都是同一部书。至于流传中出现的今本篇幅不长的现象，原因当是复杂的，其中一条也许不可忽略，人们更喜欢该书较抽象的兵略部分内容，故有意较系统地集中在一起，加以保存和流传，而对《司马法》一书所记载的各种古代军事法规、礼仪与制度的具体细节兴趣不大，长此以往，这方面的大量内容就逐渐被汰除了，仅仅散见于某些古籍的引文或注疏之中。

今本《司马法》的版本比较多，据学者不完全统计，仅明清时期其版本就有五六十种。[71]其中，学界公认的优秀版本当为清代孙星衍《平津馆丛书》卷一所收影宋本《孙吴司马法》中的《司马法》版本，《续古逸丛书》所收宋刻本《武经七书》中的《司马法》版本以及《四库全书》所收的《司马法》抄本。

历史上曾为《司马法》作注的学者亦不在少数，较早的有尚零散保存于《北堂书钞》《群书治要》《太平御览》等类书和某些古书中的引文附注。这些注文可考者，据李零研究，只有曹操注和“李氏”注，其他大多性质不明。前人辑录古书引文和引文注，主要有清代张澍所刊《司马法》[72]和曹元忠《司马法古注》[73]。这些残注对于校勘注释《司马法》具有较大的价值。宋代以降，为《司马法》作注者大约有30余家，但这类注本大多只限于顺说大义，理解较为肤浅，参考价值并不是很大，其中相对比较优秀的，有金朝的施子美所撰《武经七书讲义·司马法讲义》、明代刘寅所撰《武经七书直解·司马法直解》和清代朱墉所撰《武经七书汇解·司马法汇解》等，它们相对较为系统完整，校订文字，有理有据，梳理文义，通畅达意，间有阐说发挥，风行海内，学者称便。

《司马法》一书在国外也有一定的流传和影响，据田旭东在《司马法浅说》中的介绍，仅在日本，日刊本的白文以及其各种注本就达30余种。[74]另外，在1772年，法国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约瑟夫·阿米欧（Jean Joseph Marie Amoit）从众多中国兵法名著中选择几部译成法文在巴黎出版，题名《中国军事艺术》，其中就包括有《孙子十三篇》和《司马法五篇》。这乃是有文字可考的《司马法》传入欧洲的最早记录。

三、《司马法》的兵学思想

《司马法》一书的内容相当丰富，其中包括有关战争的基本理论、治军原则和有关军制、军令、军礼等内容的论述等等。与《孙子兵法》等先秦其他著名兵书稍有不同的是，《司马法》一书较为重视战争观念、军事典章制度，对这方面的论述比较充分，而对具体的作战指导方法等问题则相对较少涉及，这可以说是其书内容上一个比较显著的特点，也是“军法”类兵书与“兵法”类兵书差异的具体体现。

其一，“以仁为本”“以义治之”的战争观念。

西周时期高度发达的“礼乐”文明，在《司马法》一书中有非常显著的体现，这反映在其书有关战争理论的阐述，渗透着崇尚“军礼”的浓厚色彩。同时，《司马法》毕竟最终成型于战国中期，因此又不可避免地打上当时文化形态的烙印，折射出新的社会思潮的光辉。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在当时，学术下移，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争论的核心乃是用何种模式的政治纲领来解决当时纷繁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统驭民众，治理国家，富国强兵，兼并天下，从而适应社会大变革条件下政治上的各种需要。这一社会政治思潮的发展大势，势必要在当时的兵家相关著述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产生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在战争观念上，会明显地受到当时政治思潮的渗透与制约，这方面，《司马法》同样不可能有任何例外。

深入地考察《司马法》的战争观，可见其既突出地反映着古典“军礼”的主要精神，又明显地接受了儒家政治观的影响。其实，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矛盾，因为儒家出自“司徒之官”，其学说直接渊源于“礼乐文明”，彼此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礼乐仁义德教，说到底是对西周时代古典“礼乐文明”进行改造、发展以适应春秋战国时期新形势的自然结果。这就是孔子及其他儒家代表人物所津津乐道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75]“祖述尧舜，宪章文武”[76]的由来。儒学与古典“礼乐文明”之间的这种深层次的内在一致性，就决定了《司马法》在战争观理论构筑时能够将两者和谐兼容。

《司马法》一再提及所谓的“治乱之道”，主张“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77]，即顺应自然变化的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任用民众中德行优秀的人担任官职，并确定官职名分，以治理各项事务；分封诸侯，区分职权，按照爵位的高低给以数额不等的俸禄。循此以达到“诸侯说（悦）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78]的理想政治境界。这既是西周“礼乐文明”的基本要求，也是儒家政治观的显著特色，《司马法》将其有机地统一了起来。

从这一政治立场出发，《司马法》非常重视对军事与政治之间关系的考察，它将从事战争的基本条件概括归纳为八个大字：“以礼为固，以仁为胜。”即以礼义廉耻为规范，军队进攻时就能够赴汤蹈火，守城时就能够固若金汤，防守时就能够安如磐石；以仁慈博爱为宗旨，军队就能所向披靡无往而不胜。通观《司马法》全书，“因古则行”[79]，崇礼尚仁的文化精神贯穿于始终，成为其立论的根基。换句话说，就是《司马法》提出的以“六德”统挈兵学思想的各个层面。所谓“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80]。其中的“礼”，更被置放于特别突出的地位，“以礼为固”，正是古典“礼乐文明”的中心内容，也是儒学影响和制约下的战争观的必有之义。再从“仁”的方面讲，《司马法》的作者明确提出了对战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主导态度：“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81]又曰：“仁见亲，义见说（悦）……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82]“仁”在“治乱之道”中居于“仁、信、直、壹、义、变、专”诸项要素之首，被视为关键和根本之所系。

当然，理想的境界并不一定就是现实的可行选择；崇尚礼乐、弘扬仁义也不等同于一概否定和排斥战争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条件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礼乐文明”已走向衰亡；而这一时期严酷的战争现实，也实际上宣告了儒家在战争问题上“德化至上论”的破产。作为兵学著作，毋庸置疑必须以指导战争为前提。因此，受时代条件的制约，《司马法》一书的战争观念也有突破“礼乐文明”，超越儒家学说藩篱的高明之处。它并没有像孟子“迂远而阔于事情”[83]那样，仅仅停留在“王霸之辨”“争义不争利”的王道至上论的认识层面，而是充分肯定了战争的不可避免与正当必要性，即“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84]，论证了战争与政治之间的内在辩证统一关系。

根据具体战争的不同内涵以及外在表现形式，《司马法》将战争划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大类型。《司马法》认为，正义战争的根本目的是“讨不义”“诛有罪”。对于这一类战争，应该持充分肯定、积极支持的态度。当礼乐制度遭到破坏，仁政不能施行，德化无法推广，战争又不可避免时，《司马法》主张应该启动《周礼》所规定的著名“九伐之法”[85]，“以战止战”，即通过战争的手段制止战争，赢得和平。

《司马法》积极提倡从事以仁爱为根本宗旨的“义战”：“杀人安人，杀人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又曰：“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巡狩省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诸侯，彰明有罪……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子正刑。”[86]这种既立足于“仁义”的立场，致力于避免无谓的战争活动，又正视战争存在的客观现实，肯定从事正义战争的必要性，立论是辩证的，符合历史实际的，思想是可贵的，较之于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一些简单斥责战争为“凶器”的观点以及一味鼓吹“战争万能论”的偏激言论，无疑要来得更为正确、高明，具有相当突出的合理性与进步性，反映出《司马法》在有关战争问题上的理性认识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高度，可与同时期的《吴子》《尉缭子》的进步战争观念相媲美。

其二，慎战与备战并重的国防建设思想。

历史事实证明，一味好战、穷兵黩武，必定会自食苦果，无可避免地走向失败的深渊；但是苟且偷生、懈怠战备，同样也将会导致丧师辱国，葬送社稷的恶果，所谓“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87]，指的就是这层道理。如何正确处理好这两者的辩证关系，对于高明地指导战争、建设国防实具有重大的意义。《司马法》对此进行了具体而深刻的阐述，作出了辩证而精彩的回答：“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88]其核心含义就是“慎战”与“备战”并重，既高度重视战争，积极从事备战活动，又坚决反对迷信武力，热衷于征伐兼并战争，从而牢牢地立于不败之地。这充分反映了其书作者在战争与国防认识上所达到的思想高度，直至今日仍是至理名言，不乏重大的启示意义。

当然，在当时战争频仍、兼并日炽的残酷现实面前，《司马法》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加强战备、打赢战争、巩固国防这一点上，一再强调“春蒐秋狝”“不忘战”；又曰：“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89]亦曰：“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90]从这个基本立场出发，《司马法》用了相当多的篇幅，论述了国防建设和战争指导的关系问题。

《司马法》认为，政治的清明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社稷的存亡，因此无论是指导战争还是建设国防，都首先要创造良好的政治条件，为军事行动的顺利展开提供充分的保证：“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91]这就是要做到团结军队，恩抚广大民众，开展政治教育，统一君臣上下的意志，激励军心士气以及严明法纪，省减刑罚，等等。《司马法》认为这一切正是从事军事斗争的最根本的前提，离开它们，就不可能谈论巩固国防，克敌制胜。

在拥有良好政治条件的前提下，《司马法》进一步具体阐述了克敌制胜、巩固国防的综合因素。一是要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展平时经常性的训练与教育，积极网罗和任用各种专门军事人才：“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诏，询厥众，求厥技。”[92]二是要把巩固国防与指导战争当作一个大系统来对待，处理好该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落实具体的环节。《司马法》的作者把这种综合系统模式十分扼要地概括为“五虑”，即“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93]，意思是应通晓天文地理，发展繁荣经济，笼络广大人心，巧妙利用地形条件，改善提高武器装备水平。

至于“五虑”的基本内容，《司马法》也作出了相当具体的说明：“顺天奉时，阜财因敌，怿众勉若。利地，守隘险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94]意思是说，顺天应时，就是要了解和利用天候等自然条件；广殖资源，就是要善于利用敌方的资源财富；取悦人心，就是要努力顺应迎合广大民众的意志愿望；利用地形，就是指要占据狭隘险要的地形，夺取战场上的先机之利；重视兵器装备，就是要在作战中用弓矢御敌，用殳矛守阵，戈戟等武器掺杂配合使用，互为辅助，发挥最大的杀伤效能。

这些情况表明，《司马法》的国防建设思想除了优先突出政治前提之外，还包括了重视天时地利，发展经济实力，增强官兵之间的团结，提高武器装备水平等诸多内容。这中间有三个方面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主张“阜财”，强调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如何从事战备活动，即广集资财，发展生产，努力做到“众有有，因生美”[95]，使民众富足，国力充实，从而为建设国防或必要时实施战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提倡“大军以固，多力以烦”“人习陈利”，[96]即建立起一支兵员充足而且战法熟练、能征惯战、强大无敌的军队，作为国防安全上的牢固支柱，以适应日趋激烈残酷的争霸兼并斗争的迫切需要，去最终夺取战争的胜利，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三是广“求厥技”，即通过各种途径大量收罗并起用具有专门军事技能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以改善部队的整体素质，提高整支军队的战斗力。

总起来说，《司马法》的国防建设指导思想十分丰富和成熟，是适应时代要求的产物，深刻地揭示了战争与政治、经济、民众以及天时地利、军事装备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具有全面、辩证的特色，对于后世国防建设思想的发展以及国防建设实践的成熟，都曾产生过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直至今天，其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总纲——“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97]，依然是不刊之论，被人们奉为圭臬。

其三，“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的治军思想。

治军理论是构成《司马法》整个兵学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相对比较系统和完善，其不少论述符合军队建设与管理训练的一般规律和特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同时，它的治军理论还具有鲜明的特色，即较多地反映了“礼乐文明”在治军领域中的突出价值，因此受到后人的高度重视。

《司马法》治军思想的重大价值之一，在于其指导思想以及体系构建是建立在把握军队建设自身特点的基础之上的。这方面最为显著的标志，是它一再强调的“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98]。这种治军思想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治军的特殊要求与自身规律。换言之，这句军队管理教育的脍炙人口的至理名言，区分了治军与治国两者之间的重大差异，划清了彼此的界限。指出国家、朝廷的那一套礼仪规章不能搬用于军队之中，而军队的那一套法令章程以及处事方式同样也不能搬用来处理国家、朝廷的事务。《司马法》的作者认为，这是治军中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其看来，治军与治国各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99]。

鉴于两者的差异，《司马法》进而强调，倘若将军队的那一套应用于处理国家、朝廷事务，那么民间礼让的风气就会废弛。一样的道理，如果把国家、朝廷上的礼仪规章制度移用于军队，那么军人尚武果决的精神也会被削弱：“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100]总而言之，治理国家应该崇尚礼义，治理军队则应讲求法制。礼与法两者互为表里，互为补充，各有其司，并行而不悖，“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101]。正是基于“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这种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司马法》作为军事法典性质的兵学著作，根据治军的自身规律，提出了比较系统而且影响深远的治军理论及其方法措施。

《司马法》十分重视军事教育的作用，认为这是军队建设方面的重大课题，也是战场上克敌制胜的强有力保障。为此它指出“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102]。在具体的军事教育内容上，《司马法》反对烦琐冗杂，大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而主张做到简明扼要，切合实际，“教极省”，并积极提倡以“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来教育和培养部队，这就是它津津乐道的“六德以时合教”[103]。

《司马法》还用大量的篇幅来具体阐述治军立法的各种要则，指出申明军法、规定约束、严格赏罚为治理部队的关键所在。

第一，《司马法》把治军看成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历史时期有各自不同的特色，应该以发展变化的眼光来看待其形式上的差异性和实质上的同一性。夏代在朝堂上施行奖赏，这是为了勉励好人；商代在集市上公开施行诛戮，这是为了警醒坏人；周代在朝堂上施行奖赏，在集市上执行诛戮，这乃是为了劝勉君子，惊骇坏人。然而，三代君王鼓励人们去恶从善的精神实质却是完全一致的：“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104]

第二，提倡严明赏罚，树立权威，令行而禁止。《司马法》认为“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从而使得“德义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105]；“正不行则事专，不服则法，不相信则一”[106]。尤其要能够做到坚决贯彻明耻教战的原则。“服正成耻，约法省罚”[107]，以保证军队最大限度地发挥战斗力，达到“不令而行”，勇往直前，英勇杀敌，战胜攻取的目标。

第三，主张施行赏罚，申明军纪军法要把握合适的分寸，既不能软弱松弛，也不宜过火偏颇，同时还要贯彻及时准确的基本原则。《司马法》指出：“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108]意思是说，治军上过于威严，士气就会受到压抑；反之，如果治军缺乏威严，就难以指挥众将士去克敌制胜。所以，只有仁慈爱人，才能使众将士亲近拥戴自己；但是倘若只讲仁爱而不讲信义威严，那就反而会走向反面，祸及自身，“唯仁有亲，有仁无信，反败厥身”[109]。当然，宽严适度都必须以执法的及时与准确为前提条件，即所谓“赏不逾时”“罚不迁列”[110]，从而做到“小罪乃杀”，以避免出现“小罪胜，大罪因”[111]的被动情况。

《司马法》高度重视对将帅队伍的培养建设，并着重强调加强将帅自身的道德品质修养。它认为将帅是军队的核心，但是这种核心地位需通过与广大士卒的沟通和配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将军，身也；卒，支（肢）也；伍，指拇也。”[112]在《司马法》看来，真正优秀的将帅应该具备“仁、义、智、勇、信”五种美德，做到德才兼备，智勇双全。

同时，《司马法》还要求将帅做到“心中仁，行中义”[113]，谦让谨慎，虚怀若谷，以身作则，洁身自好，身先士卒，成为普通士卒的表率，从而“敬则慊，率则服”[114]，能够使部属心悦诚服，乐于为将帅效劳尽力，“说（悦）其心，效其力”[115]。《司马法》还主张将帅应该具备正确的荣辱观、得失观，在打胜仗的时候，要“与众分善”[116]，共享荣誉；当战斗失利时，又要能够“取过在己”[117]，主动承担责任。至于临阵作战之时，将帅更应善于准确判断、果断指挥，激励士气，冲锋在前。总之，将帅兴兵打仗要合乎正义，处世做事要把握时机，任用他人要施以恩惠，遇敌交锋必须镇静沉着，面对混乱必须从容不迫，在遇到危难的时候要“无忘其众”[118]，和官兵们生死一体，荣辱与共。

特别值得注意和肯定的是，《司马法》主张将帅应该和广大士卒同样遵纪守法，不能搞特殊化，“使法在己曰专，与下畏法曰法”[119]。这是对“同罪异罚”等人治弊端的冲击和否定，不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是有突出的进步意义的。

《司马法》的治军观符合军队建设与管理的规律和特点，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因此深受后人的重视。西汉名将周亚夫细柳营军门挡驾整肃军容的做法，就是借鉴《司马法》“国容不入军”的思想，这是我们理解“介者不拜，兵车不式”[120]等原则，并应用于治军实践的一个显著事例。

第四，“相为轻重”的作战指导思想。

与《孙子兵法》《六韬》等先秦其他兵书相比，《司马法》对于作战指导问题的论述相对较少，显然不是其重点之所在。然而作为一部著名的兵书，它对此也并不忽略。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在作战指导上，《司马法》提出了“相为轻重”[121]的重要作战原则，即如何在对敌作战中，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部署和使用兵力，赢得优势，把握主动，夺取胜利。

《司马法》指出：“战，以力久，以气胜，以固久，以危胜。”[122]意思是说，用兵打仗，依靠力量强盛而持久，凭借士气高涨而取胜，依靠行阵坚固而持久，凭借经受考验而取胜。《司马法》明确认为，所谓战争就是敌对双方之间互相使用不同的兵力的生死较量，即“故战相为轻重”，所以必须要认真地“筹以轻重”[123]。至于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司马法》也作出了很好的回答，即在兵力的具体部署和使用上，要严格贯彻“以重行轻则战”的根本原则：“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124]意思是一般作战的规律，用自己的小部队去对付敌人的小部队就会有危险，用自己的大部队去对付敌人的大部队就难以取得成功，用自己的小部队去对付敌人的大部队就会导致悲惨的失败，用自己的大部队去对付敌人的小部队方可占据主动，才能够决战取胜。这实际上就是主张集中优势兵力，以强击弱，以多击寡，掌握主动，稳操胜券。

应该指出，《司马法》这一“相为轻重”，集中优势兵力对敌的观点，揭示了作战指导中的一条普遍规律，也是中国古代兵家的共识，并已为战争实践所一再证实。如，《孙子兵法》就主张“胜兵若以镒称铢”[125]，提倡“并敌一向，千里杀将”[126]。《淮南子》更是用非常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层道理：“夫五指之更弹，不若卷手之一挃；万人之更进，不如百人之俱至也。”[127]就是说，五个手指轮番敲打，不如握紧拳头狠命一击；一万人逐个轮番进攻，不如一百人同时出击。这恰好说明，真正优秀的兵书，对一些基本规律性的兵学认识往往是相通的。

《司马法》同时还指出，即使是以优势的兵力对付劣势之敌，也不能一次性投入己方的全部兵力，“重进勿尽，凡尽危”[128]，意谓即便是兵力雄厚，优势明显，当实施进攻时也不要一次性投入全部的兵力，要知道力量用尽会带来不可预测的危险，而应当留有适当的机动性兵力（略当于现代战争中的战略预备队）以便应付各种突然的变化。这样，集中兵力就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

关于战略选择，《司马法》的观点和《孙子兵法》有相近之处，即推崇谋略，对单纯“伐兵”持一定的保留态度，“大善用本，其次用末”[129]，然而它也认为“伐谋”与“伐兵”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不可一概而论，“执略守微，本末唯权，战也”[130]。这很显然是辩证平允的态度。

在作战指挥上，《司马法》积极提倡“智”“勇”“巧”三者的有机结合：“凡战，智也；斗，勇也；陈，巧也。”[131]即作战要重视谋略，运用智慧，战场拼搏厮杀要提倡勇敢献身的精神，布阵列势要讲求巧妙灵活，变化多端。要求作战指导者善于造就优势，争取主动，“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132]。强调要使军队做到屯驻时注意兵器甲胄的放置，行军时注意队列的整齐，战场交锋时能注意进退有节，“舍谨甲兵，行慎行列，战谨进止”[133]。

《司马法》作战指导思想的核心精神之一，是明确主张用兵打仗要善于做到“视敌而举”“称众，因地，因敌令陈”[134]，强调捕捉战机，随机变化，因敌而制胜，“因欲而事，蹈敌制地”[135]，根据不同的情况变化尤其是敌情制定不同的战法。如，当兵力处于优势地位时，应该力求阵势严整，摆堂堂之阵向敌开战，包围敌人，轮番对其实施猛烈的打击。反之，如果以劣势兵力对付优势之敌，则不可轻举妄动，不可随意出击，而先需要保持自己阵脚稳定不乱，在此基础上，再采取内线作战的方式（“受裹”[136]），努力使战术运用灵活巧妙，变化无穷，从而实现克敌制胜的目的。

在因敌变化的用兵原则指导下，《司马法》进而积极提倡示形动敌，观察分析敌情，高屋建瓴，掌握全局，从容应付各种情况，乘隙蹈虚，出奇制胜，避实击虚，予以敌人凌厉而毁灭性的打击，正如《司马法》所言：“凡战，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137]又曰：“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袭其规。”[138]这些作战指导方法，与《孙子兵法》中所倡导的“策之而知得失之计，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故形兵之极，至于无形”[139]等手段，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关于战场的选择，《司马法》也有独到的见解，它提倡“背风，背高，右高，左险，历沛，历圮”[140]等一系列原则。在驻军或防御之时，主张一定要构成环形的态势，“兼舍环龟”[141]，力求坚实稳固，在阵法的具体布置上，《司马法》的基本原则乃是“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142]，即布列阵势的行列要相对疏散，接敌作战时的队形要相对密集，各种兵器要掺杂着配合使用。并认为方阵作战，关键在于作战指导者的匠心独运，举重若轻，“凡战，非陈之难，使人可陈难；非使可陈难，使人可用难；非知之难，行之难”[143]。毫无疑问，这是十分精辟而深刻的看法，反映出《司马法》作战指导理论的确已达到高度成熟的形态。

《司马法》还进一步指出，要确保作战指导进入高明的境界，收到最佳的效果，极为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能够在作战指挥方面做到“无复先术”[144]，即不断地创新，不断地开拓，避免老一套的战法，防止墨守成规，胶柱鼓瑟。所有这些见解，无疑都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在中国兵学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都值得我们今天加以必要的总结和借鉴。

其五，“甲以重固，兵以轻胜”的军事技术观念。

古人或多或少都懂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145]这层道理，在军事上则是讲求器械之利，这无疑是正确的观点。因为人本身固然是战争中最活跃的因素，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可是武器装备在军事斗争诸条件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武器装备的优劣对于作战进程乃至胜负归属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有一些古代兵家比较重视武器装备的改良和运用问题。如，《管子》曾云：“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146]其把“审器而识胜”提到重要的位置来认识，“备具胜之原”[147]。然而，受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特性的制约，兵学家在这方面的共识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众所周知，重道轻器，忽视科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这在军事领域同样有较明显的表现。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司马法》重视武器装备水平的提高，将其列为战争制胜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显得十分难能可贵了。

通观《司马法》全书，其关于武器装备问题的论述占有很大的篇幅，而所达到的广度与深度，在先秦时期诸多兵书中更是卓然不群，对此，我们理应足够重视。概括地说，《司马法》这方面论述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阐说武器装备在军事活动中的作用与地位。《司马法》充分认识到制造精良的武器装备在军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军队“以甲固，以兵胜”“甲以重固，兵以轻胜”[148]。其指出如果武器装备精良，往往可以使己方的实力由弱转强，“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149]。反之，倘若战争指导者不讲求兵器锋利，不讲求盔甲坚韧，不讲求战车牢固，不讲求马匹优良，不致力于扩充军队，那就意味着没有真正懂得和掌握用兵作战的道理：“兵不告利，甲不告坚，车不告固，马不告良，众不自多，未获道。”[150]《司马法》特别强调，当发现敌人发明和使用新式兵器时，应该尽快地仿效制造，以保证自己与敌方在兵器装备方面保持必要的平衡：“见物与侔，是谓两之。”[151]

其次，讨论如何在作战中发挥武器装备的应有功能。《司马法》认为，在作战中要适当地配置各种兵器，为此，它提出了方阵作战中的武器配置运用原则，主张长、短、轻、重兵器掺杂混同配置和使用，以充分发挥其威力：“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152]指出各类兵器都有其不同的功用，不可替代，五种兵器有五种不同的用途，长兵器是用来掩护短兵器的，而短兵器则是用来弥补长兵器的不足。五种兵器轮番用于作战可以持久，一齐使用就能发挥出强大的威力，“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153]。《司马法》中这些重视武器装备的制造和使用的相关论述，是从当时实战经验中提炼概括出来的，有强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古代有关人与武器关系问题探讨方面的精彩篇章，给后人以较大的启迪。

四、《司马法》的特色与地位

班固在《汉志》有云：“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154]宋代学者郑友贤也指出：“《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155]这些论述都准确扼要地揭示了《司马法》其书在中国兵学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和历史意义。

如果将《司马法》和《左传》《国语》《周礼》《逸周书》等先秦典籍参照，那么我们就可以很自然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司马法》所涉及的军礼军法内容、作战方式、军事制度以及战争观念等等，往往具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为我们在今天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我国古代战争、兵学思想发展历史的嬗递轨迹提供了必要的依据。而其中最珍贵的是原“古者《司马兵法》”中所保留的西周及春秋前期的部分内容。换句话说，即《司马法》的重要学术价值，体现为它是我国现存兵书之中，反映春秋以前兵学思想、作战特点、军事制度实际情况最具体、最充分的兵学典籍，集中渗透着春秋中期之前的时代文化精神。

其一，早期战争观念及其特征的历史缩影。

西周时期所确立的古典礼乐文明，表现在军事领域中，就是以一整套“军礼”来指导、制约具体的军事活动。到了春秋时期，这种“军礼”的外在形式和内在宗旨，已遇到了很大的冲击，这从子鱼、舅犯（即狐偃）等人对“军礼”的批评言辞中可窥一斑，如舅犯就曾表示：“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156]但是就整个社会思潮大氛围考察，“军礼”的基本精神却依旧受到人们的尊重和奉行。我们从春秋争霸战争中遵从“军礼”原则的种种行为就能发现，《左传》《公羊传》中的相关论述和基本立场也能展现春秋中期以前战争的基本精神。在认识和把握春秋中期以前的时代精神后，我们再回头来分析《司马法》中有关西周及春秋早期兵学内容的具体论述，就能够对这一部分内容保存和弘扬三代“军礼”的思想倾向作出较为清楚的说明了。

关于从事战争的基本目的，“军礼”所主张的是征讨不义。《左传》云：“征伐以讨其不然。”[157]又曰：“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158]《国语》亦言：“伐不祀，征不享。”[159]这些典籍内容表达的都是这一层意思。这在《司马法》那里，便是主张“兴甲兵以讨不义”。两者是完全相一致的。具体地说，只有当对方犯有“凭弱犯寡”“贼贤害民”“放弑其君”“犯令陵政”等九种严重罪行之时，才可以兴师征讨，“会之以发禁者九”[160]。而《周礼·夏官·大司马》中有关正邦国的“九伐之法”，所叙的内容与《司马法》也完全相同。

如果不得已而从事战争活动，就必须在军事行动中坚决贯彻“礼”“仁”一类的原则。《司马法》有“以礼为固，以仁为胜”的提法，而《左传》则言：“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161]这也是宗“礼”尚“义”的意思。郤至之所以在鄢陵之战后自我欣赏，“吾有三伐”，认为自己有三件可以值得夸耀的美德善行，就在于他曾做到“勇而有礼，反之以仁”这一点。正因为征伐归宗于“礼”“仁”，所以，“不加丧，不因凶”便成为展开对敌军事斗争的先决条件之一。考察《左传》，我们可知《司马法》这一主张并非空穴来风，无的放矢，而是于史可征的“军礼”原则。《左传》载：“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162]又曰：“晋士匄侵齐，及穀，闻丧而还，礼也。”[163]就是例证。

当进行正式的战场交锋之时，当时的“军礼”也有不少规范和基本精神，要求作战双方共同遵循。这方面《司马法》书中有相当翔实的记载，且经得起史实和有关文献记载的勘合。其云：“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164]宋襄公则说过：“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165]《司马法》又云：“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亦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166]而这在宋襄公那里，则是“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167]。这不能简单地断定为是《司马法》或宋襄公迂腐愚蠢，而恰恰应该看作是他们对古“军礼”的申明和践行。因为《穀梁传》中就曾有“战不逐奔，诛不填服”[168]的说法。《淮南子》的总结恰如其分：“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169]所以，尽管在今天看来，这些论调显得十分迂腐可笑，但它毕竟是历史上存在过的陈迹，是了解古代兵学思想演变轨迹的重要依据。

“服而舍人”是古典“军礼”中的又一项重要原则。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指导者，其从事战争所追求的是战而服诸侯的旨趣和境界。这就是说，战争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通过武力威慑或有限征伐的手段，树立自己的威信，迫使其他诸侯屈节归顺，臣服于自己，以达到秩序的建立或者维护。这个目标一旦达到，就立刻偃兵息武，停止军事行动，给予敌方以继续生存下去的机会。这在《左传》等先秦典籍中有充分的反映。《左传》言：“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170]又云：“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171]亦称：“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172]说的都是这个意思。而《司马法》在这一问题上，同样透露了古典“军礼”的这项基本原则：“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173]

在“既诛有罪”，完成了战争的基本使命之后，《司马法》还提出了关于下一步行动的具体纲领与步骤：“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174]其实，这也并非《司马法》的发明创造，而仅仅是对古典“军礼”中的有关战争善后原则的具体记述与申明而已。参之以《左传》，亦信而有征。鲁昭公十三年（前529），楚国“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175]。这段记载可以看作是对《司马法》上述那段言辞的有力注脚。孔子所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176]的真切含义，也终于可以凭借《司马法》之言而昭白于今了。

其二，上古军制、战术的渊薮。

《司马法》一书中的有关论述，对春秋中期以前的军事训练、兴师程序、誓师仪式、献捷凯旋以及战术运用等各个方面的军事活动，都作出了详尽而如实的反映，这是其书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鲜明文化特色的又一个重要的标志。

在军事训练方面，《司马法》强调“士不先教，不可用也”[177]。考察其所载的军事训练的内容和方式，不外乎“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诸项。这正与《左传》《国语》《周礼·夏官·大司马》等古籍的记载相一致。《左传》言：“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178]《国语》亦说：“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179]这种军事训练和演习，通常在农闲之时以田猎的方式进行。就如《诗经》所反映的那样，是“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180]。汉代著名经学家郑玄《笺》云：“其同者，君臣及民因习兵俱出田也。”[181]

而到了战国时期，上述“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的军事训练方式则被新型的以一教十、以十教百的训练方法所取代。《吴子》言：“用兵之法，教戒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182]另外，《六韬·犬韬·教战》《尉缭子·勒卒令》等兵书也有类似的记载。这种新的训练方式不再与“田猎”相结合，而成为一种经常性与正规化的训练制度了。它恰好从反面证实了《司马法》中所记述的某些军事训练制度具有早期性和原始性。

在兴师程序问题上，《司马法》的有关论述同样是对三代出军兴师制度的真实写照。《司马法》中有一段关于兴师程序的很具体的描述：“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然后冢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子正刑。’”[183]它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有关史籍而一一得到印证。如，《国语》记载“今宋人弑其君，罪莫大焉”，于是“乃使旁告于诸侯，治兵振旅，鸣钟鼓，以至于宋”[184]。由此可见，《司马法》所说的“冢宰征师于诸侯”云云，不是臆度杜撰之辞。而《周礼·太祝》郑玄《注》有一段文字除个别之处外，与上述《司马法》之言基本一致。在可能是较晚出的《礼记》中，也有“天子将出征……受命于祖，受成于学”[185]的说法。这表明，三代的兴师征伐程序已为先秦典籍所普遍记载，《司马法》同样没有例外。

至于战前军中誓师仪式及战后献俘奏捷等情况，《司马法》和其他先秦古籍也多有一致之处。如，《司马法》记述“凯旋”为“得意则恺歌，示喜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186]；如果将它同《周礼·大司乐》中“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187]的记载对比甄核，就可以明显地发现两者所反映的早期战争活动形式与特点的一致性。

就战场纪律而言，《司马法》的有关论述也突出体现了早期军事活动的特色。《司马法》曰：“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188]这与其他古文献的记载非常接近。如，《费誓》即言：“无敢伤牿。牿之伤，汝则有常刑。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祗复之，我商赉汝。乃越逐，不复，汝则有常刑。无敢寇攘，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189]而《墨子》中所描述的战国初期那种“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辁，燔溃其祖庙，刭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190]的残酷战争场景，与《司马法》上述文字相比较，则实在迥异其趣，可谓霄壤之别。

在作战方式方面，《司马法》中有“军旅以舒为主”的主张，讲求“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191]。其一再强调，“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192]。这些论述当视作春秋以前作战中战术运用特点的保存与概括。《牧誓》对当时的作战战术也有过类似的阐述：“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勖哉夫子！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193]即规定军队冲锋前进了一段短促距离之后，就必须停止进击以整顿作战基本队形，这正是早期笨拙的大方阵进攻作战的基本特点。这种进攻战术使得部队推进的速度相当迟缓，在早期的军事水平下，在正常条件下行军，一日开进的标准距离为一舍（30里），最高日行军速度以三舍为限。而战场追击，也只能是“逐奔不远”[194]，至多不超过“百步”而已。《司马法》将这类上古战术原则较完整地记载下来，从而使得我们能够结合《左传》等典籍的相关史料，深入了解春秋中期以前军队的作战方式以及战术运用，这是很有价值的。这里我们还可以顺便谈谈《司马法》与《孙子兵法》的差异问题。如果说“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是《司马法》兵学思想的基本特色，那么班固在《汉志》中所说的“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195]的战争现实，反映到春秋晚期的兵学理论建树上，便是《孙子兵法》的成书以及对长期军事实践活动的指导意义。这种时代特征上的重大差异性，不少后人是心领神会、洞若观火的。我们提到郑友贤《孙子遗说》便曾就《司马法》与《孙子兵法》的各自特点作过扼要的比较。其实，这两者间的区别又何止于郑友贤所扼要列举的几则。通过进一步的深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司马法》与《孙子兵法》在许多问题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甚至可以说不无对立。

在论述的侧重点上，《司马法》注重于申明军礼，论列军制；而《孙子兵法》则注重于探讨作战指导原则。在战争目的方面，《司马法》基于“军礼”的“仁义”特色，而将战争活动的宗旨归结为“讨不义”“会天子正刑”[196]；而《孙子兵法》则明确提倡“伐大国”[197]。这种差别反映到战争善后问题处理上，便是《司马法》“又能舍服”“正复厥职”[198]做法与《孙子兵法》拔“其城”、隳“其国”[199]行为之间的截然对立。在作战方式和战术运用上，《司马法》主张“军旅以舒为主”，要求做到“徒不趋，车不驰”[200]；而《孙子兵法》则是提倡“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201]。在后勤保障及执行战场纪律方面，《司马法》主张“入罪人之地……无取六畜、禾黍、器械”[202]；而《孙子兵法》则明确主张“因粮于敌”[203]，鼓吹“掠于饶野”[204]“掠乡分众”[205]。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要而言之，就是在《司马法》与《孙子兵法》之间，似乎真的存在着一条较难逾越的时代鸿沟。

总之，《司马法》一书集中体现了春秋中期以前战争的规模、形式及特点，反映了早期兵学思想的基本内涵与主要性质，因此，说它为上古军制、战术的渊薮恰如其分，毫无疑义，《司马法》乃是我们今天认识整个古代兵学思想逻辑嬗递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其三，绵延不绝的影响。

《李卫公问对》中有一段话非常值得我们引起注意：“今世所传兵家者流，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种，皆出《司马法》也。”[206]这实际上揭示了《司马法》一书在中国兵学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即它是中国兵学文化总源头，亦是先秦兵学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只有从这个角度去考察《司马法》的历史影响，才能真正说明历史的本相。概略地说，《司马法》对后世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司马法》是《孙子兵法》的重要思想来源。这一信息是由唐代李善《文选注》有关引文资料所透露的。它表明，《孙子兵法》之成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具体继承和扬弃，这不仅仅体现为对其兵学原则的全面归纳和总结，而且也反映为文字语言的广泛袭用转引，《孙子兵法》中所谓“兵法曰”“法曰”等内容，许多是“司马法”基本条文的载录摘抄。

第二，秦汉以降，《司马法》始终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其基本原则和重要言辞常常为学者所征引，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长期享有权威兵学著作的崇高声誉。

西汉时期，人们对《司马法》的评价就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司马迁赞誉它是“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207]。汉代官方对其书也非常重视，汉武帝时期，“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位秩比博士，讲司马之典，简蒐狩之事”[208]。有研究者更认为，西汉初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209]，实际上都包括了对《司马法》的因袭和补充。《汉军法》的内容，基本上未出《司马法》的范围，可以说《汉军法》是本之以《司马法》的。[210]汉人引《司马法》议论兵学问题，讨论军事问题的现象更不鲜见。如，主父偃曾以《司马法》“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汉书》作“天下虽平”[211]），忘战必危”为依据，上书汉武帝，痛陈远伐匈奴之弊。其他如，《汉书·胡建传》载武帝之“制诰”、《陈汤传》载元帝时刘向上疏、《辛庆忌传》载成帝时何武上疏、《说苑·指武》和《吕氏春秋·论威》高诱注、《周礼》郑玄注、徐幹《中论·赏罚》等等，亦均引《司马法》文，可见《司马法》在当时的普及和广被引用。

魏晋至隋唐时期，曹操、杜预、贾公彦、杜佑、杜牧、李世民、李靖等经学家、史学家、兵学家、军事家、文学家，都曾以《司马法》为重要文献资料而加以征引，考证上古军制，并引为自己讨论兵学问题的立说依据。其中李靖等人对《司马法》尤为熟悉，推崇备至。另外，当时的政书、类书如《群书治要》等，所引《司马法》文尝加注解，可知《司马法》在隋唐时期不仅为论兵者所常用，并且还有注释本通行于世。

在宋代，《司马法》的地位愈益提高，其影响亦愈益扩大，其中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在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它和《孙子》《六韬》等一起，被列入《武经七书》，正式颁行于武学，成为官方选定的武学教科书。

《武经七书》是宋代官方校刊颁行的兵法丛书，也是中国古代第一部兵学教科书。宋代统治者有憾于国势衰弱、边患迭至的被动局面，注重于对兵法理论的研究和总结，希望以此振足军势，光大国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宋神宗于熙宁五年（1072）六月，继宋仁宗重新开设“武学”（军事学校）。为了适应“武学”教学和军事训练的需要，元丰三年（1080）四月，宋神宗诏命国子监司业朱服等人从当时流行的200多种兵书中选定了7部，“诏校定《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镂版行之”[212]。校定后的兵书共25卷，于元丰年间（1078—1085）正式刊行，称为《武经七书》，用来考选武举和教学，成为当时将校必读之书。《司马法》入选《武经七书》是当时学者士人独具慧眼、精当选择的结果，人们看中它，就是因为它的特殊价值，它在兵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的意义。而《司马法》入选《武经七书》，又使它具有了武学经典的身份，这对于其更广泛地得到流传，产生影响，实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司马法》为当时的《武经总要》《百战奇法》等兵书以及《太平御览》等类书所大量征引，就是这方面的有力证据。

元明清时期，《司马法》依然受到高度的推崇。当时，不仅朝廷官刻《司马法》，而且民间也大量刻印，为之作注者亦不在少数。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版本达五六十种之多，注本则多达30余种。另外，还有一个文化现象也值得重视，即当时不仅武人推崇《司马法》，而且为数不少的文人学者也对《司马法》产生很大的兴趣。如，明代的著名学者归有光、李贽、杨慎等人都研究过《司马法》，并对它作出过自己独到的评价。清代的一些大学者如秦蕙田、黄以周、孙诒让等更从研究古代礼制的角度探讨《司马法》，为其书研究开辟了新的蹊径，使之呈现出新的面貌，取得了新的成绩。

《司马法》还先后流传到日本、法国等国家，仅日刊本《司马法》白文以及各种注本就达30余种。这些情况表明，《司马法》和《孙子兵法》等其他著名兵书一样，也在中外文化交流中起到了友好使者的作用，作为全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它的价值将是永恒的。

# 第三节　《孙膑兵法》的兵学理论贡献

一、孙膑其人

孙膑，生卒年不详，生于齐国阿（今山东阳谷东北），是孙武的后裔，在兵学上与其先人孙武有一定的学术渊源。孙膑由于遭受庞涓的陷害，遭受膑刑，后秘密回到齐国。孙膑主要活动于齐威王时期，约在孙武去世后150年左右。孙膑本名历史不载，时人以“孙子”尊称之。后世或以齐孙子称之，或因其曾被处以膑刑，故以孙膑称之。在齐魏的桂陵之战中，孙膑建议应当批亢捣虚、攻其必救，所以齐国大军直奔魏国防备空虚的都城大梁。又在魏军慌忙回救之际，在桂陵设伏，击败魏军。在马陵之战中，孙膑再次突袭大梁，并以“减灶示弱”诱敌，在马陵一带设伏，利用有利地形大败魏军。经过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后，魏国的实力大损，改变了战国初期魏国独霸的局面。而在这两次战争中，孙膑出任军师，居中调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名扬天下。孙膑不仅战功赫赫，而且也进行兵学理论探索。他发展了《孙子兵法》的一些思想，结合自己的战争指挥经验以及战国时期战争的新特点，写成《孙膑兵法》一书以传世，又称《齐孙子》。

孙膑年轻的时候和庞涓一起学习兵法，据载，两人拜师鬼谷子门下。可能由于孙膑是兵学世家，又天资聪颖，因此兵法水平远远高于庞涓。战国初年，魏国实力正盛，天下贤才云集。庞涓看准机会，前往魏国拜见魏惠王，很快成为魏国的将军。庞涓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但是他心里一直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顾虑，那就是实力远在自己之上的同门孙膑，若是有朝一日孙膑出山，无论辅佐哪一国都会危及自己的地位，甚至会在战场上对自己不利。庞涓为了根除后患，心生毒计。他假意欺骗，将孙膑秘密地迎到魏国，然后借机施以膑刑，残忍地挖掉了孙膑的膝盖骨，还在其脸上刺字，试图让其被埋没，永远没有出头的机会。由于孙膑惨遭膑刑，所以后世就以孙膑称之，至于其名、字，我们已经不得而知。

面对如此艰难的情形，行动不便的孙膑还是忍辱负重，寻找机会。后来，齐国使者来到大梁，孙膑几经周折，设法以囚徒的身份秘密拜见齐国使者，在说明自己身份的同时，也以自己的兵学才能游说。在简单交谈之后，齐使认为孙膑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便在回国的时候，偷偷地将孙膑带回齐国临淄。孙膑回到齐国后，很快得到齐国将军田忌的赏识，并且以宾客的尊贵身份待之，出入极尽礼数。

田忌打仗之余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齐王、齐国诸公子赛马，他们赛马时往往都会下很大的赌注，有时孙膑也会一起前往观看。齐国诸公子的赛马都是齐国万里挑一的好马，将军田忌的马匹总是略逊一筹，每次三局两胜，田忌基本都输，田忌对此也无能为力。孙膑经过几次观察发现其实田忌的赛马与齐国诸公子的马相比，脚力稍逊一筹是不假，但实力差距并不大，所以孙膑认为田忌是可以取胜的，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比赛的策略。于是他胸有成竹地对田忌说：“君弟重射，臣能令君胜。”[213]田忌先是疑惑，但是看到孙膑坚定的眼神，他还是选择相信孙膑。这次，田忌决定和齐威王及诸公子以千金为赌注赛马，齐威王及诸公子根本不相信田忌会赢，欣然应允。等到比赛开始的时候，孙膑对田忌说：“今以君之下驷与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214]田忌按照孙膑的方法，果然三局两胜，赢得了齐威王及诸公子的千金赌注。齐威王非常诧异，向田忌询问缘由，田忌趁机向齐威王推荐孙膑。之后，齐威王经常向孙膑请教兵法，并以师礼待之。当然，孙膑在桂陵之战中的围魏救赵、在马陵之战中的减灶诱敌，展现出了其卓越的军事指挥能力，为齐国在战国时期的再次强大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军事基础。

孙膑不仅具有卓绝的军事指挥才能，而且由于其有着非常深厚的兵学素养，因此他的兵学理论水平也是高出同时代人一筹，其所著的《孙膑兵法》是战国时期兵学理论的代表作之一，代表了战国时期齐鲁兵学的最高成就。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孙膑兵法》后世不传，我们之前难以窥其真容。1972年，银雀山汉墓出土一批竹简，其中就包括失传了2000多年的《孙膑兵法》。《孙膑兵法》得以重见天日，其基本面貌及其学术价值重新为人们所了解，同时，学术界由此开始展开对《孙膑兵法》的整理与研究。

二、《孙膑兵法》的“失踪”与“再现”

从史籍记载来看，孙膑的战功的确在孙武之上。孙膑指挥的桂陵之战、马陵之战，堪称中国古代战争史上的经典战例，但是《孙膑兵法》其书的流传却非常坎坷。我们知道，司马迁《史记》中有《孙子吴起列传》，其中就记载了孙武、孙膑、吴起三人的事迹，孙武、孙膑均称“孙子”，明确记载了孙武主要活动于吴王阖闾时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215]，即十三篇，孙膑主要活动于百年之后的齐威王时期，其事迹记载更加详细，亦称“孙膑以此名显天下，世传其兵法”[216]。同时，《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兵权谋》同时著录了《吴孙子》（孙武书）和《齐孙子》（孙膑书），其中，首列《吴孙子》82篇，图9卷，其次为《齐孙子》89篇，图4卷。六朝以后，唐代以前，《孙膑兵法》不见于世，《隋书·经籍志》已经没有著录。自此，学者对《孙膑兵法》以及两个“孙子”的问题产生了各种疑问，也因此产生了很多笔墨官司。[217]

1972年，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的同时出土，结束了关于两人及其书的各种误解和猜测，如，关于孙武、孙膑是否为一人的类似学术争论也就从此销声匿迹。因为在银雀山竹简中，《吴问》的篇首0233简明确写有“吴王问孙子曰……”，《威王问》的篇首0108简也清晰记载“齐威王问用兵孙子曰……”，这样的简文内容显然可以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有关孙武和孙膑的记载形成若合符契的呼应，亦与《汉志》的著录形成互证。所以，司马迁为先秦两位孙氏兵学家、军事家所作的传记，并不是胡乱编造，孙武和孙膑本来就各有兵法传世。

银雀山汉墓竹简出土，失传千年的《孙膑兵法》得以重见天日，但是学术研究的困难重重。对《孙子兵法》而言，有传世的十三篇作为参照，同时又有出土的《孙子兵法》篇名木牍，因此比较容易判定其篇目和基本结构。但是对于《孙膑兵法》而言，六朝以后，已经没有传世本，亦无篇名传世，缺乏必要的参照载体，因此，更多的研究只能依赖于银雀山出土的竹简本。那么就会产生一个非常棘手的学术问题，就是银雀山汉简中除了《孙子兵法》《六韬》等可以确定为传世文献中的篇目外，那么其他新出土文献中哪些属于《孙膑兵法》的内容呢？同时，这也是进行《孙膑兵法》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就增加了学术研究的难度。

1975年，银雀山汉简整理小组编定出版了《孙膑兵法》之影印本和通俗本，至此，各项研究基本仍将分为上、下两编的《孙膑兵法》视为一体，并未加以区别对待，各15篇。其中，上编主要辑录孙膑的有关事迹和言论，与孙膑关系较为密切，至于下编是否完全属于孙膑论著，则较难确定。对此，1975年版的《孙膑兵法》整理者也对此问题实事求是地予以说明：“本书分上下两编。上编前四篇记孙膑擒庞涓事迹以及孙膑与齐威王、田忌的问答。其它各篇篇首都称‘孙子曰’，但内容书体都与银雀山汉墓所出孙武兵法佚篇不相类，所以肯定是孙膑兵法。下编各篇没有提到孙子，今据内容、文例及书体定为孙膑兵法。由于竹简残断散乱，而孙膑兵法又早已亡佚，无从核对，整理工作中肯定会有错误。本书中可能有一些本来不属于孙膑兵法的内容搀杂在内，请读者指正。”[218]1984年，张震泽在《孙膑兵法校理》一书中又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上编十五篇，各记‘孙子曰’或‘威王曰’，可称为《孙膑兵法》；下编十五篇，无此等字样，似非孙膑之书，而应别题书名，作为附编；又上下两编篇次先后，亦似有不准确处；现因原书已经通行，又缺乏旁证，本书不复予以变动，体例悉从原书。”[219]

在《孙膑兵法》影印本和通俗本出版10年后，也就是1985年，《银雀山汉墓竹简（壹）》正式出版，在关于《孙膑兵法》篇目和内容的断定中又有新的变化，整理者指出：“墓中所出竹简中有很多篇是不见流传的佚兵书。其中肯定有我们所不知道的佚书，但是也可能有一些是未被我们识别出来的《孙子》佚篇和孙膑书。尤其是《十阵》《十问》《略甲》《客主人分》《善者》等篇，篇题写在简背，与《孙子》和孙膑书相同，书法和文体也分别跟《孙子》或孙膑书中的某些篇相似，但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我们没有把这几篇编入《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而把它们暂时收在本书第二辑‘佚书丛残’中。在编辑《孙膑兵法》通俗本时，我们曾把当时认为有可能是孙膑书的若干篇简文编为下编，供读者参考。其中有些篇（如《将败》《兵之恒失》）在后来的整理过程中已发现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不是孙膑书（详本书〔贰〕），可见通俗本的编辑方法是不妥当的。现在我们把通俗本下编各篇全部移入第二辑‘佚书丛残’中。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了，这样处理也并不排斥其中有一些仍是孙膑书的可能性。”[220]因此，我们看到，1985年出版的《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将下编移出，补入《五教法》一篇，共16篇、294简，文字亦有较多修正。依据1985年文物出版社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孙膑兵法》凡16篇，其篇目依次为：《擒庞涓》《见威王》《威王问》《陈忌问垒》《篡卒》《月战》《八阵》《地葆》《势备》《兵情》《行篡》《杀士》《延气》《官一》《五教法》《强兵》。此版本的《孙膑兵法》是学术界公认的《孙膑兵法》文本。

《银雀山汉墓竹简（贰）》在2010年终于出版，前后24年，有关《孙膑兵法》“下编”的归属问题，编者在《编辑说明》中说：“论兵之篇中，有不少篇过去曾编入《孙膑兵法》下编，但是都缺乏确属孙膑书的证据。其中《将败》《兵之恒失》二篇，篇名与《王道》等论政之篇同见于一块标题木牍，其非孙膑书尤为明显。所以现在把这些篇全都改收入本辑……”[221]其实，银雀山汉墓竹简中哪些内容属于《孙膑兵法》，一直是学术界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从整理小组前后的判断来看，有关“下编”的内容，没有绝对的证据证明其是或者不是《孙膑兵法》。

首先，与孙膑直接相关的文献，以对话形式出现。《擒庞涓》《见威王》《威王问》《陈忌问垒》四篇记载的是孙膑与齐威王的对话，肯定是与孙膑相关的文本，其中《强兵》篇也记载了孙膑与齐威王的对话，但是可能不是孙膑书，因此整理小组将其附在了《孙膑兵法》的最后。

其次，以“孙子曰”起的文献。有《篡卒》《月战》《八阵》《地葆》《势备》《兵情》《行篡》《杀士》《延气》《官一》等10篇，极有可能就是《孙膑兵法》，因此整理小组将其编入。

最后，“下编”15篇。有《十阵》《十问》《略甲》《客主人分》《善者》《五名五恭》《兵失》《将义》《将德》《将败》《将失》《雄牝城》《五度九夺》《积疏》《奇正》等。最初在编辑出版《孙膑兵法》通俗本时，整理小组将有可能是《孙膑兵法》的文献，编为下编。其中哪些属于《孙膑兵法》，学术界一直存在一定的争议。

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的出土，解决了宋代以来两“孙子”的种种学术争议，使得齐孙子《孙膑兵法》得以重现，其兵学价值重新受到重视，对于从《孙子兵法》到《孙膑兵法》的兵学思想的研究也提供了契机。当然，关于《孙膑兵法》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以下对孙膑以及《孙膑兵法》的分析主要还是依照1985年《孙膑兵法》的内容展开，其中一些内容也会涉及“下编”15篇的内容。

三、“战胜而强立”的战争立场

孙膑秉持“战胜而强立”的基本观点，肯定战争胜利本身在国家治理中的价值与意义。当然孙膑虽然重视战争，但是其亦持慎战态度，反对统治者“乐兵”“利胜”等穷兵黩武的做法。同时，孙膑亦提出了“义”在战争中的重要价值，对孙武的兵学思想有所发展。

首先，孙膑以叙述圣王事迹来提出并证明“战胜而强立”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明确肯定战争对国家存亡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价值。与《孙子兵法》相比，《孙膑兵法》对这一观点的论述更多地运用尧舜禹历史故事的叙述来证明其合理性：“尧有天下之时，黜王命而弗行者七，夷有二，中国四。故尧伐负海之国而后北方民得不苛，伐共工而后兵寝而不起，弛而不用。其间数年，尧身衰而治屈，胥天下而传舜。舜击驩兜，放之崇；击鲧，放之羽；击三苗，放之危；亡有扈氏中国。有苗民存，独为弘。舜身衰而治屈，胥天下而传禹。禹凿孟门而通大夏，斩八林而焚九□。西面而并三苗□□……素佚而致利也。”孙膑认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自三皇五帝以来，人类就有争夺。他通过尧舜禹故事的叙述，展现出与儒家完全不同的尧舜禹的形象，肯定了圣王的武功，肯定战争在圣王治理和秩序的形成、维护中所发挥的重要价值，然后紧接着提出“战胜而强立，故天下服矣”的观点，并又完全肯定神农、黄帝、尧、舜、汤、武、周公在朝代鼎革以及政治危局时果断采取战争手段的做法。在孙膑看来，这些战争并未对其圣王形象有丝毫的影响，甚至应该是圣王功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昔者，神农战斧遂；黄帝战蜀禄；尧伐共工；舜代劂管；汤放桀；武王伐纣；帝奄反，故周公浅之。”[222]尤其在战国时期，对那些天天仍然高唱仁义，只是从道义的高度一味反对战争的主张，孙膑毫不客气地指出：“德不若五帝，而能不及三王，智不若周公，曰我将欲责仁义，式礼乐，垂衣裳，以禁争夺”这样的想法是一厢情愿的，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即使不同学派学者标榜的尧舜，也行不通，因此必须“举兵绳之”[223]。而且孙膑的这一思想在战国时期也得到了认可和践行，如张仪在游说秦惠文王时就说了类似的话：“昔者神农伐补遂，黄帝伐涿鹿而禽蚩尤，尧伐驩兜，舜伐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齐桓任战而伯天下。由此观之，恶有不战者乎？”[224]

其次，孙膑肯定战争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重视“战胜”，但亦反对“乐兵”“利胜”等穷兵黩武的做法。战国中期，兼并战争连年不断，为了防止敌国进攻，孙膑认为军队要常备不懈，犹如佩剑，“旦暮服之”[225]，不可须臾离开，所谓“事备而后动”[226]。孙膑非常理性地认识到战争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战胜，则所以在亡国而继绝世也。战不胜，则所以削地而危稷也。”[227]孙膑虽然强调战争的价值，因为在战国时代的时代背景下，战争是完成王业的基本手段，但是重战不是好战，求胜亦不是贪胜。孙膑告诫统治者：“然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228]又曰：“穷兵者亡。”[229]他认为“乐兵”就是好战，“利胜”就是贪胜。穷兵黩武必然导致灭亡，是孙膑所反对的。他指出，只有“恶战者”，方可为“兵之王器也”[230]。孙膑通过“乐兵者亡”“穷兵者亡”和恶战则王等正反两个方面反复强调一定要谨慎用兵。

再次，孙膑秉持“义战”原则，坚信“义”对战争胜负的影响。孙膑虽然多次强调国家富强、委积丰裕等基本物资条件对战争胜负的影响，但是他亦十分强调战争正义性对战争胜负的影响：“故城小而守固者，有委也；卒寡而兵强者，有义也。夫守而无委，战而无义，天下无能以固且强者。”[231]孙膑此处并未单独对“义”进行论述，而是与“委”合论，“委”即委积，就是刍米禾薪等后勤储备，其对战争胜负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孙膑将“委”“义”合论，以坚守城池为例，意思是说，哪怕城池不大，也能够坚守，是因为有充足的后勤储备；兵力不足，而军队的战斗力强，是因为正义在己方。那么，如果储备不足而坚守，没有站在正义的一方而进行战争，天下没有能坚守不败和保持持久强大战斗力的军队。在《威王问》中亦有“立义用兵”的提法。我们认为有关“义”战的提法可能与孙膑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吸取了儒家的部分兵学思想有关，尤其是孟子在战国中期倡导的“仁义”思想。

四、“战道”与战争规律

《孙膑兵法》中引人注目的是对认识和掌握战争规律的科学探求，这就是关于“道”的阐述，并且试图将“道”建构为其兵学思想的理论核心。《孙子兵法》称之为“战道”，含义是相同的。在《孙膑兵法》中，先后提到“道”达50多处，如“地之道”[232]“兵之道”[233]“用兵移民之道”[234]等等，可见孙膑对“道”的重视，亦有其深刻的见解和独特的发挥。在《威王问》中，齐威王和田忌先后向孙膑提出了许多兵学问题，在孙膑看来，他们所问都是一些具体的战术问题，未能涉及战争根本规律问题，因此孙膑颇有感触地感叹二人“威王问九，田忌问七，几知兵矣，而未达于道也”[235]。他在《势备》中也说过：“知其道者，兵有功，主有名。□用而不知其道者，（兵）无功。”[236]具体而言，孙膑所说的“道”和战争规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认为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道”是有关战争全面、根本的问题。关于“道”的内容，孙膑明确指出：“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则知八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237]孙膑所谓的道，正是从更为宏观的层面去把握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即要了解和掌握天时、地利、民心、士气、敌情、战法和战机等有关指导战争的根本问题。《孙膑兵法》中先后提到具备以上条件，并确保有胜利的把握就打，没有胜利的把握就不要轻率用兵。兵凶战危，对战争问题一定要坚持慎重的态度。正是在此基础上，孙膑提出知“道”才是制胜的关键，并不断强调：“先知胜不胜之谓知道。”[238]亦曰：“知道，胜。”又曰：“不知道，不胜。”[239]还曰：“安万乘国，广万乘王，全万乘之民命者，唯知道。”[240]

第二，孙膑在探索战争规律时，十分重视人的因素。如，在《月战》中指出，“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认为“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241]。因为“人”在战争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孙膑通过一组排比来显示战争中人的价值：“十战而六胜，以星也。十战而七胜，以日者也。十战而八胜，以月者也。十战而九胜，月有……［十战］而十胜，将善而生过者也。”[242]因此，孙膑对此又作了进一步的深入分析，这就是“气”（士气）。《延气》篇论述了“激气”“利气”“厉气”“断气”“延气”等等，这些都是关于激励和振奋士气方面的内容。军队的士气历来为兵家所重视，显然孙膑又丰富了这一理论予以专篇论述：“合军聚众，［务在激气］[243]，复徙合军，务在治兵利气。临境近敌，务在厉气。战日有期，务在断气。今日将战，务在延气。”[244]孙膑根据处于战争的不同状态，通过不同的办法来提高士气，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在刚刚集结军队之时，一定要统一思想来激发全体将士的士气；军队经过散徙而再次集结之时，一定要督促将士整治兵器并且振其锐气；军队临近敌国边境时，一定要与士卒同甘共苦，身先士卒以激励士气；如果决战日期确定，一定要激发出一种毫不犹豫、断然不回头、决一死战的士气；如果在决战当天，那么一定要保持甚至延展已经激发出的士气。由于《延气》的残简、断简较多，因此缺字较多，我们难以完整看到孙膑关于“气”的论述，但是从已有的材料来看，其论述已经非常细致全面。

第三，“道”反映在作战指挥上，表现为对阵、势、变、权的全面运用。《势备》云：“凡兵之道四：曰阵、曰势、曰变、曰权。察此四者，所以破强敌，取猛将也。”《势备》惜为残简，我们无法得知此四者的全部内容。大体上，“势”指的是“攻无备，出不意”，就是指进攻的突然性。为了实现突然性，作战行动要迅猛有力。孙膑以弓弩为喻，阐述其观点：“羿作弓弩，以势象之……何以知弓弩之为势也？发于肩膺之间，杀人百步之外，不识其所道至。故曰，弓弩势也。”[245]在《孙膑兵法》中，孙膑就敌我兵力强弱众寡和不同态势如何处置作了具体的阐述。齐威王对于孙膑的回答表示赞许，其赞扬之词就是“善哉！言兵势不穷”[246]。在银雀山汉简未发现之前，学者研究讨论孙膑的兵学思想特色时往往会引用《吕氏春秋》中的概括“孙膑贵势”[247]。今天我们虽然看不到孙膑“贵势”的全部内容，但是从竹书中的片言只语也可略知其精髓所在，如孙膑指出：“夫兵者，非士恒势也。”[248]即用兵不能简单依靠固定不变的形势，亦没有固定不变的形势，因此要取得胜利，那么“巧在于势”[249]。那如何得“势”呢，孙膑认为一定要进行周密的谋划，“事备而后动”[250]，才能收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的效果，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在孙膑的兵学论述中，“权”指的是“昼多旗，夜多鼓，所以送战也”[251]。“送战”即“致战”，引诱、调动敌人就范。从残简推断，“变”似指“（示之远），中之近；（示）之近，中之远”，即《孙子兵法》所说的“示形”（欺骗和佯动）。“阵”的内容，简文缺失。但它位于“势、变、权”之首，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幸有《八阵》《十阵》简文完整，尚可窥见孙膑关于“阵”的观点，亦能了解“阵”在《孙膑兵法》中的重要地位。

第四，重视阵法。《孙膑兵法》非常重视阵法的讨论，这是其与《孙子兵法》的重要不同之一，从简本《孙膑兵法》来看，其中“阵”字出现多达百次，并且有两篇专门讨论阵法的内容，即《八阵》和《十阵》。其中，《八阵》讲“八阵之经”，更多是从宏观上对运用阵法条件的概述：“智不足，将兵，自恃也。勇不足，将兵，自广也。不知道，数战不足，将兵，幸也。”[252]在孙膑看来，能够合理有效运用阵法取得战争胜利的将军必须至少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素养，即智、勇、知道。而孙膑对“知道”更为重视，唯有“知道”的将军才可以“安万乘国，广万乘王，全万乘之民命”[253]。孙膑进而具体对何谓“知道”进行了界定，即王者之将应当具备的重要素质：“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则知八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254]其中，“八阵之经”即用阵之精髓，此为王者之将制胜的重要条件之一。孙膑在此处并没有具体论述每个阵法的分合变化，而是论述阵法运用的基本原则：“用八阵战者，因地之利，用八阵之宜。用阵三分，诲阵有锋，诲锋有后，皆待令而动。斗一，守二。以一侵敌，以二收。敌弱以乱，先其选卒以乘之。敌强以治，先其下卒以诱之。”[255]这一段论述很重要，它使我们对于八阵及其阵法运用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所谓八阵并非八个不同的阵，而是对各种阵势的泛称。在孙膑看来，运用八阵时有两方面的战术要求。首先，要“因地之利，用八阵之宜”。一定要根据战场的地理条件来决定阵法、兵种的具体使用和配备，如在使用战车和骑兵出战时：“易则多其车，险则多其骑，厄则多其弩。险易必知生地、死地，居生击死。”[256]其次，就是布阵时，在具体兵力部署和运用上，每个阵要有前锋和后续部队。一般情况下，把兵力分为三部分，每阵的部署应“斗一，守二”，即先以三分之一的兵力同敌交战，以三分之二的兵力留作机动。遇到弱而乱的敌人，就用精锐士卒，乘敌之弱、乱，率先冲击和突破敌阵，打乱敌军阵势；遇到强而治的敌人，就用饵兵诱敌就范。同时，在《孙膑兵法》中还谈到许多具体阵法：“凡阵有十：有方阵，有圆阵，有疏阵，有数阵，有锥行之阵，有雁行之阵，有钩行之阵，有玄襄之阵，有火阵，有水阵。”[257]孙膑所言的十种阵法，除水阵、火阵是根据战场具体环境和攻击手段而言的，其他八种阵法都是根据军队在战场上的不同战斗队形而言。这些不同的阵法都有其各自不同的优势和作用：“方阵者，所以鄟也。圆阵者，所以槫也。疏阵者，所以吠也。数阵者，为不可掇。锥行之阵者，所以决绝也。雁行之阵者，所以接射也。钩行之阵者，所以变质易虑也。玄襄之阵者，所以疑众难故也。火阵者，所以拔也。水阵者，所以伥固也。”十种阵法的作用分别是主攻、主守、虚张声势、防备分割、分割敌人、弓弩主攻、改变敌人攻击目标和谋划、迷惑敌人、拔城、固守等，并且每种阵法都有不同使用要领，限于篇幅，此处我们仅仅以“疏阵之法”为例：“其甲寡而人之少也，是故坚之。武者在旌旗，是人者在兵。故必疏钜间，多其旌旗羽旄，砥刃以为旁。疏而不可蹙，数而不可军者，在于慎。车毋驰，徒人毋趋。凡疏阵之法，在为数丑，或进或退，或击或pagenumber_ebook=554,pagenumber_book=525[258]，或与之征，或要其衰，然则疏可以取锐矣。”[259]为什么要使用疏阵？孙膑认为，在铠甲不足、兵力又少的情况下，应以欺骗敌方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具体的目的就是要多设旗帜来展示军威，多显兵器来制造军力充足的假象。军阵间的距离不能太远、太稀疏，过于稀疏，军阵就难以迅速回缩，会导致被敌军的威逼；军阵间的距离也不能太近、太密集，过于密集又容易被敌军包围：因此一定要恰到好处，谨慎布置。战车不能急驶，步兵不要急行。因此，在整个军阵的布置时，一定要把军队分为数个战斗群体，各部之间一定要注意疏密得当，任务明确，或进或退，或主动出击或不出击，或攻伐敌军，或截击敌人疲敝的军队。如果疏阵使用得当，那么就可以战胜精锐的敌军。其他的阵法，孙膑均有详细的论述，当然由于汉简本的残缺，部分阵法的内容并不十分完整，但是我们亦可见其大体规模，是我们今天了解战国时期阵法非常重要的出土文献，填补了学术空白。

五、战略战术以及治军思想

《孙膑兵法》中包含了“必攻不守”等富有特色的战略战术思想以及赏罚严明的治军思想，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简要予以论述。

首先，“必攻不守”的思想。在《威王问》中，孙膑认为田忌所提出的赏、罚、权、势、谋、诈均非用兵的紧要问题，只有“必攻不守”才是“兵之急者也”。“必攻不守”到底指什么？其实学术界还是有争议的。一种意见认为，“必攻不守”是指以进攻为主而不是以防御为主的战略指导，强调进攻，就是要把“打击敌人、消灭敌人放在战略首位”[260]，此与战国时期杀人夺城的兼并战争的时代主题是相合的。但若是理解为“片面强调进攻，反对防御”[261]并进行批评，可能并不妥当。另一种意见认为，“必攻不守”意为进攻方向必须选择在敌人没有防守或不易防守的要害地域，它与《孙子兵法》的“攻其所不守”“避实击虚”是同一文意，我们认为后一种意见可能更加符合《孙膑兵法》的原意。孙膑在齐魏桂陵之战中，实行“批亢捣虚”的作战方针，正可以作为这一思想的有力注脚。今天，我们一般使用“避实击虚”这一词语来表述此种作战原则。这一作战原则揭示了战争的一般规律，只要战争存在，它的生命力就是永恒的。斯大林说过：“规定基本打击方向就是预先决定整个战争时期各次战役的性质，因而也就是预先决定整个战争十分之九的命运。战略的任务就在于此。”[262]由此可见，把“必攻不守”释为攻其所不守并没有降低对孙膑这一原则的评价。我们认为学术界两种意见均有其合理之处，当然我们认为后一种意见可能更符合孙膑兵学思想的本义。

其次，提出“恒胜”原则。孙膑在《篡卒》中提出制胜五原则：“恒胜有五：得主专制，胜；知道，胜；得众，胜；左右和，胜；量敌计险，胜。”孙膑所言的“得主专制”就是将军得到了君主完全信任，在军事指挥中有独立专断的指挥权。孙膑把其作为战场指挥者致胜的首要条件是别有深义的。战国中期，战争规模、战场地域和作战方式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将帅依据变化无常的战场情况，实行机断指挥，已成为关系胜负的重要因素。如，公元前308年秦韩宜阳之战时，秦武王与将军甘茂订立息壤之盟，甘茂就是要求武王保证对他的军事指挥不要妄加干预。又如，公元前224年王翦率六十万大军伐楚，临行前向秦王政“请美田宅园池甚众”，也是为了获得机断指挥权而不招致秦王的猜忌。王翦明确向人解释此举的真实目的：“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邪？”[263]孙膑所言的“知道”即知用兵之道，懂得用兵的规律。“得众”即得到兵众的拥护。“左右和”即军队上下同心同德。“量敌计险”在《威王问》中又作“缭（料）敌计险”，即准确掌握敌情并对地形有充分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取得战争的胜利。当然，孙膑还从反面列举了导致战争失败的五个方面：“恒不胜有五：御将不胜，不知道不胜，乖将不胜，不用间不胜，不得众不胜。”[264]

再次，充分调动敌人，在运动中歼敌的思想。在史籍记载的孙膑参与指挥的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中，桂陵之战的“围魏救赵”以及马陵之战的“减灶诱敌”均是充分调动魏军、疲惫魏军并取得胜利的重要战争策略。《孙膑兵法》中有《擒庞涓》，非常详细地记载了桂陵之战中孙膑如何调动魏军，显示了孙膑兵学思想的多个方面。魏国围困赵都邯郸，齐国准备驰援，显然魏国已经有所防备。由于齐国要救援邯郸必须经过卫国，所以“（庞涓）带甲八万至于茬丘”[265]，茬丘即沮丘，是卫都濮阳西南十五里之沮丘城[266]。齐国派出了田忌和孙膑亦带兵八万屯兵边境。面对庞涓攻打卫国，田忌试图救卫，但是孙膑建议攻打平陵，“平陵，其城小而县大，人众甲兵盛，东阳战邑，难攻也。吾将示之疑。吾攻平陵，南有宋，北有卫，当途有市丘，是吾粮途绝也，吾将示之不知事。”[267]抵达平城后，孙膑建议兵分两路，一路专门派遣都大夫中不懂军事的齐城大夫、高唐大夫攻打魏军的屯兵之处环涂。二大夫居然用兵拙劣以至于蚁傅攻城，果然大败。同时，孙膑又“遣轻车西驰梁郊，以怒其气。分卒而从之，示之寡”，即派遣轻锐战车直奔魏国都城大梁的西郊，深入魏国心脏以激怒庞涓，同时还分散士卒以从轻车，故意向魏军示寡、示弱。孙膑通过一系列的行动，调动魏军、欺骗魏军、引诱魏军，结果庞涓果然上当，回军赶往大梁，“弃其辎重，兼取舍而至”[268]，齐军在庞涓的必经之路桂陵设伏，大败魏军于桂陵，主将庞涓被俘虏。在孙膑的军事指挥中，因势而为，化被动为主动，其“示之不知事”“以怒其气”“蚁傅平陵”“示之寡”等都是在调动庞涓率领的魏军，是在运动战中消灭敌人的经典战例，以至时人称赞孙膑：“孙子之所以为者尽矣。”[269]

最后，孙膑军队建设和治军思想。孙膑深知要建设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必须以一定的标准选拔士卒，即“兵之胜在于篡卒”[270]。在孙膑看来，选拔就是选“贤良”者：“用兵移民之道，权衡也。权衡，所以篡贤取良也。”[271]士兵选拔后还要进行基本的管理和训练，“令民素听”[272]，平时就要严格训练士兵养成服从命令的基本素养，正所谓“其勇在于制，其巧在于势，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其富在于亟归，其强在于休民，其伤在于数战”[273]。士兵的勇敢在于军制管理严明，作战之机巧在于指挥得势，士兵的作战锐利在于将领赏罚有信，士兵军事素养的优劣在于军队教导有方；军需充足在于能够速战速决，军队强大在于能够及时休整，军队受损在于作战过多，此处论述涉及治军的各个层面。同时，在军队治理中，孙子强调爱兵“赤子，爱之若狡童，敬之若严师”[274]，但是在用兵时却说“用之若土芥”[275]，亦反映了孙膑兵学的时代局限性。当然，孙膑对将帅亦有论述：“一曰信，二曰忠，三曰敢。安忠？忠王。安信？信赏。安敢？敢去不善。不忠于王，不敢用其兵。不信于赏，百姓弗德。不敢去不善，百姓弗畏。”孙膑特别重视“忠”的标准，这是与《孙子兵法》不同的地方，亦有战国时代明显的时代特征。

六、《孙膑兵法》的佚文及其价值

非常遗憾，《孙膑兵法》世无完书，就作战指导而言，除了银雀山竹简反映的内容外，《战国策》《史记》《汉书》《通典》《太平御览》《武经总要》所载孙膑的一些言论也是不可忽视的。[276]总体而言，从《孙膑兵法》的佚文来看，主要反映了其思想的三个不同层面，与银雀山汉简本《孙膑兵法》亦有呼应之处。

第一，在具体的形势应对上，战争指挥中，孙膑能够非常冷静地判断敌我双方的处境和形势，最大程度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批亢捣虚，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其中《战国策》《史记》的史料不容忽视。

据《史记》载：“忌数与齐诸公子驰逐重射。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马有上、中、下辈。于是孙子谓田忌曰：‘君弟重射，臣能令君胜。’田忌信然之，与王及诸公子逐射千金。及临质，孙子曰：‘今以君之下驷与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既驰三辈毕，而田忌一不胜而再胜，卒得王千金……孙子曰：‘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捲，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老弱罢于内。君不若引兵疾走大梁，据其街路，冲其方虚，彼必释赵而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孙子谓田忌曰：‘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三万灶。’”[277]

从文例而言，此类佚文与《孙膑兵法》上编的内容非常相似，以记载孙膑的主要事迹、问答等为内容，亦能反映孙膑的兵学思想。而事实上，司马迁正是利用“田忌赛马”“围魏救赵”（桂陵之战）和“减灶诱敌”（马陵之战）三则基本史料支撑了整个孙膑传记的撰写，其中亦反映了孙膑“兵权谋”的特征。

另，在《战国策》中，孙膑对田忌的建议亦可见孙膑在面对复杂政治军事局面的敏锐判断，田忌与邹忌（成侯）的矛盾已经凸显，作为手握重兵的将军，孙膑为其做出了非常合理的军事计划，帮助其取得先机。当然田忌并未听从孙膑建议，果然田忌的结局正如孙膑所断定：“不然，则将军不得入于齐矣。”此亦能说明孙膑对时势把握的精准。据《战国策》载：“田忌为齐将，系梁太子申，禽庞涓。孙子谓田忌曰：‘将军可以为大事乎？’田忌曰：‘奈何？’孙子曰：‘将军无解兵而入齐。使彼罢弊于先弱守于主。主者，循轶之途也，辖击摩车而相过。使彼罢弊先弱守于主，必一而当十，十而当百，百而当千。然后背太山，左济，右天唐，军重踵高宛，使轻车锐骑冲雍门。若是，则齐君可正，而成侯可走。不然，则将军不得入于齐矣。’田忌不听，果不入齐。”[278]同时，作为田忌非常重要的辅臣，田忌在齐国失势后，孙膑此后的事迹亦不载。

第二，对《孙子兵法》内容更深入的发展。我们知道《左传》中就有“先人有夺人之心，军之善谋也”[279]的提法，《孙子兵法》亦有“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280]的论述，亦有“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281]的理想。据《通典》载：“战国齐将孙膑谓齐王曰：‘凡伐国之道，攻心为上，务先服其心。今秦之所恃为心者，燕、赵之权。今说燕、赵之君，勿虚言空辞，必将以实利以回其心，所谓攻其心也。’”[282]孙膑“攻心”的讲法，在后世兵书以及《孙子兵法》的注释中亦有体现，如张预在《形篇》中对“可胜者攻也”的注释“知彼有可胜之理，则攻其心而取之”[283]。在《军争篇》中对“将军可夺心”的注释“心者，将之所主也。夫治乱、勇怯，皆主于心。故善制敌者，挠之而使乱，激之而使惑，迫之而使惧，故彼之心谋可以夺也。传曰‘先人有夺人之心’，谓夺其本心之计也。又，李靖曰：‘攻者，不止攻其城、击其陈而已，必有攻其心之术焉。’所谓攻其心者，常养吾之心，使安闲而不乱，然后彼之心可得而夺也”。

第三，佚文属《孙膑兵法》论著内容的部分。首先，对《孙子兵法》内容的阐释，曹操《魏武帝注孙子》中曰：“孙膑曰：‘兵恐不投之于死地也。’”赵蕤《长短经》：“孙膑曰：‘兵恐不可救。’”[284]实则是为《孙子兵法》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思想的继续阐释。银雀山汉简发现后，我们又发现一条可能为《孙膑兵法》的佚文。据《汉书》载：“汤曰：‘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又兵法曰‘客倍而主人半然后敌’，今围会宗者人众不足以胜会宗，唯陛下勿忧！”[285]在典籍引用兵书时，往往会以“兵法”言之。“客倍而主人半然后敌”此语正是出自《孙膑兵法·客主人分》，当然此亦反映了汉代《孙膑兵法》的部分兵学原则在军事指挥领域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其次，是孙膑在战国特有的形势之下，对中国兵学的创造性发展，如其对骑兵作用的论述。据《通典》载：“孙膑曰：用骑有十利：一曰，迎敌始至。二曰，乘敌虚背。三曰，追散乱击。四曰，迎敌击后，使敌奔走。五曰，遮其粮食，绝其军道。六曰，败其津关，发其桥梁。七曰，掩其不备卒，击其未整旅。八曰，攻其懈怠，出其不意。九曰，烧其积聚，虚其市里。十曰，掠其田野，系累其子弟。此十者，骑战利也。夫骑者，能离能合，能散能集，百里为期，千里而赴，出入无间，故名离合之兵也。”[286]孙膑从十个方面指出了骑兵在战国时期战场上的重要作用。又据《武经总要》载：“孙膑亦曰：‘骑战之道，以虚实为主，变化为辅，地形为佐。’又有十利八害焉。一、乘其未定。二、掩其不固。三、攻其不属。四、邀其粮道。五、绝其关梁。六、袭其不虑。七、袭其战器。八、陵其恐惰。九、掩其未装。十、追其奔散。此十利也。八害者：一、敌乘背虚，寇蹑其后。二、越阻追北，为敌所覆。三、往而无以返，入而无以出。四、所从入者隘，所由去者远。五、涧谷所在，地多林木。六、左右水火，前后山阜。七、地多污泽，难以进退。八、地多沟坑，众草接茂。此八害者，皆骑士成败之机。将必习之，乃可从事焉。”此处孙膑又全面论述骑兵在战场的优势和劣势，即“十利八害”。这些佚文可以与银雀山汉简的部分内容对照，如《八阵》：“车骑与战者，分以为三，一在于右，一在于左，一在于后。易则多其车，险则多其骑，厄则多其弩。险易必知生地、死地，居生击死。”

我们知道，战国时期作战非常重视快速机动，一个很重要的物质条件就是骑兵已成为一个独立兵种，在战场上崭露头角，显示出其特有的威力。作为军事指挥家、兵学家的孙膑，敏锐地觉察到骑兵在战场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进行科学的总结，提出了骑战的若干原则，其学术价值和对战争指导的作用不可低估。在孙膑去世多年后，西汉同匈奴在荒漠草原展开了骑兵集团对骑兵集团的大规模机动作战，而其骑战之法大体上不外乎孙膑所提出的一般原则。

# 第四节　银雀山汉简佚名兵书研究

1972年4月，山东省博物馆与临沂文物组等相关单位在临沂县的银雀山发掘了两座汉墓，经考古学家确定，银雀山汉墓的下葬年代是汉武帝初年。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大量的竹简，集中在一号墓中，二号墓仅出土《元光元年历谱》。银雀山汉简共计有完整简、残简4942枚，此外还有数千残片，竹简主要有长短两种，其中大多内容都是长简书写。其中，长简长为27．5厘米左右，宽多为0．5～0．7厘米左右，厚约为0．1～0．2厘米；短简仅有占书一类的内容，多为残简。简文书体为早期隶书，学者断定其为文帝、景帝至武帝初年的抄本，由于抄本并未有严格避讳“邦”“盈”“恒”“彻”等字的现象，因此我们无法根据避讳对其抄写年代作非常具体的推断，学者一般认定其抄写年代约为公元前140年至公元前118年之间。银雀山汉简主要出土了《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晏子》《守法守令等十三篇》《论政论兵之类》《元光元年历谱》等先秦古籍及许多古佚书。

1974年，吴九龙、毕宝启发表了《山东临沂西汉墓发现〈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的简报》[287]，公布了银雀山汉简最受关注的内容，自此以后，银雀山汉墓竹简开始进入学者研究的视野。同期还发表了许荻的《略谈临沂汉墓出土的古代兵书残简》和罗福颐的《临沂汉简概述》两篇概述性文字，由此拉开了银雀山汉墓竹简研究的序幕。

银雀山汉墓竹简的发现，具有非常重大的学术意义，基本上解决了《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的学术公案以及部分兵书成书年代的问题，轰动一时。临沂银雀山汉墓整理的大批先秦竹简，竟然无一儒家经典，而兵法类文献则占有相当大比重。这种现象当然与墓主人有关，在一号墓中出土了漆耳杯两件，底部有“司马”二字，学者推测其墓主人当为司马氏。同时，银雀山汉墓还出土了其他兵书类文献，如我们熟知的《六韬》《尉缭子》《晏子》等，同时有大量的传世史籍未著录的佚名兵书。银雀山汉简是经考古发现，本身不存在任何辨伪问题，因此这批文献的价值弥足珍贵。但出于种种原因，银雀山汉墓竹简的后续整理十分缓慢。1985年9月出版《银雀山汉墓竹简（壹）》，而1981年已经初步定稿的《银雀山汉墓竹简（贰）》直到2010年1月才出版，《银雀山汉墓竹简（叁）》仍在整理中，尚未出版。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银雀山汉墓竹简的整理与研究严重滞后。

银雀山汉简佚名兵书主要包括《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以及《佚书丛残》中的大量内容，由于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亦较为庞杂，我们仅对非常具有学术意义的部分内容进行论述。

一、《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兵学内容

银雀山汉墓竹简出土了一方完整的木牍，木牍上抄写了13个篇题，而《守法守令等十三篇》正是根据这方木牍整理出来的，学者根据相关信息推断大概均为战国时期的作品。那为什么是13篇呢？我们认为可能与《孙子兵法》的篇数存在一定的关系。由于《孙子兵法》在战国时期影响很大，尤其在兵书领域的地位更是不容忽视，因此编订《守法守令》的内容时，编订者也以13篇作为一个标准。《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内容包括《守法》《要言》《库法》《王兵》《市法》《守令》《李法》《王法》《委法》《田法》《兵令》以及《上篇》《下篇》等，并明言“凡十三”，可见其为一组无疑。其中各篇的次序，学者有一定推断，并认为其有一定的齐国色彩。[288]为了研究方便，学术界将其命名为《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性质，我们还是认同李学勤的判断：“《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一书的性质颇似《尉缭子》，以论兵为主，兼及治政。我们既然承认《尉缭子》是兵书，《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也应当列为兵书。”[289]

《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实际整理出来的仅有十篇。其中《委法》篇，就其篇题而言，其内容肯定是论述物资的，但是《王法》《田法》《守法》《守令》《库法》等五篇都会涉及此类内容，难以完全厘清，与之相关的内容可能已经编入这五篇中了。而《上篇》《下篇》根本无法从篇题上断定其内容，因此亦缺。《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与传世文献相关的主要有《守法》《守令》《王兵》《兵令》。其中，《守法》《守令》由于简文残缺非常严重，难以清晰划分，暂时合为一篇，其内容与墨子中的《备城门》《号令》多有相合之处。《王兵》内容见于今本的《参患》《七法》《地图》等篇中，但是其与《管子》一书的关系仍待进一步研究。《兵令》与《尉缭子·兵令》有诸多相合之处，当然也存在很多异文。其他多为佚书，如《田法》《市法》《库法》等内容可能是反映齐国当时的主要社会制度的。

就《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内容而言，涉及兵学的各个方面。其中，《守法》《守令》两篇由于竹简散乱残缺，所以难以进行明确的分篇，因此整理者将其合为一篇，主要内容是谈守城之法以及法令；《要言》是以格言的形式来谈治国理政的内容；《库法》主要是谈军赋与库藏的制度，亦与军队后勤等相关；《王兵》主要谈王者用兵之道，集中反映了其兵学思想；《市法》是谈市廛制度；《李法》谈刑戮制度；《王法》主要内容是王者之道的阐述；《田法》的内容是当时的土地分配制度和赋税制度；我们认为，《兵令》主要阐述了政治与战争的关系以及战场纪律对作战的重要作用。《守法守令等十三篇》是经过专门编订而成，也反映了编订者的基本兵学思想，大体而言，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兵学内容进行概述。

第一，强调政治对战争的作用。这方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要言》《王兵》等篇中。战争是两个或多个国家实力的全面抗衡，而君主治国的方式与国家实力息息相关，《要言》曰：“善治国者，四国不危。身不治，不能自葆（保）。家不治，不能相冣（聚）。官不治，不能相使。国不治，非其主之有也。”在治理中，“公”的意识非常重要，或可以说是国家治理的总原则，《要言》曰：“凡治之道，公□……”在官员的管理中，要秉公处理，《要言》曰：“治官莫如公以直矣。”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君主一定要废弃私欲私心，秉持公心，并将其作为治国的纲纪，《要言》曰：“废私立公，为国之纪也。”同时，作为君主，一定还要爱民、敬法、亲贤，《要言》曰：“爱民如赤子，敬法如师，亲贤如父。”《要言》在提出治国时，并非笼统论之，而是有较为细致的区分，其将当时的天下国家分为大国、中国、小国三大类：“大国事明法制，饬仁义；中国以守战为功；小国以事养为安。大国外示诸侯以道pagenumber_ebook=565,pagenumber_book=536（德），内示民明（萌）以仁爱。”不同等级的国家在治理中的侧重点还是完全不同的。在《王法》中亦有类似的论述：“大国行仁义，明道pagenumber_ebook=565,pagenumber_book=536（德），中国守战，小国事养，天地之礼也。”尤其是其有关政治与战争关系的考虑也反映在《兵令》篇中，《兵令》曰：“兵者，以武为栋，以文为□；以武为表，以文……以文为内。”就是说，战争的问题，一定是军事为手段，政治为目的，两者互为表里，各适其用。亦曰：“武者所［□□］適（敌）也，文者所以守也。兵之用文武也，如乡（响）之应声，而□之随身也。”就是说，军事在进攻中的作用更大，政治在守御中作用更大，因此文武对于战争而言，就像响之应声，影之随身一样，密不可分。

第二，非常重视农商经济发展对战争的重要价值。战国中后期，很多国家普遍重视耕战，因为农业生产对战争胜负的作用非常大，如在长平之战的后期，秦赵两国的粮食供应都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不过赵国难以破局，最终成为长平之战失败非常重要的原因。在这一点认识上，《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亦不例外，《王法》曰：“臣闻今世捶（垂）拱牟戎（农）粟而食者二人，随戎（农）者一人，与戎（农）者三人，然世审节之而以足。尝试使三人一岁俱出耒耨之端，是有三岁余食也。二岁俱出耒［耨之］端，是有六岁余食也。三岁俱出耒耨之端，是有十岁余食也。”可见其对农业的重视以及农业对社会发展价值的肯定，在具体论述中，更侧重于从制度的设计等方面进行论述，如在《田法》中，其曰：“□□居焉，循行立稼之状，而谨□□美亚（恶）之所在，以为地均之岁……□巧（考）参以为岁均计，二岁而均计定，三岁而壹更赋田，十岁而民毕易田，令皆受地美亚（恶）□均之数也。”《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同时还重视商业对社会的重要价值，在先秦各家中是非常有特色的，专门有《市法》一篇。其曰：“王者无市，pagenumber_ebook=566,pagenumber_book=537（霸）者不成肆，中国利市，小国恃市。市者，百化（货）之威，用之量也。中国能［利］市者强，小国能八七五利市者安。市利则化（货）行，化（货）行则民□，［民□］则诸侯财物至，诸侯财物至则小国富，小国富则中国。”我们发现，虽然《市法》开篇便谈“王者无市，霸者不成肆”，但是最终其还是落在了“中国利市，小国恃市”上，并对其价值进行了必要的肯定，尤其通过法规的方式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管理：“市必居邑之中，令诸侯、外邑来者毋□□□。”通过农业、商业的发展，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而富强是战争胜利，治理意志实现的根基，正如《王法》所言：“国富则民众，民众则兵强，兵强则土广，土广则主尊，［主尊］则令行，［令行］则敌人制，［敌人制］则诸侯宾服，［诸侯宾］服则□立，□立则王者之翘治也，不可不审也。”

第三，提倡王者用兵之道。我们认为，王者用兵之道在《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中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王者之兵体现在对战争的准确定位和认识上，即“尊主安国之主”。《王兵》曰：“主所以卑尊贵贱，国所以存亡安危者，莫凿于兵。故［□］诛暴乱，伐不道，必以兵；□□奸邪，闭塞奇施，必以刑。然则兵者，古（固）所以外诛乱，内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主。”兵在一个国家具有非常根本的地位，关涉国家的安危存亡，关乎尊卑贵贱秩序的维持。对外，兵可以讨伐不义，征讨暴乱者；对内，可以禁止奸邪之事，维护正常的秩序。其次，王者之兵也体现在君主、相国与大将三者之间的各司其职，互相信任。《王兵》曰：“王兵者，必三具：主明，相文，将武。”真正的王者治兵，一定是君主明察，相国主文，大将主武，三者相互配合，缺一不可。三者具体职责亦有具体论述：“主事者，将出令起卒有日，定所欲功（攻）伐国，使群臣、大吏、左右及父兄毋敢议于成，主之任也。相国者，论功劳，行赏罚，不敢隐贤，使百官共（恭）敬悉畏，毋敢□随（惰）行□，以侍（待）主令。大将者，□□……”由于简文残缺，有关大将的职责不得而知。当然下文对将的职责有所补充：“是故将者，审地刑（形），选材官，量蓄积，撰勇士，察知天下，□御机数，而图险（阻）。”这也符合我们对大将在战争中职责的定位与理解。再次，先计后战的思想。《王兵》明确提出：“故计必先定，然后兵可以起。计未定而兵起者，兵自怠者也。”最后，充分了解敌情，即知彼知己百战百胜的思想。《王兵》曰：“故不明適（敌）国之制者不可伐也，不知其蓄积不能约，不明其士卒弗先（陈），不审其将不可军。夫以治击乱，以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教士击驱民。此十战十胜，百战百胜之道。”只要充分清楚敌人的内情，才能确定到底打与不打，才能做到高明指挥，达到以强击弱、以实击虚的效果，实现无往而不胜的目的。

第四，重视军备与训练的思想。《守法守令等十三篇》非常重视武器、人才以及训练的价值，其中记载了大量非常具体的器械、军事工程内容。在《王兵》中提出：“□［□］□□取天下精材，论百工利器，收天下豪桀（杰），有天下俊雄。春秋谷（角）试，以阑（练）精材。动如雷神，起如蜚（飞）鸟，往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能禁止。”获取天下最精良的武器装备，网罗天下最优秀的人才，同时进行非常严格的训练，那么战斗力就会非常强劲，行动起来能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抵达战场，军队在战场上，独出独入，如入无人之地，迅速完成战斗任务，敌人根本无法抵挡。《王兵》也明确指出后勤补给充分、士兵装备精良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有积委，久而不蒉（匮）。器戒（械）备，功（攻）伐少费。”当然，在整个《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中，大量有关守城的器械与工程，都是非常具体的，兹不一一列举。

第五，重视赏罚的作用。赏罚在治军中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也不例外。如，《王兵》曰：“令行□□□□百则天下畏之。”亦曰：“必罚有罪而赏功，则天下从之。”又曰：“赏罚□，民不幸生，则贤臣权尽。”在谈到相国在王者之兵的具体职责时，赏罚问题也是其非常重要的内容：“相国者，论功劳，行赏罚，不敢隐贤，使百官共（恭）敬悉畏，毋敢□随（惰）行□，以侍（待）主令。”在十三篇中，有《李法》一篇，专门规定了相关的惩罚内容，由于残简过多，所以此篇的内容较少：“……□然而置李者，所以守国邑之□……，……□吏啬夫有罪，巠（轻）重皆在国□谨以从事，国□……，……为公人三日。李主法，罚为公人一……，……啬夫与地吏斩所……，……□弗能得者，□啬夫以其官罚□国城一岁，地……，……□之邑啬夫夺半岁之艾（刈），其余□□……”虽然篇幅较短，但是其基本形式内容亦可见一斑。在《田法》中谈到相应的土地赋税制度时，亦曰：“卒岁少入百斗者，罚为公人一岁。卒岁少入二百斗者，罚为公人二岁。出之之岁□□□□□者，以为公人终身。卒岁少入三百斗者，黥刑以为公人。”在《兵令》中，亦曰：“□□……制，严刑罚□□赏，全功发（伐）之得，伸（陈）斧越（钺），饬章旗，有功必□，犯令必死。”

第六，在攻守之中尤其重视防守，尤其是守城的具体设施、方式方法与法令制度。在《王兵》中，有从原则方面谈到守御的内容，其曰：“凡守，谨中如备外，敬（警）内如慎適（敌）。”当然，我们发现整个《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大量的内容都与守城的具体细节相关。《守法守令等十三篇》谈到“守城之法”“守城之数”“守城之令”“城守之备”“城守之造”等，其开篇便曰：“战国应敌……□固守。战国者，外修城郭，内修甲戟矢弩。万乘之国，郭方七里，城方九［里，城高］九仁（仞），池□百步，国城郭……［郭］方十五里，城方五里，城高七仁（仞），池广八十步，大县……”就是说参与战争的国家，一定要注重固守城池。从战国时期的战争情况来说，当时攻城作战已经成为战国中后期非常重要的作战方式。我们从《墨子》已经能够看出，当时守城已经成为战争中非常专门的分支，如，此处指出的万乘之国的标准：“万乘之国，郭方七里，城方九［里，城高］九仁（仞），池□百步。”《守法》《守令》中很多内容与《墨子》相关，如“守城之法，客四面蛾（蚁）傅之，主人先知之，主人利”与《墨子·备城门》的“客冯面而蛾傅之，主人则先之知，主人利，客适”非常类似。“守城之令，主人毋得与客言，毋得遇”与《墨子·号令》中“客、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相关。“禁邪为次，杀鸡狗毋令有声□”与《墨子·杂守》“寇至，先杀牛、羊、鸡、狗、乌、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脑、羽。彘皆剥之”相关。可以说，其中存在大量的兵技巧的内容。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应当是当时兵学家以一定的思路，可能是以守城为本，旁及其他，精心选辑的内容，涉及兵学内容的各个方面，其与传世典籍《管子》《墨子》《尉缭子》等的重合，其实亦反映了战国晚期兵学与诸子学融合的潮流。

二、《佚书丛残·论政论兵之类》兵学思想述略

《银雀山汉墓竹简》第二辑中最重要的内容是《论政论兵之类》，整理者归入《论政论兵之类》中的文献多达50篇，大多为古佚书。就其内容而言，涉及兵政内容的方方面面，就其论述方式而言，大多以逐条列举和排比的方式。当然，如果我们再进行细致分类的话，可以分为三类，即论政类、论兵类和论政论兵类。由于这些文献内部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关联，篇目又比较多，我们无法对其进行一个整体性的研究，当然也无法面面俱到对其进行逐一的介绍或研究，因此我们仅仅拟对以下各类文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简要论述，以展现其基本思想内容。

第一，论政类文献以及相关主旨。

论政类基本上不直接涉及兵学的内容，但是从广义上来说，其应当也属兵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主要包括《王道》《五议》《效贤》《观庳》《为国之过》《分士》《三乱三危》《有国务过》《十官》《六举》《议》《国法之荒》《听有五患》《德在民利》《富国》等15篇，我们以下仅以《王道》《五议》《为国之过》等内容相对比较完整的三篇文献为例简要论述。

《王道》主要以列举的方式提出了王者之道的五个方面：“王道有五：一曰能知为君为国之致。二曰能以国家□□□□□国之君亲，远方之君至。三曰能神化。四曰能除天下之共忧。五曰能持尚功用贤之成功……”简而言之，王道就是能够洞悉并贯彻身为君主治理国家的正确方式，能够招徕远国，能够以信教民，为天下民众除去祸患，消除忧愁，能够赏贤使能，任用人才，从而达到国家昌盛、富国强兵的效果。

《五议》提出了“有国之五议”。第一，“能知言之所至者也，能知言之所至，能为有天下有国者定治之高卑”。就是有能够“总言”的“知言”者。“知言”者的最高水准就是能够为拥有天下和国家的君主确立治理秩序的尊卑。第二，“能知知之所至者也，能知知之所至，能为有天下有国者定可与不可”。就是有“知知”者，懂得治国的智慧，其最高的水准就是能够为拥有天下和国家的君主判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第三，“言用行，行而天下安乐，能极得也。能极得，万民亲之，天地与之，鬼神□助”。如果其“言”能够付诸行动，当然此处的“言”可能是特指，就是指上文“知言”的内容，也可能是泛指，均可以讲通，就是说正确的治国理念能够得以顺利地贯彻，那必将是一种最高的德，能够如此，天下万民一定会亲近，天地鬼神也都一定会协助的。第四，“天不言，万民走其时，地不言，万民走其财。能知此，知治之所至者也。能知治之所至，能不以国乱，能不以国危”。就是说，天地不言，万民依照四时而生活，能洞察这种无为而治的治理方法，是治理的最高境界，这样国家就不会出现危乱的状况。第五，“能知极不可乱之治，能不以国惑，能不以国怠”。意思是说，能够通晓治理国家中“极不可乱之治”的道理，就可以做到在国家治理中不迷惑，不懈怠。

《为国之过》以逐条列举的方式论述治国的得失，从反面去谈国家治理的过失，论述了国家的存亡、君臣的关系等内容。“为国之过”共15条，篇幅非常大，我们仅举一例。“一，为国之过：欲下之尚合，民之尚亲也，而法令不行，其下易得而进也，易得而退也，其民易得而利，易得而害也。故其下无道尚合，民无道尚亲。”就是说，治理者在治理国家中容易出现的失误，君主希望能够和臣子和衷共济，能够与民众建立深厚的感情，愿望是对的，但是在实际的治理中却往往因为法令不能推行，臣下的进退轻而易举，并无规则可循，民众的利害得失亦无任何的标准，因此臣子无法与君主和衷共济，民众也无法与君主亲密无间。

当然，很多文献亦由于残简较多，我们难以完全了解其中的全部内容，仅仅依据一些残简或篇名来推测其基本内容。如《效贤》篇属论政类文献，整理者仅仅根据内容整理出一片残简，其内容当为举贤和用贤的一些基本内容。《观庳》属论政类文献，内容就是非常审慎地体味一些治理中重要事件的微小征兆。

第二，论兵类文献以及相关内容。

论兵类文献大多最初都编入《孙膑兵法·下编》中，主要包括《将败》《将失》《兵之恒失》《持盈》《地典》《客主人分》《善者》《五名五共》《起师》《奇正》《将义》《观法》《程兵》《将德》《将过》《曲将之法》《雄牝城》《五度九夺》《积疏》《选卒》《四伐》《亡地》《十阵》《十问》《略甲》《万乘》等26篇。其中，论兵类文献对将的论述较多，以将命名的就有《将败》《将失》《将义》《将德》《将过》《曲将之法》等6篇，其他篇目中也间或有对将的相关论述，我们以下集中对这6篇的内容进行论述。同时对《兵之恒失》等也进行简要介绍，以观其他篇章的内容与规模。当然，作为银雀山汉墓竹简论兵理论水平最高的《奇正》，我们下文将专门讨论。

我们认为银雀山汉墓竹简中有如此集中对将军的论述，这与春秋战国时期文武分职有很大关系，也与战国时期将军在战争胜负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关键有关。《将败》主要谈将帅的才能缺陷，如“不能而自能”“骄”“贪于位”“贪于财”等等，即自以为是、自我估计太高，骄横，贪恋权位，贪财，等等，列举了多达20项。《将失》主要通过罗列各种现象来谈导致战争失败的诸多将帅失误，如“失其所以往来”“是非争，谋事辩讼”“民苦其师”“师老”“师怀”“兵遁”“军数惊”“多疑众疑”“期战分心”“不能以成阵出于夹道”“战而有忧”等等，基本表达为“……，可败也”。即毫无战略目的地盲目调动军队，谋划上争论不休、无法统一思想，民众痛恨战争，士兵长期在外，士兵怀念乡土有所挂虑，士兵逃遁，军队多次遭到惊扰，将帅指挥犹豫不决、士兵行动狐疑，临战军心不稳，军队没有摆好阵势贸然通过狭窄的道路，作战时忧虑重重，等等，列举了多达32项。《将义》篇谈到将军应当有“义”“仁”“德”“信”“智”“决”等德，每种品格各有其效用，并以身体为喻来论述其重要性与各种品格的不可或缺，其曰：“故义者，兵之首也。……故仁者，兵之腹。……故德者，兵之手也。……故信者，兵之足也。……故夬（决）者，兵之尾也。”其论述各种德行的句式相同，如对“义”的论述：“将者，不可以不义，不义则不严，不严则不威，不威则卒弗死。”就是说，作为优秀的大将，一定要有义，没有义就不能做到严明，不严明就不可能有权威，没有权威士卒根本不可能在战场上为其效命。《将义》中论述的内容在《孙子兵法》“五德”的内容上增加了“义”“德”，“五德”直接提及的是“智”“信”“仁”，“严”是置于“义”德之下，“决”即为“勇”。《将德》应当列举了将军的德行，我们能看到的如“将军之恒也”“将军之智也”“将军之敬也”“将军之惠也”等内容，当然还有一残简，如“赤子，爱之若狡童，敬之若严师，用之若土盖（芥），将军［之□也］”，虽未明确点出具体属于哪种德，但是其内容不外是对士兵要爱、要敬，更要毫不吝惜地任用。“赏不榆（逾）日，罚不还面，不维其人，不何……”讲的正是将军的赏罚严明，当为“信”德。《将过》主要讲敌将之过，其开篇便言“適（敌）将之过十”，紧接着列举了十种敌将的过失，而敌将的每种过失，己方都有相应的非常具体的对策：“勇而主轻死者可秀（诱），急而心促者可久，贪而好货者可洛（赂），仁而信人者可诈，仁而慈众者可先，知（智）而心怯者可战，知（智）而精洁者可后，知（智）而心缓者可牧（谋）……”《曲将之法》仅有两简，其曰：“臣之能曲将之法，我使夸用而好见功伐于将长者，使之先禺（遇）之；丌（其）谦信而勇敢者，使救之；丌（其）上知天道，下知地利者，使旁大将；丌（其）年老长而数笵（犯）大战者，使居大后。”可以看出，其核心内容是君主根据将军各自的情况，因材而用，应为君主用将的一些原则。

《兵之恒失》主要谈治兵之失，包括“难敌国兵之所长，耗兵也”“欲强多国之所寡，以应敌国之所多，速屈之兵也”“备固，不能难敌之器用，陵兵也”等等，意思是说，勉强地去增强国家的劣势，对国家会造成很大的耗费，导致国家军队受到损耗，就是“耗兵”；勉强去增多本国所不具备的条件，去对付敌国的优势力量，那么军队的战斗力很快就会衰竭，这就是“速屈之兵”；如果防御不够坚固，难以抵挡敌军进攻的武器装备，那么这必定是遭受欺凌之兵。同时还指出：“兵失民，不知过者也。兵用力多功少，不知时者也。兵不能胜大患，不能合民心者也。”就是说，在战争中，军队失去民众的支持，那就是因为不知道去改正所犯的过错；兴师动众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成效，就是因为在战争中没有把握有利战机；军队无法抵御祸患的考验，那是因为没有得到民心。

第三，论政论兵类文献以及相关论述。

论政论兵类文献在论述中往往将政治与兵学内容结合起来，其中主要包括《务过》《患之》《君臣问答》《郭偃论士》《民之情》《有国之效》《有主以为任者》《自危自忘》《三算》等9篇。我们以下以《务过》《民之情》为例进行论述。

《务过》内容仅有三条：“一曰：不知城之不可以守地。二曰：不知治之不可为万民先者。三曰：不知民之不可以应坚敌。”其中，论兵内容是准确估量城池作为守地的价值以及应对强大敌人时对民众力量的准确估计，论政的内容就是不了解治国万万不可为天下先，类似于告诫性质的内容。《民之情》的整理者主要列举了八条，在总结语中指出“传曰：用众无得于八者，而欲徒以刑罚威之，难以用众”。其中八条中相对比较完整的有：“三曰：卿大夫官吏士民儆（敬）节，高丌（其）谊（义），佴丌（其）□，行丌（其）俗，民之请（情）也。四曰：卿大夫官吏士民之守职也固，民死分，民之请（情）也。五曰：知所轻所重之分，而俗高贤。俗高贤而民志，民志可与犯难，民之请（情）也。……八曰：赏罚信，功贵劳利，所以致显荣佚（逸）乐之涂（途）陕（狭），民劝赏猥（畏）罚，民之请（情）也。”通篇以列举的方式来讨论民众的基本情性、意愿、愿望等，并建议治理者应当以此作为各种治理内容的出发点，其“因人情”的讲法，可能与韩非子的思想有一定关联。

三、《奇正》的兵学理论高度

《论政论兵之类》所收文献多达50篇，我们无法一一作出非常详细的研究与分析，从50篇所论述内容的重要性以及其所展现的理论思维高度而言，首推《奇正》。从内容上说，“奇正”的观念除了在《孙子兵法》中论及之外，在《淮南子》《六韬》《尉缭子》等典籍中均有较为精彩的论述，但就目前而言，银雀山汉简本《奇正》的论述更为系统、完整、深刻，正如李零曾高度评价道：“最有价值，要数《奇正》。《奇正》是很有哲理的一篇，内容是讨论古代兵学概念中的‘奇正’。……我个人认为，这才是银雀山兵书中最重要的发现，它的水平完全可以比美《吴孙子》十三篇。”[290]

“奇正”是《孙子兵法·势篇》提出的重要观念之一，也是先秦兵学思想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一般以常法为正，变法为奇，它包括正确使用兵力和灵活变换战术两个方面。具体地说，在兵力使用上，守备、钳制的为正兵；机动、突击的为奇兵。在作战方式上，正面攻、明攻为正；迂回、侧击、暗袭为奇。在作战方式上，按一般原则作战为正，采取特殊战法为奇。在战略上，堂堂正正进军为正，突然袭击为奇”[291]。这也是学术界一般的看法，而《奇正》篇则是专门对“奇正”观念从概念的层面上进行全面阐述，理论水准非常高，其在兵学史上的地位非常重要。我们认为《奇正》篇正是反映了战国时期兵学家对奇正这一对兵学思想的理解高度。我们以下拟从四个方面对其思想内容及其特点进行论述。

首先，《奇正》篇受到战国时期名家思想的影响，理论性非常强，思想更系统化、更富哲理性，使得兵学思想的内涵更加丰富。我们认为战国时期齐国稷下学宫的学术繁荣对其思想的形成可能产生了影响，[292]使其尤其是在“形名”方面的论述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单从字频上来说，提及“刑”（即“形”）的地方就有18处之多；“名”在此篇中也备受关注，其中“形”“名”并举的地方就有三处。李零认为其与《孙子兵法》存在着很大关联：“《奇正》从‘分数’讲‘形名’，从‘形名’讲‘形势’，‘分数’是‘形名’的基础，‘形名’是‘分数’的应用，和这里的讲法大体一致。在《奇正》篇中，‘形名’不仅是控制万物生化的学问，也是控制战局变化的学问。”[293]当然，我们认为，稷下学宫的名家思想可能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294]《奇正》篇以“天地之理”始，讲到“四时”“五行”又讲到“万物”“万生”，最后还讲到“圣人以万物之胜胜万物，故其胜不屈”，《奇正》篇指出：“天地之理，至则反，盈则败，□□是也。代兴代废，四时是也。有胜有不胜，五行是也。有生有死，万物是也。有能有不能，万生是也。有所有余，有所不足，刑（形）埶（势）是也。故有刑（形）之徒，莫不可名。有名之徒，莫不可胜。故圣人以万物之胜胜万物，故其胜不屈。”在此段长篇大论中，从字面上来看几乎与兵家的内容没有关联，但是其确实为下文的兵学论述奠定了非常坚实的理论基础。此种论述在传世兵书中几乎看不到。在此基础上，《奇正》篇才开始展开对兵学思想的论述：“战者，以刑（形）相胜者也。刑（形）莫不可以胜，而莫智（知）其所以胜之刑（形）。刑（形）胜之变，与天地相敝而不穷。刑（形）胜，以楚越之竹书之而不足。刑（形）者，皆以其胜胜者也。以一刑（形）之胜胜万刑（形），不可。所以裚（制）刑（形）壹也，所以胜不可壹也。”非常明显，《奇正》的作者试图以形的概念将复杂多变的兵学现象进行抽象化，并以此来把握战争的基本规律。

其次，对“奇”“正”这对概念的准确定义。《奇正》篇言：“刑（形）以应刑（形），正也；无刑（形）而裚（制）刑（形），奇也。奇正无穷，分也。”《奇正》篇认为，按常规，用有形对付有形，是正；用无形制服有形，是奇。这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材料中，最早较为准确、全面界定“奇”“正”概念的文献。《奇正》篇抓住了“变形”这一“奇正”相变的核心，以“形”来定义“奇正”，并对“形”的丰富内涵作了介绍，与《孙子兵法》之“奇正”思想一脉相承。

再次，对“奇正”思想的特点以及表现形式进行总结。《奇正》篇曰：“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是以静为动奇，失（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由于相同的不能取胜，故而要以不同为奇，故静是动之奇，佚是劳之奇，饱是饥之奇，治是乱之奇，众是寡之奇。类似的说法十分常见，或许是受《孙子兵法·虚实篇》“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的启发，从而将“奇”“正”与静动、佚劳、饱饥等矛盾对立概念进行匹配，这虽有助于我们更为形象地把握“奇正”思想，但却难免流于机械。《奇正》篇避免了这一问题，它抓住了“奇正”表现形式的总特征，在具体举例之前，对“奇正”概括性地说“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以此总结出了“奇”“正”所有表现形式的特点。

最后，在战术运用上，《奇正》篇也谈了自己的看法，言应“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其发而不报，则胜矣。有余奇者，过胜者也”。是讲运用的阵形招数被敌识破了就是正，未被发觉的是奇；出其不意而未受到敌人报复，就算是胜利；然而运用“余奇”，则将取得更多、更大的胜利。作者的高明不在于重复前贤的观点，而在于在前人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余奇”，言“有余奇者，过胜者也”。当然，有学者据此并结合《握奇经》《李卫公问对》对整个兵家所言的“奇正”思想进行了修订：“‘正’，其实是整数，‘奇’，其实是余数。余数就是作为零头的数。中国数学传统，特别看重‘余奇’……‘余奇’就是作为余数的一。”并强调“余奇”是“制造一切变化的关键：所有偶数加一，都会变成奇数；所有奇数减一，都会变成偶数”；而“中国的‘奇’也叫‘零’。汉语所谓的‘零’，不是没有，而是‘零头’的‘零’……‘余奇’是一切数字的中心，就像太一居宇宙的中心，皇帝居天下的中心；也是一切数字的归宿。一千是一，一万是一，不断进位的一，都可归入它的概念。它既是开端，也是结尾；既是中心，也是全体”。当然，李零的观点突出了“余奇”的重要性，体现出“奇正”之“变形”的核心特质，可备一说。[295]

四、《佚书丛残·阴阳时令、占候之类》的兵阴阳思想

《银雀山汉墓竹简》第二辑的核心内容是《论政论兵之类》，当然其中的《阴阳时令、占候之类》等内容也不容忽视，我们认为其应为阴阳家思想的孑遗。如《曹氏阴阳》以阴阳学的思想观念系统介绍了天地阴阳、日月星辰、四时、山水草木、农作物、动物、人事活动、哲学思想等方面的内容，[296]其亦间及兵学内容：“□兵相当，问其将之名，名去（呿）者胜而唫者败，何也？夫去（呿）生而唫死，此其大柈也。”《三十时》与传世典籍《月令》相类似，谈物候以及相关宜忌，当然战争的宜忌也在其中，多次提到“以战客胜”。在整个第二辑中，不乏兵阴阳家的思想，如《地典》《天地八风五行客主五音之居》应是典型的兵阴阳家著作，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我们以下对其内容进行简要论述。

我们认为，虽然在兵阴阳类文献中，各篇的论述内容有所不同，但是其有关阴阳学说的基本理论还是趋同的。如对阴阳与四时的观测与对应，春夏为阳，秋冬为阴的基本说法是战国时期以后阴阳家基于对自然观察的一种普遍认识。如，《地典》曰：“……者为阳，秋冬为阴，……。”《曹氏阴阳》曰：“秋冬，阴也。春夏，阳也。夫阴中有阳，阳中亦有［阴也］。”马王堆帛书《经法·称》亦有“春阳秋阴，夏阳冬阴”的表述，传世典籍如《管子》中就有：“春者，阳气始上，故万物生；夏者，阳气毕上，故万物长；秋者，阴气始下，故万物收；冬者，阴气毕下，故万物藏。”[297]同时，对阴阳关系的认识也有趋同之处，如《地典》曰：“大（太）阳者死，大（太）阴者［死］。”《曹氏阴阳》曰：“纯阴不生，屯（纯）阳不长。”而阴阳对战争的重要作用，兵阴阳家从天命的角度来论述，如《占书》曰：“帝令司德监观于下，视其吉凶祸福及以兵时。”可见，在兵阴阳家看来，天命才是决定战争胜负最根本的因素，阴阳是天命非常重要的表现形式，顺天就是要顺阴阳。

《地典》获得学者关注较多，其内容是黄帝与地典两人有关用兵的讨论，属问答体。《汉书·艺文志》兵阴阳家著录《地典》六篇，学者认为此书可能是其中的一篇。因此，可以说《地典》是见诸著录的现存最早的有关兵阴阳的作品。据《帝王世纪》记载，地典是黄帝的重要辅臣之一，而《地典》正是依托黄帝与地典的对话，以阴阳、刑德等观念对战争中的地形问题，如四方、高下、阴阳、死生、顺逆等进行探讨。总体而言，其中提到一些基本的观念，作为整个论述的基础，如，地典先谈对天地的基本看法，“天有寒暑，地有兑（锐）方。天……天有十二时，地有六高六下。……十二者相胜有时”。可以看出，其核心观念应当是阴阳五行相胜的思想。就《地典》整篇而言，主要谈如何能够处于高地、生地等顺和生的方面，那就是黄帝能够取胜的常道：“……败，高生为德，下死为刑。四两顺生，此胃（谓）黄帝之胜经。”

《地典》核心是谈地形，其将地形进行了分类，指出：“一曰□……［四］曰林胜城，五曰城胜pagenumber_ebook=579,pagenumber_book=550，……十曰□胜溪，十一曰溪胜沟。此十二者，地之贫也。”在进行基本分类后，以阴阳理论为基础，提出诸多战争中的地形选择最基本原则和许多禁忌：“凡高之属，无时，左之胜；下之属，无时……。”就是说，凡是地处高地，都不要使它处于左侧，凡是低地，都不要使它处于右侧。在地形选择中，居高当为一般的原则，其指出：“得高之利，得下之害战必胜，得高之害，得下之利战［必败］。”向背问题也是先秦兵学典籍中经常论述的问题，《地典》曰：“虽（唯）六月不可逆水而南乡（向），二月不可逆溪南乡（向），上帝之禁。”六月，千万切忌逆水朝南，二月切忌逆溪朝南，并称其为上帝的禁忌，这其实讲的是向背的问题。《地典》不仅谈到向背问题，还谈左右问题。左右问题也是地形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在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地形二》中就有“地形，东方为左，西方为右”的提法，《地典》曰：“背丘而战，将取尉旅。左丘而战，得適（敌）司马。背陵而战，得其士主。左陵而战，適（敌）君分走。背邑而战，得其旅主。左邑火陈（阵），適（敌）人奔走。右水而战，氏（是）胃（谓）顺□，大将氏（是）取。”

《天地八风五行客主五音之居》整篇是用短简书写的，简文有篆书的意味，可能抄写年代较早。其内容是根据天地、八风、五行、客主、五音所在的方位以及时辰断定吉凶、占卜胜负的方法，按照上述顺序排定为五组，整理者认为其“乃兵家数术类之书”[298]，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其为巫术。我们以下分别述之。《天地》曰：“天 正月五月九月 上旬天在……地 二月六月十月 三月七月十一月 四月［八月］十二月。”将一年十二个月分为四组，每月又分为上旬、中旬、下旬，并将其与天地四方对应：“中旬天地在西方。……下旬天在南方，地在北方，……下旬天地在东方。”接着又提出顺、逆的观念，以此定吉凶：“春三月右日吉，夏三月逆日吉，秋三月□□……。”大体意思是在讲己方军队所处的位置与太阳的关系，春天太阳在正面的右侧吉利，夏天面向太阳吉利，秋季……《八风》主要包括八风图和风占两部分内容，核心内容是将四方八位与八种季节的风相配合，包括生风、柔风、弱风、周风、刚风、皙风、大刚风、凶风，结合主客的地位，认为“凡皙、皙周、刚、大刚、凶风，皆利为客，生、渘、弱风，皆利为主”。具体而言：“［风］从渘风来，疾而暴。击之，破军禽（擒）将。风从弱风来，疾而暴。主人与客分。祸风北多则客胜，东多则主人胜。”《五行》主要讲金木水火土之间五行相生与相胜的关系，开篇便言：“五行，德行所不胜，刑行所胜。”与《孙子兵法》所言的“五行无常胜”的表达比较接近。其进而细致论述：“□故土苦木，［乃生金］以报木。木苦金，乃生火以［报金。金］苦火，乃生水以报火。火苦水，乃生土以报水。水苦土，乃生木以报土。毋以其子孙攻其大父。”《主客》将时日分为三大类，“客主人分日”，即主人与客兵胜负机会均等的日子；“利主人”，即对主人有利的时日；“利客”，即对客兵有利的时日。《五音》是以宫商角徵羽五音来对应宫风、商风、角风、徵风、羽风五类时辰，并以此来推断战争的胜负。当然还有无法归入上述五类，整理者定名《其他》，笼统归入一类，其中内容非常庞杂，包括星占类等内容，兹不一一列举。

总体而言，银雀山汉墓竹简中的兵阴阳文献，为我们了解先秦时期的兵阴阳家的基本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材料，其中部分内容也可以与传世文献中的内容相对应，对于进一步了解先秦兵学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第五节　《管子》与齐鲁法家的兵学思想

《管子》一书，在战国末期即已流传，原有389篇，《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为86篇，今存76篇，可以分为8个大类。其中，《经言》9篇，《外言》8篇，《内言》7篇，《短语》17篇，《区言》5篇，《杂言》10篇，《管子解》4篇，《管子轻重》16篇。今本《管子》是由西汉刘向所编订的。

一、《管子》书的性质及其兵学价值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王兵》篇，与今本《管子》之《参患》《七法》《地图》等篇文字相合。竹简整理小组认为：“《王兵》的成书年代显然早于《管子》的《参患》等篇。”[299]而这些篇章都是论兵之作。

《管子》一书卷帙繁富，内容庞杂，郭沫若曾指出，其书“道家者言、儒家者言、法家者言、名家者言、阴阳家者言、农家者言、轻重家者言，杂盛于一篮”[300]。古今学术界对其书性质、作者、成书年代等问题的认识多有分歧，但基本的意见是认为其书虽托名于管仲，但大致的成书年代当是在战国，其中个别篇章保存了管子本人的遗说。现存的《管子》大部分是战国时期齐国管仲学派的作品和稷下学者的著述，甚至也有汉代所附益的部分。由于《管子》书“非作于一人，也非作于一时”[301]，所以其书的思想倾向比较复杂，包括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儒家以及兵家、农家等不同学派的一些思想内容。尽管如此，《管子》一书还是有其主导思想的，这主导的思想就是法家思想，反映了当时齐国推崇管仲的法家学派的理论要求和政治愿望。

齐国法家有自己的思想特点。一方面，强调法制，主张法不阿贵，执法必严。如《管子》认为：“凡民之用也，必待令之行也，而民乃用。凡令之行也，必待近者之胜也，而令乃行。”[302]亦曰：“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303]要求以法律的力量来强化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又肯定道德教化的重要性，重视民众的作用，主张争取民心。《管子》认为礼义廉耻乃是立国的根本，指出礼义廉耻乃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304]，因此《管子》十分强调将礼治和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宗法制，他们的态度也不像商鞅、韩非子一派法家那样决绝，而是主张让宗法制中的合理成分服务于中央集权制，在重法制的同时也通过宗法道德的纽带来巩固统治秩序。齐国法家学派这些思想特征的形成，既与齐国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相关，也同齐国建国以来长期延续的注重实用、博采融会的学术文化传统相一致。它比三晋法家一味排斥道德教化，片面强调法制的做法，无疑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因而在历史上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管子》一书的兵学思想十分丰富，它全面反映了齐国法家学派对战争问题的理性认识。在战争观、治军理论、国防建设思想、作战指导思想等方面均有精辟深入的论述。与全书的哲学、政治思想兼容折中倾向相一致，《管子》的兵学思想亦具有调和、平允的特点，体现出先秦兵学逐渐走向综合融会的历史趋势，从而成为中国兵学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管子》的战争观

《管子》强调战争的重要作用，肯定战争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认为战争直接决定着君主地位的尊卑，国家处境的安危，是实现君主尊贵、国家安定的重要途径：“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305]《管子》指出，战争虽然算不上高尚的行为和道德的手段，但在当时天下由分裂走向统一的重要关头，它却是“辅王成霸”的基本手段，不可或缺：“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306]所以，《管子》要求明智的君主务必“积务于兵”，即注重和开展军事活动，指出假如“主不积务于兵”[307]，等于是将自己的国家拱手交给敌人，危险之至。基于这一认识，《管子》反对无条件的偃兵息武，认为兵不可废置。它说，即便是在黄帝、尧、舜那样的盛世，都不曾废弃兵事，那么“今德不及三帝，天下不顺，而求废兵，不亦难乎”[308]。所以宋钘、尹文提倡的“禁攻寝兵”[309]和墨家鼓吹的“兼爱之说”，在《管子》作者的眼中，纯属于亡国覆军之道，必须痛加驳斥：“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310]从以上论述看，《管子》的基本立场是主战的。

《管子》在充分肯定战争历史合理性的同时，也主张“慎战”，反对轻易发动战争。它认为战争本身是充满危险的事情，其曰：“兵事者，危物也。”[311]又曰：“贫民伤财莫大于兵，危国忧主莫速于兵。”[312]一个国家如果屡次发动战争，就会使得士民疲惫；即使能够屡战屡胜，也会诱使统治者骄傲自大，必将危及整个国家利益：“数战则士罢，数胜则君骄。夫以骄君使罢民，则国安得无危？”[313]《管子》认为战争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许多危害：“什一之师，什三毋事，则稼亡三之一。稼亡三之一，而非有故盖积也，则道有损瘠矣。什一之师，三年不解，非有余食也，则民有鬻子矣。”[314]所以战争尽管是必要手段，但却要防止穷兵黩武，应该以辩证的态度加以对待：“地大国富，人众兵强，此霸王之本也，然而与危亡为邻矣。”[315]基于这样的认识，《管子》在战争问题上追求“不战而胜”的境界，即便不得已而从事战争，也要争取一战而胜，避免旷日持久，损师疲民，“至善不战，其次一之”[316]。《管子》认为只有“德盛义尊，而不好加名于人；人众兵强，而不以其国造难生患；天下有大事，而好以其国后”[317]，才是正确的做法。

《管子》这种对待战争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是其作者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和认真借鉴其他学派战争观有益因素的产物。当时战争规模不断扩大，许多国家遭兼并的现实，使得齐国法家不得不面对天下大势，肯定战争的必要性。但是，魏惠王、齐湣王穷兵黩武招致丧师辱国的结果，又使得齐国法家认识到一味好战的危害性，因此主张慎战节兵。另外，齐国较开放的学术文化传统，也使得齐国法家善于吸取其他学派的长处。这在战争问题上就表现为借鉴齐国兵家中的“慎战”主张，如孙武和孙膑都是齐国人，均主张“慎战”。《孙子兵法》言“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并把这视为“安国全军之道”[318]。《孙膑兵法·见威王》言：“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319]这些都是齐兵家“慎战”思想的集中体现，同时，黄老学派朴素的军事辩证法思想，提倡适可而止。

《管子》战争观的又一个重要内容，是它对战争性质的区分。《管子》认为，战争的性质可以划分为“义”和“不义”两大类。所谓“义兵”，就是“案强助弱，禁暴止贪，存亡安危”，就是“至善之为兵也，非地是求也，罚人是君也。立义而加之以胜，至威而实之以德，守之而后修”[320]。所谓非义之兵，就是“贪于地”“不竞于德而竞于兵”[321]。《管子》认为，战争的正义性乃是决定战争取得最终胜利的根本保障：“行义胜之理。”[322]从事义战，方可“立于胜地”，又可“成功立事，必顺于理义。故不理不胜天下，不义不胜人。故贤知之君必立于胜地，故正天下而莫之敢御也”[323]。从这样的认识出发，《管子》主张“竞于德”，而“不竞于兵”[324]。强调用兵打仗要“举之必义”[325]，即以正义战争对付非正义战争，从而实现“有义胜无义”[326]的目的。同时，《管子》对非正义战争也进行了有力的贬斥，明确指出军队强大、士兵勇敢而战争性质“不义”，则等同于“伤兵”“残兵”，“勇而不义伤兵”[327]。这种军队在战争中必然会遭到失败：“故军之败也，生于不义。”[328]虽然《管子》对战争性质“义”和“不义”的区分是相当肤浅的，仅仅局限于抽象的道德价值判断的层面，但是这毕竟表明当时的思想家在战争问题上认识的深化，在古代兵学思想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意义。

三、《管子》“强其兵”的军队建设思想

《管子》的军队建设思想是非常丰富的，概括地说，是以“强其兵”[329]为军队建设的核心任务，主张军事、政治、经济各种关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并把将帅队伍的建设、赏罚制度的完善、武器装备的改良、军事训练的健全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管子》鲜明地提出“强其兵”的主张，指出：“故国不虚重……凡国之重也，必待兵之胜也，而国乃重。”[330]又曰：“不能强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331]如何“强兵”，《管子》提出了许多措施，其荦荦大端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军队建设与修明政治、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促进。《管子》认为要“强其兵”，首先必须富国，“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332]。而富国的基础则在于发展经济和富民：“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333]又曰：“众有遗苞者，其战不必胜；道有损瘠者，其守不必固。”[334]亦曰：“民饥者不可以使战。”[335]《管子》这些正反两方面的论述，揭示了军队建设的一条重要规律，即“国富”是“强兵”的基础，而“强兵”则是保证国家安全的根本条件。《管子》积极主张发展经济，力求在物质财富方面胜过敌人：“为兵之数，存乎聚财……是以欲正天下，财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336]在农耕社会中，粮食是财富的主要象征，所以《管子》又把聚财的重点落实在“重粟”上，强调：“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337]又曰：“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338]应该说，这是符合当时军队建设的实际需要的。

但是，《管子》并不简单机械地将“富国”与“强兵”加以等同：“富者所道强也，而富未必强也；必知强之数，然后能强。”[339]因此，它又从政治与军事的相互关系着眼，探讨了“强兵”的条件。《管子》认为修明政治也是建设一支强大军队的重要前提：“不能治其民，而能强其兵者，未之有也。”[340]亦曰：“内政不修，外举事不济。”[341]因此，《管子》主张“得人”，即争取民心。认为“与其厚于兵，不如厚于人”[342]；做到“慈于民，予无财，宽政役，敬百姓”[343]，而后可以“德义胜之”[344]，如此方可避免“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345]的被动局面。《管子》认为修明政治还应包括君主节欲去奢、任贤使能、明赏信罚、礼义教化等多方面的内容，把“爵授有德”“禄予有功”“上帅士以人之所戴”“授事以能”等等，看作是“霸王之术”。[346]《管子》这种把军队建设与国家政治建设相融贯而通盘筹措的主张，的确具有很大的特色。

第二，将严明赏罚作为治军的中心环节。《管子》认为，信赏必罚是治军的重要内容。能否做到信赏必罚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战斗力和安危：“赏罚不信，五年而破。”[347]又曰：“战而必胜者，法度审也。”[348]亦曰：“赏罚明则人不幸，人不幸则勇士劝之。”[349]所以，《管子》主张以法治军，信赏必罚，令行禁止，“非号令毋以使下，非斧钺毋以威众，非禄赏毋以劝民”[350]。和商鞅等人相仿，《管子》的作者也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即所谓“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351]。所以治理者可以利用这一点发挥赏罚的作用，用“重禄重赏”激励将士勇往直前，建功立业；以“严刑酷罚”禁止将士临阵畏怯，贪生怕死。《管子》也重视明法守信，法不阿贵，指出：“赏罚不信，民无廉耻，而求百姓之安难，士兵之死节，不可得也。”赏罚的实施，应该不分贵贱亲疏，一视同仁，“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352]。如此则可以形成“有罪者不怨上，爱赏者无贪心，则列陈之士皆轻其死而安难，以要上事”[353]的局面，做到“威行于邻敌”[354]。

第三，主张加强军队的教育和训练。先秦兵家普遍重视军队的教育和训练对于提高军队战斗力的意义，所以对此有较为充分的论述。如，《吴子》曾明确指出：“用兵之法，教戒为先。”[355]《司马法》也说：“士不先教，不可用也。”[356]《管子》在这方面也有精辟的阐述。它认为，即使武器装备精良，但如果没有训练有素的士卒，仍然无法统一天下，“器盖天下，而士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357]。并进而指出，如果将领率领没有经过严格教育和训练的士兵去作战，那就如同带领一批残废者去打仗一样，必败无疑，“将徒人，与残者同实”[358]。为此，《管子》提出了一系列军事教育训练措施，首先是重视对士兵的严格挑选，“定选士，胜”[359]。其次是加强对军队官兵的道义教育，“夫民必知义然后中正，中正然后和调，和调乃能处安，处安然后动威，动威乃可以战胜而守固”[360]。再次，规定军事教育和训练的具体内容，即所谓“动慎十号，明审九章，饰习十器，善习五教，谨修三官”[361]。这里的“十号”，是指各种号令；“九章”，是指各种旗帜；“十器”，是指各种兵器；“五教”，是指对士卒进行目、耳、足、手、心五个方面的训练；“三官”，是指鼓、金、旗三种指挥号令工具；从而使士卒具备较好的军事素质和各种军事技能。最后，在军事教育和训练的方法上，提倡“因便而教”“教无常”，即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不拘常法，灵活施教：“因便而教，准利而行；教无常，行无常，两者备施，动乃有功。”[362]

第四，重视改善军队的武器装备。《管子》把完备而精良的武器装备，看作是取得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明确主张：“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363]亦曰：“审器而识胜。”《管子》还认为“备具胜之原”[364]。所以，《管子》强调要在武器装备方面胜过敌人，做到“器无敌”[365]。《管子》的这一观点，和《司马法》提出“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366]的主张是完全一致的，体现了先秦兵学家对精良武器装备在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性的共识。

对于加强武器装备建设的具体措施，《管子》也有比较系统的论述。首先，它主张“聚天下之精材”[367]，即选用天下最精良的原材料来制造武器装备。其次，它主张“来天下之良工”[368]，“论百工之锐器”[369]，即挑选天下最优秀的工匠，用高超的技术来制作武器装备。最后，做到“春秋角试以练，精锐为右。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370]，即建立起严格的试用、保管制度。《管子》认为，如能做好以上三条，“则有战胜之器”[371]，军队的强大就有了非常有力的保障。《管子》强调重视武器装备的作用，并从材料选用、制作技术以及试用、储藏各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这在先秦兵论中是相当突出的。

第五，重视对将帅的培养和使用。《管子》认为，国家的安危，往往取决于将相大臣，所以，国君必须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罗致。《管子》指出：“终身之计，莫如树人。”[372]又曰：“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373]同时，《管子》还注重考察将帅的实际能力以决定适当任用，“以战功之事定勇怯”[374]。而将帅则必须具备知彼知己、多谋善断、爱兵抚民、严明执法等所应具备的优良品质。由此可见，《管子》是把将帅队伍的建设列为“强其兵”的重要内容的。

总之，《管子》认为，在清明的政治环境中，并以强大经济实力为后盾的军队，如果将帅得人，法纪严明，士卒训练有素，武器装备精良，就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所向无敌了，正如其描述：“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圉。”[375]这正是《管子》“强兵”所要达到的理想境界。

四、《管子》的作战指导思想

在法家学派中，《管子》一书比较多地注意了对作战指导基本原则的阐发，并且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主张把握时机，利用形势，精于筹算，争取主动。《管子》一再强调：“为兵之数……存乎明于机数，而明于机数无敌。”[376]所谓“明于机数”，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战机的把握，二是指对情况的筹算。《管子》认为战争指导者一旦做到这两个方面，就能主动造就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作战态势，取得作战的主动权。

《管子》用“时”来表述战机的内涵。它高度重视“时”在战争中的意义，指出把握战机、因时而动乃是取得战争胜利的主要原则：“时因，胜之终。”[377]所以战争指导者决定战争打与不打，如何去打，都必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当战则战，不当战则止。即便是高明的战争指导者，在这方面也只能“辅时”，而不能“违时”。正确的做法是力求“当时”“精时”，这样，就能在战争中以较小的代价赢取最大的胜利：“圣人能辅时，不能违时。知者善谋，不如当时。精时者，日少而功多。”[378]“当时”“精时”的要义，在于准备条件，捕捉战机，一旦战机成熟，就应迅速出击，一战而胜，其曰：“圣王务具其备，而慎守其时，以备待时，以时兴事，时至而举兵。”[379]又曰：“察于先后之理，则兵出而不困；通于出入之度，则深入而不危；审于动静之务，则功得而无害也；着于取与之分，则得地而不执（报）。”[380]《管子》这一重“时”思想与范蠡的主张颇有相通之处。

当然，要审时度势，通权达变，就离不开正确的运筹谋划。于是《管子》富有逻辑地推导出“计数”的命题，强调战争一定要“立于谋”“计数得”。所谓“计数”，就是对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进行认真的计算：“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381]它主张出兵必先定计，并认为计数和立谋不明或不当，出兵作战就必定会遭到失败，其曰：“计未定于内，而兵出乎境，是则战之自胜，攻之自毁也。”[382]因此要“计必先定”[383]。因此，《管子》反复指出：“举事必成，不知计数不可。”[384]又曰：“故凡攻伐之为道也，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385]把“计数”提到决定战争胜负的高度来加以认识。

第二，主张知彼知己，明察敌情，了解全局，“遍知天下，审御机数”[386]。《管子》认为，战争指导者想要做到“审御机数”，就必须充分了解各方面的情况，洞察和掌握全局。《管子》认为，“遍知天下”是“审御机数”的基础，而“审御机数”则是“遍知天下”的逻辑结果。两者互为因果，共同作用于战争的进程。《管子》指出：“为兵之数……存乎遍知天下，而遍知天下无敌。”[387]其中“遍知天下”不单是指了解敌我双方的情况，还包括对所有相关国家的态度、力量、可能采取的行动等情况的全面了解。在当时天下诸侯列国斗争的格局下，这一思想的提出显然是有其合理性的。当然，在《管子》的具体论述中，“遍知天下”的重心还是在察明敌情这一点上，这就是它所说的“四明”，即“必明其一，必明其将，必明其政，必明其士”[388]，从而做到“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教卒、练士击驱众、白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389]。《管子》还进一步提出了“遍知”的三个主要方面，即“知形”“知能”和“知意”。“人之众寡，士之精粗，器之功苦，尽知之，此乃知形者也。知形不如知能，知能不如知意。故主兵必参具者也。”[390]这就是说，要认识敌我双方军事物质力量的“轻重强弱之形”，即“知形”；要认识敌我双方将帅的才能，即“知能”；要认识敌我双方的战略意图，即“知意”。战争指导者必须具备这三方面的能力，做到“闻未极”“见未形”“知未始”[391]，方能无敌于天下。

《管子》不但主张“遍知天下”，而且特别提出了“早知”的概念，“蚤知敌人如独行”[392]。这说明《管子》的作者已经认识到军事预测和情报的时效性问题。因为战争形势瞬息万变，“知”而不早，落后于形势变化，“知”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而只有“蚤知”，方可预做准备，使自己牢牢占据主动地位，可见“蚤知”与“遍知”是联系在一起的。《管子》既重“遍知”，又讲“蚤知”，实乃是对《孙子》“知彼知己”思想的一种深化，具有独到的理论价值。

第三，主张用兵打仗行动诡秘，变化无方，灵活自如，因敌制胜。《管子》高度推崇“无方”，指出“终无方，胜之”[393]。“无方”即用兵打仗无固定的模式，“机”即关键点。可见，《管子》是把作战指导者善于随着形势的变化而灵活机动决定自己作战方式的做法，当作克敌制胜的关键因素来看待。为此，《管子》要求作战指导者善于做到“无设无形”，使得敌人在与我作战时，如蹈虚空之地，同变化不定的影子搏斗一样，有劲使不上，处处被动，而我却能随机制宜，置敌于死地。正如其曰：“善者之为兵也，使敌若据虚，若搏景。无设无形焉，无不可以成也。无形无为焉，无不可以化也，此之谓道矣。”又曰：“径乎不知，故莫之能御也。发乎不意，故莫之能应也。故全胜而无害。”[394]《管子》在这里借鉴汲取了黄老学派“道”的概念，而把灵活机动决定作战方式，提到了“道”，即作战规律的高度来加以认识了。这是对孙子“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作战原则的继承和发展。

第四，主张用兵打仗避敌强点，乘隙蹈虚。在作战指导上，《管子》继承和发展《孙子》“避实而击虚”的基本原则，提出了“释实而攻虚”的思想：“故善攻者，料众以攻众，料食以攻食，料备以攻备。以众攻众，众存不攻；以食攻食，食存不攻；以备攻备，备存不攻。释实而攻虚，释坚而攻脆，释难而攻易。”[395]紧接着《管子》进一步揭示了“释实而攻虚”的理论基础，这就是“攻坚则轫，乘瑕则神。攻坚则瑕者坚，乘瑕则坚者瑕”[396]。意思是说，进攻敌人的强点，往往容易受挫折；而攻击敌人的虚弱之处，则常常可事半功倍。如果拼死攻击敌之强点，那就等于是帮助敌人坚固其薄弱之处；反之，攻敌之虚，则能使敌人坚固之处变得薄弱。有鉴于此，《管子》一再强调“释实而攻虚”应该成为作战指导上的重要原则而认真遵循。

综上所述，《管子》一书的兵学思想的确丰富精彩，新意迭呈。它牢牢地植根于齐文化的沃土，在坚持法家学说主体性的同时，充分汲取了儒、道、墨、兵等诸子各家的兵学思想之长，在法家兵学思想领域中显现出综融博采、兼容并取的鲜明时代特色，并对中国古代兵学思想的发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在今天，按照正确的理论、科学的方法，对它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从中汲取有益的启迪，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 第六节　先秦兵学的集大成之作——《六韬》

《六韬》是先秦时期一部重要兵书，成书于战国晚期，旧题周吕望撰。《六韬》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可谓熔儒、道、法、兵等各家思想于一炉，突出表现出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特色，也反映出作者兼收并蓄、海纳百川的学术胸怀和眼界。《六韬》又称《太公六韬》，是先秦时期的重要兵书之一。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将其列为“武经七书”之一，成为武学教学、武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从而确立了《六韬》在古代兵书以及古代兵学思想史中的重要地位。

《六韬》全书是以姜太公与周文王、周武王的对话形式写成，包括《文韬》《武韬》《龙韬》《虎韬》《豹韬》《犬韬》6卷，共计60篇。从内容性质上来讲，《文韬》《武韬》属于政治战略学，《龙韬》属于军事战略学，《虎韬》《豹韬》《犬韬》属于军事战术学。[397]从全书的内容和结构来看，《六韬》政治战略学的部分显然更为根本，而其军事战略学和军事战术学部分仅仅是政治战略学的延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熟知的说法，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六韬》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一、《六韬》的成书与著录

今本《六韬》最早见诸著录是《隋书·经籍志·兵家》：“太公六韬五卷。”注曰：“梁六卷，周文王师姜望撰。”[398]唐宋大多志书皆因之。最早提出《六韬》非先秦典籍而为后世之书的是唐代经学家孔颖达，其在《尚书正义》中指出：“《六韬》之书，后人所作，《史记》又采用《六韬》，好事者妄矜太公，非实事也。”[399]到了宋代，辨伪思潮兴起，并愈演愈烈，《六韬》亦难以幸免。如，罗泌在《路史》中就对《六韬》为何不著录于《汉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皆兵谋诡计，出于后世所谓《太公六韬》书者，果其信邪？《六韬》之书，顾非必太公也。班固述权谋不见其书，《志》虽有太公兵谋，而乃列之道家，儒家有《六弢》六篇，则又周史所作。定襄时人，或曰显王之世，故崇文自谓汉世无有。今观其言，盖杂出于春秋战国兵家之说尔。自墨翟来，以太公于文王为午合，而孙武之徒谓之用间，故权谋者每并缘以自见，盖以尝职征伐，故言兵者本之。以为说骑战之法著于武灵之伐，而今书首列其说要之，楚汉之际好事者之所掇，岂其本哉？君子于此其可不审所取而谰说之是徇耶！”[400]可以说，随着辨伪思潮的兴起，《六韬》与大部分先秦古籍遭遇同样的命运，其作者和成书年代遭到了普遍性的质疑，相关问题一直以来争论不休。[401]

《六韬》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中无载，《汉志》在儒家著作类中有《周史六弢》六篇”，班固注曰：“惠、襄之间，或曰显王时，或曰孔子问焉。”而《汉志》中的《周史六弢》与今本《六韬》到底有何关系，历来存在完全相左的意见，如颜师古认为：“即今之《六韬》也，盖言取天下及军旅之事，弢字与韬同也。”[402]清代学者沈涛不认同颜师古的判断：“案：今《六韬》乃文王、武王问太公兵战之事，而此列之儒家，则非今之《六韬》也……颜氏以为太公之《六韬》，误矣。”[403]梁玉绳与沈涛的判断大体略同，余嘉锡对沈涛的判断亦十分认可：“其所考证，极为真确，真不刊之说也。”[404]刘宏章亦认为《周史六弢》根本就“不是一部兵书，其中也没有涉及兵法问题”[405]。

《汉书·艺文志》载：“《太公》二百三十七篇，《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406]显然，《汉志》所载《太公》的篇数远多于今本《六韬》，并不能完全等同。1973年，河北定县40号汉墓中发现了命名为《太公》的出土文献。在已发现的《太公》简牍中，存有篇题13个，有《治国之道第六》《以礼义为国第十》《国有八禁第卅》等，在13个篇题中，仅有《治乱之要》等三篇的内容见于今本。另外，还有六篇内容见于传本，但却未见篇题。此外，尚有相当一部分记有“武王问”“太公曰”的简文，内容不详细，其中有内容或片段曾为初唐以前的文献所引录。据整理者判断：“从整理出来的残简情况看，《太公》的篇幅应当不少，佚亡的恐怕也不少，不少简上只见篇目，未见内容……简文比今天所见到的有关太公书的内容要丰富得多，广泛得多。”[407]我们认为，根据出土文献，今本《六韬》应当是太公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说可能是精华的部分，在流传的过程中，可能有人进行了删减和整理，才形成今本的规模与格局。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前期墓葬中出土了部分《六韬》竹简，其中，残简的内容与今本《六韬》中的《文韬》《武韬》《龙韬》中的内容大多相合。简本《六韬》的成书年代当不晚于墓葬的下葬年代，根据考古学家的判断，此墓葬应当不晚于汉武帝的元狩五年（前118）。因此，我们可以判定，今本《六韬》的成书年代应当在汉初以前。具体而言，现代学界一般认为《六韬》当成书于战国后期，是托名之作，其成书“不一定是出自一时、一人的手笔，它的形成很可能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并由多人、多次整理，逐步完善而成的”[408]。我们认为关于中国古书作者和成书年代的学术观点上的分歧、争执，与古书成书过程复杂的特点密切相关，因为古书成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在古书的流传中，也是经过不断的传抄、译写甚至重写。[409]所以《六韬》成书年代和作者本身就是专门、复杂的学术问题，在现阶段的学术条件下，在当前已经取得的共识下，很难再有一个实质性的推进，但相信随着出土文献不断被发现，这方面的研究将会更加深入、明朗。[410]

二、《六韬》的战争观

关于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六韬》认为：“利天下者，天下启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取天下者，若逐野兽，而天下皆有分肉之心。若同舟而济，济则皆同其利，败则皆同其害。然则皆有以启之，无有以闭之也……大明发而万物皆照，大义发而万物皆利，大兵发而万物皆服。”[411]这就是说，能否在战争中克敌制胜，进而取得天下，其决定因素绝不在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在于是否顺应天下的民心民意，是否合乎天地间的道义公理。若战争的动机与目的能够顺应民心、合乎道义，就能得到天下万民的支持，就能无往而不胜，反之，则天下之人将会成为你的对抗者和劲敌，你就必然会失败。

关于战争与国家政治的关系，《六韬》提出了“爱民”的思想，明确指出：“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己物。”[412]也就是说，治理者实施统治，制定和采取各项治国措施，都要考虑到人民的利益，要保障人民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条件，使他们可以安居乐业。治理者要将人民当作自己的亲人一样去悉心爱护，与其同忧同乐，“与人同病相救，同情相成，同恶相助，同好相趋。故无甲兵而胜，无冲机而攻，无沟堑而守”[413]。只有在政治上取得人民的支持，才能政通人和，上下一心，这才是取得战争胜利最根本的保证。

《六韬》重视政治与军事的深刻意义，将政治作为军事主体，这亦是中国古代兵书的重要特点，如《司马法》的《仁本》，《六韬》的《文韬》《武韬》，《尉缭子》的《天官》，《吴子》的《图国》等，都将论述政治的部分放在整部兵书的首篇或者开篇章节，而从整个兵学思想的逻辑来看，政治也更根本。正如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所言：“政治贯穿在整个战争行为中，在战争中起作用的各种力量所允许的范围内对战争不断发生影响。”[414]所以说，政治是战争的目的，也是政治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并且战争的胜负最终会影响政治的方向和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古代兵书是较早地认识到政治与军事之间的深刻关系，而《六韬》在这方面显得更为突出。《六韬》不仅将论述政治战略的《文韬》和《武韬》放在了全书的开篇，而且不惜笔墨，在篇幅上又占了整部兵书的三分之一，这在先秦兵书中首屈一指。

在《六韬》中，《文韬》包括《文师》等12章，《武韬》包括《发启》等5章，共计17章。这些论述涉及传统政治的许多方面，我们认为其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公天下”的观念。

在《六韬》首卷《文韬》首章《文师》[415]的记载中，姜太公与周文王渭水之滨一见如故，姜太公开门见山便向周文王阐明周灭商，取天下的重要政治理论依据就是“公天下”的思想：“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416]在《六韬》作者看来，只有在“公天下”的理论基础上，通过政治战略谋取、通过战争手段夺取天下才有合理性。“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这其实是将“民”提升为天下权力的主体，圣人、治理者仅仅是天下权力的代理人，而天下之民有选择权力代理人的权利，具体而言：“故利天下者，天下启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生天下者，天下德之；杀天下者，天下贼之；彻天下者，天下通之；穷天下者，天下仇之；安天下者，天下恃之；危天下者，天下灾之。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唯有道者处之。”[417]此处明确指出“民”（天下人）在整个政治统治和变革中的决定作用。既然“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唯有道者处之”，那么只有具有“仁”“德”“义”等为天下之民谋取利益的品德和作为，即成为“有道者”，天下人才可能心悦诚服地归附。治理者无论是取天下还是守天下，必须以天下大利为本，争取民众的支持，这才是政治、军事之本。所以要达到国家“主尊人安”的治理效果，那最根本的就是爱民，具体原则就是“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君主爱民应如父母爱护自己孩子一样，更要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即“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己物”[418]。并且《六韬》提出了在当时农业生产环境下，治理者如何在政治治理中贯彻爱民之道的具体政策：“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则与之，俭宫室台榭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419]

《六韬》虽然指出民是天下政治合理性的根据，是天下之本，也认为君主应该爱民如子。但需要指出的是，《六韬》中对民的界定却是“民如牛马，数喂食之，从而爱之”[420]。所以，在《六韬》中的“民”完全消解了民的道德主体性，与儒家的道德境界有天壤之别。因此《六韬》中的治理者爱民，以民为本，治理者并非出于一种道德的使命或者其他，而是出于统治的需要。同样，在《六韬》中“民”也是出于一定利益计算和对比来确定自己的代理人：“利天下者，天下启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取天下者，若逐野兽，而天下皆有分肉之心。若同舟而济，济则皆同其利，败则皆同其害。然则皆有启之，无有闭之也。”[421]《六韬》这种直接的利害对比，客观上起到强迫治理者为了统治的需要推行有利于天下之民的治理政策，而不能过分强调治理者本身的意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相对于儒家的理论，这种言说方式更容易为治理者所接受，也显现出兵家理论务实而易行、浅显而深刻的特点。如，在《六韬》中对仁、德、义、道等概念的规范和内涵的界定也非常独特：“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422]虽然是一种功利、计算，但《六韬》客观上同样也达到了端正君主，规范秩序的目的，与先秦其他各家实则是百虑一致、殊途同归。正因如此，《六韬》虽然对君主要求也是以“圣王”为标准的，但却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现实性。

其二，重构“圣人”标准。

《六韬》与先秦各家一样，在君主的个人品质、治理天下的能力、行为的具体规范上也是通过对“圣人”形象的构建达到对理想治理者的规范和期许。《六韬》首先认为治民、治理天下是圣人的天职：“天生四时，地生万物，天下有民，仁圣牧之。”[423]并对先秦思想界共同的政治圣人帝尧进行了综合性、开放性的重构：“帝尧王天下之时，金银珠玉不饰，锦绣文绮不衣，奇怪珍异不视，玩好之器不宝，淫佚之乐不听，宫垣屋室不垩，甍桷椽楹不斫，茅茨遍庭不剪。鹿裘御寒，布衣掩形，粝粱之饭，藜藿之羹。不以役作之故，害民耕绩之时。削心约志，从事乎无为。吏忠正奉法者尊其位，廉洁爱人者厚其禄。民有孝慈者爱敬之，尽力农桑者慰勉之。旌别淑德，表其门闾。平心正节，以法度禁邪伪。所憎者，有功必赏；所爱者，有罪必罚。存养天下鳏寡孤独，赈赡祸亡之家。其自奉也甚薄，其赋役也甚寡。故万民富乐而无饥寒之色，百姓戴其君如日月，亲其君如父母。”[424]在《六韬》作者的笔下，帝尧就是一个生活俭朴、爱民如子、无为而治、轻徭薄赋、奖励农耕、赏罚严明的形象。从这里可以看出，帝尧的形象与先秦其他思想家的描述有重合，但又不完全一样。如“鹿裘御寒，布衣掩形，粝粱之饭，藜藿之羹”的俭朴生活要求，显然与墨家思想有共通之处；治理者“不以役作之故，害民耕绩之时。削心约志，从事乎无为”的统治要旨又与道家相合；“平心正节，以法度禁邪伪。所憎者，有功必赏；所爱者，有罪必罚”的严格治理方式与法家主张又暗合；“百姓戴其君如日月，亲其君如父母”的治理旨归却是儒家一直致力追求的政治理想。同时，从这段集中对君主的论述来看，《六韬》并未对君主理论有非常精微细致的理论建构，也未对君主的个人道德水平有更多要求，而更多是将各家对君主理论构建中见于实际效果的方面进行开放性的综合，这种综合甚至充斥着矛盾，但这种矛盾恰恰体现出《六韬》重视实践效果的深刻性。因此《六韬》提出许多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措，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圣人治国的境界是“无为而治”。

《六韬》的这种“无为而治”有战国晚期黄老之学的意味。[425]所以，《六韬》中提到的“无为”，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方面是老子道家式的无为，如，帝尧形象的“削心约志，从事乎无为”，治理最高境界就是在这种层面上说的。更集中的表达还是在《武韬·文启》中，其曰：“何忧何啬，万物皆得；何啬何忧，万物皆遒。政之所施，莫知其化；时之所在，莫知其移。圣人守此而万物化，何穷之有？终而复始。”[426]又曰：“天有常形，民有常生，与天下共其生而天下静矣。太上因之，其次化之。夫民化而从政，是以天无为而成事，民无与而自富，此圣人之德也。”[427]另一方面就是法家式的无为，是从技术层面、操作层面、较低的层次上来讲。这是君主在驾驭臣下、民众时的一种必要统治术，甚至可以说是阴谋、权谋。对老子思想进行这方面的阐释，韩非在其学说中有非常细致的论述，当然在《六韬》中也陈其精义，这也是《六韬》受到历代学者诟病的重要原因所在，如，其曰：“夫王者之道如龙首，高居而远望，深视而审听。示其形，隐其情，若天之高不可极也，若渊之深不可测也。”[428]又曰：“夫攻强，必养之使强，益之使张。太强必折，太张必缺。”[429]其实在《六韬》的具体行文中，两者往往糅合在一起来讲，如，在《文韬·大礼》中论述“主位”“主听”“主明”时，我们就很难将道法两家的“无为”思想截然分开。

其次，《六韬》认识到国家治理的复杂性，极力强调治理的专门化。

《六韬》认为国家治理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君臣之间各自的职分，这是治理秩序的根本，也是天地之间的“大礼”，其曰：“为上唯临，为下唯沉；临而无远，沉而无隐。为上唯周，为下唯定；周则天也，定则地也。或天或地，大礼乃成。”[430]如果说对君臣之分的强调是先秦思想界的共识，那么《六韬》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并不排斥或贬抑任何一阶层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国家中各个社会群体和阶层的作用有着相当理性的肯定和全面的认识。《六韬》对整个社会阶层中如民、臣、吏、相、士、农、工、商等各个群体和阶层的职责有着明确的划分，并且对其社会功能和作用有着清晰的定位：“故民不尽力，非吾民也；士不诚信，非吾士也；臣不忠谏，非吾臣也；吏不平洁爱人，非吾吏也；相不能富国强兵，调和阴阳，以安万乘之主，正群臣，定名实，明赏罚，乐万民，非吾相也。”[431]又曰：“农一其乡，则谷足。工一其乡，则器足。商一其乡，则货足。三宝各安其处，民乃不虑。”[432]

再次，尚贤与用贤的思想。

《六韬》以《文韬》为始，《文韬》以《文师》为首章，而《文师》记述的就是文王到渭水边访贤，最终太公姜尚成为文王师，在周灭商中建立了卓绝的功勋，这样的安排隐约可见《六韬》作者认识到贤能之士在国家治理中的非凡作用。《文韬》中专门论述尚贤问题就有《上贤》和《举贤》两章。在《上贤》章中，其以否定的表述方式对贤人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指出治理者一定要防止“六贼”“七害”等13类人，这些标准其实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其他思想家的贤人标准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更多是以实际效果为鹄的，务实不务虚，其中许多是针对性地否定诸子太过理想化的用贤标准。《六韬》郑重提出君主用人最大的失误就是囿于世俗（实际上指诸子）的看法，因此不能得到真正的贤人。君主在用人中尤其要体现出自己的权威和判断力，切不可人云亦云，以世俗的标准来判定人才。在批评诸子贤人观的基础上，《六韬》提出了自己的举贤之道。要求君主应当“各以官名举人，按名督实。选才考能，令实当其名，名当其实”[433]，这是非常务实、细化的用人原则。这种“按名督实”的举贤原则在《龙韬·王翼》中提出的对18类人才的选用和《犬韬》中对武车士、武骑士的遴选就能非常鲜明地体现出专业化和细致化。《六韬》指出，治理者在用人中，必须防止两种情况，一方面是举贤和用贤不当，这将会招致国家的厄运，其曰：“君以世俗之所誉者为贤，以世俗之所毁者为不肖，则多党者进，少党者退。若是则群邪比周而蔽贤，忠臣死于无罪，奸臣以虚誉取爵位。是以世乱愈甚，则国不免于危亡。”[434]另一方面是对举贤而不用贤、叶公好龙式的好贤进行严厉的批评，明确指出：“举贤而不用，是有举贤之名，而无用贤之实也。”[435]

《文韬》《武韬》是对政道的论述。从这些论述中能够看出《六韬》的理想政治已经具有了正当性，并且这种理想政治也拥有相当的国家实力。若是从儒家的视角来看，这种政治在具体现实政治中已经是无敌于天下，在具体军事斗争中也是兵不血刃，似乎军事斗争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但是，兵家毕竟是兵家，兵书毕竟是兵书，正义、获得民众的支持并不代表着生存和胜利，否则历史就会重新上演徐偃王的悲剧。因此，《六韬》深刻认识到理想政治、强大的政治力量仅仅是军事战略的后盾，而非全部。如何将政治的正义性和国家的实力有效地转化、落实到具体军事战略的谋划，这涉及《龙韬》论述军事战略的部分。

三、《六韬》的战略指导思想

《六韬》在战略指导方面继承了《孙子兵法》“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436]的大战略思想，并在具体措施和手段上有所发展。《六韬》提出“全胜不斗，大兵无创”[437]“上战无与战”[438]，把“不斗”“无与战”的方式和“全胜”“无创”的结果作为战争的最高层次和理想境界，即尽量将战场上暴力和残酷的厮杀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发挥非暴力手段的制胜作用。《六韬》对非暴力手段作用及其运用方法的论述主要集中在《武韬》的《文伐》和《三疑》两篇中。所谓“文伐”，就是“以文事伐人，不用交兵接刃而伐之也”[439]，即以政治、外交等多种方式削弱敌国的实力，迫使敌国屈服，或为最后的武力取胜创造有利条件。《文伐》篇中提出了著名的“文伐十二节”，即12条削弱敌国的方法，目的就是要腐蚀、麻痹、分化、瓦解敌国的君臣，使敌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遭受严重损失，以消耗其实力，在时机、条件成熟之际，对其发动军事进攻。正如《文伐》最后指出的：“十二节备，乃成武事。所谓上察天，下察地，征已见，乃伐之。”[440]

在《三疑》篇中，作者又进一步提出了“攻强”“离亲”“散众”等伐谋之道的实施策略，即“因之”“慎谋”“用财”。概括而言，即要想战胜强大的敌人，就要因势利导，助长其强大的势头和扩张的野心，使其盛极而衰；要想离间其君臣间亲近的关系，使用的计谋和手段一定要慎重、周密、隐蔽，使其无法察觉；要想离散其民众，就要设法给其民众施以恩惠，绝不能吝惜钱财。这些都是对“文伐十二节”的补充。

此外，《六韬》的战略指导思想还体现在战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决策的制定方面。《六韬》认为，战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决策的制定应建立在对敌我双方情况全面了解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天道无殃，不可先倡；人道无灾，不可先谋。必见天殃，又见人灾，乃可以谋。必见其阳，又见其阴，乃知其心；必见其外，又见其内，乃知其意；必见其疏，又见其亲，乃知其情。”[441]只有天、人、阴、阳、内、外、亲、疏等方方面面的情况都已掌握，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同时，一旦作出对战略形势的判断，就应果断决策，不可贻误战机，所以《六韬》说：“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442]

战争是政治的另外一种继续。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明确指出：“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要是说战争有特殊的地方，那仅仅是它的手段特殊而已。”[443]不仅如此，从历史和现实来看，战争是政治最残暴的形式，关系到国家存亡、民众生死。对兵书而言，对战争本身特点的论述也是非常重要的维度，否则难以称其为兵书。从现代军事理论来说，对战争本身的研究正是军事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六韬》中的《龙韬》是集中论述军事战略学的部分，当然在其他的篇章中也涉及其军事战略学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文韬》中的《兵道》等。我们认为《六韬》中对军事战略的论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论作战司令部。

由于现代军事科学研究的专门化，所以《龙韬》不断受到现代学者的称道和重视，首篇《王翼》甚至被许多学者称为中国历史上最早一篇有关军队司令部构成的专论。《王翼》开篇就阐明了以将为核心的司令部在作战中的重要地位：“凡举兵帅师，以将为命。命在通达，不守一术。因能受职，各取所长，随时变化，以为纲纪。故将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以应天道。备数如法，审知命理，殊能异技，万事毕矣。”[444]我们知道，在现代军队作战中，司令部是指挥整个战争的中枢机构，直接关系着战争的成败。《六韬》作战司令部建立了以“将”为核心，包括腹心、谋士、天文、地利、兵法、通粮、奋威、伏鼓旗、股肱、通材、权士、耳目、爪牙、羽翼、游士、术士、方士、法算等18类共72人，具体而言，包括：

腹心一人：主潜谋应卒，揆天消变，总揽计谋，保全民命。

谋士五人：主图安危，虑未萌，论行能，明赏罚，授官位，决嫌疑，定可否。

天文三人：主司星历，候风气，推时日，考符验，校灾异，知人心去就之机。

地利三人：主三军行止形势，利害消息；远近险易，水涸山阻，不失地利。

兵法九人：主讲论异同，行事成败，简练兵器，刺举非法。

通粮四人：主度饮食、蓄积，通粮道，致五谷，令三军不困乏。

奋威四人：主择才力，论兵革，风驰电掣，不知所由。

伏鼓旗三人：主伏鼓旗，明耳目，诡符节，谬号令，暗忽往来，出入若神。

股肱四人：主任重持难，修沟堑，治壁垒，以备守御。

通材三人：主拾遗补过，应偶宾客，论议谈语，消患解结。

权士三人：主行奇谲，设殊异，非人所识，行无穷之变。

耳目七人：主往来听言视变，览四方之事、军中之情。

爪牙五人：主扬威武，激励三军，使冒难攻锐，无所疑虑。

羽翼四人：主扬名誉，震远方，摇动四境，以弱敌心。

游士八人：主伺奸候变，开阖人情，观敌之意，以为间谍。

术士二人：主为谲诈，依托鬼神，以惑众心。

方士二人：主百药，以治金疮，以痊万病。

法算二人：主计会三军营壁、粮食、财用出入。[445]

我们认为，在当时的军事条件下，这已是非常齐备的人员配置，基本涵盖了古代战争中能够作出合理决策的将军所需的各个方面人才。若以现代军事用语来说，包括参谋总长、军务人员参谋、天文参谋、作战处（作战参谋、地理参谋、特种兵器参谋、发令参谋、工程参谋）、情报处（谋略参谋、联络参谋、宣传人员）、后勤参谋、医务人员、财会人员、派遣人员（情报人员、挺进人员、谍报人员、特种兵）。[446]这些人员的设置从类别和数量上来说，基本囊括了军队作战中心的各个方面，并且专业分工已经相当精细，超乎我们的想象。《六韬》认为，这样的人员安排和配置应当成为一项固定的制度，即用兵的“纲纪”。在接下来的论述中，《龙韬》集中论述了司令部的核心——将帅。

第二，论将帅。

“将”在整个军队和战争中的核心地位和决定性作用，从上文提到的司令部以“将”为核心的设计中就可以体现出来，当然《龙韬》中仍有多处论述：“凡举兵帅师，以将为命。”[447]又曰：“故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于将。将者，国之辅，先王之所重也，故置将不可不察也。”[448]亦曰：“社稷安危，一在将军。”[449]亦曰：“故将者，人之司命。三军与之俱治，与之俱乱。得贤将者，兵强国昌；不得贤将者，兵弱国亡。”[450]正因为将帅在国家安全和战争中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君主选将、置将尤其谨慎，《六韬》作者认为主要应考察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将帅应德才兼备。

认为将帅个人品质和能力至关重要，这也是先秦兵书的通识。《六韬》提出将帅必须具有勇、智、仁、信、忠“五材”，将帅“勇则不可犯，智则不可乱，仁则爱人，信则不欺，忠则无二心”。[451]同时将帅还必须避免因为执着于某种优秀品质带来的弊端，如，勇而轻死、仁而不忍人、智而心怯、信而喜信人、廉洁而不爱人、智而心缓、刚毅而自用等；同样更要避免某种性格的缺陷被敌军利用，如，急而心速、贪而好利、懦而喜任人等，《六韬》将其统称为“十过”[452]。将帅的品质不仅仅在具体战争的指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将帅的品质在三军中会形成一种核心影响力，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三军与之俱治，与之俱乱”。[453]《龙韬》中以否定的表达方式表述了将帅的仁、勇、智、明、精微、常戒、强力等品质的作用：“将不仁，则三军不亲；将不勇，则三军不锐；将不智，则三军大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将不精微，则三军失其机；将不常戒，则三军失其备；将不强力，则三军失其职。”[454]一场战争中，将帅的任何一种个人品格优点或者缺陷都会成为影响战局的关键性因素，必须严格遴选将帅。君主又如何选出好的将帅呢？《六韬》指出，应通过“八征”来选出外貌与性情相符合的帅才，并在论述中指出君主选将应警惕“士外貌不与中情相应”的15种具体形式。[455]

其次，通达全局的战略眼光。

除了个人品质之外，将帅还必须具有通达全局的战略眼光，是一个善于用人的通才。我们从司令部的设置中就能看出，18类军事职责已经非常细化，各类人才各司其职，将帅的职分是“命在通达，不守一术”[456]，也就是说，将帅要掌握好全军的命运，必须掌握军队的全面情况而无须专精于某项专门的技艺。提供战争指挥所需的专业技艺是军队司令部72人的作用，72人以其专业的能力时刻掌握战局的变化，并及时上报将帅，而将帅正是根据72人所提供的各种战局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当机立断作出合理的决策，以正确指挥整个军队作战。

再次，将帅不搞特殊化。

将帅如此重要而特殊，但不代表将帅在军队中能够大搞特殊化。《六韬》明确指出，将帅应当身先士卒，以礼约束自己，控制自己的私欲。“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与士兵同寒暑；在行军中，身体力行，“出隘塞，犯泥涂，将必先下步”，与士卒同劳苦；在军队安营时，“军皆定次，将乃就舍；炊者皆熟，将乃就食；军不举火，将亦不举”。核心的一点就是“将与士卒共寒暑、劳苦、饥饱”，不搞特殊化、特权化。只有将帅与三军同甘共苦，三军之众才会“闻鼓声则喜，闻金声则怒。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争先登。白刃始合，士争先赴”。[457]

最后，绝对指挥权。

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君主一定要确保将帅在军事指挥权上的绝对地位，因为将帅决策、指挥对战争胜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将帅必须根据前线敌情随时随地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对策。《六韬》在这方面的论述非常多：“臣闻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中御。”[458]曰：“军中之事，不闻君命，皆由将出。”[459]又曰：“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敌于前，无君于后。”[460]亦曰：“故将者，人之司命。三军与之俱治，与之俱乱。得贤将者，兵强国昌；不得贤将者，兵弱国亡。”[461]还曰：“将必上知天道，下知地理，中知人事。”[462]将帅对军队的绝对指挥权也是先秦其他兵书中极力强调的。从根本上说，君主是为了应对军事斗争的特殊性而暂时把自己的军事决策权、指挥权授予将帅，但君主对军队还是应该具有最终控制权。所以，如何处理君主对军队的控制，同时又能确保前线将帅在军事指挥权上的绝对地位，这不仅是一个兵学理论问题，也是在现实政治中所遇到的一个两难问题，历史上将帅拥兵自重甚至取而代之，或是君主出于对将帅的防范而屠杀忠良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重要的原因也就在于此。显然《六韬》作者已经隐隐认识到这个问题了。事实上，在战国时期，这个问题就已经凸显了，如王翦在率领60万大军攻打楚国之前所言“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邪”[463]就反映了这个问题。就《六韬》“公天下”的理论，将帅逐鹿天下的可能性也存在，但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六韬》特别强调将帅对君主的“忠”。在《孙子兵法》中强调将必须要有智、信、仁、勇、严等五个方面，而《六韬》提出将帅的“五材”，其中勇、智、仁、信四个方面与《孙子兵法》重合，只是顺序稍有不同而已，但《孙子兵法》中的“严”已经替换为“忠”。《龙韬·立将》也载有立将仪式，仪式中将帅有向君主表达自己忠心的语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忠”的具体考量又十分困难，人心叵测，君主在现实政治中往往忠奸难辨。《六韬》对这一问题除了提出类似“忠”、用人不疑等原则，并未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可以说这是《六韬》将帅理论的一个致命缺陷，我们认为其实此问题也是现实具体问题的困境。

第三，论情报。

无论是古代战争，还是现代战争，情报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历来为兵学理论家所重视。只有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重要基础就是情报工作，所以《六韬》十分注重情报人才选用。《六韬》人才选用是按照“因能受职，各取所长”[464]的原则进行，但并未论述情报人才选择的具体标准。我们能够看出，在作战司令部人员的固定配置中，耳目和游士就是专门的情报人员。两者各司其职，以备将帅决策所需，其中耳目“主往来听言视变，览四方之事、军中之情”[465]，游士“主伺奸候变，开阖人情，观敌之意，以为间谍”[466]。情报工作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利用各种手段对敌方情报进行有计划、多层次的刺探和搜集；另一方面，要保护己方信息，同时亦可对敌方进行情报欺骗。《六韬》对这两个方面都有论述，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这在兵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首先，注重获取敌方情报的层次性，有战略性情报，也有战术性情报。从战略角度来看，《六韬》十分强调首先从整体上对敌方进行了解，确保战略方向的准确，决定谋划是否可行：“天道无殃，不可先倡；人道无灾，不可先谋。必见天殃，又见人灾，乃可以谋。”[467]在这种关乎全局的战略情报搜集中，《六韬》十分注重从正反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待问题：“必见其阳，又见其阴，乃知其心；必见其外，又见其内，乃知其意；必见其疏，又见其亲，乃知其情。”[468]这些情报的获取，能够在政治战略和军事战略上获得先机，其中《武韬·文伐》提出的“文伐十二节”只有建立在准确的情报基础上才可能实施并获得成功。在战术情报的获取中，《六韬》在强调用间的同时，主要通过一些现象的观察对敌情进行预判，并且要以此为基础进行敌我力量等各方面的判断，从而决定战局的走向。《兵征》篇就详细论述了“强征”“弱征”“大胜之征”“大败之征”等，以及通过观察“城之气”来确定如何攻城等。[469]《五音》通过律音与五行的结合，结合战争中的一些蛛丝马迹对敌情进行判定并作出相应的军事决策。[470]

其次，注意在战争中对己方情报信息的保护。一方面通过“示形”来隐蔽己情、制造假象、迷惑敌人，引导敌方得到错误的情报，从而隐蔽我方的真实战略意图。《六韬》的论述即是如此：“外乱而内整，示饥而实饱，内精而外钝。一合一离，一聚一散。阴其谋，密其机，高其垒，伏其锐士，寂若无声，敌不知我所备。欲其西，袭其东。”[471]归根结蒂一句话，那就是“示其形，隐其情”。另一方面就是非常高明、具有高保密性的我方信息传递系统——阴符和阴书。《龙韬》中专列《阴符》和《阴书》两章，专门说明战争中君主与将帅信息的隐蔽性交流。其中阴符类似于非常原始的信息交流密码本，但是“八符”仅仅能传递一些相对简单的信息。涉及一些较为复杂的信息，阴符就无法胜任，必须要诉诸阴书。阴书的具体操作方式是：“主以书遗将，将以书问主。书皆一合而再离，三发而一知。再离者，分书为三部；三发而一知者，言三人人操一分，相参而不相知情也。此谓阴书，敌虽圣智，莫之能识。”[472]

从某种程度上说，《龙韬》是从兵道的角度对战争问题进行一个高屋建瓴的论述。一般而言，兵书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板块，那就是对兵法的具体论述，掌握兵法才可以将政道、兵道落实到具体的战斗中，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军事战术学。

四、《六韬》的作战指导思想

《六韬》作战指导思想表现在其对战国时期活跃于战场之上的步兵、战车、骑兵诸兵种协同作战战法以及各兵种的作用、特点、优劣的论述。

在《六韬》的《虎韬》《豹韬》《犬韬》中，对此分别进行了论述。如《虎韬》曰：“勇力、飞足、冒将之士（步兵）居前，平垒为军开道，材士、强弩（步兵）为伏兵居后；弱卒车骑居中。……以武冲扶胥（战车）前后拒守，武翼大橹（战车）以备左右。”[473]《六韬》明确提出了突围战中各兵种的使用和协同。如《豹韬》曰：“林战之法，率吾矛戟（步兵），相与为伍。林间木疏，以骑为辅，战车居前，见便则战，不见便则止。”[474]《六韬》指出在林地作战中诸兵种的使用和协同。《豹韬》亦载：“伏我材士强弩，武车骁骑为之左右，常去前后三里。敌人逐我，发我车骑，冲其左右……选我材士强弩，伏于左右，车骑坚陈（阵）而处。敌人过我伏兵，积弩射其左右，车骑锐兵疾击其军，或击其前，或击其后。”[475]《六韬》又提出了在遭遇战中诸兵种的使用和协同。《豹韬》曰：“须其毕出，发我伏兵，疾击其后。强弩两旁，射其左右。车骑分为鸟云之陈，备其前后，三军疾战。敌人见我战合，其大军必济水而来，发我伏兵，疾击其后，车骑冲其左右。”[476]《六韬》还指出在江河防御战中诸兵种的使用和协同。关于各兵种的运用特点，在《犬韬》中指出：“步贵知变动，车贵知地形，骑贵知别径奇道，三军同名而异用也。”[477]也就是说使用步兵贵在随时掌握战场形势的变化，这样才能随机应变；使用战车贵在熟悉地形情况，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使用骑兵贵在了解和掌握小路、捷径，这样才能有效地对敌实施迂回、穿插和奇袭。

《六韬》的这些论述，很多是具有开创性的，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古代的作战指导理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六韬》特别强调要赋予将领独立的指挥权，指出：“凡兵之道，莫过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478]即认为将领在作战指挥中必须具有能临机决断的大权，这样才能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限制，充分发挥其指挥才能，独往独来，无往而不胜。因而，作者在《龙韬》中十分详细地叙述了国君对军队主将的任命和授权的隆重仪式，并着重指出：“军中之事，不闻君命，皆由将出。临敌决战，无有二心。若此，则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敌于前，无君于后。是故智者为之谋，勇者为之斗，气厉青云，疾若驰骛，兵不接刃，而敌降服。”[479]

此外，作者根据战国时期战场范围广大、作战地形复杂的新情况，论述了山地作战、林地作战、沼泽地作战、渡水作战、险隘地形作战、深草灌木地带防敌火攻作战等特种作战的战法；根据战国时期军队规模扩大、作战样式日趋多样化的新特点及其对作战指挥提出的新要求，论述了金鼓旗号等指挥工具以及阴符、阴书等通信联络手段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虎韬》《豹韬》《犬韬》是《六韬》中专门讲述战术学的部分，内容十分广泛。总体而言，《军用》《军略》和《三阵》是整个《虎韬》《豹韬》《犬韬》中众多战术变化的根基。

其一，《军用》《军略》和《三阵》的主要内容。

军用，即军事斗争中各种武器装备。武器装备在战争中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它是一切战术运用的基础，是军队战斗力的象征，武器装备先进与否对战争胜负甚至对整个战局有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在同等武器装备水平下，如何对这些武器和军种进行合理配置，使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发挥到最大，也有一定的法度和智慧，所以《军用》一开始就提出“夫攻守之具，各有科品，此兵之大威也”[480]。在《军用》中，以万人为军事单位，对用兵中军种配合和武器装备数量等法度进行了说明，这些都是在长期军事斗争中总结出来的最优组合方式，如在“陷坚陈，败强敌”“陷坚陈，败步骑”“败步骑，要穷寇，遮走北”“垒门拒守”“渡沟堑”“山林野居，结虎落柴营”等常见军事情况中所需人员和兵器的种类、数量、编配与运用。同时“甲士万人，强弩六千，戟橹二千，矛楯二千”的军队，必须要配置“巧手三百人”的后勤人员，用于“修治攻具，砥砺兵器”，即在战争中及时维修各种损坏的武器装备[481]。《军略》主要是以地形为分类标准对各个地形所需的武器和兵种进行了分别的说明，是对《军用》的有效补充。[482]《三阵》讲述阵法、战术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天阵”“地阵”“人阵”，其曰：“日月、星辰、斗杓，一左一右，一向一背，此谓天陈。丘陵、水泉，亦有前后左右之利，此谓地陈。用车用马，用文用武，此谓人陈。”[483]天阵就是在具体排兵布阵时必须考虑日月星辰、北斗等重要天象因素对战争的影响；地阵就是充分利用丘陵、山川水泽等地理因素在阵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人阵就是要充分利用己方的武器装备的优势，采取武装打击或者政治攻略等。那么阵法运用的核心可以归结为一点，即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提升己方战斗力，同时抑制敌方的战斗力，从而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

军用、军备、三阵如何在具体、特殊的战场上去因时因地制宜地运用，其妙存乎一心，这就是兵法的奇妙之处。

其二，《虎韬》《豹韬》《犬韬》的战术特点。

《虎韬》各章主要讨论在己方“引兵深入诸侯之地”的不利情境下的进攻性战术原则。其中，《疾战》论述突围战以及突围反击战的作战原则；《必出》讨论的是深入敌国境内被敌人包围的突围战原则以及如何成功让大部队通过深沟大河之地的原则；《临境》讨论如何疲惫敌人、骚扰敌人进而击败敌人的方法；《动静》讨论的是如何埋伏作战；《金鼓》讨论如何警戒、防止敌人夜袭以及防御反击的战术原则；《绝道》讨论如何在敌国境内行军以及作战的原则；《略地》讨论攻略城池的具体作战要领；《火战》讨论的是防御敌人在干燥天气下、在深草灌木地带进行火攻的具体防御措施；《垒虚》讨论如何侦知敌人营垒的虚实以及采取相应的战法。

《豹韬》与《虎韬》不同的是，主要讨论引兵进入敌方之地，在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等一些不利状况下的防御性战术，进而能够以弱胜强获取胜利的战术原则。《少众》可以说是《豹韬》的灵魂，专门论述在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的战术精髓；《林战》讨论森林作战战术；《突战》讨论应对敌方突袭和反击敌方攻城的一些原则和方法；《敌强》是讨论在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来应对敌军夜袭的具体战术；《敌武》讨论与优势敌人进行遭遇战的战术原则；《鸟云山兵》讨论山地防御战的一些原则和基本战法；《鸟云泽兵》讨论河川作战的基本战法；《分险》论述在山水险隘之地与敌方对峙的一些作战原则。

《犬韬》主要包括军队建设和各兵种联合作战的要旨。在军队建设方面，《练士》中详细论述如何根据士兵的不同状况来具体挑选士兵，进行分类、编组和专门训练，从而出奇制胜；《教战》中论述军队军事训练的方法和内容；《分兵》论述在战场上迅速有效集结军队、举行会战的一些方法和军事纪律。在论述各兵种协同作战方面，《均兵》中论述步兵、车兵、骑兵等兵种的作用以及不同状况下三军的不同阵法；《武车士》专论挑选车兵的标准；《武骑士》专论挑选骑兵的标准；《战车》专论车战的作战原则；《战骑》专论骑兵的战术；《战步》专论步兵如何协同战车、骑兵进行三军联合作战的方法；《武锋》专论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如何抓住转瞬即逝的一些战机取得胜利，并详细列举了14种可以攻击的有利战机。

我们从《虎韬》《豹韬》《犬韬》的战术来看，《六韬》具有两个十分重要的特点。

首先，非常重视特殊兵种在战场上的突击、穿插等作用。《六韬》已经认识到特殊兵种往往在战场上能发挥奇效，在改变战场局势的关键点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从《练士》中就能看出，其实在士兵的挑选和训练时，就特别重视特殊士兵的挑选和培养，以备在战场上的特殊需要，其列举的有“冒刃之士”“陷陈之士”“勇锐之士”“勇力之士”“寇兵之士”“死斗之士”“敢死之士”“励钝之士”“必死之士”“幸用之士”“待命之士”等11类，其挑选标准如下：“军中有大勇、敢死、乐伤者，聚为一卒，名曰冒刃之士；有锐气、壮勇、强暴者，聚为一卒，名曰陷陈之士；有奇表、长剑，接武齐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锐之士；有拔距、伸钩，强梁多力，溃破金鼓，绝灭旌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有逾高绝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有王臣失势，欲复见功者，聚为一卒，名曰死斗之士；有死将之人子弟，欲与其将报仇者，聚为一卒，名曰敢死之士；有赘婿、人虏，欲掩迹扬名者，聚为一卒，名曰励钝之士；有贫穷愤怒，欲快其心者，聚为一卒，名曰必死之士；有胥靡免罪之人，欲逃其耻者，聚为一卒，名曰幸用之士；有材技兼人，能负重致远者，聚为一卒，名曰待命之士。”[484]其次，在战术运用上非常重视骑兵的作用。[485]在《犬韬》部分章节中详细论述了骑兵的战术，骑兵的选拔，骑兵同步兵、车兵协同作战等问题，是全面论述骑兵在战场上作用的专论。

总体而言，《六韬》在先秦兵书中独树一帜、特色鲜明，有其特殊的价值和意义。清代学者朱墉在评论《武经七书》时指出：“《孙子》之诡谲奥深，穷幽极渺；《吴子》之醇正简要，恕己近情；《司马》之缜密谨严，详核周至；《卫公》之辨析精微，考据典确；《尉缭》之敦本勇实，峻法明刑；《黄石》之机权敏幻、智述渊闳；《太公》之规模阔大，本末兼该。”[486]其中，《太公》即《六韬》，相对于其他六本兵书，《六韬》最大的特征就是“规模阔大，本末兼该”。在《太公六韬序》中指出：“规模阔大，议论崇闳，文足以经邦，武足以定乱。”[487]现代学者对朱墉这一论断也非常认可，如，吴如嵩认为较之其他兵书，《六韬》更完整、更全面。[488]甚至国外一些研究者称其“似乎像一本军事百科全书”[489]。当然，我们从《六韬》囊括政治战略、军事战略、军事战术的基本文本格局中也能深刻体会到《六韬》对兵学问题论述的整全性和系统性。《六韬》还有其他一些特点，如慎战的思想、全胜的战略以及对诸子思想的开放性的整合等等。[490]因此我们称《六韬》是先秦兵书的集大成之作并不为过。

【注释】



[1]《论语·雍也》。

[2]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9—20页。

[3]《管子·正世》。

[4]黄朴民：《齐文化与先秦军事思想的发展》，《学术月刊》1997年第11期。

[5]田旭东：《先秦齐国兵学成就略论》，《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

[6]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2005年，第1509页。

[7]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4—45页。

[8]《吴子·图国》。

[9]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836页。

[10]《史记·太史公自序》。

[11]《史记·太史公自序》。

[12]《论语·子路》。

[13]《史记·封禅书》。

[14]《史记·封禅书》。

[15]《史记·齐太公世家》。

[16]《史记·太史公自序》。

[17]《史记·太史公自序》。

[18]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9—20页。

[19]《论语·八佾》。

[20]《左传·庄公十一年》。

[21]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20页。

[22]《论语·宪问》。

[23]《司马法·仁本》。

[24]《周礼·夏官·大司马》。

[25]《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26]《礼记·中庸》。

[27]《史记·货殖列传》。

[28]《汉书·地理志》。

[29]《管子·正世》。

[30]欧阳修：《准诏言事上书》，《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649页。

[31]白奚：《稷下学研究——中国古代的思想自由与百家争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

[32]《孙子兵法·行军篇》。

[33]《六韬·文韬·盈虚》。

[34]《六韬·文韬·文师》。

[35]《六韬·龙韬·将威》。

[36]茅元仪：《武备志·兵诀评》。

[37]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25页。

[38]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26页。

[39]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20—21页。

[40]《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41]《荀子·议兵》。

[42]《吴子·料敌》。

[43]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2005年，第1509页。

[44]《中论·亡国篇》。

[45]《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46]《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47]《淮南子·齐俗训》。

[48]当然，苏轼、钱穆、缪文远等学者根据《战国策·齐策六》的记载，推断司马穰苴可能是齐愍王时期人，仅为一说，可存疑。

[49]《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50]《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51]《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52]《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53]《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54]《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55]《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56]《司马法·天子之义》。

[57]《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58]《史记·太史公自序》。

[59]《史记·太史公自序》。

[60]《周礼·夏官司马·司兵》。

[61]《史记·太史公自序》。

[62]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三《司马法序》。

[63]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中华书局，2007年，第597页。

[64]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836页。

[65]《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66]《史记·太史公自序》。

[67]《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68]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836页。

[69]金德建：《司马迁所见书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376—388页。

[70]姚鼐：《惜抱轩文集》卷五《读〈司马法〉〈六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龚自珍：《定庵全集》卷五《最录〈司马法〉》，《四部备要》本。

[71]田旭东：《司马法浅说》，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第34页。

[72]张澍辑：《司马法》，道光元年武威张氏二酉堂刊本。

[73]曹元忠：《司马法古注》，笺经室丛书本。

[74]田旭东：《司马法浅说》，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第34页。

[75]《论语·八佾》。

[76]《礼记·中庸》。

[77]《司马法·仁本》。

[78]《司马法·仁本》。

[79]《司马法·定爵》。

[80]《司马法·仁本》。

[81]《司马法·仁本》。

[82]《司马法·仁本》。

[83]《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84]《司马法·仁本》。

[85]《周礼·夏官·大司马》。

[86]《司马法·仁本》。

[87]《鹖冠子·近迭》。

[88]《司马法·仁本》。

[89]《司马法·仁本》。

[90]《司马法·天子之义》。

[91]《司马法·定爵》。

[92]《司马法·定爵》。

[93]《司马法·定爵》。

[94]《司马法·定爵》。

[95]《司马法·定爵》。

[96]《司马法·定爵》。

[97]《司马法·仁本》。

[98]《司马法·天子之义》。

[99]《司马法·天子之义》。

[100]《司马法·天子之义》。

[101]《司马法·天子之义》。

[102]《司马法·天子之义》。

[103]《司马法·仁本》。

[104]《司马法·天子之义》。

[105]《司马法·天子之义》。

[106]《司马法·定爵》。

[107]《司马法·定爵》。

[108]《司马法·天子之义》。

[109]《司马法·定爵》。

[110]《司马法·天子之义》。

[111]《司马法·定爵》。

[112]《司马法·定爵》。

[113]《司马法·严位》。

[114]《司马法·严位》。

[115]《司马法·严位》。

[116]《司马法·严位》。

[117]《司马法·严位》。

[118]《司马法·定爵》。

[119]《司马法·定爵》。

[120]《司马法·天子之义》。

[121]《司马法·严位》。

[122]《司马法·严位》。

[123]《司马法·严位》。

[124]《司马法·严位》。

[125]《孙子兵法·形篇》。

[126]《孙子兵法·九地篇》。

[127]《淮南子·兵略训》。

[128]《司马法·严位》。

[129]《司马法·严位》。

[130]《司马法·严位》。

[131]《司马法·定爵》。

[132]《司马法·定爵》。

[133]《司马法·严位》。

[134]《司马法·定爵》。

[135]《司马法·定爵》。

[136]《司马法·用众》。

[137]《司马法·严位》。

[138]《司马法·用众》。

[139]《孙子兵法·虚实篇》。

[140]《司马法·用众》。

[141]《司马法·用众》。

[142]《司马法·定爵》。

[143]《司马法·严位》。

[144]《司马法·严位》。

[145]《论语·卫灵公》。

[146]《管子·参患》。

[147]《管子·幼官》。

[148]《司马法·严位》。

[149]《司马法·严位》。

[150]《司马法·严位》。

[151]《司马法·定爵》。

[152]《司马法·天子之义》。

[153]《司马法·定爵》。

[154]《汉书·艺文志·兵书略》。

[155]郑友贤：《孙子遗说》，见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第322页。

[156]《韩非子·难一》。

[157]《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158]《左传·成公十五年》。

[159]《国语·周语上》。

[160]《司马法·仁本》。

[161]《左传·文公十二年》。

[162]《左传·襄公四年》。

[163]《左传·襄公十九年》。

[164]《司马法·仁本》。

[165]《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166]《司马法·仁本》。

[167]《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168]《穀梁传·隐公五年》。

[169]《淮南子·汜论训》。

[170]《左传·僖公十五年》。

[171]《左传·文公七年》。

[172]《左传·宣公十二年》。

[173]《司马法·仁本》。

[174]《司马法·仁本》。

[175]《左传·昭公十三年》。

[176]《论语·尧曰》。

[177]《司马法·天子之义》。

[178]《左传·隐公五年》。

[179]《国语·齐语》。

[180]《诗经·豳风·七月》。

[181]《毛诗正义》，第833页。

[182]《吴子·治兵》。

[183]《司马法·仁本》。

[184]《国语·晋语五》。

[185]《礼记·王制》。

[186]《司马法·天子之义》。

[187]《周礼·春官·大司乐》。

[188]《司马法·仁本》。

[189]《尚书·费誓》。

[190]《墨子·非攻下》。

[191]《司马法·天子之义》。

[192]《司马法·仁本》。

[193]《尚书·牧誓》。

[194]《司马法·天子之义》。

[195]《汉书·艺文志·兵书略》。

[196]《司马法·仁本》。

[197]《孙子兵法·九地篇》。

[198]《司马法·仁本》。

[199]《孙子兵法·九地篇》。

[200]《司马法·天子之义》。

[201]《孙子兵法·九地篇》。

[202]《司马法·仁本》。

[203]《孙子兵法·作战篇》。

[204]《孙子兵法·九地篇》。

[205]《孙子兵法·军争篇》。

[206]吴如嵩、王显臣：《李卫公问对校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20—21页。

[207]《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208]《申鉴·时事》。

[209]《汉书·高帝纪下》。

[210]详见田旭东：《司马法浅说》，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第32页。

[211]《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

[21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华书局，2004年，第7375页。

[213]《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214]《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215]《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216]《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217]如，宋代学者叶適、陈振孙等人以孙武事迹不见于《左传》而怀疑其人不存在，此说虽有武断之嫌，但长期以来却是一种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宋濂、齐思和就采其说，认为叶氏之说不可易。另外，日本学者斋藤拙堂作《孙子辨》认为“（孙武和孙膑）同是一人，武其名，而膑是其绰号”（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中亦有此观点），武内义雄《孙子十三篇之作者》更进一步说“今之孙子一书，是孙膑所著”。

[218]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孙膑兵法》，文物出版社，1975年，第27页。

[219]张震泽：《孙膑兵法校理·例言》，中华书局，1984年，第1页。

[220]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壹）》之《编辑说明》，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8页。

[221]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贰）》之《编辑说明》，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页。

[222]《孙膑兵法·见威王》。

[223]《孙膑兵法·见威王》。

[224]《战国策·秦策一》。

[225]《孙膑兵法·势备》。

[226]《孙膑兵法·见威王》。

[227]《孙膑兵法·见威王》。

[228]《孙膑兵法·见威王》。

[229]《孙膑兵法·威王问》。

[230]《孙膑兵法·篡卒》。

[231]《孙膑兵法·见威王》。

[232]《孙膑兵法·地葆》。

[233]《孙膑兵法·势备》。

[234]《孙膑兵法·行篡》。

[235]《孙膑兵法·威王问》。

[236]《孙膑兵法·势备》。

[237]《孙膑兵法·八阵》。

[238]《孙膑兵法·陈忌问垒》。

[239]《孙膑兵法·篡卒》。

[240]《孙膑兵法·八阵》。

[241]《孙膑兵法·月战》。

[242]《孙膑兵法·月战》。

[243]此处缺四字，张震泽据下文论述，认为“缺围当时‘务在激气’四字”，我们认为其判断合理，故从之。见张震泽：《孙膑兵法校理》，中华书局，1984年，第96页。

[244]《孙膑兵法·延气》。

[245]《孙膑兵法·势备》。

[246]《孙膑兵法·威王问》。

[247]《吕氏春秋·不二》。

[248]《孙膑兵法·见威王》。

[249]《孙膑兵法·篡卒》。

[250]《孙膑兵法·见威王》。

[251]《孙膑兵法·势备》。

[252]《孙膑兵法·八阵》。

[253]《孙膑兵法·八阵》。

[254]《孙膑兵法·八阵》。

[255]《孙膑兵法·八阵》。

[256]《孙膑兵法·八阵》。

[257]《孙膑兵法·十阵》。

[258]影印注释本认为此为“毅”，张震泽认为此为“pagenumber_ebook=620,pagenumber_book=591”，亦“击”之意，见张震泽：《孙膑兵法校理》，第137—138页。根据上下文，此处应当为“击”之相对义。

[259]《孙膑兵法·十阵》。

[260]徐勇：《〈孙膑兵法〉及其军事思想考论》，《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261]路印林：《〈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的哲学思想》，《军事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

[262]斯大林：《论俄国共产党人的战略和策略问题》，《斯大林全集》第5卷，第134—135页。

[263]《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264]《孙膑兵法·篡卒》。

[265]《孙膑兵法·擒庞涓》。

[266]黄盛璋：《〈孙膑兵法·擒庞涓〉篇释地》，《文物》1977年第2期。

[267]《孙膑兵法·擒庞涓》。

[268]《孙膑兵法·擒庞涓》。

[269]《孙膑兵法·擒庞涓》。

[270]《孙膑兵法·篡卒》。

[271]《孙膑兵法·行篡》。

[272]《孙膑兵法·威王问》。

[273]《孙膑兵法·篡卒》。

[274]《孙膑兵法·将德》。

[275]《孙膑兵法·将德》。

[276]可参考徐勇在《〈孙膑兵法〉及其军事思想考论》［《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一文中对《孙膑兵法》佚文的梳理。

[277]《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278]《战国策·齐策一》。

[279]《左传·文公七年》。

[280]《孙子兵法·军争篇》。

[281]《孙子兵法·谋攻篇》。

[282]《通典·兵十四·先攻其心》。

[283]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第71页。

[284]赵蕤：《长短经》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85]《汉书·陈汤传》。

[286]《通典·兵二·法制》。

[287]吴九龙、毕宝启：《山东临沂西汉墓发现〈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的简报》，《文物》1974年第2期。

[288]李学勤：《论银雀山简〈守法〉〈守令〉》，《文物》1989年第9期。

[289]李学勤：《论银雀山简〈守法〉〈守令〉》，《文物》1989年第9期。

[290]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369—370页。

[291]黄朴民：《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之文献学价值刍议》，《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292]任继愈：《〈孙膑兵法〉的哲学思想》，《文物》1974年第3期。

[293]李零：《唯一的规则：〈孙子〉的斗争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125页。

[294]秦飞、黄朴民：《〈奇正〉之作者考——以〈奇正〉所透露的“名”的自觉为线索》，《浙江学刊》2014年第2期。

[295]李零：《唯一的规则：〈孙子〉的斗争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127—128页。

[296]连劭名：《银雀山汉简〈曹氏阴阳〉研究》，《中原文物》2007年第2期。

[297]《管子·形势解》。

[298]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贰）》，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231页。

[299]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壹）》，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1页。

[300]《管子集校·叙录》，郭沫若、闻一多、许维遹：《管子集校》，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10页。

[301]郭沫若：《宋钘尹文遗著考》，《青铜时代》，科学出版社，1957年，第249页。

[302]《管子·重令》。

[303]《管子·重令》。

[304]《管子·牧民》。

[305]《管子·参患》。

[306]《管子·兵法》。

[307]《管子·参患》。

[308]《管子·法法》。

[309]《庄子·天下》。

[310]《管子·立政》。

[311]《管子·问》。

[312]《管子·法法》。

[313]《管子·兵法》。

[314]《管子·八观》。

[315]《管子·重令》。

[316]《管子·幼官》。

[317]《管子·枢言》。

[318]《孙子兵法·火攻篇》。

[319]《孙膑兵法·见威王》。

[320]《管子·幼官》。

[321]《管子·大匡》。

[322]《管子·幼官》。

[323]《管子·七法》。

[324]《管子·大匡》。

[325]《管子·霸言》。

[326]《管子·事语》。

[327]《管子·法法》。

[328]《管子·法法》。

[329]《管子·七法》。

[330]《管子·重令》。

[331]《管子·七法》。

[332]《管子·治国》。

[333]《管子·侈靡》。

[334]《管子·八观》。

[335]《管子·八观》。

[336]《管子·七法》。

[337]《管子·权修》。

[338]《管子·治国》。

[339]《管子·制分》。

[340]《管子·七法》。

[341]《管子·大匡》。

[342]《管子·大匡》。

[343]《管子·小匡》。

[344]《管子·霸言》。

[345]《管子·参患》。

[346]《管子·问》。

[347]《管子·八观》。

[348]《管子·兵法》。

[349]《管子·七法》。

[350]《管子·重令》。

[351]《管子·禁藏》。

[352]《管子·七法》。

[353]《管子·七法》。

[354]《管子·立政》。

[355]《吴子·治兵》。

[356]《司马法·天子之义》。

[357]《管子·七法》。

[358]《管子·参患》。

[359]《管子·幼官》。

[360]《管子·五辅》。

[361]《管子·幼官》。

[362]《管子·兵法》。

[363]《管子·参患》。

[364]《管子·幼官》。

[365]《管子·七法》。

[366]《司马法·严位》。

[367]《管子·七法》。

[368]《管子·小问》。

[369]《管子·七法》。

[370]《管子·七法》。

[371]《管子·小问》。

[372]《管子·权修》。

[373]《管子·七法》。

[374]《管子·明法解》。

[375]《管子·七法》。

[376]《管子·七法》。

[377]《管子·幼官图》。

[378]《管子·霸言》。

[379]《管子·霸言》。

[380]《管子·幼官图》。

[381]《管子·七法》。

[382]《管子·七法》。

[383]《管子·幼官图》。

[384]《管子·七法》。

[385]《管子·七法》。

[386]《管子·七法》。

[387]《管子·七法》。

[388]《管子·幼官》。

[389]《管子·七法》。

[390]《管子·地图》。

[391]《管子·幼官》。

[392]《管子·七法》。

[393]《管子·幼官》。

[394]《管子·兵法》。

[395]《管子·霸言》。

[396]《管子·制分》。

[397]参照徐培根：《太公六韬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

[398]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013页。

[399]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385页。

[400]罗泌：《路史》卷三十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01]李石：《关于〈六韬〉成书时代的七种说法》，《历史教学》1994年第1期；杨朝明也在《关于〈六韬〉成书的文献学考察》（《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春之卷）一文中对《六韬》成书的不同学术观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述评。

[402]《汉书·艺文志》。

[403]沈涛：《铜熨斗斋随笔》卷四，丛书集成本。

[404]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中华书局，2007年，第590页。

[405]刘宏章：《〈六韬〉初探》，《中国哲学史研究》1985年第2期。

[406]《汉书·艺文志》。

[407]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定县40号汉墓出土竹简简介》，《文物》1981年第8期。

[408]《〈武经七书〉鉴赏》编委会：《〈武经七书〉鉴赏》，军事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37页。

[409]黄晓峰：《夏含夷谈古代文献的不断重写》，《东方早报》2009年7月19日。

[410]梁涛、白立超：《出土文献与古书的反思》，漓江出版社，2012年。

[411]《六韬·武韬·发启》，黄朴民：《黄朴民解读三略·六韬》，岳麓书社，2011年。以下引文均据此本。

[412]《六韬·文韬·国务》。

[413]《六韬·武韬·发启》。

[414]［德］克劳塞维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战争论》，解放军出版社，2008年，第26页。

[415]《群书治要》中录此篇为《六韬》全书的《序》，不属于《文韬》，此种版本也更说明《文师》阐述的“公天下”在全书中的思想地位。

[416]《六韬·文韬·文师》。

[417]《六韬·武韬·顺启》。

[418]《六韬·文韬·国务》。

[419]《六韬·文韬·国务》。

[420]《六韬·武韬·三疑》。

[421]《六韬·武韬·发启》。

[422]《六韬·文韬·文师》。

[423]《六韬·文韬·守国》。

[424]《六韬·文韬·盈虚》。

[425]甚至有学者称《六韬》为黄老道家的兵书，原因大概在于此。详见陈锦松：《〈六韬〉是部黄老道家的兵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

[426]《六韬·武韬·文启》。

[427]《六韬·武韬·文启》。

[428]《六韬·文韬·上贤》。

[429]《六韬·武韬·三疑》。

[430]《六韬·文韬·大礼》。

[431]《六韬·文韬·上贤》。

[432]《六韬·文韬·六守》。

[433]《六韬·文韬·举贤》。

[434]《六韬·文韬·举贤》。

[435]《六韬·文韬·举贤》。

[436]《孙子兵法·谋攻篇》。

[437]《六韬·武韬·发启》。

[438]《六韬·龙韬·军势》。

[439]刘寅：《武经七书直解》。

[440]《六韬·武韬·文伐》。

[441]《六韬·武韬·发启》。

[442]《六韬·龙韬·军势》。

[443]［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解放军出版社，2008年，第26页。

[444]《六韬·龙韬·王翼》。

[445]《六韬·龙韬·王翼》。

[446]参见徐培根：《太公六韬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08—109页。笔者于此处略有修正。

[447]《六韬·龙韬·王翼》。

[448]《六韬·龙韬·论将》。

[449]《六韬·龙韬·立将》。

[450]《六韬·龙韬·奇兵》。

[451]《六韬·龙韬·论将》。

[452]《六韬·龙韬·论将》。

[453]《六韬·龙韬·奇兵》。

[454]《六韬·龙韬·奇兵》。

[455]《六韬·龙韬·选将》。

[456]《六韬·龙韬·王翼》。

[457]《六韬·龙韬·励军》。

[458]《六韬·龙韬·立将》。

[459]《六韬·龙韬·立将》。

[460]《六韬·龙韬·立将》。

[461]《六韬·龙韬·奇兵》。

[462]《六韬·虎韬·垒虚》。

[463]《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464]《六韬·龙韬·王翼》。

[465]《六韬·龙韬·王翼》。

[466]《六韬·龙韬·王翼》。

[467]《六韬·武韬·发启》。

[468]《六韬·武韬·发启》。

[469]《六韬·龙韬·兵征》。

[470]《六韬·龙韬·五音》。

[471]《六韬·文韬·兵道》。

[472]《六韬·龙韬·阴书》。

[473]《六韬·虎韬·必出》。

[474]《六韬·豹韬·林战》。

[475]《六韬·豹韬·敌武》。

[476]《六韬·豹韬·鸟云泽兵》。

[477]《六韬·犬韬·战车》。

[478]《六韬·文韬·兵道》。

[479]《六韬·龙韬·立将》。

[480]《六韬·虎韬·军用》。

[481]《六韬·虎韬·军用》。

[482]《六韬·虎韬·军略》。

[483]《六韬·虎韬·三阵》。

[484]《六韬·犬韬·练士》。

[485]《六韬》中对骑兵的重视和论述，也成为对其成书年代断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如张烈的《〈六韬〉的成书及其内容》（《历史研究》1981年第3期）就引用此证。

[486]朱墉：《武经七书汇解》，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2页。

[487]朱墉：《武经七书汇解》，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14页。

[488]吴如嵩：《论〈六韬〉的军事思想》，《兵家史苑》（第1辑），军事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67页。

[489]［美］凯德尔·史密斯：《如何读〈六韬〉》，《孙子探胜——第三届孙子兵法国际研讨会论文精选》，军事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373页。

[490]黄朴民：《黄朴民解读三略·六韬》，岳麓书社，2011年，第93—107页。